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4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黑吉辽蒙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6-07
| 3份
| 44页
| 9人阅读
| 0人下载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家庭与婚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1.25 MB
发布时间 2026-06-07
更新时间 2026-06-07
作者 杜娟MH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6-06-07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230185.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家庭婚姻法律实践,汇编辽宁、黑龙江等多地区高二期末真题,通过典型案例强化法律条文应用与现实问题解决。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36题/108分|遗产继承、婚姻财产、未成年人监护、赡养义务|结合房产分割(如姚某遗产)、校园伤害(如小安擦伤)等生活情境,考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核心条款| |非选择题|3题/42分|监护风险防控、继承权丧失、夫妻债务认定|以AI监护系统、遗弃被继承人等案例为载体,要求结合法律条文(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分析解决实际纠纷,体现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培养|

内容正文:

专题4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B 2.D 3.B 4.C 5.C 6.B 7.C 8.C 9.A 10.B 11.B 12.A 13.A 14.A 15.A 16.D 17.D 18.D 19.D 20.C 21.①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数据库,体现依法依规,为家庭监护提供法律数据支撑,明确风险点; ②开发专业课程,整合资源,助力未成年人学法懂法,从意识层面提升家庭监护法治基础; ③汇聚多领域力量精准指导,形成社会合力,为有风险家庭提供针对性帮助,从实践层面弥补监护缺失。(围绕法律依据、意识培养、社会协同等角度,结合材料举措与家庭监护知识分析) 22.①高小某30余年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拒绝扶助处于生存危机父母,其行为完全符合“遗弃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法定情形,丧失继承权。 ②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后,依法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高某丙、高某丁、高某戊书面放弃继承,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履行了事实扶助义务,且未放弃继承资格,获得继承权。 ③高小某以继承人身份领取存款的行为因丧失继承权而自始无效,应返还给实际继承人高某乙。 ④该判决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逻辑严密,守护了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对社会的警示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3.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邱某自张某超去世后,长期独自承担张某的护理、就医及陈某的赡养义务,符合“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标准,与血缘关系无关,法院应判决支持邱某的继承请求,确认其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并依据赡养贡献调整具体分配比例,将房屋变更登记时保留邱某应得份额。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24.B 25.A 26.A 27.C 28.B 29.B 30.C 31.D 32.A 33.A 34.B 35.C 36.C 37.(1)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子女教育的支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本案中,虽然教育服务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小刘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② 启示:a.家庭成员遇事应商量,达成共识,避免单方面决策引发矛盾。b.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等的相关条款,避免无效诉讼及家庭矛盾升级。 (2)①运用了共变法。②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有某些变化,有一个因素A也随之发生一定的变化,那么,这个相关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早餐发生了变化,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每天都吃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高于每天都吃不到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所以,家庭早餐与学生的学业成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4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4-25高二下·辽宁丹东·期末)姚某与傅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姚,二人父母均健在。姚某在婚前购买了一处价值50万的房产,在婚后又和傅某共同购买了一处价值100万的房产,二人名下夫妻共同财产有80万现金。姚某在一次出差中因车祸去世,留下死亡赔偿金12万元。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傅某可获得遗产35万元 ②死亡赔偿金应由傅某、小姚及姚某父母均等继承 ③若姚某的父母没有劳动来源,在遗产分配时应该酌情多分 ④姚某作为继承人,他的财产应该先析产再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法定继承开始前首先要分离出姚某个人的合法财产:姚某与傅某婚后共同购买的价值100万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50万是姚某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有80万现金,其中40万元是姚某的遗产;姚某在婚前购买的一处价值50万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姚某去世后成为遗产。因此,姚某的遗产总共有140万元。本案中,傅某、小姚、姚某的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四位法定继承人每人可继承35万元,①正确。 ②: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共同生活,具有共同经济利益的近亲属,故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既然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所以就不适用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即不应平均分割。对此,应当综合考虑与死者生前关系的远近、对死者生前所尽的扶养义务、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经济依赖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并以此进行依法酌定分配。综上,②不选。 ③: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因此,③正确。 ④:本案中,姚某是被继承人而不是继承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24-25高二下·辽宁丹东·期末)小安和小李系某小学学生,二人在课间休息时由于争抢足球大打出手。小李的推搡导致小安的肩膀、小腿等多处擦伤。对此(   ) ①小李侵犯了小安的生命权 ②小李侵犯了小安的健康权 ③小李应该赔偿小安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④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义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本案中小安仅受擦伤,无生命危险,故未侵犯生命权,①排除。 ②:小李的推搡导致小安身体受伤,侵犯了其健康权,②正确。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排除。 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若无法证明尽到管理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辽宁丹东·期末)小曾(17周岁)自己工作谋生,最近迷上了购买“某游”品牌的卡片以及在网上“抽卡”,在某购物平台先后下单近一万元。他的父母发现后要求小曾退货,被小曾拒绝,于是私自用小曾的手机联系网购商家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平台网购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曾的交易行为需要父母追认 ③小曾在购物平台下单且签收成功后,双方才订立买卖合同 ④购物平台的商品链接属于要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本题中的小曾与网络平台的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权利义务指向的客体是买卖双方的给付行为,①正确。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17周岁的小曾靠自己工作谋生,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交易行为不需要父母追认,②不选。 ③:小曾在购物平台下单成功支付相应货款后,双方就已订立买卖合同,签收属于合同的履行,③不选。 ④: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网络购物中,若商家对商品交易的数量、价格及质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承诺,那么其商品链接就属于要约行为,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24-25高二下·黑龙江龙东十校联盟·期末)老王与老伴李某育有一儿小王,后收养了女儿小美。老王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明确“承包地块共8亩,家庭成员为老王、李某、小王、小美”。老王去世后,小王认为自己是亲生儿子,应独自继承老王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小美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老王的遗产,小王作为继承人有权单独继承 ②依据法律规定,小美作为农户内家庭成员对承包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③老王不能通过遗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定由小王一人继承 ④老王去世后,李某和小美可不经小王同意流转土地经营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以户为单位取得,在承包户的户主或某成员死亡后,其他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产生继承问题,①错误。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小美作为农户内家庭成员,对承包土地享有平等权益,②正确。 ③: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遗产,故老王不能通过遗嘱指定由小王一人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③正确。 ④:流转土地经营权需经农户内所有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李某和小美流转土地经营权需与小王协商,不能不经其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24-25高二下·黑龙江龙东十校联盟·期末)独居老人李某年逾七十,与女儿张某约定由张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并定期探望。起初,张某能如约履行,但半年后因经济压力及家庭琐事,不仅中断了赡养费支付,还不再探望李某。李某向当地居委会求助,经调解双方达成新协议:张某每月支付1200元赡养费,并保证每月至少探望一次。然而,张某在履行两个月后又再次违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强制执行 ②李某有权再次向居委会或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张某作为成年子女,赡养扶助老人是其法定义务 ④此次调解协议未履行,意味着之前的约定仍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未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李某不能直接申请对调解协议强制执行,①错误。 ②:调解遵循自愿原则,只要当事人愿意,李某有权再次向居委会或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②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张某作为李某的女儿,不能因经济压力或其他原因免除该义务,③正确。 ④:双方达成新的调解协议后,原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已被新协议变更,原约定因新协议的成立而失效,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永吉实验高级中学等校·期末)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正确的是(   ) ①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②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③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④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A.