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期末复习练习(五)-2025-2026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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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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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末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256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4 |
| 更新时间 | 2026-06-04 |
| 作者 | 思辨政治资料库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04789.html |
| 价格 | 2.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聚焦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以校园普法、创业纠纷、AI直播侵权等真实生活与社会热点为情境,全面考查民事主体、合同履行、侵权责任等核心知识,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16/48|民事行为能力、抵押权、著作权、继承、劳动争议|结合“16岁打赏主播”“篮球场地伤害”等生活案例,考查法律概念辨析|
|非选择题|4/52|合同违约、商标侵权、遗嘱效力、环境公益诉讼|以“3·15贷款培训骗局”“工业固废污染”等热点为载体,综合考查法律适用与维权能力,体现案例分析与价值引领统一|
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五)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
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
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二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 1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48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某学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现场专门设置民法典专题宣传区、法治文化长廊、法律咨询区,工作人员面对面结合校园生活、日常消费、邻里借贷等真实生活案例为学生答疑解惑。学生们围绕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年满16周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③法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肖像权、荣誉权
④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才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错误。
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符合教材对民事主体范围的规定,正确。
③:生命权、肖像权是自然人专属的人格权,法人不享有,法人仅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错误。
④:所有权属于物权,物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正确。
2.小王是小镇上有名的“创业达人”,凭借勤劳与智慧闯出了属于自己的致富路:为筹措创业资金,他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承包村集体土地种植葡萄,潜心钻研葡萄培育与保鲜技术并成功申请发明专利,葡萄品质出众,销量持续增长;凭借种植葡萄获得的丰厚收入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生活愈发富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将汽车用作银行抵押,银行对汽车享有抵押权
②小王承包土地种植葡萄,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
③小王申请的发明专利保护期满后进入公共领域
④小王签订购房合同后即享有对商品房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王将汽车抵押后,银行依法享有抵押权,正确。
②:小王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排除。
③:专利保护期届满后,该发明创造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正确。
④:不动产所有权变更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排除。
3.在“法治社会中的权利与义务”主题研讨中,小华分享了几个生活案例。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个体户老张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计算错误多缴的增值税——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
②摄影师李某为某品牌拍摄一组宣传照片——从著作权角度看,其客体是该组照片的独创性表达
③离婚协议中约定“女方再婚后不得在本地居住”——该条款因限制人身自由而违背公平原则
④卖家王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信息“有闲置手机出售,有意私聊”——该表示属于要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税务机关属于行政机关,老张和税务机关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适用行政法,不适用民法,正确。
②: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作品的核心是独创性表达,该组照片的独创性表达就是著作权的客体,正确。
③:该条款限制人身自由与婚姻自由,违背的是公序良俗原则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并非违背公平原则,错误。
④:该信息仅表达出售意向,未明确手机价格、参数等核心内容,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错误。
4.16岁的高中生林某在某网络直播平台连续打赏主播累计1.5万元。其父发现后,认为林某系未成年人,要求平台全额退款。平台以“用户已满16周岁、注册时自行选择已满18周岁”为由拒绝退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林某隐瞒年龄,导致打赏行为自始无效
③林某的打赏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④林某可以独立向平台主张退款,无需其父出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16周岁的高中生林某,并非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
②:林某隐瞒年龄的行为,并不会直接导致打赏行为自始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而非自始无效,错误。
③:16岁的林某打赏1.5万元,超出了其年龄、智力所能认知的范围,该打赏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其父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正确。
④:林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张退款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父亲)代理实施,不能独立主张,错误。
5.赵某在开放式社区篮球场内独自练习投篮,篮球反弹偏离场地,赵某仓促后退接球时疏于观察,不慎撞倒在球场边线外驻足观望的32岁的王某,造成王某腰部软组织损伤。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3000余元。因医疗费用协商未果,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该规定被称为自甘风险规则。
①王某身处球场周边,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②本案因涉及自甘风险规则,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③赵某急速后退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不能援引自甘风险免责
④王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该活动的潜在风险,需承担部分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主体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的参与者。王某系在球场边线外驻足观望的旁观者,并非活动参加者,其所受损害不适用自甘风险规则,错误。
②:自甘风险规则中,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须以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为前提,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过错推定原则,错误。
③:赵某在开放式球场独自练习,应预见到篮球可能反弹偏离场地并危及周边人员。其仓促后退接球时疏于观察,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撞倒王某的损害发生存在重大过失,不能援引自甘风险规则免责,正确。
④: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在球场边线外停留存在被球或球员撞击的风险,其仍驻足观望,对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正确。
