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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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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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订立合同学问大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2.16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6-18 |
| 更新时间 | 2026-06-18 |
| 作者 | 淡泊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1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403592.html |
| 价格 | 2.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围绕“订立合同学问大”,系统讲解合同的含义、订立原则、要约承诺流程及合同形式等核心知识。课堂导入从乘坐公交、超市购物等生活实例切入,引导学生认识“生活离不开合同”,进而通过“要约承诺订合同”“立字有据更可靠”的逻辑脉络,搭建从理论到实践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案例分析和对比表格为特色,结合“欺诈合同”“赌债合同”等实例解析无效合同,通过格式条款、口头与书面合同对比强化法治观念,融入诚信履约培养道德修养。采用合作探究与课堂小结结合的教学方法,助力学生提升合同法律意识,教师可直接利用丰富案例与结构化内容提高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自主学习
1.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意义、国家的态度
2.要约的含义、要求?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承诺的含义和要求?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规定?
4.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含义、优缺点、适用情况?
课堂导入
生活中的合同
乘坐公交车
房产赠与
扫码共享单车
超市购物
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3
第一目
生活离不开合同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设立: 是指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变更: 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 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平等主体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
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双方都有付出,都有收益。
(合同实质是一种债权关系,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属于劳动法)
劳务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属于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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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2.合同类型:
租赁合同
运输合同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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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3.合同订立的原则:
①自愿原则(最基本的原则):
②平等协商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
③公平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
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7
名词点击
意思表示 ≠ 意思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①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有效意思表示:你去超市拿了一瓶可乐,到收银台付款,这个拿可乐 + 付款的行为,就是向超市表达 “我要买这瓶可乐” 的意思表示。
不算意思表示:你在超市里对着可乐自言自语 “这瓶可乐真好喝”,旁边人听到了也没法确定你想买,这就只是内心感慨,不是意思表示。
②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例如:下单、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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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4.合同订立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①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法律保护依法订立的合同。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比如: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相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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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相关链接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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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相关链接
①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
协商的条款。
②优点: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缺点: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④民法典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
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设置最低消费、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注意: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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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相关链接
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一般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格式条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一些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提供的格式条款中规定,商品售出后无论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商家概不负责,这就属于不合理地免除了商家自身应承担的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提供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是一方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若提供方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严重违背了公平原则,应直接认定格式条款无效。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中有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的条款,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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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
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
承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1.要约(第一个阶段):
(1)含义: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2)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要约人
要约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补充:要约的构成要件: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比如:数量质量价格等)
②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③须由特定的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
④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
要约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1.要约(第一个阶段) :
(3)要约邀请:
①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引诱
要约
要约邀请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一:要约邀请。 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蓝莓的品质和价格,所以其广告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要约。 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蓝莓的品质、价格、活动期限等,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
脆脆甜甜的蓝莓特价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云南高山蓝莓,冷链直发,每斤低至39.8元,仅限今天!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内容
举例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价格的标签,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如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悬赏广告。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商品、价格、数量等都明确)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承诺(第二个阶段) :
(1)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构成要件: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法律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水果店搞促销活动,小明想要买该蓝莓,但是希望老板能90块3斤的价格卖给他,他愿意买30斤,该合同达成了吗?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3.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P25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店家:香甜的红颜草莓特价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顾客:我想买草莓,多少钱一斤?
店家:进口红颜草莓,25一斤
顾客:有点贵,20行不行?
店家:行!
内容不明确,要约邀请
内容不明确,要约邀请
内容明确,要约
内容变更,新要约
承诺
区分要约、要约邀请、承诺、新要约:
案例分析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
案例二:刘某因赌博欠下高利贷,高利贷公司要求他签下欠债50万元的合同。
案例三:9岁的小明瞒着父母用自己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一台2万元的游戏机。
思考:以上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吗?
存在欺诈
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
行为主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分析
案例一:王某与李某签订合同,购买李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李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
案例二:刘某因赌博欠下高利贷,高利贷公司要求他签下欠债50万元的合同。
案例三:9岁的小明瞒着父母用自己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一台2万元的游戏机。
思考:以上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吗?
存在欺诈
违反我国法律和公序良俗
行为主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分析
4.合同的效力:
(1)无效合同: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在法律关系中,参加人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力能力或者行为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或者成立条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4.合同的效力:
(2)有效合同:
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合同)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 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 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构成有效合同。
不得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如:强买强卖、隐瞒“凶宅”事实买卖房屋…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如:赌债合同、高利贷合同、代孕合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以下案例中订立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1、合同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枪,报酬1000元。
2、甲为了转移走私货物和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乙知道是走私货物后坚决拒绝。甲威胁说:你如果拒绝运输,小心你的小命!乙在甲的胁迫下签订了合同。
3、甲想在股市中发大财,但手头没有资金,就想以建大棚为幌子向银行贷款100万进入股市。在借款合同中写道:甲借款的目的是修建三个冬暖式大棚。银行了解到甲的企图后,仍然和甲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甲和银行恶意串通骗取了乙的担保。最后甲亏的一塌糊涂,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甲和银行合伙欺诈乙做担保,无效。
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第三目
立字有据更可靠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影响
合作探究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的形式与意义
(1)合同的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确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2.口头合同
(1)含义: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对象: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
(3)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特别提醒:
以下两种情形口头合同无效
①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无效。
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3.书面合同
(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对象: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成立条件: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P27相关链接)
小王在淘宝网上看上一款连衣裙,价格230元,非常喜欢,就立即下单拍下,当然下午该网店发货,三天后小王收到了连衣裙。
想一想:该案例属于哪种合同形式?该合同何时成立?
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该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特别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比较: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特点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对简单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法责任。
意义 充分适应了当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课堂小结
订立合同学问大
阶段:要约、承诺、新要约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形式与订立的原则
意义
产生
形式
启示
37
购买二手房时,不少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由于是别人赠送、不好意思让房东写成文书,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全部或部分搬走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有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对于房东承诺赠送的物品,应该在合同中进行说明。
⑴房东随口说家具、家电赠送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能力提升】
⑴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要约,购房者不反对合同即成立。此合同的形式为口头合同,其内容为赠与合同。
签订书面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详细约定,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2、钱某邀请孙某在酒店商谈合建影院事宜,钱某于席间提出要约并希望孙某马上表态。孙某经过深思熟虑,第二天作出承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有效,合同尚未成立
B.承诺无效,合同成立
C.承诺无效,合同尚未成立
D.承诺有效,合同成立
【解析】 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本案中钱某希望孙某马上表态,而孙某第二天作出承诺。故该承诺无效,合同不能成立。答案为C。
C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追认,合同有效 B.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C.追认,合同无效 D.拒绝追认,合同有效
B
【解析】B:《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和接受条件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有时一份合同要经历反反复复的协商才最终得以成立。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B符合题意。ACD:通过以上分析发现,ACD均是错误的。故本题选B。
4、甲公司在得知某办公大楼消防工程招标信息后,与乙公司合作并以乙公司名义中标承接上述工程。中标后,由乙公司将消防工程当中的部分转给甲公司施工。因双方关系较好,未订立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在收到工程款后拒不支付甲公司的工程款,故甲公司起诉至法院。对于甲公司而言,诉讼中最为不利的因素是( )
A.和乙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
B.甲公司没有实际履行义务
C.和乙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合同
D.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保留证据
C
【解析】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口头合同关系,只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A错误;B、D说法不符合实际;在本案中,对甲公司而言最为不利的因素是没有订立书面合同,C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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