②④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答案】B 【详解】①: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在漫画中,父亲身患重病,儿子有赡养照顾父亲的责任。从法律和道德层面看,若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父亲的诉求合理合法,所以父亲胜诉,①符合题意。 ②:虽然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即使父亲在儿子成长过程中存在教育方面的问题,也不能成为成年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儿子不能以父亲未完全尽到教育义务为由拒绝赡养,且漫画中没有体现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所以父亲不会因为所谓未完全尽教育义务而败诉,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因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而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儿子不能以此为由胜诉,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B。 7.(24-25高二下·辽宁重点中学协作校·期末)李奶奶与赵爷爷系夫妻关系,婚后购置B地房产一套(登记在赵爷爷名下),育有一女赵乙。2020年,赵爷爷瘫痪在床,赵乙因定居国外,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赵爷爷的生活由外甥女王某照料。2025年3月,赵爷爷订立自书遗嘱,将B地房产全部赠与王某。2025年5月,赵爷爷去世,赵乙与王某就遗产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依据遗嘱继承取得B地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②赵爷爷的自书遗嘱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内容部分无效 ③王某与赵乙可就遗产纠纷申请人民调解 ④自书遗嘱因两名社区工作人员见证而生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王某是依据赵爷爷的遗嘱获得部分房产,并非遗嘱继承,而是遗赠,①排除。 ②:B房产为李奶奶和赵爷爷夫妻共同财产,赵爷爷的自书遗嘱中处置李奶奶财产部分的内容无效,②正确。 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与赵乙就遗产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③正确。 ④: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生效,不需要两名社区工作人员见证,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24-25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高中生小敏因拒绝母亲王某为其规划的“升学路线”,遭到王某多次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小敏的班主任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依法训诫。王某辩称:我是为了孩子好,她必须听我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有绝对决定权 ②王某的行为侵犯小敏的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 ③对王某的训诫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④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虽然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责任,但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没有绝对决定权,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王某多次辱骂小敏,侵犯了小敏的人格权,限制小敏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小敏的人身自由权,②正确。 ③:对王某的训诫是公安机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的,体现的是对未成年人的政府保护,而非司法保护。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③错误。 ④: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采用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王某采用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规划小敏的升学路线,属于不当方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9.(24-25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某养老院与老人冯某签订协议:养老院负责冯某的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冯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养老院所有。协议履行期间,养老院按约提供服务,冯某去世后,其子女以“房产属遗产”为由诉至法院主张继承。在此案中(   ) ①养老院与冯某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养老院履行义务后有权依约取得房产 ③若协议有效则法定继承优先于协议执行     ④子女可通过仲裁解决遗产归属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材料中养老院负责冯某的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冯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养老院所有(财产死后转归扶养人),所以养老院与冯某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①正确。 ②:因为养老院与冯某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且在协议履行期间养老院按约提供了服务,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根据协议约定,冯某去世后养老院有权依约取得房产,②正确。 ③:当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并存时,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若协议有效,应是协议执行优先于法定继承,③错误。 ④: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24-25高二下·内蒙古鄂尔多斯西四旗·期末)李某在前夫去世后,与夏某登记结婚,婚后无共同子女,但有存款20万元。李某因病去世后,李某与前夫的独子小明便以房子是母亲的婚前财产为由,要求夏某搬出房子。夏某称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身患重疾且没有收入来源,有权利继续居住该房子。双方因不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遗产包括该房屋和10万元现金 ②夏某和李某是合法夫妻,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一半和10万元现金 ③小明与夏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夏某 ④房子不是李某与夏某的婚内共同财产,所以夏某无权继承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20万元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10万元属于夏某,另10万元为李某遗产;房屋作为婚前个人财产,全部属于李某遗产,①正确。 ②:房屋作为李某遗产,应由夏某和小明共同继承,一般各占50%;10万元现金遗产也应由两人平分,夏某应得5万元,而非10万元,且因为李某无收入来源,体弱多病,可以适当多分,②排除。 ③:两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夏某符合“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照顾条件,③正确。 ④:房屋虽为婚前财产,但作为李某遗产,夏某作为配偶有权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1.(24-25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吴某某的父母在生前曾以遗嘱方式为其留了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019年,吴某某的妹妹离婚后无处居住,经吴某某同意后,搬进该房屋,一住就是五年。2025年4月,吴某某的儿子准备结婚,吴某某要求其妹妹让出房屋,但遭到拒绝。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吴某某若提起诉讼,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②因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归兄妹二人共有 ③妹妹拥有和吴某某平等的继承权,无须搬出去 ④房屋的所有权归吴某某所有,其有权要求妹妹搬出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如果吴某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解决房屋居住权等纠纷,①正确。 ②:吴某某的父母以遗嘱方式为吴某某留了一套房产,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的情况下,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即取得房产所有权。虽然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并不影响吴某某单独拥有房屋所有权,并非归兄妹二人共有,②错误。 ③:父母以遗嘱方式将房产留给吴某某,这属于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优先的原则下,妹妹不具有该房屋的继承权。妹妹经吴某某同意后居住在该房屋,吴某某现在要求妹妹让出房屋,妹妹应当搬出去,③错误。 ④:父母通过遗嘱将房屋留给吴某某,房屋的所有权归吴某某所有,吴某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自己的不动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其有权要求妹妹搬出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24-25高二下·吉林“BEST合作体”·期末)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3.(24-25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末)小丽(6岁)与妈妈来到理发店,妈妈边做头发边玩手机,小丽很无聊,便拿起理发刀剪掉了一位女性顾客的一大撮长发,头发损伤严重。顾客当即报警,最终该事件通过协商解决:理发店2年内为该顾客接发8次,费用1.2万元,小丽的妈妈承担接发费用1.15万元,顾客自行承担500元。对此网友众说纷纭,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丽侵犯了顾客的身体权,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女性顾客未尽到观察义务,疏忽大意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③理发店未尽到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④小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侵权人应该是小丽妈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④:在本事件中,剪客户头发的女孩只有六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没有看好小孩,导致小孩随意在理发店拿起剪刀把其他客户头发剪去,头发属于每个人身体的一部分,这涉嫌侵犯了客户的身体权,家长在这过程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①符合题意,④错误。 ②:材料中女顾客在做头发,对于小女孩的行为并不能尽到观察义务,女性顾客并不是因为疏忽大意,②不符合题意。 ③:小丽在理发店能随意拿到剪刀,说明理发店未尽到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③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A。 14.(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不正确的选项是(   ) ①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③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④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A 【详解】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父亲胜诉,儿子败诉,漫画中儿子的行为没有赡养父母,漫画中没有体现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①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照顾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正常情况下子女应依法履行该义务,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③: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故该约定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儿子败诉,根据民法典规定,断绝亲子关系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该约定是无效的,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5.