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治 知识清单-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必修三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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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必修3 政治与法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
| 类型 | 学案-知识清单 |
| 知识点 | 政治与法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河北省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53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11 |
| 更新时间 | 2026-06-11 |
| 作者 | 甜敬儿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1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95105.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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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知识清单系统整合《必修3+政治与法治》整本书内容,涵盖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根本与基本政治制度、依法治国等核心模块,构建从理论到实践的完整知识体系。
清单通过★标注重难点、易混易错提示及注意事项等设计,如明确“新中国成立”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区别,培养政治认同与法治观念。助力学生自主梳理知识逻辑,教师可据此精准把握考点,提升复习针对性与效率。
内容正文:
《必修3+政治与法治(2026年春)》整本书知识清单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第一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主要矛盾和历史任务(P2-P4)
(1)基本国情:近代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2)主要矛盾: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3)两大历史任务: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注意】基本国情决定主要矛盾,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历史任务。不能把“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先后逻辑颠倒。
★2.各种政治力量解决中国问题的三种方案(P5-P6)
(1)第一种:以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代表,维护地主阶级和买办资产阶级统治,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道路,最终被中国人民抛弃。
(2)第二种:以某些中间派或中间人士为代表,幻想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道路,没有得到人民群众认可。
(3)第三种: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主张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最终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拥护。
3.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的条件和初心使命(P5-P7)
(1)时代需要:中国迫切需要新的思想引领救亡运动,迫切需要新的组织凝聚革命力量。
(2)思想和阶级条件: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马克思列宁主义;五四运动后,工人阶级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
(3)产生: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紧密结合中应运而生的。
(4)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
4.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P7-P8)
(1)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意义: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结束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结束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废除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
(2)新中国成立的意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3)结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1.建立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P8-P11)
(1)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
(2)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社会主义制度确立: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
(4)意义: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注意】新中国成立不等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新中国成立标志人民掌握国家权力;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社会主义制度确立。
2.实行改革开放,走向民富国强(P11-P12)
(1)开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2)地位: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
(3)目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4)贡献:极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激发人民创造性,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
3.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P13-P14)
(1)历史方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2)意义一: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3)意义二: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强大生机活力。
(4)意义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4.党领导民族复兴的历史结论(P14)
(1)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不平凡历程,是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牺牲和创造的历程。
(2)实践充分证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易混易错】
①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是资本主义社会。
②中国共产党的方案胜出,根本在于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中国社会发展方向。
③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
④改革开放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⑤新时代是新的历史方位,不等于我国已经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
第一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地位和最高理想(P15-P16)
(1)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3)代表: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实现共产主义。
★2.党的根本立场、根本宗旨和利益观(P16-P17)
(1)根本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
(2)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3)利益观: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
(4)要求: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注意】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不等于党员干部没有个人正当利益;这里强调的是党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利益。
★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P17-P18)
(1)检验标准: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2)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立党为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体现国家和民族共同利益、全体人民共同理想。
(4)执政为民: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5)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4.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P18-P19)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
(2)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3)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第二框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1.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P20-P21)
(1)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根本指导: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旗帜。
(3)先进性原因:中国共产党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4)重大判断: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P20-P21)
(1)毛泽东思想:开辟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丰富发展。
(2)邓小平理论: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形成。
(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深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
(4)科学发展观:回答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
★3.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法宝(P22)
(1)法宝: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2)解放思想: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3)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作为行动向导,是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4)与时俱进: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5)求真务实:正确认识事物本来面目、探求客观规律,并脚踏实地按规律办事。
★4.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P23-P24)
(1)含义: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原因: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
(3)新时代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做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克己奉公、严守纪律、维护团结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密切联系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4)意义: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易混易错】
①党的根本立场是人民立场,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②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③党的指导思想是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不能割裂、对立。
④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⑤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等于代替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框 坚持党的领导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位(P25-P26)
(1)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3)根本所在: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
(4)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2.党的领导的特点和落实范围(P25-P26)
(1)特点: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
(2)范围: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3)落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4)作用: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3.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P27-P28)
(1)必由之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2)最高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
(3)思想保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4)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5)组织和作风要求: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第二框 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因(P28-P29)
(1)显著标志: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2)现实考验:党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3)现实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
(4)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2.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P29)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2)主线: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3)统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4)根基: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
(5)布局: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6)目标: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3.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表述(P29-P30)
