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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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2.59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5 |
| 更新时间 | 2026-06-05 |
| 作者 | sahmh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19030.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课件聚焦《法律与生活》“订约履约诚信为本”核心考点,依据课标要求梳理合同订立程序、有效性判断、违约责任等考查维度,结合高考评价体系分析“合同有效性”“违约责任认定”等高频考点权重,归纳选择、主观题等常考题型,构建系统备考框架。
课件亮点在于“真题情境+法理剖析+素养落地”,如以2025湖北卷球拍纠纷案例为载体,解析定金罚则与侵权责任区分方法,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特设“违约金与定金适用”易错点对比表,助力学生掌握答题逻辑,教师可依托此课件实现考点精准突破与高效复习指导。
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
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
婚姻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
权利与义务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法
律
与
生
活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了解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法律与生活模块知识逻辑体系
2026届高三政治
一轮复习
XB2《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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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课标要求 高考考情分析 必备知识(注意红色字部分)
订立合同
[2024·湖北卷-(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选择题·主观题 ) .新课标 江苏卷2023------辽宁] [2025年北京卷合同的订立]
履约违约:【2024---湖南卷 ;山东卷;江西卷、江苏卷;天津卷】
[2023---湖南、海南、天津、辽宁]
【2025年----湖北卷(主观题)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山东卷-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
浙江卷--违约责任(主观题);陕晋青宁卷-合同的订立、违约责任】 4分钟知识回顾式复习,试回答下列问题,不会的在教材找到并画上特殊记号
1.合同的含义(实质、种类、订立原则)与价值?(p23-1,2,3)
2.合同的主要内容?(P29-3)
3.了解订立合同的程序(了解其效力,形式?原则?关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P24-26)
4.决合同纠纷的途径。(了解合同原则;违约责任含义、实质、构成要件、承担方式?及违约免责的情形及规定)(P28-31)
考情分析:合同的订立履行是法律生活模块中的重、难点。它横跨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并与经济生活、社会热点紧密相连,因此成为命题的热门选择
本课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通常是以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作为背景,考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复习时一定要掌握好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的效力、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违约责任、定金与违约金的使用。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2025年修正版)
课标·考情分析·必备知识
2
【问题情境】新闻播报:大学生兼职陷违约风波
【情景案例】某校大学生小李等4人,怀揣着成为网红主播的梦想,与一家文化创意公司签订了《独家经纪合约》纸质合同。合同约定——
合作期:半年。
违约金: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40万元。
合同签订后,该公司紧锣密鼓地为他们拍摄宣传视频、提供直播场地、服装甚至住宿,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运营推广。
然而合同仅仅履行了一个月,小李等人就因“直播风格不适合、家长不同意、耽误学业”等理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表示愿意退还当初收到的签约金。
公司负责人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们认为公司前期投入巨大,主播的单方面解约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一场官司不可避免——公司一纸诉状将小李等4人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支付合同约定的40万元违约金。
阅读材料,探究如下问题
1. 小李等4人与公司室签订的《独家经纪合约》是有效的合同吗?它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 本案中,谁导致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什么?
3. 从小李等人的角度看,他们提出解约并退还签约金,是否尽到了一定责任?他们的理由能否成为法律上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
4. 综合以上所有因素,你会如何判决此案?请说明你的判决理由。
支持该公司的全部请求?完全驳回该公司的请求?还是部分支持,对违约金金额进行调整?
合同
关系
各方当事人 自愿形成一致
买卖、赠与、租赁、运输合同
意思
表示
真实、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有效
无效
不真实、违法或公序良俗、主体不合格
要约
承诺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内容明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订立
过程
明确
内容
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协作、诚信
合同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
履约
违约
违约
责任
及时、期限、内容一致、无实质性变更
承诺到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继续、补救、赔偿、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
第三课思维导图
1.格式条款、可备条款、必备条款、劳动合同
2.可以选择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3.及时通知,可以采取措施减轻损失,提供证明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
追认,但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其智力,年龄和精神
状态相适应的,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以案说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在国外旅游时,带回一部崭新的某品牌手机。回国后,甲于2023年2月14日给乙发了封电子邮件,表示愿以54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该手机转让给乙,并要求乙在2日内给予答复。2月18日乙打开邮箱才发现甲的邮件,立即发短信表示同意,并让甲赶快把手机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不料,甲已于前一天把手机转让给了他人,乙很生气,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
1.从合同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
2.从订立合同的过程看,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 为什么?
解读:(1)①要约是甲发给乙的邮件。
②承诺是乙发给甲的短信
(2)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不恰当。
①因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②本案中,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
内
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实质:债权关系。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原则 主体有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自由原则(最基本的原则)、平等原则(“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守法原则。
意义 ①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订立阶段:要约 承诺
法律保障 ①保护:依法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必备知识(重点知识强调)之一:订立合同
5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思考:下述场景处于合同订立的什么阶段?
【情景】
商场向附近路人发传单,上面写道:“本店新到X品牌最新款三折叠手机,欢迎光临。”
路人进入商场,问卖家:“一部这款手机多少钱?”
卖家:“12000元一部,您要吗?”