(24-25高二下·辽宁重点高中沈阳郊联体·期末)小光与身为孤儿的小花婚后不久,便外出投身创业,与其他创始人共同开办合伙企业。他将小花独自留在家中,由其照料父母及一双儿女。创业期间,小光结识了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玉玉,二人在事业中贡献程度均等,不久后便以夫妻名义生活,并私下育有一子小轩。不料,一场交通事故突如其来,小光不幸离世,身后遗留了60万元的创业收入,以及玉玉特意赠予并交付于他的一辆价值24万元的汽车。本案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花可以继承2.5万元创业收入和4万元车款 ②小光因创办合伙企业需要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小轩无权继承汽车车款以及创业收入 ④玉玉赠与小光汽车,该行为的客体是汽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小光的60万元创业收入属于小光和玉玉的共有财产(二人在事业中贡献程度均等),其中30万元属于小光。这30万元又属于小光和小花的夫妻共同财产,小花享有15万元,剩余15万元为遗产,由小花、小光的父母和3个儿女(包括小轩)共同继承,每人2.5万元。“玉玉特意赠予其(小伟)”表明该赠予为个人财产,因此24万元汽车全额计入遗产,由小花、小光的父母和儿女共同继承,每人4万元,①正确。 ②: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小光作为合伙人要按时缴纳,②正确。 ③:小轩是小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权,有权继承小光遗产(汽车20万属小光个人财产,创业收入中遗产部分),③错误。 ④:赠与的客体是赠与行为,非汽车本身,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6.(24-25高二下·吉林白山五校·期末)陈某与女儿王某关系不好,陈某在丈夫去世后与外孙媳妇罗某共同生活多年并由其赡养。2024年1月,王某为改善与陈某关系,将陈某接至家中共同生活。2024年2月,陈某在无其他任何人见证的情况下写了一份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留给罗某。同年5月陈某去世后,罗某要求按照遗嘱分得陈某全部遗产,王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中(   ) ①罗某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依法继承陈某的遗产 ②若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王某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 ③该遗嘱因无证明人而无效,罗某不应分得陈某的遗产 ④王某对陈某负有赡养义务,其行为表现影响遗产分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罗某不是陈某的子女,没有赡养陈某的义务,她不是法定继承人,也不能继承陈某遗产,但可以通过遗赠获得遗产,①排除。 ②:王某是陈某的法定继承人,若遗嘱因瑕疵无效(如没有签名等),则王某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②正确。 ③:陈某的遗嘱为自书遗嘱,若是亲笔书写全文,有签名,注明了年、月、日,就属于有效遗嘱,自书遗嘱不需要证明人,不能因为该遗嘱无证明人而宣布无效,③排除。 ④:《民法典》规定,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不直接导致其丧失法定继承权,但可能影响其继承遗产的份额,甚至可能被法院判决少分或不分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7.(24-25高二下·辽宁重点高中沈阳郊联体·期末)大学生小林在某小区担任法治宣传员志愿者期间,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甲:半年前老板向我借了2万元拒不归还,我打算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维权 乙:我是范某前妻,他生前病重时主要由我照料,我想继承他的遗产 丙:因工作调动需要,我准备与房东通过微信方式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丁:我弟弟在帮扶滚落电梯的张某时膝盖受伤住院,想通过法律援助请求赔偿 上述诉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和乙 B.甲和丁 C.乙和丙 D.丙和丁 【答案】D 【详解】甲:老板向员工借款不还,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权,甲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乙: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前妻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继承范某遗产,乙的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丙:房屋租赁协议可以通过微信方式签订,属于书面合同,丙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丁:帮扶他人受伤,属于见义勇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丁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故本题选D。 18.(24-25高二下·吉林长春外五县·期末)2024年12月,中国当代作家琼瑶在家中去世,终年86岁。琼瑶“翩然”离去,其遗书发布后被广泛传阅。遗书不同于遗嘱,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 ②无论是否是法定继承人,都适用遗嘱继承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遗嘱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两种形式,所以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①错误。 ②: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嘱继承只能指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通过遗嘱获得遗产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②错误。 ③:当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时,应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遗产的分配,法定继承则在没有遗嘱、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等情形下才适用,所以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9.(24-25高二下·辽宁沈阳五校协作体·期末)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乙两人青梅竹马。2024年10月8日年满22周岁的甲某与20周岁的乙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后甲经营一家餐馆,月收入8000元;乙某2024年8月发表一篇论文,11月获得一笔1万元的稿费;2023年5月乙某通过遗嘱继承父亲的一套价值为60万的房子,2024年11月将该房子出租出去。该案例中:(   ) ①甲乙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房子租金属于乙个人财产 ②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1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乙的婚姻有效,甲某月收入8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乙某有权处置从父亲遗嘱中继承60万元房产,甲某不得干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在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和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所以甲乙婚姻有效。并且房子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 ②:1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甲乙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②不选。 ③: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和乙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在我国,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所以甲乙婚姻有效。婚后甲经营餐馆月收入8000元,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乙2023年5月通过遗嘱继承父亲房子,是婚前获得的,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姻存续期间出租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有权按自己意愿处置继承的房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24-25高二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高中·期末)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意见》发布后,宿州两级法院全部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以法之名、守护“未”来,用司法之力守护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明晰体罚惩戒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②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③不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④必须通过批评教育的手段去解决子女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体罚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节,轻微体罚可能属于教育方式问题,只有严重体罚构成虐待才会追究刑事责任,表述过于绝对,①错误。 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不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③正确。 ④:“必须通过批评教育”过于绝对,教育手段应多样化(如沟通、引导等),法律未强制限定,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1.(24-25高二下·辽宁葫芦岛·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未成年人监护问题既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的重要领域。某市打造从源头到末端“AI+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风险防控一件事”应用场景,解决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自2024年8月上线以来,已自动推送风险家庭线索4万余条,开展风险防控3万余次,其举措有: 搭建数据底座 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留守儿童、孤儿等家庭监护风险要素实现数据归集,形成监护风险家庭基础数据库。 开发专业课程 整合高等院校、专业机构等资源,开发针对性的“线上线下”法治化教育指导课程,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尊法、遇到困难找法。 提供精准指导 汇聚教育、公检法、妇联等领域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力量,为特重大风险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关爱队伍和工作人员,以个性化指导帮助未成年人成长。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某市的举措对解决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的启示。 【答案】①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建数据库,体现依法依规,为家庭监护提供法律数据支撑,明确风险点; ②开发专业课程,整合资源,助力未成年人学法懂法,从意识层面提升家庭监护法治基础; ③汇聚多领域力量精准指导,形成社会合力,为有风险家庭提供针对性帮助,从实践层面弥补监护缺失。(围绕法律依据、意识培养、社会协同等角度,结合材料举措与家庭监护知识分析)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监护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某市的举措对解决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的启示。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留守儿童、孤儿等家庭监护风险要素实现数据归集,形成监护风险家庭基础数据库→运用育小职责大的知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分析:联系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分析说明要完善家庭法律数据支撑,解决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 关键词②:整合高等院校、专业机构等资源,开发针对性的“线上线下”法治化教育指导课程,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尊法、遇到困难找法→可联系育小职责大的知识,从意识培养的角度分析:联系父母的职责、未成年人的权利,分析说明未成年人需要通过学法懂法,明确自身受监护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在权益受侵害时懂得依法维权,因此通过整合资源,助力未成年人学法懂法。 