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课件-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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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2.29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6-11 |
| 更新时间 | 2026-06-11 |
| 作者 | 卓越高中政治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1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305288.html |
| 价格 | 2.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专题,依据课标要求明确劳动者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三大核心考点,结合2023-2025年多省真题分析,归纳出劳动合同效力认定(占比35%)、劳动仲裁程序(占比30%)等高频考查方向,构建“考点梳理-真题体验-易错矫正”的备考体系。
课件亮点在于“真题溯源+答题建模+素养渗透”,如以2024江苏真题为例解析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可备条款差异,通过“合同主体适格-条款齐全-原则遵循”三步答题模板培养法治观念,针对“劳动仲裁前置”等10个易错点设置矫正训练。教师可依托此课件实现考点精准突破,学生能通过高仿真模拟提升解题效率,强化依法维权的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选必二
一起加油!
zheng zhi
政治
07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选必二
第7课
高考复习
2027年高考一轮复习课件
目 录
高考考情 考向分析
01
思维导图 体系构建
02
考点击破 体验高考
03
易错矫正 模拟练习
04
2
纵览考情·明确重难
01
课标要求
考情分析
纵览考情·明确重难
1.考查内容:主要结合经济生活中劳动争议的具体案例,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
3.备考建议:关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形式下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重视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注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3.1 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方式。
纵览考情·明确重难
考点要求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立足职场有法宝 江苏卷T16
江苏卷T14,3分
吉林卷T13,3分
江西卷T20
湖南卷T19 福建卷T14,3分
重庆卷T16,3分
广东卷T15,3分
山东卷T14,3分
浙江卷1月T33
心中有数上职场 甘肃卷T13,3分
黑吉辽蒙卷T15,3分
河南卷T18 海南卷T18,3分
浙江卷1月T22,3分
安徽卷T19 天津卷T13,3分
河北卷T19
思维导图·知识建构
02
必修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论)
必修二《经济与社会》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必修四《哲学与文化》
选必一《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选必三《 逻辑与思维》
由人类社会形态的更替,论证资本主义终究要被社会主义所取代;依循历史进程,讲述为何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统编高中思想政治贯穿一根主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必修二三四依托必修一的基本原理,讲述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选必一二三是必修的延展,与必修一二三四的实施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思维导图·知识建构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全书逻辑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劳动争议的解决)
自主创业
依法纳税是义务
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
诚信经营
经营者与消费者
宪法
劳动法——劳动保护
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
就业与创业
社会争议解决
民事、行政、刑事
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
三大诉讼
和解
多元解决方式
达成合意
商事、劳动争议
调解
仲裁
类型
要求
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
诉讼证据
9
本课主线
做
个
明
白
的
劳
动
者
立足职场
有法宝
心中有数
上职场
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劳动者(含义、要求)
劳动法(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意义)
劳动合同(含义、意义、内容、订立原则、法律效力等)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
重点突破·体验高考
03
明精要
明确1个意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意义
树立1个观念:劳动要签合同
理解3个基本原则:劳动法的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掌握4种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明确劳动者的9项权利与4项义务:劳动者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
含义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注意】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考点一:立足职场有法宝
2、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法律保障
国家保障
重要意义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①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等
3、劳动法
调整对象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原则
作用 劳动法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劳动者
平等竞争原则 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特殊劳动保护
的原则 劳动法还注重对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提示】平等的含义:
①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
②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结合生理、心理特点,法律对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①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劳动;
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③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④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等…
4、劳动合同
含义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形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主要内容
必备条款 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条款 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合法
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
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举例:①主体年满16周岁;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③符合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举例:①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内容违背公平原则;
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岗位的80%,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
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举例:①用人单位不得规定劳动者接受“无条件服从岗位调动”;
②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索要担保金、财物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
举例:隐瞒自己的年龄、学历,伪造证件。
【知识拓展】劳动合同违反合法原则的具体情况包括:
①主体资格不合法:如劳动者提供假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聘用单位不具备聘用资格等。
②内容不合法:凡是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矛盾、相抵触的条款,均属无效条款。如约定制造毒品、假钞等。
③形式不合法:法律规定的有效形式主要是书面形式。
6、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
有效要件
劳动合同
无效或
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①合同主体适格(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胁迫、欺诈);
③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④合同形式合法(书面形式);
⑤程序合法。
【注意】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若已经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确认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整个合同是有效的,只是部分条款无效,如合同期内不得结婚
7、劳动合同的生效与履行
生效
履行
①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协商一致,可变更也可以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P67: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题型特点
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评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的问题。
(2)解题方法
评价某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从以下角度入手看:
一看,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二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三看,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遵循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看,订立时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权利义务是否统一)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答题模板:关于签订劳动合同试题的解题方法
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货币形式直接支付;同工同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②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带薪年休假制度。
③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⑦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⑧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劳动者的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自觉履行劳动者义务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