买家:“太贵了,打九折我就买。”
卖家:“好吧,成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必备知识(课标要求)之二:订立合同程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讨价还价
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②要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有效承诺的条件
①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②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作出)
③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包括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劳动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要约 要约邀请
内容不同 具体明确,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效力不同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系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即内容具体明确的),构成要约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注意: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必备知识(了解)之三:合同的形式/类型
关键能力(理解与运用)--感悟高考
【典例主观题】(2024·山东·高考)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
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1)①无效。理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赵某与甲公司约定将承包地用于建造仓库,改变了土地用途且违法,所以合同无效。
②能支持。理由: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柏马村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所以法院应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2)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关于土地使用、商标保护、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治意识。
思考:合同订立完成是不是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必备知识(重点知识强调)之四:合同的有效性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
有效合同
①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的主体不适格使得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②无权代理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
③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待定
④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
②意思表示真实
可撤销合同
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9
【以案说法】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赵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总计5000元的赔付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精原细胞瘤属于恶性肿瘤,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核实无误后,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讨论:赵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总计5000元的赔付要求,但是保险公司赔付给赵某4.5万元,保险公司是根据什么履约原则处理赔付的?
解读: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
核查赵某此次所患精原细胞瘤属于恶性肿瘤,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
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理赔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含义 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诚信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绿色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关键 明确合同内容是履行合同的关键。
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必备知识(重点知识强调)之五:履行合同的原则
10
必备知识(课标要求)之六: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 含义 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重要性 实现合同的关键——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的内容
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
一般合同条款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
决争议的方法。
必备
条款 合同的当事人、标的物、数量
补充
条款 合同的其他一般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如缺少价款、履行期限、
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
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变更和
解除 原因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要求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 (1)合同变更 ①主体不变【当事人不变】 ②内容改变【权利与义务】③合同关系仍然存在
(2)合同转让:主体改变【当事人变】;内容不变【权利与义务不变】;原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转让是由合同当事人与第三方之间的转让关系,合同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
(P29-3)
【以案说法】(2025·云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物流公司与客户签订铁水联运“一单制”运输合同,将矿石运至目的地。物流公司委托A公司负责铁运,B公司负责水运。A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交付水运时,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A公司当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另一方面,为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B公司接货后,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时逾期,造成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相关知识,指出其中的违约方和守约方,并评析他们的行为。(8分)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
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
损失 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
补救措施 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
必备知识(重点知识强调)之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P30-1
【答案】违约方:B公司。守约方:A公司。
评析:B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接货导致货物滞留,且接货后运输逾期造成损失。 B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及时接收和按时运输义务,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影响了整个铁水联运合同的顺利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按照物流公司的委托,将货物运至港口,在B公司未及时接货的情况下,A公司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积极履行通知义务;同时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合理措施。A公司的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尽到了守约方应尽的责任。
重点知识拓展分析:违约责任的选择--违约金与定金法则
违约金 定金
法律
效力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
注 1.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二者不可并用二者不可并用(非违约方可选有利一个) 适用
定金罚则 收受方违约
给付方违约
适用
违约金条款 收受方违约
给付方违约
2.补偿性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①违约金<损失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②违约金>损失 A.(过分高于损失超30%)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B.(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
双倍返还定金
罚没定金(不够+追加损失赔偿)
返还定金+赔违约金
返还定金+赔违约金
①如果选定金赔偿:
4X2=8万,
实质上对乙地惩罚只有4万
②如果选违约金赔偿:
5+4=9万,
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
注:订金与定金不同,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算做预付款,不管哪一方反悔,都可以退回交付人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定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
(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
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知识拓展】
必备知识(重点知识强调)之八:违约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可以≠应当
商事证明机构
注意:1.免责程度
A.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
B.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2.当事人的义务:A.需要承担举证义务(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导致免责);B.需要承担通知义务。
C.需要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法定免责(三不: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讨论与思考:以下情形如果违约,可以免责吗?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龙卷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然而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法定免责
法定免责≠免除义务
【典例1】(2025·北京·高考)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D【详解】A: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 错误。
B: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
D: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关键能力(理解与运用)--感悟高考
D
【典例2】(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详解】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小杨发送“我先支付定金100元”的消息,表示其愿意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预订合同,内容具体明确(预订房间并支付定金),符合《民法典》第472条关于要约的定义,①正确。
③:酒店的回复:收到订金100,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第488条,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
②: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排除。
④: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B
关键能力(理解与运用)--感悟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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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1】(2024高考·江苏)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典例2】(2024,湖北T10)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典例主观题】(2025·湖北·高考)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课后作业】
①甲对乙的诉讼请求合理。甲乙双方达成约定,该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而乙是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丙的行为导致球拍无法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
②甲对丙的诉求不合理。丙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乙的球拍坏掉,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但甲与丙无直接合同关系,且甲对球拍无所有权,故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赔偿自身损失(如训练安排受影响)。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关键词①: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可联系合同的知识,说明甲乙合同有效,乙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且丙的损坏行为,不是不可抗力,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
关键词②: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可联系侵权的知识,说明丙侵犯了乙的财产权,但甲与丙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不能照丙赔偿,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解读高考--关键能力(信息获取与解读+逻辑推理与论证+辩证思维+批判性思维+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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