关键词③:汇聚教育、公检法、妇联等领域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力量,为特重大风险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关爱队伍和工作人员,以个性化指导帮助未成年人成长→可联系育小职责大的知识,从社会协同的角度分析:说明汇聚社会合力,帮助风险家庭解决问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24-25高二下·辽宁五校联考·期末)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5日发布的“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事实】 高小某系高某甲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此后30余年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甚至做重大手术期间,高小某也未履行任何照护义务。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其中,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某甲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高某甲的骨灰落葬事宜,高小某不予理睬,却以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款。高某乙起诉至法院,认为高小某遗弃高某甲,应丧失继承权。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出具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高某甲财产由高某乙继承,高小某在高某甲去世后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高某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释法析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法院判决进行分析。 【答案】①高小某30余年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拒绝扶助处于生存危机父母,其行为完全符合“遗弃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法定情形,丧失继承权。 ②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后,依法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高某丙、高某丁、高某戊书面放弃继承,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履行了事实扶助义务,且未放弃继承资格,获得继承权。 ③高小某以继承人身份领取存款的行为因丧失继承权而自始无效,应返还给实际继承人高某乙。 ④该判决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逻辑严密,守护了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对社会的警示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分析】背景素材: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继承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材料中表明“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此后30余年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甚至做重大手术期间,高小某也未履行任何照护义务”→分析高小某丧失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说明本案中高小某30余年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对处于生存危机的父母拒绝扶助,其行为完全符合“遗弃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法定情形,所以丧失继承权。 有效信息②:材料提到“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其中,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出具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分析高某乙获得继承权:说明本案中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应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履行了事实扶助义务,并且未放弃继承资格,所以高某乙获得继承权。 有效信息③:高小某以继承人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款→分析高小某领取存款的返还:说明由于其丧失继承权,这种领取存款的行为自始无效,所以应按照法院判决,将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实际继承人高某乙。 有效信息④: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逻辑严密→关于法院判决的意义:从法律和道德层面看,高小某遗弃父母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法院判决守护了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起到了警示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3.(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永吉实验高级中学等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张某珍远嫁,儿子张某超与儿媳邱某婚后与二老同住并生育三个子女。张某夫妇早年建房,张某超夫妻出力帮忙,2011年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2012年张某超去世,邱某独自照顾婆母和子女,未再嫁。张某重病卧床数年,护理、就医等全由邱某负责,直至2015年张某去世。 邱某与丈夫张某超名下并无房产,鉴于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因素,邱某便提出将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陈某则以邱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没有资格继承房屋为由拒绝。邱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对张某名下房屋遗产部分进行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该支持邱某的诉求,并阐述理由。 【答案】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邱某自张某超去世后,长期独自承担张某的护理、就医及陈某的赡养义务,符合“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标准,与血缘关系无关,法院应判决支持邱某的继承请求,确认其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并依据赡养贡献调整具体分配比例,将房屋变更登记时保留邱某应得份额。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纠纷 考点考查: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家庭与婚姻”,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2012年张某超去世,邱某独自照顾婆母和子女,未再嫁。张某重病卧床数年,护理、就医等全由邱某负责,直至2015年张某去世→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本案中,邱某自张某超去世后,长期独自承担张某的护理、就医及陈某的赡养义务,符合“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标准,与血缘关系无关,法院应判决支持邱某的继承请求,确认其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并依据赡养贡献调整具体分配比例,将房屋变更登记时保留邱某应得份额。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24.(24-25高二下·黑龙江龙东十校联盟·期末)2024年,赵某和孙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辆汽车登记在孙某名下。2025年初,孙某瞒着赵某以个人名义向同事钱某借款20万元,声称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实际却将该笔借款用于收藏古玩,后因古玩市场行情不佳,投资失败导致无力偿还。钱某将赵某和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关于该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钱某能够证明该借款用于孙某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赵某需承担连带责任 ②该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直接拍卖该汽车用于偿还孙某的个人债务 ③该借款已经被明确声称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孙某借款未告知赵某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孙某的个人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钱某能够证明该借款用于孙某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该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赵某需承担连带责任,①正确。 ②:汽车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孙某的债务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不能直接拍卖汽车用于偿还孙某个人债务,②错误。 ③:虽然孙某声称借款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但实际用于收藏古玩,并未真正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能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若孙某借款未告知赵某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依据法律规定,该债务属于孙某个人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5.(24-25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小林(男)和小周(女)在工作中相识,期间小周购买了一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二人恋爱两年后准备结婚。婚前小林的父母为了支持儿子成家,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并登记在小林名下。婚后,小周辞去工作在家准备研究生考试并照顾孩子,而小林则希望她将全部重心放在家庭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无特殊约定,婚房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②小周有学习深造的权利,小林无权限制 ③小林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仅包括提供生活费用     ④为了顺应当地传统习俗,孩子只能随父姓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材料中婚前小林的父母全款购置婚房并登记在小林名下,这属于小林在结婚前获得的财产 。所以若无特殊约定,婚房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小周有学习深造提升自己的权利,小林希望她将全部重心放在家庭上,无权限制小周学习深造,②正确。 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仅包括提供生活费用,还包括教育、保护等多方面的责任。小林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能简单等同于仅提供生活费用,③错误。 ④: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虽然有当地传统习俗,但法律并未规定孩子只能随父姓,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6.(24-25高二下·吉林长春外国语学校·期末)2025年5月10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在全国正式落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处,在昆明工作生活户籍地为广东省汕尾市的杨先生与广东深圳市的朱女士,凭借居民身份证及无配偶签字声明,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成为云南省首对通过全国通办方式领证的新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取消了结婚登记必须到户籍地的限制 ②杨先生和朱女士的婚姻登记符合我国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③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意味着只要双方自愿,就可凭居民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④结婚不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打破了婚姻登记当事人户籍限制,不再要求出具户口簿,内地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材料中杨先生和朱女士的登记符合该原则,①②正确。 ③④: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等,并且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7.(24-25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末)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20年办理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将自己婚前存款10万元用于投资股票,获利1万元;2023年,王某因赌博向其朋友刘某借款30万元,李某对此毫不知情。李某婚前曾向其同事张某借款10万元。