6.陈某(9岁)母亲发现某网络平台上一家店铺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陈某在艺术节的参赛表演图片擅自用于所售卖舞蹈服饰的效果展示中。甲公司系该网络店铺的经营者。陈某以甲公司侵犯其肖像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肖像权,但其肖像权应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②该公司使用陈某肖像用于商业宣传,必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③法院应支持陈某诉求,体现对未成年人人格权益的特殊保护
④陈某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由本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肖像权,但肖像权的行使方式并非“全部由监护人代为行使”。比如,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自己的肖像;监护人更多是在权益受侵害时代为维权,而非“代为行使”权利本身,表述不准确,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对于未成年人,因其心智尚未成熟,其监护人负有保护职责。因此,商家若要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营利目的),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正确。
③: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陈某的肖像权,且陈某是未成年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有特殊保护,法院应支持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诉求,正确。
④:陈某9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而非“必须由本人提起”,表述错误,排除。
7.周某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和10万元存款,未立遗嘱。周某与前妻刘某育有一子周甲、一女周乙,周某的生活一直由周甲照顾;周某的父母均已去世,有一个弟弟周丙。周丙得知周某去世后,主张自己也有权继承其兄部分遗产。周某遗产继承中( )
①周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②因无有效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
③周甲、周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继承遗产
④周甲、周乙若协商同意,二人可以均等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子女周甲和周乙,周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无权继承,排除。
②:周某未立遗嘱,其遗产应适用法定继承,正确。
③④:法定继承中,一般应均等分配,但周甲对周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并非必须均等。若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均等分配,故排除③,④正确。
8.王某某与卢某某为夫妻关系。王某某性格暴躁,特别喜欢酗酒,在婚姻生活中稍有不满,便对卢某某拳脚相加。卢某某为此提起离婚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涉及家庭暴力申请离婚的,法院应该当即判决离婚
②堂兄妹、表兄妹之间是三代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均等,权利义务对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即使存在家庭暴力,法院也应当先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判决离婚,并非“当即判决”,排除。
②:堂兄妹、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根据《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禁止结婚,正确。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这是《民法典》第1079条的明确规定,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正确。
④:法律规定的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而非“均等”;“均等”侧重数量上的相等,“平等”侧重无高低之分,二者有本质区别,属于偷换概念,排除。
9.2024年6月29日,刘某入职A公司,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6月29日,刘某辞职,但与公司就是否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问题产生争议。2025年7月25日,刘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影响刘某与A公司劳动关系的认定
②A公司应依法进行核算,然后向刘某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③刘某申请仲裁的时效期,应当从他入职A公司的日期开始计算
④刘某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就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错误。
②:刘某2024年6月入职至2025年6月辞职,已连续工作满1年,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单位未安排休假,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正确。
③: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并非入职之日,错误。
④: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刘某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他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
10.某市监局检查发现,一家火锅店宣称“所有锅底均为现熬老汤”、“食材每日新鲜直送”,但实际上使用袋装调料勾兑锅底,且部分冷冻肉品已过期。该店还要求员工对顾客统一回复“全是现做的”。市监局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店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被侵权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该店若不服处罚,可以申请行政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该店宣称“现熬老汤”“新鲜直送”却实际使用袋装调料、部分肉品过期,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正确。
②:本案例属于商事仲裁。商事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没有仲裁协议不能直接申请仲裁,排除。
③: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如实告知消费者商品真实情况,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正确。
④:该店若不服处罚,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非行政调解,排除。
11.在某直播平台,出现了一批“高仿”官方直播间。主播使用AI技术模拟某知名家电企业创始人的声音,并剪辑该企业发布会视频,宣称“工厂直降,限量秒杀”,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假冒产品。该企业发布声明表示从未授权此类直播。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使用“某知名企业官方直播”作为账号名称——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
②用AI技术模拟某知名家电企业创始人的声音——侵犯了该创始人的人格权
③宣称“工厂直降”却销售假冒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
④“高仿”官方直播间的行为——侵犯了该企业的著作权,但不涉及专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属于混淆行为,该直播间使用“某知名企业官方直播”作为账号名称,足以使消费者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符合题意。
②:自然人的声音受法律保护,用AI技术模拟他人声音,侵犯了该创始人的人格权,符合题意。
③:宣称“工厂直降”却销售假冒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题干未体现销售的假冒产品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没有侵犯安全保障权,排除。
④:“高仿”官方直播间的行为主要是不正当竞争和侵犯人格权,题干中未涉及对企业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侵犯,排除。
12.赵某与孙某因共用楼道堆放杂物问题发生争执,经所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事后,赵某反悔,认为调解协议对其不公。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赵某可以就原杂物堆放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赵某反悔后须先撤销协议再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④调解协议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无需司法确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人民调解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符合题意。
②:赵某对调解协议反悔,可就原杂物堆放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符合题意。
③:反悔后无需先行撤销协议,能够直接就原纠纷提起诉讼,排除。
