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导学案-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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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类型 学案-导学案
知识点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7-2028
地区(省份) 广东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308 KB
发布时间 2026-06-10
更新时间 2026-06-10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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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导学案系统梳理了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高考核心考点,涵盖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区分,以及民事权利界限(著作权限制、相邻关系等),按法理逻辑构建知识网络,通过问题导学和任务驱动引导学生自主梳理,形成完整认知体系。 亮点在于诊断性自测与案例式探究设计,如“明辨易错”7道判断题精准诊断认知偏差,“命题探究”结合真题典例分析侵权责任认定,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每个模块配深度学习指导和反思总结表,帮助学生自主提升,教师可依学情精准辅导,实现高效备考。

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学习目标】 课标要求 考向分析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结合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 【思维导图】 【问题导学】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2.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3.什么是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如何区分? 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是什么? 5.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的界限有哪些? 6.什么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如何区分? 7.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什么?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知识梳理】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含义 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 ①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要求: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原则) 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 【深度学习】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正在发生(进行中或延续),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 (2)排除妨碍: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害人有权请求侵害人排除妨碍。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适用这种责任方式的前提必须是危险确实存在,对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但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4)返还财产: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返还财产。前提是财产还在。 (5)恢复原状: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恢复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其适用以有恢复的可能与必要为前提,主要适用于对财产权的侵害救济以及恢复损害的环境。 (6)赔偿损失: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方式有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 (7)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由侵权行为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仅适用于民法典规定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是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害人名誉的一种补救措施。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构成要件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有损害事实)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必备条件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谁主张,谁举证”)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含义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须自证无错;举证责任倒置) 举例 医疗损害、物件致损、动物园动物伤人、林木折断、建筑物外墙脱落、高空抛物等(因被损害方举证困难) 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责任) 举例 高度危险活动(如核设施、高空作业)、产品缺陷、环境污染、饲养动物致损、执行工务致损、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损等 注意 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民事权利有限制 1.法律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法律对著作权的限制 项目 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主要表现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具体情形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等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共性要求 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民法典对相邻关系的限制 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主要类型 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处理依据 ①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明辨易错】 1.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 【答案】× 【解析】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2.(2022·北京卷)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 【答案】× 【解析】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3.(2023·重庆卷)丙无视景区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答案】× 【解析】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景区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4.(2023·山东卷)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 【答案】√ 【解析】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2022·海南卷)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侵犯了著作权。( ) 【答案】× 【解析】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 6.相邻关系是对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 【答案】× 【解析】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7.某小区业主张三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茶馆经营,楼上的业主可要求他停办。( ) 【答案】√ 【命题探究】 考向1 侵权责任高频 典例1 (2025·东北卷)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岳某通过购买电水壶与商家成立买卖合同。若电水壶存在缺陷,即商家未提供合格商品,则商家构成违约,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③排除。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④排除。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家政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是典型的债权关系,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责任),②正确。 【思考】 杜某若要求电水壶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是否需要证明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过错?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答案】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因此,杜某无须证明生产者有过错,只需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加练1.(2025·湖南卷)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人民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②正确。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电瓶车是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的,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以谁的名义购买无关,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其行为负有监护责任,④错误。 加练2.(2025·江西卷)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10分) 【答案】①丁可以向甲请求赔偿,甲长期饲养这条狗,成为狗的饲养人。甲虽然将狗委托给乙照顾,但对狗仍然负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狗给他人造成损害,甲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3分)②丁可以向乙请求赔偿。乙作为狗的管理人,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狗给他人造成损害,乙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3分)③丁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请求赔偿。丙作为侵权的第三人,其行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且其行为与丁的损害结果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其应该承担过错侵权责任。(2分)但丙属于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2分) 【解析】解答本题可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监护人责任、第三人过错责任等维度,分析丁因狗致伤可向哪些主体索赔的法理依据。 考向2 民事权利有限制高频 典例2 (2025·河南卷)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年)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须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甲公司将丁某的小说改编拍摄成微短剧,丁某作为原作品的作者,其署名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①正确。