(具有强制性)
考点二:心中有数上职场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无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30天);
5、经济性裁员;
6、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2、劳动争议与解决方式
(1)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提醒】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不都属于劳动争议。
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的纠纷才属于劳动争议,除此之外的其他关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者维权途径)
( 投诉/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注意:劳动者维权途径要灵活运用,不要模式化,
但必须明确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3、劳动争议与解决方式
协商和解 发生劳动争议,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不是必经程序)
组织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注意: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劳动仲裁
(必经程序) ①含义: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条件: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必要性: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诉讼。
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诉讼。
其他途径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条件
地位
解决
机构
效力
劳动纠纷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后不履行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或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仲裁裁决不服
不是必经程序
不是必经程序
必经程序
最后一道防线
①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②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单位协商。
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②基层人民调解组织③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
(司法性质)
没有约束力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没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也有强制力
有法律约束力也有强制力
知识整合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或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七条规定以外的其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
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不得直接
提起诉讼
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的时效限制:15天
一年内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
一年内
劳动者的维权路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X
知识拓展
遭遇劳动纠纷,以下情形可以直接起诉
情形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作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情形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情形三: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情形四: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情形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的。
情形六: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而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对于企业改制引发的相关纠纷,在案件受理审查上较为慎重,一般因企业自主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情形七:法院受理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原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1)题型特点
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要求分析出现劳动争议的原因,并提供合理的解决途径。
(2)解题方法
对某一劳动争议进行全面认识,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主要看属于哪方责任。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责任,要具体看侵害了劳动者哪些方面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劳动者的责任,则要看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方面出现的具体问题。
其次,要分析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或者是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该如何解决这一争议。
最后,可以进一步分析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应该得到什么启示。(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答题模板:劳动争议相关试题的解法
考点突破·考向探究
考向洞察
考向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2.(2024·吉林·高考真题)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考点突破·考向探究
考向洞察
考向0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3.(2024·江苏·高考真题)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D
3.(2025·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真题溯源
考向02 心中有数上职场
32
【答案】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真题溯源
考向02 心中有数上职场
33
易错矫正·模拟练习
04
辨是非
1.劳动法对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是相同的。
矫正:劳动法平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特殊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劳动合同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矫正: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都得到维护和保障。
辨是非
3.只要是无效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就不需要再承担任何责任。
矫正: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矫正: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辨是非
5.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矫正: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6.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意味着不能加班加点。
矫正: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辨是非
7.申请协商、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
矫正:申请协商、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8.若申请劳动仲裁,双方需自愿签订仲裁协议。
矫正:劳动仲裁无需双方自愿签订仲裁协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辨是非
9.出现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矫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没有法律约束力。
矫正: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和法院的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生效,就必须遵守,否则就会被强制执行。
模拟练
1.(2026·湖南·模拟预测)2026年3月,赵某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担任短视频编导,双方仅口头约定月薪及试用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作期间,赵某多次就拍摄安全问题向公司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一个月后,公司以赵某“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为由,当场口头辞退赵某,且拒绝支付劳动报酬与经济补偿。赵某随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赵某与公司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
②公司以口头形式辞退员工,只要双方认可,即发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③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定前置程序,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赵某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建议,不能成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就成立,受劳动法保护,错误。
②: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公司无合法理由口头辞退员工,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要求,不发生合法解除的效力,错误。
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正确。
④:劳动者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建议是履行劳动者权利的合法行为,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不能作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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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河北唐山·二模)曹某因右膝韧带断裂急需手术,向主管提交了“请两周假,需要做膝盖手术”的请假申请。住院期间,公司未通过电话、微信等畅通方式联系曹某,仅通过飞书、邮件多次要求其返岗,曹某因住院未回复。公司遂以曹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因此,本案中( )
①公司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②曹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公司行为侵犯了曹某的休息休假权
④公司只有征得曹某同意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公司明知曹某因手术住院,不采用曹某可以及时接收的方式沟通,再以旷工为由解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正确。
②: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曹某不能直接起诉,错误。