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未经司法确认,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排除。
13.某甲(男)与某乙(女)结婚前,某甲的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辆房车,登记在双方名下。两人结婚1年后离婚,该房车时价为60万元,某甲认为该房车系其父母出全款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某乙没有关系,某乙则主张该房车应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案涉房车属于某甲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
②案涉房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③双方关于房车所有权的争议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④案涉房车在离婚时某甲适当多分更符合民法典的公平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由于案涉房车登记在双方名下,法律上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②:虽然房车出资来源于一方父母,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使该财产具备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属性,离婚时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正确。
③:根据《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身份关系纠纷)不能仲裁。离婚财产分割属于因婚姻身份关系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错误。
④:按照民法典公平原则,考虑到出资来源完全在某一方父母、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仅1年)等因素,判决出资方子女(某甲)可以适当多分,正确。
14.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双方未签订相关协议),在装修工地从事墙体拆除工作时,因注意力不集中不慎从高处坠落致腿部骨折,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双方就赔偿协商无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余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得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
B.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仍可确认劳动关系
C.王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D.王某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答案】D
【详解】A:王某与李某之间属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无需劳动仲裁前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排除。
B:李某是个人,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存在“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排除。
C: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是针对生效判决的救济程序,排除。
D:王某因注意力不集中从高处坠落,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正确。
15.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当事人出示证据、相互质证,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合议庭休庭评议、复庭后当庭宣判。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与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庭审理是本次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有法定程序和形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乙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意味着审判监督程序将同步启动
④公开审理表明所有案件信息与证据材料应当向社会全面公开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形式,正确。
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正确。
③:上诉启动的是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二者不能等同,排除。
④:公开审理是庭审过程公开,并非所有案件信息、证据材料全面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法不公开,排除。
16.山东某地村民赵某因某养殖场违规排放养殖污水导致自家鱼塘鱼虾全部死亡,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8万元。赵某提交了鱼塘受损照片、农业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污水超标),但无法证明具体损失金额。养殖场辩称“养殖污水达标排放”,但拒绝提供内部排污监测记录。法院审理中要求养殖场提交相关证据,养殖场仍拒不提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赵某提交的鱼塘受损照片和农业部门检测报告属于物证
②法院可依据养殖场拒不提交证据的行为,作出对其不利推定
③本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养殖场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④若赵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向原审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鱼塘受损照片属于视听资料,农业部门水质检测报告属于鉴定意见,二者都不属于物证,错误。
②: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法院可以作出对其不利的推定。养殖场拒绝提供排污监测记录,法院可据此作出不利推定,正确。
③: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方(养殖场)承担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排污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养殖场需要证明自己“达标排放”,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正确。
④: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再审是对已生效判决的纠错程序,错误。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公司于2022年3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纹叙”图形商标,后核定使用范围为文创摆件、笔记本、帆布包等。2025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1000件印有“纹叙”商标的文创笔记本,总价8万元,乙公司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款,交货期限为2025年7月中旬。2025年7月初,甲公司所在地突发罕见特大暴雨引发洪涝灾害,导致生产车间被淹、原材料损毁,无法按期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无法按期供货。乙公司因急需货源满足海外订单,遂多方联系替代供应商。丙公司得知消息后,向乙公司推销印有与“纹叙”商标高度近似图形的文创笔记本,并试图以此取得乙公司的信任,获取订单。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2)分析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甲公司所在地突发罕见特大暴雨引发洪涝灾害,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该灾害直接导致甲公司无法按期履行交货义务,且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公司亦履行了及时告知的义务,因此可免除甲公司的违约责任。
(2)①构成商标侵权。
②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③甲公司的“纹叙”商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丙公司擅自生产、销售印有与“纹叙”商标高度近似图形的文创笔记本,且与甲公司商标使用范围一致,易误导消费者,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详解】(1)本题为原因类材料分析题,可运用合同违约免责情形的知识,结合案件信息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法有效的供货合同,履行期内甲公司所在地突发罕见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可从不可抗力的认定角度分析:罕见特大暴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符合违约免责的法定条件。