(1)核心:加强党的领导。
(2)基础:全面。
(3)关键:严。
(4)要害:治。
(5)结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保持和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4.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P30-P31)
(1)科学执政: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按照客观规律执好政、掌好权。
(2)民主执政:坚持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3)依法执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4)依法执政的具体表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5)三者关系: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注意】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不是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
【易混易错】
①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不是国家机关,不直接行使国家机关职权。
②党的领导是全面的,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③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④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⑤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目的在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巩固领导核心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1.我国的国体(P36-P37)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地位: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3)意义:明确规定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4)领导阶级: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
(5)阶级基础: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2.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P37)
(1)我国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2)爱国统一战线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位和特点(P38-P40)
(1)地位: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2)特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3)最广泛: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14亿多人民共同持续参与,56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
(4)最真实: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5)最管用: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
(6)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第二框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P41-P42)
(1)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2)发扬民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调动人民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3)实行专政: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注意】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但不等于只讲民主不讲专政;民主和专政统一于人民民主专政。
★2.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国家职能(P43)
(1)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2)维护国家稳定: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安全和统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3)促进社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对外职能:主要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领土完整、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国家尊严。
(5)关系:我国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易混易错】
①国体回答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②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③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抽象民主,而是有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的民主。
④专政对象是极少数敌人,不是人民。
⑤国家职能分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二者都服务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P44-P45)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职权(P46)
(1)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职权:国家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3)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注意】审议通过法律是立法权;审查批准计划、预算等是决定权;选举、决定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是任免权;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等是监督权。
3.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P47)
(1)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2)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全国人大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4.人大代表的产生、职权和义务(P48-P49)
(1)产生: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2)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3)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4)义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意见和要求,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P49-P50)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与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功能和地位(P51)
(1)基本功能:把体现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
(2)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体现本质要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
(4)核心地位: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其他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P52-P53)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
(2)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4)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5)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6)结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易混易错】
①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二者不能混同。
②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和组成部分。
③人大代表个人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职。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不是西方“三权分立”。
⑤“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一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政党制度的地位和基本方针(P54-P55)
(1)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2)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政党关系: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4)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
★2.多党合作的基本内容(P55-P56)
(1)政治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2)参政权: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和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3)政治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4)活动准则: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注意】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反对党;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不是轮流执政。
★3.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越性(P56)
(1)创立新型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形式,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
(2)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3)能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
(4)能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P57-P58)
(1)性质: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4)地位: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5)工作要求: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第二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P59-P60)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民族格局: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3)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民族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
(4)国家结构:我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注意】地方性自治权不同于国家主权。我国主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
★2.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P61)
(1)民族平等: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各民族依法平等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2)民族团结:民族大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国家统一的基础。
(3)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P61-P63)
(1)含义: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3)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4)前提和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5)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制度保障。
(6)作用:既保证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
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P63)
(1)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2)坚定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
(3)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P63-P65)
(1)基本方针: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以及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
(3)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4)独立自主自办: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严格禁止境外宗教渗透和发展。
(5)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其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注意】邪教不是宗教。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不受约束。
第三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基层群众自治的含义和组织形式(P65-P66)
(1)含义: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区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2)组织形式: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领导关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4)性质判断:村委会、居委会不是基层国家政权机关,也不是政府机关。
2.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P66)
(1)村民委员会职责: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2)村委会产生: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3)居民委员会职责: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办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建议。
(4)居委会产生: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居民或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根据居民意见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3.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P67-P69)
(1)民主选举:村委会和居委会依法由本居住地区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
