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教材分析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原则,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合法权利。
2.科学精神:明确作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3.法治意识:不动产权利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应该注意到相邻方的合法权利。
4.公共参与:有限制地行使民事权利。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作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相邻关系的含义、实质及处理原则。
教学难点:区分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不同;准确把握民事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理解处理相邻关系的具体要求及法律依据。
教学方法
讲授法、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短视频网红探店博主张某到A餐厅探店,因等餐时间过长心生不满,未就餐便拂袖而去。随后,张某在账号上发布了贬低该餐厅菜品质量的视频和文案,播放量达万次,评论近千条。同在餐厅就餐的邻桌顾客李某,在当场明确表达了不能被拍摄的意愿后,她的形象甚至其手机屏幕内容仍清晰地出现在这条视频中。A餐厅和李某获知后与张某沟通无果,遂分别诉至法院。诉讼中,张某辩称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已及时删除了视频中涉及李某的镜头。
思考问题:有人认为“张某行使民事权利是其自由”,你怎样看待张某的行为?
新课讲授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探究与分享
因对之前网购的服务不满意,消费者王某在一家网店连续下单1209袋方便面、781包饼干、396瓶饮料和94罐燕麦片,而在商家寄出或准备寄出商品时又立即申请退款、退货。商家认为王某的行为致使店铺退款率提高、评分降低、销售额下滑,故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多元。王某则坚称买卖自由,下单及申请退款退货均为个人权利,网店生意好坏更与他无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滥用民事权利,已构成侵权。
结合案例,谈谈王某的行为因何构成侵权。
学生讨论交流
·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小组讨论:生活中常见滥用民事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跳广场舞扰民、网购恶意差评、言论自由侮辱他人……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小组讨论:网购给差评就一定会侵犯商家的名誉权吗?
· 恶意差评者——若该差评存在侮辱、诋毁、诽谤等侵权事实,并造成商家社会评价、商业信誉降低,侵犯名誉权。
· 网购后正常差评——消费者在消费产品或接受服务之后,有权利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侵犯名誉权。
· 舆论监督行为——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如揭露涉事商家的骗局和陷阱,不侵犯名誉权。
· 虚假新闻——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
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探究与分享
·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思考: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学生讨论交流,答案提示: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多台电脑安装软件属侵权;用于个人欣赏下载歌曲不侵权;教材收录散文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特定情形: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特定情形: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探究与分享
《论语》有言,礼之用,和为贵。清代康熙年间 “六尺巷” 的故事流传至今,是邻里之间宽厚礼待、和睦相处的文明典范,更是中华民族和谐理念的充分体现。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这句“让墙诗” 就出自六尺巷一段历史典故。史料记载:张文瑞公居宅旁有隙地,与吴氏邻,吴氏越用之。家人驰书于都,公批书于后寄归。家人得书,遂撤让三尺,故六尺巷遂以为名焉。
结合材料,谈谈你对相邻关系的认识。
学生讨论交流
1.相邻关系的含义、实质
(1)含义: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探究与分享
“我家的饭厅,楼上是人家如厕的地方,房屋楼板薄、隔音差,吃饭时能听见楼上上厕所的冲水声,太恶心了,这饭还怎么吃得下!”近日,厦门东坪三里55号楼601业主林女士讲述她的困扰:楼上的邻居在装修时,把一房一厅改成两房一厅,将原本饭厅的位置变成了厕所。林女士要求楼上业主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把这个问题反映给了物业和城管部门,经过多次沟通和处理,这个问题持续一年多,但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假如林女士把这个问题起诉到法院,林女士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相邻关系的类型都包括哪些?
学生讨论交流
【相关链接】相邻关系的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2.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必要性: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2)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课堂小结
本节课围绕“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展开,主要学习了民事权利有限制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两部分内容。在民事权利有限制部分,明确了权利的含义、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重点掌握了对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尤其是作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具体情形;在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部分,了解了相邻关系的含义、实质和主要类型,认识到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掌握了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法律依据和具体要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希望同学们能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在行使自身民事权利时坚守法律边界,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生活中的相邻关系,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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