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必修三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复习
1
读懂模块内容结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领导执政地位
◇党的先进性
◇全面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专政
◇根本政治制度
◇三项基本政治制度
全面依法治国
◇三位一体
◇四个环节
综合探究: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
综合探究: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综合探究: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政治与法治
有机统一
(主线)
根本保证
本质特征
治国基本方式
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发展什么样的民主政治、怎样发展
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鲜明特点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遵循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新阶段。
生态环境法典着眼于实践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等核心制度,构建起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四梁八柱”。
法典紧扣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热切期盼,将生态环境权益纳入法治保障,明确各方责任、细化惩戒措施,让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无处遁形。为美丽中国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活动一:我国为何要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法典从蓝图变为现实需要哪些主体参与?
时政聚焦
坚持依法治国的答题要点——不同主体
①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②宪法角度: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③中国共产党角度:中国共产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
④立法机关角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⑤行政机关角度:(政府)要坚持推进依法行政,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是我国的行政机关)
⑥司法机关角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公正司法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和检察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
⑦公民角度: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推动全民守法,使全体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⑧总要求: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⑨ 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⑩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反腐的力度。
⑪政协和民主党派: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政协履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
【注】守法的主体有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个人等。全民守法,重在强调公民这一主体。
依靠落实
与政治主体的关系
根本保障
中国
共产党
主体
总目标
五原则
三位一体建设
决定
国体
推进两治现代化
基本要求
落脚点:
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领导立法、
保障执法、
支持司法、
带头守法。
尊重宪法和
法律权威
模范遵守
宪法和法律
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法治是重要依托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前提
关键
防线
基础
人大 立法权:科民依,提高立法质量;监督实施
政府 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法治政府
司法机关 公正司法——公平正义
监察机关 依法行使——反腐力度
政协 根本活动准则——依法行使职能
公民 全民守法
法冶国家—目标
法治政府—主体
法治社会—基础
科学立法—人大
严格执法—政府
公正司法—法检
全民守法—公民
全面依法治国
思维导图
深度溯源.扫清盲区
重难考点深解
深度溯源.考点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地位 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本质 在阶级社会,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决定因素 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特征 ①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④法在国家治理中既执行政治职能,又执行社会职能。
职能 政治职能: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社会职能: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我国现当代的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深度溯源.扫清盲区
重难考点深解
扫清盲区:比较法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职能 政治职能 社会职能
区
别 含义
表现
联系
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①体现国家政权的性质,确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
②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③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
④维护经济基础
①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②发展社会生产力。
③发展社会文化。
④规范某些技术指标
政治职能是法的作用的核心,决定社会职能;
社会职能是政治职能的基础和体现,二者是统一的
2024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编纂环境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5年4月
立法工作专班党组的领导下,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000多人次提出2万多条意见)
2026年3月
两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草案又作了200余处修改。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2026年1月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党的领导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人民主体地位
从中国实际出发
任务一:《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过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些原则?
总目标
具体
要求 性质方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三大基石)
总抓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支柱)
实施方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八课内容)
具体要求: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九课内容)
目标: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原则 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本保证。
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主体和力量源泉
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鲜明特色
⑤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实践根基
核心突破一:准确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原则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相统一
法律的规范作用,道德的教化作用,法律促进道德,道德滋养法治
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生态环境领域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难题日益凸显。由于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标准、信息化程度以及执法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生态环境执法、环境信息共享以及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的全国协同受到一定制约。同时,缺乏统一的环境数据标准与共享机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难以有效互通。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上述问题,并向人大反映,提出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建立全国统一环境数据平台等相关建议。
政府相关部门在收到人大交办的建议后,进一步加大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系统互通、数据共享和服务融合的力度,依托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与实施,打造“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平台,促进环境权益保障与环保公共服务的跨地域全网通。企业排污许可查询、环境违法举报、生态损害赔偿申请、碳普惠权益兑换……这些原本需要到多个部门或政务大厅排队办理的事项,现在通过手机APP就能便捷办理。数据显示,全国生态环境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已突破5亿,开通200余项全国服务和1000余项各省市属地服务,这张“无形绿卡”发挥出了“大能量”。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中“法治政府”的相关知识,说明政府部门为什么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平台(或电子生态卡)的使用。
谁在做 做了什么(材料) 理论依据(教材知识) 现实意义
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
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平台的使用
法治政府是职能科学的政府,是政府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能的体现
有利于完善环境公共服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大力推进平台使用
法治政府是人民满意的政府,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有利于解决群众和企业环境事务办理的堵点、难点,方便生产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通过平台实现环境事项“指尖办”
法治政府是智能高效的政府,政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环境政务服务水平