(2)民主协商: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由众人商量着办,可采取议事会、听证会、恳谈会等形式。
(3)民主决策:涉及村民或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5)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地位和意义(P69)
(1)地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民主价值: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3)意义: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易混易错】
①我国三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②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政协委员不是人大代表,政协不行使国家权力。
③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人民政府,不包括法院、检察院。
④民族区域自治不是“各民族自治”,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⑤基层群众自治是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不是基层政府自治。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1.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P74-P75)
(1)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2)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3)近代以来,法律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人治,成为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2.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观点(P75-P76)
(1)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3)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其中生产方式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4)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3.法的特征和职能(P76-P77)
(1)规范性: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行为。
(2)国家创制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3)国家强制性: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
(4)政治职能:维护一定阶级统治。
(5)社会职能: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
(6)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4.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P77-P79)
(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4)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第二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地位(P80)
(1)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P81)
(1)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领导和道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3)五大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4)共同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5)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6)四项要求: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全面依法治国的地位(P81)
(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2)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P82-P83)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发挥法律规范作用和道德教化作用。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注意】“法制”偏重法律制度,“法治”强调法律至上、依法治理。全面依法治国讲的是“法治”,不是简单“有法律制度”。
【易混易错】
①法有阶级性,社会主义法体现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②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③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
④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不是对立关系。
⑤平等允许合理差别,对特定群体的特殊保护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第一框 法治国家
★1.法治国家的内涵(P84-P86)
(1)含义:法治国家就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
(2)基本标志: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4)坚持良法之治:良法应内容合理、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
(5)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保护公民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6)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2.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P87-P88)
(1)推进宪法实施: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3)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政府依法履职,社会公众自觉守法,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
3.建设法治国家的意义(P88)
(1)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第二框 法治政府
★1.法治政府的内涵和地位(P89)
(1)含义: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2)地位: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2.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P89-P91)
(1)职能科学: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基本职能包括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
(2)权责法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防止权力错位、缺位、越位。
(3)执法严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定程序和方式执法。
(4)公开公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公平正义贯穿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
(5)智能高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6)廉洁诚信:清廉用权,不利用公权力谋私;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
(7)人民满意: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让人民群众在执法行为和执法决定中感受公平正义。
★3.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P92)
(1)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
(2)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5)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4.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P92)
(1)能够督促政府更好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2)能够更好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第三框 法治社会
★1.法治社会的内涵(P93-P94)
(1)含义:法治社会是指法律得到公认和普遍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地位: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3)表现一: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一致追求。
(4)表现二: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5)表现三: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2.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P95-P96)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3.建设法治社会的意义(P96)
(1)能够使全社会更好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2)能够更好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易混易错】
①法治国家强调国家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强调政府依法行政,法治社会强调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②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但有良法还必须严格实施。
③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同时把握。
④公开公正不是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是在法定范围内推进政务公开。
⑤法治社会建设离不开道德、自治规范等社会规范的协同作用。
第九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第一框 科学立法
★1.科学立法的内涵(P97-P98)
(1)含义: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质量。
(2)性质要求: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3)国情要求:符合国情和实际,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
(4)体系要求:遵循法律体系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
★2.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P99-P100)
(1)依法立法:在法治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2)民主立法: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3)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客观认识并合理确认和保护各种利益,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科学配置权力与责任。
【注意】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等,不能把立法权只理解为全国人大专属。
第二框 严格执法
★1.严格执法的内涵和主体(P100-P101)
(1)含义:严格执法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2)主体: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3)要求: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2.严格执法的意义(P101-P102)
(1)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2)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3)有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3.推进严格执法的要求(P102-P103)
(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2)坚持规范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3)坚持公正执法: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
(4)坚持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语言、行为规范,融法、理、情于一体。
第三框 公正司法
★1.公正司法的内涵(P103-P104)
(1)含义:公正司法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2)地位: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审判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2.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P104)
(1)程序公正: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
(2)结果公正: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3)关系: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共同保障司法公正,不能只看结果、忽视程序。
★3.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P105-P106)
(1)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3)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
(4)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
【注意】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等于司法机关脱离党的领导,也不等于不受监督;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违法干预司法活动。
第四框 全民守法
★1.全民守法的内涵(P107)
(1)含义:全民守法是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2)目标: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全民守法的具体要求(P108)
(1)依法行使权利: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依法履行义务:公民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义务,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3)依法维护权益: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3.推进全民守法的要求(P109)
(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2)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4.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关系(P97)
(1)四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
【易混易错】
①科学立法强调提高法律质量,不等于立法数量越多越好。
②严格执法的最重要主体是行政机关,公正司法的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
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能互相替代。
④程序公正不是形式主义,程序公正有助于实现结果公正。
⑤全民守法既要求依法行使权利,也要求依法履行义务;维权必须合法、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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