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改编权属于著作财产权,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时,该作品的改编权已经超过保护期限,甲公司改编该作品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②错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须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③正确。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该剧,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④错误。 加练3.(2025·安徽卷)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乙公司无须主动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②错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发现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于2024 年 2 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③正确。乙公司将建筑设计用于白酒酒瓶,属于用作商业用途,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建筑作品的外观造型受保护,即使产品类别不同,实质性相似仍可能构成侵权,④错误。 加练4.(2025·河北卷)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基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排除。教师“复印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而非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④排除。②③正确。 加练5.(2025·广东卷,节选)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8分) 【答案】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以及为学校教学或科研等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分)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可能构成侵权,在作品的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也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和作品名称。(2分)本案中,乙公司使用软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且未经著作权人甲公司许可,也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擅自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构成侵权。(3分) 【解析】解答本题可从作品的合理使用等维度,分析乙公司未经许可安装甲公司的软件且未标明来源的行为是否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要件。 考向3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常规 典例3 (2024·新课标卷)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10分) 【答案】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1分)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1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1分)甲、乙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甲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2分)不得损害乙的合法权益。(1分)甲未预留出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1分)甲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分)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分) 【解析】首先对于乙的请求,要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角度分析其合理性;其次对于甲的辩称,要依据权利行使的界限以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来剖析其错误性;最后结合案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热点议题】 宠物伤人事件频发,责任如何认定 热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动物伤人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热点微练 1.(2025·浙江模拟)15岁的张某网购了一款机器狗(说明书标明需拴绳使用)。张某未拴绳就将其带至公园,该机器狗因程序故障突然加速撞倒老人王某,致王某骨折。王某要求张某及网店赔偿。经查,网店销售页面仅用较小字体标注了安全提示。本案中( ) ①张某是该机器狗管理人,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网店因销售了该产品,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王某未尽注意义务,不可以要求网店承担赔偿责任 ④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赔偿责任由其父母承担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无过错责任适用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而机器狗本质上属于产品,不适用该规则。张某需要承担过错责任,而非无过错责任,①错误。根据民法典,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网店作为销售者,仅用较小字体标注了安全提示,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所以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②正确。产品责任中,受害人一般无特殊注意义务(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且材料未提及王某未尽注意义务,故王某有权要求网店承担赔偿责任,③错误。张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父母)承担,④正确。 2.刘某办理了养犬登记证后饲养宠物狗。一天,狗啃坏沙发,刘某一气之下将其赶出门。狗在流浪期间,咬伤李某的孩子致其感染住院。刘某后悔将狗赶走,发出寻狗启事。此时,狗被田某捡回家照顾。本案中( ) ①李某可以向田某索要孩子被狗咬伤后的医疗费用②田某可向刘某索要对狗照顾管理产生的必要费用③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刘某须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刘某作为饲养人在将狗遗弃期间仍有看管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民法典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作为饲养人在将狗遗弃期间对狗仍然有看管义务,狗在被遗弃期间咬伤李某孩子,造成孩子感染住院,原饲养者刘某应当承担看管不力造成他人损害的相应责任,①排除,④正确。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田某捡到狗后对狗进行照顾管理,在管理期间产生的必要费用可向刘某主张,②正确。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错误。 【大题突破】 有关“诚信履约与侵权责任”的命题 真题典解 (2025·安徽卷,节选)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信息①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信息②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信息①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信息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8分) 解题思路 审设问 用何分析 《法律与生活》中①  相关知识 分析什么 刘某损失的责任承担主体,以及各主体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如何分析 结合材料中“徐某儿子跑跳撞倒刘某”的侵权行为和“地铁公司作为经营者是否尽到②  义务”的事实,明确两类主体的责任划分 审材料 信息① 连一连 a.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作为经营者,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补充责任 信息② b.徐某儿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第三人侵权;但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组答案 【审设问】①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②安全保障 【审材料】信息①—b 信息②—a 【组答案】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8周岁儿童在电扶梯上跑跳导致刘某摔倒,属于典型的第三人侵权。但该儿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经营者、管理者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制止儿童跑跳、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每点4分) 【术语必背】 1.解答有关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试题 解题方法: (1)确定有无合同关系或者合同是否成立。分析案例中的多个主体之间的关系,确定他们之间有无合同关系;根据材料,运用合同订立的知识,分析合同是否成立。 (2)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确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3)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判断材料中的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4)①调用不可抗力免责和约定免责的知识,对案例中的违约行为是否可以免责进行判断。②若存在免责情形,则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5)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2.解答有关民事侵权责任的试题 解题方法: (1)首先熟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2)其次仔细审读材料,分析材料中的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 (3)然后深度分析民事行为。如果行为涉嫌侵权,那么要具体分析当事人侵害的是何种权利,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适用何种举证方式,并说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4)最后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合法的结论。 【强化演练】 (2025·湖北卷,节选)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完球后,甲、乙约定:甲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球拍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9分) 【答案】①甲对乙的主张合理。理由:甲、乙之间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乙无法交付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丙损坏球拍不属于不可抗力。(5分)②甲对丙的主张不合理。理由:球拍未交付,所有权仍然属于乙,丙损坏球拍,侵害了乙的所有权,但未侵害甲的权利。(4分) 【解析】解答本题需要依据合同的履行、定金规则、不可抗力及侵权责任等知识,结合材料中“甲、乙约定”“定金支付”“丙损坏球拍”“乙无法交付”等关键事实,分别分析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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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导学案-2027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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