③: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曹某因手术合法请假,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其强行返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侵犯了曹某的休息休假权,正确。
④:根据劳动合同法“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公司不能解除曹某的劳动合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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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6·黑龙江牡丹江·模拟预测)2025年5月22日,林某与某家具加工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及试用期等相关条款,6月15日林某正式入职。7月3日,林某在家具加工厂车间加工板材时,不慎划伤手部,后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该家具加工厂一直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林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家具加工厂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针对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
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2025年5月22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
③林某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前提条件
④家具加工厂未为林某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林某工伤保险待遇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劳动合同期限等,试用期并非必须约定,属于可备条款,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正确。
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林某6月15日正式入职,劳动关系从此时开始,而非签订劳动合同的5月22日,错误。
③:劳动争议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不需要双方事先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错误。
④: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缴纳的,职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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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6·湖北武汉·一模)2026年,赵某通过“速达众包”APP注册成为众包配送员。平台通过《服务合作协议》约定双方为“商业合作伙伴关系”,赵某自备电动车,按单结算,无底薪。平台通过算法派单、设定送达时限、进行差评扣款,并规定每日在线时长。一次配送中赵某发生事故受伤,平台以其是“独立承揽人”为由拒绝申请工伤认定。赵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依据其接受平台日常管理、劳动成果是平台业务组成部分、经济收入主要依赖平台等因素,裁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此案表明( )
①“速达众包”平台利用格式条款规避其法定用人单位责任,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②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在于人格与经济从属性,仲裁委穿透了“合作”外观探究管理实质
③该裁决意味着,凡通过APP接单、按单取酬的配送员,其与平台均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④若平台在协议中为赵某购买了商业意外险,则可替代其应承担的工伤保险主体责任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平台利用格式条款将劳动关系约定为商业合作关系,本质是规避法定的用人单位责任,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能被认定无效,正确。
②: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核心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存在人格从属性(接受日常管理)和经济从属性(收入主要依赖单位),仲裁委没有被“合作”的外观约定误导,而是结合实际管理情况认定劳动关系,正确。
③:裁决仅针对本案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结合是否接受平台管理、收入是否依赖平台等要件综合判断,并非所有接单取酬的配送员都与平台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错误。
④: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强制责任,商业意外险属于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障,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法定主体责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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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6·广东汕头·二模)某软件公司招聘数据运维岗,与赵某签订《成果交付协议》,约定按月交付运维报告即可获取报酬,协议未约定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实际工作中,赵某需每日打卡考勤、服从主管排班、并接受公司绩效考核。后公司以“运维报告质量不达标”为由克扣报酬,双方产生争议。本争议中( )
①协议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双方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已形成劳动关系
③赵某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④若赵某经济困难,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协议欠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如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但赵某实际工作中需打卡考勤、服从排班、接受绩效考核,存在劳动管理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管理,即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错误。
②:赵某与公司虽签订《成果交付协议》,但实际工作中接受公司劳动管理(打卡、排班、考核),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双方已形成劳动关系,正确。
③: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解决实行“仲裁前置”原则,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错误。
④:若赵某经济困难,且争议属于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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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6·江西萍乡·二模)2026年2月,某区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成功化解一起农民工欠薪争议。王某等6名农民工受雇于当地某建材公司,该公司自2025年4月起拖欠劳动报酬共计13万余元。63周岁的超龄务工者王某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核算存在较大障碍。农民工先行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后经检监联动调解,企业足额支付全部欠薪。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侵害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②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须由其独立承担全部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属于劳动者依法主张权利的行政救济路径
④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可直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合法依据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正确。
②:劳动争议中,与争议相关的工资核算等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不需要劳动者独立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排除。
③: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行政机关,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属于劳动者通过行政途径维护权益,是合法的行政救济路径,正确。
④:本题中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调解协议本身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不能直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只有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才具备强制执行力,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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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6·湖南株洲·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8年12月11日,冉某入职某康旅公司,任职为财务部负责人。2023年12月10日劳动合同到期后,某康旅公司多次通过口头及微信方式通知冉某续订劳动合同,冉某以“公司要解散,不签合同可以拿二倍工资”为由拒绝续订。
2024年4月30日,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确认某康旅公司不拖欠冉某工资及其他报酬。某康旅公司为冉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24年4月,为冉某发放的经济补偿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某康旅公司注销登记,其权利义务由某宾馆承继。随后,冉某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某宾馆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请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冉某不服,诉至人民法院。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冉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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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冉某的诉讼请求。
①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规则是法律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而作出的规定,不应使不诚信者不当获利。某康旅公司多次要求与冉某续订书面劳动合同,遭冉某拒绝。某康旅公司无过错,无需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某宾馆亦不承担责任。
②冉某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已获得公司解散的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又要求某宾馆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损害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
为高考,一起加油!
Thank you
汇报人: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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