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自主预习
1.为什么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4. ★★★特殊侵权责任(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
阅读教材P32-34,梳理以下知识。
案例
分析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1)小壮的父母;
(2)学校;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管理不善的责任,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
责任。
探
究
分
享
P32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为什么)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如果严重需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
(不履行合同义务)
(侵犯民事权利)
≠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如甲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如拿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如将他人手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赔偿损失 如将他人手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例如:如在外造谣、诋毀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财产损害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
人身损害的情形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侵权责任
没有可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C
当堂练习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合
作
探
究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有一定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算起,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除外如:
《民法典》995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0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合
作
探
究
2020年5月1日
诉讼时间届满?
思考:吴某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方某在小区电梯内吸烟,医生吴某进行劝阻。二人发生言语争执,走出电梯后,仍有言语争执,被物业人员劝阻,吴某离开。方某情绪激动,因心脏病发作猝死,方某家属起诉吴某赔偿40余万元。
合
作
探
究
P34
法院判决认为,吴某的劝阻行为目的合法,劝阻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法院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方某在小区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进行劝阻,自觉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是应当鼓励的行为。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客观条件)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主观条件)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必要条件)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原则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
除了一般侵权责任的认定,是否还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责任认定呢?
比如:
动物园的动物咬了人,动物园要承担责任吗?饲养员又如何判定责任?又或者,你养的狗咬了人,但是又不是你咬的人,你要不要负责呢?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自证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我们是清白的!
过错推定适用情形 推定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教育机构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 堆放人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 行为人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 施工人
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 医疗机构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 所有人、管理人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医院/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侵权人举证)
16
我们是清白的!
该案的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1年9月,王某停放于小区单元楼下的轿车天窗被楼上坠落的电钻钻头砸坏,花费修理费三千余元。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排查排除了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此案谁应该承担责任( )
A.该楼栋全部住户
B.该楼栋三楼住户
C.该楼栋三楼及以上的住户
D.王某自己
C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不能自证无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无过错侵权(最严格的责任):我养的动物,我养的孩子,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我的车,环境污染,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 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情形 责任承担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监护人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 用人单位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接受劳务一方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生产者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一方
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污染者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 经营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
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P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2024年2月5日)
温馨提示:区分:
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案例
分析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小壮的父母和学校分别适用哪种侵权责任?
(1)小壮的父母;
(2)学校;
探
究
分
享
P32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其他方式 主要为赔偿损失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推定有过错 (侵权人自己负责举证自己无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侵权责任的规定与意义)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中,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案例分析:
24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8.答案 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吴奶奶自费为小区添置户外休闲椅供业主免费使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并由物业公司确认质量合格,主观上无过错,且与本案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甲的说法错误。
②休闲椅经物业公司同意并确认质量合格后安放,物业公司也承诺负责日常维护。物业公司有管理职责而又疏于管理,与椅子断裂致使曹奶奶摔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乙的说法正确。
③吴奶奶的行为,方便了小区业主生活,弘扬了传统美德。法院应该严格审查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保护无过错方权益,为善行正名、为义举护航,不让好人无端担责,维护公平正义,彰显司法和社会的态度和温度。丙的说法正确。
(2017·浙江11月选考)画家叶某在家中宴请好友,席间挥毫作墨竹图一幅,署名“醉石”。好友王某十分喜欢此画,买了叶某的画。王某将“醉石”添笔为“醉后”,并送去装裱。裱画师陆某认为该画作甚佳,全幅临摹下来后,将临摹作品售出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著作权角度,说明本案中的当事人侵犯了叶某的哪些权利。
(2)若叶某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可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王某未经叶某许可更改其署名,侵犯了叶某的署名权;
陆某未经叶某许可临摹其画作并售出摹本,侵犯了叶某的复制权、发行权。
返还画作(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高考链接
N市一中学生李某从出生到2016年10月间一直居住在某石化炼油生活区。厂内的液化气罐装站经常漏气,炼油厂排放出的火炬气含有害物质。2020年李某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混合型白血病,其家人认为是周围环境污染造成的。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将石化炼油厂告上了法庭。对该石化炼油厂的侵权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① 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② 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③ 该厂存在故意或过失,往往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④ 该厂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B
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损害事实
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当堂检测
探
究
分
享
流浪狗伤人,原主人要不要赔偿?
案例分析:2022年6月,张先生在接女儿放学回家的路上,女儿不幸被路边窜出的一只花斑狗咬伤小腿,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600元。后经调查得知,这只狗原系附近小区住户孙女士饲养的,后因孙女士怀孕生子,所以把狗遗弃了,这条狗之后无人管理,成为了流浪狗。张先生找到孙女士,协商赔偿事宜,孙女士表示其已经将该狗遗弃,拒不赔偿。无奈,张先生代理其女儿将孙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孙女士赔偿其女儿的医药费共计5600元。
思考:说说张先生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原因。
张先生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孙女士构成侵权。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就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在本案中,这只咬人的狗原系孙女士所饲养,孙女士对这只狗负有管理责任,因其遗弃这只狗导致狗咬伤张先生的女儿,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张先生女儿的医药费。
记忆口诀:
1.过错推定责任: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2.无过错侵权:
用人单位、监护人、宠物主人、机动车主,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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