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心中有数上职场 教案-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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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心中有数上职场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20 KB
发布时间 2026-06-12
更新时间 2026-06-12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12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325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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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教案聚焦劳动者权利义务及维权途径,通过“父母职场经历”情境导入,搭建生活案例到法律知识的学习支架,梳理权利义务关系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维权流程。 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结合停工发薪、休息权等实例解析法律条文,落实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情境教学提升知识应用能力,为教师提供实操案例与知识框架,助学生增强法治实践与职场适应力。

内容正文:

7.2 心中有数上职场 教材分析 课标要求 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树立劳动光荣、依法维权的价值观念,认同劳动保障制度的意义。 2.科学精神:理性区分劳动者法定权利与义务,辩证看待劳动关系,客观分析职场侵权与劳动争议问题。 3.法治意识:识记劳动相关法律规定,能识别职场侵权行为,掌握劳动争议合法解决途径,树立依法维权、守法履约的观念。 4.公共参与:提升劳动法治实践参与能力,树立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意识,主动践行并普及劳动法律知识。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1.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及对应的法律规定,能准确识别职场中的侵权行为。 2.劳动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理解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关系。 3.劳动争议的合法解决方式,掌握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适用条件、流程及效力区别。 教学难点: 1.准确区分劳动关系中的合法与侵权行为,尤其是加班报酬计算、社保缴纳等实操性条款的理解与应用。 2.理解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属性,厘清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衔接关系,能结合实际案例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3.结合具体案例,综合运用劳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职场纠纷,将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 教学方法 讲授法、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同学们,你们的父母或亲戚在工作中,有没有遇到过加班没有加班费、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遇到了,他们是忍气吞声还是想办法解决? 新课讲授 一、明明白白工作 案例分析 停工仍应发薪——小张入职某公司,月薪4500元,公司以春节停工为由多年不发2月工资,2025年1-2月又拖欠部分工资。法院判决,停工期间劳动者仍享获薪权,公司需支付拖欠工资5100元及历年2月工资共3.6万元。 提成工资维权——2024年,置业公司销售李某完成5套商品房销售,公司以“未全额回款”的内部惯例拒付提成14105.06元,李某诉至仲裁委。仲裁委认为,公司未举证“按回款付提成”的书面约定,应按销售合同金额算提成,裁定公司支付全额提成。 思考:以上案例侵犯了劳动者的什么权利? 学生讨论交流,教师总结 1.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的报酬。 【相关链接】 工资种类: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法规定:①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③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案例分析 余某为零售店长,2025年某日连续工作超8小时,因闭眼休息3分钟、上厕所短暂闭店,被公司以“工作失职”解雇。法院认为,公司未安排顶岗换班,未保障休息权,余某短暂休息是正常生理需求,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4.9万余元。 该案例侵犯了劳动者的什么权利? 学生讨论交流,教师总结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①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②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相关链接】 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知识拓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①原因: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 ②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典型案例】 未配防护用品致职业病、火灾隐患未整改员工解约、离职前未做职业健康检查解约、快递车辆安全隐患、高温岗位未做健康体检调岗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①必要性: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会出现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现象,可能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②要求: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典型案例】 公司截留生育津贴、未缴社保致抚恤金减少、试用期拒缴社保、自愿放弃社保、未缴工伤保险 【相关链接】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违法处罚:对少数单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缴费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5)其他方面的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2.劳动者的义务 (1)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知识拓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清清楚楚维权 1.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特别提醒】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的纠纷,除此之外的其他关系纠纷,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买卖、租赁和借贷等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2)申请调解 ①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②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一旦签订,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但没有强制力。 【知识拓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 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3)劳动仲裁 ①含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要求: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注意】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知识拓展】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总结】两个特点:数额小;问题简单明了。 (4)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链接】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知识总结】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条件 劳动纠纷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后不履行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仲裁裁决不服 地位 不是必经程序 不是必经程序 必经程序 最后一道防线 解决机构 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单位协商 调解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 效力 没有约束力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没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也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也有强制力 课堂小结 本课围绕“心中有数上职场”,分两大核心内容展开。一是明明白白工作,明确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法定权利,同时需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等相应义务,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二是清清楚楚维权,界定了劳动争议的范畴,详细讲解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维权途径,明确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各途径有其对应的适用条件、解决机构和法律效力,助力劳动者依法维权。 板书设计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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