2024年,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偿还10万元借款。同年,刘某要求王某和李某共同偿还30万元借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的主张符合民法典的公平原则 B.李某婚前借款,婚后皆由王某承担 C.王某30万元赌博借款属于个人债务,李某无须承担 D.因李某未参与投资,股票获利1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答案】C 【详解】A:材料中,王某因赌博向其朋友刘某借款3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债务,李某无须承担,因此,刘某要求王某和李某共同偿还30万元赌博借款的主张,不符合《民法典》的公平原则,A错误。 B:李某婚前向张某借款10万元属于个人债务,应由李某本人承担,王某无法律义务代为偿还,B错误。 C:王某因赌博向其朋友刘某借款30万元,李某对此毫不知情,这说明王某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无须承担,C正确。 D: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的投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王某投资股票股票获利1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李某是否参与无关,D错误。 故本题选C。 28.(24-25高二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高中·期末)2024年6月,张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行婚礼仪式后共同生活。2024年9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关系破裂。张某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李某退还彩礼15.6万余元。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彩礼7万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后来,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此案例可知(   ) ①张某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②诉讼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 ③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向一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④诉讼调解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确立婚姻关系。张某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 ②:诉讼调解(即法院调解)是由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主持进行的调解,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非诉讼调解(如人民调解)。案例中“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属于法院调解,非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②排除。 ③:一审结束之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非向一审人民法院,③排除。 ④:诉讼调解是法院在审理中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方式,能高效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并保障双方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9.(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永吉实验高级中学等校·期末)孙先生经营一家公司,公司有50万元外债。孙先生与杨女士结婚后,两人共同生活。离婚时,杨女士认为公司债务属于公司经营债务,自己不应承担。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①如果公司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女士应承担一部分 ②公司债务属于公司经营债务,与杨女士无关,她无需承担 ③如果杨女士能够证明公司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杨女士无需承担 ④无论公司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杨女士都应承担一半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女士应承担一部分,①正确。 ②:当公司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时,它就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杨女士是需要承担的。“公司债务属于公司经营债务,与杨女士无关,她无需承担” 这种说法过于绝对,②错误。 ③:如果杨女士能够证明公司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女士就无需承担,③正确。 ④:只有当公司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时,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女士才可能承担相应债务,“无论公司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杨女士都应承担一半债务”说法错误,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0.(24-25高二下·辽宁沈阳五校协作体·期末)李某的妻子已去世,有两子一女李甲、李乙、李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股票若干、存款150万。2022年,李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李甲,汽车留给李乙,股票留给李丙。2024年3月15日,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李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李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李甲继承,股票仍归李丙继承。当日中午,李某去世。关于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自书遗嘱继承,商品房归李甲,汽车归李乙,股票归李丙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 ③150万的存款,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 ④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所有遗产都应按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自书遗嘱在前,口头遗嘱在后,且口头遗嘱符合有效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应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①排除。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②正确。 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李某未对150万存款订立遗嘱,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③正确。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遗赠。所有遗产也不一定都按遗嘱继承,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④排除。 故本题选C。 31.(24-25高二下·吉林长春外五县·期末)甲的父亲与乙的母亲是同胞姐弟。2013年7月,甲乙双方隐瞒表兄妹的事实,到所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他们在生活中逐渐出现各种矛盾。2016年12月,甲诉至法院要求与乙离婚。在本案中,法院(   ) ①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②可宣告双方婚姻仍有效 ③应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                         ④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②③④:本案中,甲乙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故该婚姻是无效婚姻,甲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不是起诉离婚,①②不符合题意,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32.(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16年登记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3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8万元赔偿金,收得亲友慰问金4万元。因伤势过重,甲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见证下留下打印遗嘱将婚前房产留给乙,之后甲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后甲医治无效死亡。甲父母健在且与乙有一女,夫妻有80万元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30万元 ②乙可继承部分房产和15万元遗产 ③赔偿金、慰问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乙可继承一套房产和15.5万元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材料中80万元与4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18万及婚前购置的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所以甲的现金遗产60万元,由父、母、女儿、乙作为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是:60万元分成4份=15*2=30万元,①正确。 ②:乙根据法定继承可得15万元现金遗产,根据甲的打印遗嘱,可获得甲婚前购置的房屋,②正确。 ③:赔偿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慰问金属于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乙可继承遗嘱中的房产和15万元遗产。如果有其他房产,乙也可继承一部分,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3.(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李某与杜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2020年,两人育有一子小李。2022年,小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小李由杜某带回娘家抚养,在此期间,杜某拒绝让李某探视小李。李某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杜某多次催要抚养费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法院应支持杜某的诉讼请求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李某因被拒绝探视小李,有权拒付抚养费 ③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杜某无权拒绝李某探视儿子小李 ④李某未履行对小李的教育和保护义务,违背了民法守法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李某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的做法违反法律要求,法院应支持杜某催要抚养费的诉讼请求,①正确。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李某不能因被拒绝探视就拒付抚养费,②不选。 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李某与小李的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杜某无权拒绝李某探视儿子小李,③正确。 ④:题干中李某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而不是未履行对小李的教育和保护义务,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34.(24-25高二下·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高级中学·期末)张某、李某夫妇共同经营一家店铺。2018年,为升级店面,张某出面向好友王某借款8万元,口头约定3年后归还。2021年,张某与李某协议离婚,该店铺由张某所有。2023年,王某要求张某归还5年前的借款,张某以该借款为与李某的共同债务为由拒绝还清债款。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由于借款没有证据,王某可能难以要回借款 ②因借款已过诉讼期,张某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 ③如有充分合法证据,李某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 ④店铺归张某所有,张某应当承担全部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由于王某借钱给张某的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纸质凭证,王某可能难以要回借款,①符合题意。 ②:民事法律纠纷的诉讼期一般为3年,诉讼期是从被侵权人知道自己被侵权之日起计算。本案应该从张某与王某约定的3年期满即2021年起计算,到2023年未满3年,仍在诉讼期内,②说法错误。 ③:借款发生在张某、李某婚姻存续期内,且用于共同经营的店铺升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存在张某借款时主张为自己个人债务、二人离婚时有明确约定李某不承担该债务的证据时,李某则不用承担还款义务,③符合题意。 ④:从店铺归张某所有,不能肯定地判断出债务也由张某承担,除非其与李某离婚时有明确的约定,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35.(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偿金。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外,另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有(   ) ①60万元赔偿金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 ②住房和存款的一半归乙所有 ③丙有权从甲的遗产中获取相应抚养费 ④乙可以和丙、丁共同继承甲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可见,案例中的60万元赔偿金并非甲的遗产,不能由其母丁继承,①错误。 ②: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外,另有40万元存款,可见,住房和存款系甲乙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乙所有,②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甲的遗嘱未预留起女儿的份额,部分无效,丙有权从甲的遗产中获取相应抚养费,③正确。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36.(24-25高二下·辽宁葫芦岛·期末)楼某和赵某于2016年5月登记结婚。2017,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19年,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②正确。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裁判离婚,④错误。 故本题选C。 37.(24-25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5月15日是第32个国际家庭日。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当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材料一  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在某教育服务机构给孩子报了近1万元的教育服务班并签订教育服务合同。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教育服务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遂要求教育服务机构退费,但遭到拒绝。小刘一气之下诉至人民法院,被判败诉。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材料二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某对50826名八年级学生的家长开展了一份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不考虑其他情况的条件下,每天都吃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513分,而每天都吃不到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450分,两者相差63分。于是,孙某得出结论:家庭早餐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因素。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小刘败诉的原因,并说明该案例对维护家庭和睦的启示(写两点即可)。 (2)结合材料二,指出孙某得出上述结论运用的归纳推理方法,并说明该方法是如何被具体运用的。 【答案】(1)①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子女教育的支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本案中,虽然教育服务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小刘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② 启示:a.家庭成员遇事应商量,达成共识,避免单方面决策引发矛盾。b.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等的相关条款,避免无效诉讼及家庭矛盾升级。 (2)①运用了共变法。②如果被考察的现象a有某些变化,有一个因素A也随之发生一定的变化,那么,这个相关因素A与被考察的现象a有因果联系。早餐发生了变化,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每天都吃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高于每天都吃不到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所以,家庭早餐与学生的学业成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地位平等、家庭早餐与学生学业成绩的关系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归纳推理方法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涉及两小问,一是分析小刘败诉的原因,二是说明该案例对维护家庭和睦的启示,可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分析。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刘认为教育服务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遂要求教育服务机构退费→可从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角度分析,小刘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关键词②: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在某教育服务机构给孩子报了近1万元的教育服务班并签订教育服务合同→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1万元的课外培训班,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小刘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关键词③:妻子瞒着小刘在某教育服务机构给孩子报了近1万元的教育服务班并签订教育服务合同→可得到启示家庭成员遇事应商量,达成共识,避免单方面决策引发矛盾。 关键词④:小刘认为教育服务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遂要求教育服务机构退费,遭到拒绝后。诉至人民法院,被判败诉→可得到启示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等的相关条款,避免无效诉讼及家庭矛盾升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分析孙某得出上述结论运用的归纳推理方法,并说明该方法是如何被具体运用的。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每天都吃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513分,而每天都吃不到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450分,两者相差63分。于是,孙某得出结论:家庭早餐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因素→可推出运用了共变法的知识,说明每天都吃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高于每天都吃不到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可得出家庭早餐与学生的学业成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4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4-25高二下·辽宁丹东·期末)姚某与傅某婚后育有一子小姚,二人父母均健在。姚某在婚前购买了一处价值50万的房产,在婚后又和傅某共同购买了一处价值100万的房产,二人名下夫妻共同财产有80万现金。姚某在一次出差中因车祸去世,留下死亡赔偿金12万元。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傅某可获得遗产35万元 ②死亡赔偿金应由傅某、小姚及姚某父母均等继承 ③若姚某的父母没有劳动来源,在遗产分配时应该酌情多分 ④姚某作为继承人,他的财产应该先析产再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2.(24-25高二下·辽宁丹东·期末)小安和小李系某小学学生,二人在课间休息时由于争抢足球大打出手。小李的推搡导致小安的肩膀、小腿等多处擦伤。对此(   ) ①小李侵犯了小安的生命权 ②小李侵犯了小安的健康权 ③小李应该赔偿小安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④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义务,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4-25高二下·辽宁丹东·期末)小曾(17周岁)自己工作谋生,最近迷上了购买“某游”品牌的卡片以及在网上“抽卡”,在某购物平台先后下单近一万元。他的父母发现后要求小曾退货,被小曾拒绝,于是私自用小曾的手机联系网购商家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平台网购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曾的交易行为需要父母追认 ③小曾在购物平台下单且签收成功后,双方才订立买卖合同 ④购物平台的商品链接属于要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4-25高二下·黑龙江龙东十校联盟·期末)老王与老伴李某育有一儿小王,后收养了女儿小美。老王作为承包方代表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明确“承包地块共8亩,家庭成员为老王、李某、小王、小美”。老王去世后,小王认为自己是亲生儿子,应独自继承老王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小美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老王的遗产,小王作为继承人有权单独继承 ②依据法律规定,小美作为农户内家庭成员对承包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③老王不能通过遗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定由小王一人继承 ④老王去世后,李某和小美可不经小王同意流转土地经营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4-25高二下·黑龙江龙东十校联盟·期末)独居老人李某年逾七十,与女儿张某约定由张某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并定期探望。起初,张某能如约履行,但半年后因经济压力及家庭琐事,不仅中断了赡养费支付,还不再探望李某。李某向当地居委会求助,经调解双方达成新协议:张某每月支付1200元赡养费,并保证每月至少探望一次。然而,张某在履行两个月后又再次违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强制执行 ②李某有权再次向居委会或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张某作为成年子女,赡养扶助老人是其法定义务 ④此次调解协议未履行,意味着之前的约定仍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永吉实验高级中学等校·期末)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正确的是(   ) ①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②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③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④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A.②④ B.①③ C.①④ D.②③ 7.(24-25高二下·辽宁重点中学协作校·期末)李奶奶与赵爷爷系夫妻关系,婚后购置B地房产一套(登记在赵爷爷名下),育有一女赵乙。2020年,赵爷爷瘫痪在床,赵乙因定居国外,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赵爷爷的生活由外甥女王某照料。2025年3月,赵爷爷订立自书遗嘱,将B地房产全部赠与王某。2025年5月,赵爷爷去世,赵乙与王某就遗产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依据遗嘱继承取得B地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②赵爷爷的自书遗嘱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内容部分无效 ③王某与赵乙可就遗产纠纷申请人民调解 ④自书遗嘱因两名社区工作人员见证而生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4-25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高中生小敏因拒绝母亲王某为其规划的“升学路线”,遭到王某多次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小敏的班主任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依法训诫。王某辩称:我是为了孩子好,她必须听我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有绝对决定权 ②王某的行为侵犯小敏的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 ③对王某的训诫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④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4-25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某养老院与老人冯某签订协议:养老院负责冯某的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冯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养老院所有。