有效信息②:甲公司受灾后及时通知乙公司无法按期供货→可从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免责的程序要求角度分析:甲公司履行了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及时告知义务,符合法定免责的程序要求,因此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需要运用商标专用权、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材料中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有效信息①:甲公司申请注册的 “纹叙” 图形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含文创笔记本→可从商标权属性角度分析:甲公司对该商标享有合法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有效信息②:丙公司推销印有与 “纹叙” 商标高度近似图形的文创笔记本→可从商标侵权构成要件角度分析: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符合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境一
探究与分享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1)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情境二
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育有一儿一女(李先生和李女士),且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屋。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共同立下代书遗嘱,将两套房屋中的大房留给李先生继承,小房留给李女士继承。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王某(李先生朋友)和赵某(李先生所开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王某为代书人。代书遗嘱上有李老先生、徐老太太和两名见证人的亲笔签名,立遗嘱过程中有李先生提交的视频为证。两位老人去世后,因李女士与李先生就房屋继承问题产生争议,李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代书遗嘱处理涉案房屋。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2)如果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结合情境二,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对本案的裁决作出说明。
【答案】(1)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严某的主张显然是对妻子的歧视,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体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因此,严某没有权利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除非温某出于自愿。
(2)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本案的见证人赵某由继承人李先生所开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当认定为与继承人李先生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遗嘱法定形式,因此该代书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故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详解】(1)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需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严某要求妻子温某辞职回家→可运用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相关知识,调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说明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2)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结合材料中案件裁决,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具体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王某(李先生朋友)和赵某(李先生所开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王某为代书人。代书遗嘱上有李老先生、徐老太太和两名见证人的亲笔签名,立遗嘱过程中有李先生提交的视频为证→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从代书遗嘱角度分析说明该代书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故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高薪就业+贷款培训”骗局。某教育科技公司通过线上招聘平台、校园宣讲等渠道,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实际培训仅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
经查,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其贷款培训模式涉嫌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劳动者如何应对“高薪招聘+贷款培训”的骗局?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这给相关企业经营者带来的启示。(答出两点)
【答案】(1)①增强权利意识与法治观念。明确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获得劳动报酬、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合法权利,自觉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②警惕就业陷阱,理性求职。面对过度诱人的招聘信息保持谨慎,核实招聘单位资质、岗位真实性及培训项目合法性;签订协议时要仔细研读条款,拒绝“霸王条款”,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留存招聘广告、沟通记录、合同等证据。
③依法维权。若遭遇欺诈,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他答案言之有理酌情给分)
(2)①坚持合法经营,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严禁无证经营。
②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反对虚假宣传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如实发布招聘信息和服务承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欺诈,不得设置排除消费者或劳动者权利、免除自身法定义务的霸王条款。
③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培训服务内容,兑现就业承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信誉和形象。
【详解】(1)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知识,从法治意识、求职理性、依法维权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从法治观念角度来分析:劳动者要学法懂法,明晰自身法定劳动权利,强化法治思维与权利意识,筑牢维权基础。
有效信息②:“高薪就业+贷款培训”骗局,实际培训仅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从理性求职角度来分析:劳动者求职需甄别招聘信息真伪,核查企业资质,审慎签订协议,规避各类就业陷阱。
有效信息③: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其贷款培训模式涉嫌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违反法规→从依法维权角度来分析:劳动者遭遇就业欺诈与权益侵害时,要借助合法监管渠道与法律途径理性维权。
(2)本题属于启示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就业与创业的知识,从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守法尽责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从合规经营角度来分析:经营者须依法办理资质许可与登记,严守市场准入规则,杜绝无证违法经营行为。
有效信息②:某教育科技公司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实际培训仅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从诚信经营角度来分析:经营者应坚守诚信公平原则,如实公示信息,杜绝虚假宣传与侵害他人权益的条款;从守法尽责角度来分析:经营者要遵守劳动相关法规,规范经营服务,履行合同约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环境公益诉讼是司法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生态文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以下是一起由社会组织依法起诉、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全程督导履行的环境司法案件。