政府积极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系统互通、数据共享和服务融合的力度
法治政府是权责法定、执法严明的政府,政府需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有利于促进部门协同,优化环境政务服务,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建设目标 是什么(特征) 怎么做(关键举措) 意义
法治国家 ①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②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法治政府 ①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②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法治社会 ①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②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坚持良法之治
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推进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备案审查,纠正违宪)
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
全社会普遍信仰法律
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
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核心突破二:【法治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1、政府职能的越位通俗地讲,就是“不该管的也去管”。是指政府部门超越了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管了别的部门该管的事情,也就是“越权”。
2、政府职能的缺位通俗地讲,就是“该管的不去管”。是指政府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管理好属于本部门的事务,也就是“失权”。
3、政府职能的错位通俗地讲,就是“该管的不会管”。是指政府部门对于自己该管的事情,却没有能力去管好,乱用权力、乱搞一通,也就是“乱权”。
(4)应对措施:各级政府需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简政放权等。
深度溯源.扫清盲区
重难考点深解
扫清盲区1: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
考点突破·考法探究
13
环节 主体 要求 意义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符合国情和实际,遵循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注重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
依法立法(以宪法和立法法为依据)
民主立法(开展立法协商拓宽公民参与途径)
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法律依据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定职责必须为)
规范执法(完善程序、全过程记录)
公正执法(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
文明执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司法为人民,维护人民权益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捍卫法律权威和尊严;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公信力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
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正当权益
积极投身于依法治国的实践
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夯实法治社会根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立法机关
最重要的主体—政府
法院
检察院
公民
核心突破三:【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将污染防治等领域相对成熟的制度条款纳入法典,对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在法典编制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专家学者、环保组织、企业代表和普通公民积极参与。与此同时、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人民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地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普法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任务二:结合材料,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应如何发挥法治的作用。
谁在做 怎么做(材料) 理论依据 这么做的意义
谁在做 怎么做(材料) 理论依据 这么做的意义
全国人大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典编基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科学立法(人大行使立法权,科学民主立法) 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法保障,实现有法可依;凝聚社会共识,使法律体现人民意志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以法治强制力规范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秩序,推动法律法规落地实施
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公正司法 强化环境司法监督,司法裁判规范、指引作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以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生态公共利益,维护法律权威
全社会
各地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普法活动,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全民守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提升全社会生态法治观念,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党 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为依法推动环境建设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深度溯源.扫清盲区
重难考点深解
扫清盲区2: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立法权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提醒:如果按照狭义的法的概念解读,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是立法机关。
知识点1 原始社会
1.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与依法行政(政府)
2.党纪与国法是什么关系?
(1)党内法规、党的工作条例等都属于党纪党规,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
但是党内法规囊括在了中特法治体系之中,是党依法执政的体现。
(2)要明白党纪和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国法大于(高于)党纪。
3.合宪性审查的主体是谁?有什么意义?
(1)审查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2)意义: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有利于维护宪法的地位和权威,保障宪法的实施,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②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③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深度溯源.扫清盲区
重难考点深解
深度溯源.扫清盲区
重难考点深解
1、科学社会主义诞生标志:1848《共产党宣言发表》
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石: 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学说。唯物史观揭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律。
3、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学说
4、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1917 俄国 十月革命,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5、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基本特征是:生产的相对过剩。
6、中国结束两千多年封建君主专制:辛亥革命
7、旧民主主义走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折点:1919五四运动
8、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变革了生产关系:私有制转成公有制)
扫清盲区3:答题金句(要记牢,有助于非选择题拿分)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4.建设法治国家要推进宪法实施、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5.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6.建设法治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7.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8.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深度溯源.扫清盲区
重难考点深解
1、科学社会主义诞生标志:1848《共产党宣言发表》
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石: 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学说。唯物史观揭示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规律。
3、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学说
4、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1917 俄国 十月革命,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5、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基本特征是:生产的相对过剩。
6、中国结束两千多年封建君主专制:辛亥革命
7、旧民主主义走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折点:1919五四运动
8、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变革了生产关系:私有制转成公有制)
扫清盲区3:答题金句(要记牢,有助于非选择题拿分)
9.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10.推动全民守法,提高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1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13.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既保持执法力度,又体现执法温度,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14.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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