协议履行期间,养老院按约提供服务,冯某去世后,其子女以“房产属遗产”为由诉至法院主张继承。在此案中(   ) ①养老院与冯某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②养老院履行义务后有权依约取得房产 ③若协议有效则法定继承优先于协议执行     ④子女可通过仲裁解决遗产归属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4-25高二下·内蒙古鄂尔多斯西四旗·期末)李某在前夫去世后,与夏某登记结婚,婚后无共同子女,但有存款20万元。李某因病去世后,李某与前夫的独子小明便以房子是母亲的婚前财产为由,要求夏某搬出房子。夏某称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身患重疾且没有收入来源,有权利继续居住该房子。双方因不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遗产包括该房屋和10万元现金 ②夏某和李某是合法夫妻,有权继承该房屋的一半和10万元现金 ③小明与夏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适当照顾夏某 ④房子不是李某与夏某的婚内共同财产,所以夏某无权继承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4-25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吴某某的父母在生前曾以遗嘱方式为其留了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019年,吴某某的妹妹离婚后无处居住,经吴某某同意后,搬进该房屋,一住就是五年。2025年4月,吴某某的儿子准备结婚,吴某某要求其妹妹让出房屋,但遭到拒绝。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吴某某若提起诉讼,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②因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归兄妹二人共有 ③妹妹拥有和吴某某平等的继承权,无须搬出去 ④房屋的所有权归吴某某所有,其有权要求妹妹搬出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4-25高二下·吉林“BEST合作体”·期末)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4-25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末)小丽(6岁)与妈妈来到理发店,妈妈边做头发边玩手机,小丽很无聊,便拿起理发刀剪掉了一位女性顾客的一大撮长发,头发损伤严重。顾客当即报警,最终该事件通过协商解决:理发店2年内为该顾客接发8次,费用1.2万元,小丽的妈妈承担接发费用1.15万元,顾客自行承担500元。对此网友众说纷纭,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丽侵犯了顾客的身体权,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女性顾客未尽到观察义务,疏忽大意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③理发店未尽到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④小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侵权人应该是小丽妈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漫画《父与子》中的原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对该案件的推断不正确的选项是(   ) ①父亲败诉,因为父亲未尽好教育儿子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父亲胜诉,因为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③儿子胜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④儿子败诉,因为断绝父子关系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是无效的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15.(24-25高二下·辽宁重点高中沈阳郊联体·期末)小光与身为孤儿的小花婚后不久,便外出投身创业,与其他创始人共同开办合伙企业。他将小花独自留在家中,由其照料父母及一双儿女。创业期间,小光结识了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玉玉,二人在事业中贡献程度均等,不久后便以夫妻名义生活,并私下育有一子小轩。不料,一场交通事故突如其来,小光不幸离世,身后遗留了60万元的创业收入,以及玉玉特意赠予并交付于他的一辆价值24万元的汽车。本案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花可以继承2.5万元创业收入和4万元车款 ②小光因创办合伙企业需要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小轩无权继承汽车车款以及创业收入 ④玉玉赠与小光汽车,该行为的客体是汽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4-25高二下·吉林白山五校·期末)陈某与女儿王某关系不好,陈某在丈夫去世后与外孙媳妇罗某共同生活多年并由其赡养。2024年1月,王某为改善与陈某关系,将陈某接至家中共同生活。2024年2月,陈某在无其他任何人见证的情况下写了一份遗嘱,将其遗产全部留给罗某。同年5月陈某去世后,罗某要求按照遗嘱分得陈某全部遗产,王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中(   ) ①罗某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依法继承陈某的遗产 ②若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王某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 ③该遗嘱因无证明人而无效,罗某不应分得陈某的遗产 ④王某对陈某负有赡养义务,其行为表现影响遗产分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24-25高二下·辽宁重点高中沈阳郊联体·期末)大学生小林在某小区担任法治宣传员志愿者期间,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甲:半年前老板向我借了2万元拒不归还,我打算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维权 乙:我是范某前妻,他生前病重时主要由我照料,我想继承他的遗产 丙:因工作调动需要,我准备与房东通过微信方式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丁:我弟弟在帮扶滚落电梯的张某时膝盖受伤住院,想通过法律援助请求赔偿 上述诉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和乙 B.甲和丁 C.乙和丙 D.丙和丁 18.(24-25高二下·吉林长春外五县·期末)2024年12月,中国当代作家琼瑶在家中去世,终年86岁。琼瑶“翩然”离去,其遗书发布后被广泛传阅。遗书不同于遗嘱,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 ②无论是否是法定继承人,都适用遗嘱继承 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24-25高二下·辽宁沈阳五校协作体·期末)甲某的父亲与乙某的母亲系表兄妹,甲乙两人青梅竹马。2024年10月8日年满22周岁的甲某与20周岁的乙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后甲经营一家餐馆,月收入8000元;乙某2024年8月发表一篇论文,11月获得一笔1万元的稿费;2023年5月乙某通过遗嘱继承父亲的一套价值为60万的房子,2024年11月将该房子出租出去。该案例中:(   ) ①甲乙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房子租金属于乙个人财产 ②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1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乙的婚姻有效,甲某月收入8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乙某有权处置从父亲遗嘱中继承60万元房产,甲某不得干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4-25高二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高中·期末)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意见》发布后,宿州两级法院全部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单》,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以法之名、守护“未”来,用司法之力守护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明晰体罚惩戒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②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③不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④必须通过批评教育的手段去解决子女成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1.(24-25高二下·辽宁葫芦岛·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未成年人监护问题既是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的重要领域。某市打造从源头到末端“AI+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风险防控一件事”应用场景,解决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自2024年8月上线以来,已自动推送风险家庭线索4万余条,开展风险防控3万余次,其举措有: 搭建数据底座 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留守儿童、孤儿等家庭监护风险要素实现数据归集,形成监护风险家庭基础数据库。 开发专业课程 整合高等院校、专业机构等资源,开发针对性的“线上线下”法治化教育指导课程,引导未成年人学法尊法、遇到困难找法。 提供精准指导 汇聚教育、公检法、妇联等领域的家庭教育指导者力量,为特重大风险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关爱队伍和工作人员,以个性化指导帮助未成年人成长。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某市的举措对解决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的启示。 22.(24-25高二下·辽宁五校联考·期末)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5日发布的“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事实】 高小某系高某甲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此后30余年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父亲高某甲身患重病甚至做重大手术期间,高小某也未履行任何照护义务。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其中,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某甲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高某甲的骨灰落葬事宜,高小某不予理睬,却以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款。高某乙起诉至法院,认为高小某遗弃高某甲,应丧失继承权。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出具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高某甲财产由高某乙继承,高小某在高某甲去世后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高某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释法析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法院判决进行分析。 23.(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永吉实验高级中学等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张某珍远嫁,儿子张某超与儿媳邱某婚后与二老同住并生育三个子女。张某夫妇早年建房,张某超夫妻出力帮忙,2011年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2012年张某超去世,邱某独自照顾婆母和子女,未再嫁。张某重病卧床数年,护理、就医等全由邱某负责,直至2015年张某去世。 邱某与丈夫张某超名下并无房产,鉴于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因素,邱某便提出将房屋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陈某则以邱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没有资格继承房屋为由拒绝。邱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对张某名下房屋遗产部分进行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该支持邱某的诉求,并阐述理由。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24.(24-25高二下·黑龙江龙东十校联盟·期末)2024年,赵某和孙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辆汽车登记在孙某名下。2025年初,孙某瞒着赵某以个人名义向同事钱某借款20万元,声称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实际却将该笔借款用于收藏古玩,后因古玩市场行情不佳,投资失败导致无力偿还。钱某将赵某和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关于该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钱某能够证明该借款用于孙某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赵某需承担连带责任 ②该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直接拍卖该汽车用于偿还孙某的个人债务 ③该借款已经被明确声称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孙某借款未告知赵某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孙某的个人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5.(24-25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小林(男)和小周(女)在工作中相识,期间小周购买了一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二人恋爱两年后准备结婚。婚前小林的父母为了支持儿子成家,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并登记在小林名下。婚后,小周辞去工作在家准备研究生考试并照顾孩子,而小林则希望她将全部重心放在家庭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无特殊约定,婚房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②小周有学习深造的权利,小林无权限制 ③小林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仅包括提供生活费用     ④为了顺应当地传统习俗,孩子只能随父姓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6.(24-25高二下·吉林长春外国语学校·期末)2025年5月10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在全国正式落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处,在昆明工作生活户籍地为广东省汕尾市的杨先生与广东深圳市的朱女士,凭借居民身份证及无配偶签字声明,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成为云南省首对通过全国通办方式领证的新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取消了结婚登记必须到户籍地的限制 ②杨先生和朱女士的婚姻登记符合我国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③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意味着只要双方自愿,就可凭居民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④结婚不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24-25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末)王某(男)与李某(女)于2020年办理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将自己婚前存款10万元用于投资股票,获利1万元;2023年,王某因赌博向其朋友刘某借款30万元,李某对此毫不知情。李某婚前曾向其同事张某借款10万元。2024年,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偿还10万元借款。同年,刘某要求王某和李某共同偿还30万元借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的主张符合民法典的公平原则 B.李某婚前借款,婚后皆由王某承担 C.王某30万元赌博借款属于个人债务,李某无须承担 D.因李某未参与投资,股票获利1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 28.(24-25高二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高中·期末)2024年6月,张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行婚礼仪式后共同生活。2024年9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关系破裂。张某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李某退还彩礼15.6万余元。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彩礼7万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后来,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此案例可知(   ) ①张某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②诉讼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 ③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有权向一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④诉讼调解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9.(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永吉实验高级中学等校·期末)孙先生经营一家公司,公司有50万元外债。孙先生与杨女士结婚后,两人共同生活。离婚时,杨女士认为公司债务属于公司经营债务,自己不应承担。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①如果公司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女士应承担一部分 ②公司债务属于公司经营债务,与杨女士无关,她无需承担 ③如果杨女士能够证明公司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杨女士无需承担 ④无论公司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杨女士都应承担一半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0.(24-25高二下·辽宁沈阳五校协作体·期末)李某的妻子已去世,有两子一女李甲、李乙、李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股票若干、存款150万。2022年,李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李甲,汽车留给李乙,股票留给李丙。2024年3月15日,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李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李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李甲继承,股票仍归李丙继承。当日中午,李某去世。关于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自书遗嘱继承,商品房归李甲,汽车归李乙,股票归李丙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 ③150万的存款,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 ④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所有遗产都应按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1.(24-25高二下·吉林长春外五县·期末)甲的父亲与乙的母亲是同胞姐弟。2013年7月,甲乙双方隐瞒表兄妹的事实,到所在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他们在生活中逐渐出现各种矛盾。2016年12月,甲诉至法院要求与乙离婚。在本案中,法院(   ) ①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②可宣告双方婚姻仍有效 ③应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                         ④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16年登记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3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8万元赔偿金,收得亲友慰问金4万元。因伤势过重,甲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见证下留下打印遗嘱将婚前房产留给乙,之后甲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后甲医治无效死亡。甲父母健在且与乙有一女,夫妻有80万元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30万元 ②乙可继承部分房产和15万元遗产 ③赔偿金、慰问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乙可继承一套房产和15.5万元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3.(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李某与杜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2020年,两人育有一子小李。2022年,小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小李由杜某带回娘家抚养,在此期间,杜某拒绝让李某探视小李。李某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杜某多次催要抚养费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法院应支持杜某的诉讼请求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李某因被拒绝探视小李,有权拒付抚养费 ③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杜某无权拒绝李某探视儿子小李 ④李某未履行对小李的教育和保护义务,违背了民法守法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4.(24-25高二下·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高级中学·期末)张某、李某夫妇共同经营一家店铺。2018年,为升级店面,张某出面向好友王某借款8万元,口头约定3年后归还。2021年,张某与李某协议离婚,该店铺由张某所有。2023年,王某要求张某归还5年前的借款,张某以该借款为与李某的共同债务为由拒绝还清债款。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由于借款没有证据,王某可能难以要回借款 ②因借款已过诉讼期,张某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 ③如有充分合法证据,李某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 ④店铺归张某所有,张某应当承担全部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5.(24-25高二下·吉林吉林普通高中友好学校联合体·期末)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偿金。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外,另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有(   ) ①60万元赔偿金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 ②住房和存款的一半归乙所有 ③丙有权从甲的遗产中获取相应抚养费 ④乙可以和丙、丁共同继承甲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6.(24-25高二下·辽宁葫芦岛·期末)楼某和赵某于2016年5月登记结婚。2017,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19年,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 ④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7.(24-25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5月15日是第32个国际家庭日。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应当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材料一  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在某教育服务机构给孩子报了近1万元的教育服务班并签订教育服务合同。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教育服务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遂要求教育服务机构退费,但遭到拒绝。小刘一气之下诉至人民法院,被判败诉。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材料二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某对50826名八年级学生的家长开展了一份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不考虑其他情况的条件下,每天都吃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513分,而每天都吃不到家长做的早餐的学生学业平均成绩为450分,两者相差63分。于是,孙某得出结论:家庭早餐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因素。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小刘败诉的原因,并说明该案例对维护家庭和睦的启示(写两点即可)。 (2)结合材料二,指出孙某得出上述结论运用的归纳推理方法,并说明该方法是如何被具体运用的。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专题4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黑吉辽蒙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1
专题4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黑吉辽蒙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
专题4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黑吉辽蒙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