涉案地原本是某企业废弃物堆积地,占地近两千亩,堆存强碱性、强腐蚀性工业固废近一千七百万立方米。长期扬尘污染威胁千米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且未按规定封场,存在溃坝等地质灾害风险,严重危及周边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2018年,当地一家环境公益社会组织,对涉案企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中,法院对当事人达成的首份和解协议进行审查,认定其未约定封场措施,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予确认。经法院组织技术论证、引导协商,双方于2020年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自筹资金、五年内完成封场和环境修复、环保组织享有监督权,等等。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结案后,人民法院主动与行政部门沟通标准,定期现场回访,持续跟踪修复进度。至2025年12月,封场项目竣工并通过环境保护和安全验收,本案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生态安全、产业转型与公众获得感的同步提升,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是如何防范环境损害发生,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
【答案】①除了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外,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相关费用。本案中涉案企业违规堆放工业固废,造成公共利益受损,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②社会组织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权利,发挥社会力量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对涉案企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③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不足以保护公共利益的和解协议不予确认,引导当事人达成合法合理的调解协议,明确企业环境修复责任,同时保障环保组织的监督权,通过司法调解实现定分止争。
④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对接行政部门,持续跟踪监督调解协议履行,推动生态修复落地,最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详解】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社会争议解决的核心知识,可从侵权责任承担、公益诉讼主体、司法审理、司法职能延伸四个角度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涉案企业违规堆放强腐蚀性工业固废,造成生态污染与公共安全隐患→可运用环境侵权责任知识,说明企业因过错侵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需依法承担生态修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当地环境公益社会组织依法对涉案企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运用公益诉讼主体知识,说明法律授权特定社会组织行使公益诉权,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弥补行政监管不足。
有效信息③:法院驳回未约定封场措施的和解协议,组织技术论证引导协商,达成明确企业修复责任、赋予环保组织监督权的调解协议并司法确认→可运用诉讼调解、司法公正原则知识,说明法院坚守公共利益底线,对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司法调解定分止争,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保障修复效果。
有效信息④:法院结案后主动对接行政部门,定期现场回访,全程跟踪监督修复进度直至验收合格→可运用司法职能延伸知识,说明法院突破“案结事了”的传统模式,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联动行政部门推动生态修复落地,最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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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五)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
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
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二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 1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48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某学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现场专门设置民法典专题宣传区、法治文化长廊、法律咨询区,工作人员面对面结合校园生活、日常消费、邻里借贷等真实生活案例为学生答疑解惑。学生们围绕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年满16周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③法人依法享有生命权、肖像权、荣誉权
④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小王是小镇上有名的“创业达人”,凭借勤劳与智慧闯出了属于自己的致富路:为筹措创业资金,他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承包村集体土地种植葡萄,潜心钻研葡萄培育与保鲜技术并成功申请发明专利,葡萄品质出众,销量持续增长;凭借种植葡萄获得的丰厚收入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生活愈发富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王将汽车用作银行抵押,银行对汽车享有抵押权
②小王承包土地种植葡萄,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
③小王申请的发明专利保护期满后进入公共领域
④小王签订购房合同后即享有对商品房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在“法治社会中的权利与义务”主题研讨中,小华分享了几个生活案例。其中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个体户老张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计算错误多缴的增值税——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
②摄影师李某为某品牌拍摄一组宣传照片——从著作权角度看,其客体是该组照片的独创性表达
③离婚协议中约定“女方再婚后不得在本地居住”——该条款因限制人身自由而违背公平原则
④卖家王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信息“有闲置手机出售,有意私聊”——该表示属于要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16岁的高中生林某在某网络直播平台连续打赏主播累计1.5万元。其父发现后,认为林某系未成年人,要求平台全额退款。平台以“用户已满16周岁、注册时自行选择已满18周岁”为由拒绝退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林某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林某隐瞒年龄,导致打赏行为自始无效
③林某的打赏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④林某可以独立向平台主张退款,无需其父出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赵某在开放式社区篮球场内独自练习投篮,篮球反弹偏离场地,赵某仓促后退接球时疏于观察,不慎撞倒在球场边线外驻足观望的32岁的王某,造成王某腰部软组织损伤。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3000余元。因医疗费用协商未果,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该规定被称为自甘风险规则。
①王某身处球场周边,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②本案因涉及自甘风险规则,故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③赵某急速后退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不能援引自甘风险免责
④王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该活动的潜在风险,需承担部分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陈某(9岁)母亲发现某网络平台上一家店铺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陈某在艺术节的参赛表演图片擅自用于所售卖舞蹈服饰的效果展示中。甲公司系该网络店铺的经营者。陈某以甲公司侵犯其肖像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肖像权,但其肖像权应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②该公司使用陈某肖像用于商业宣传,必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③法院应支持陈某诉求,体现对未成年人人格权益的特殊保护
④陈某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由本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周某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和10万元存款,未立遗嘱。周某与前妻刘某育有一子周甲、一女周乙,周某的生活一直由周甲照顾;周某的父母均已去世,有一个弟弟周丙。周丙得知周某去世后,主张自己也有权继承其兄部分遗产。周某遗产继承中( )
①周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②因无有效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
③周甲、周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继承遗产
④周甲、周乙若协商同意,二人可以均等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王某某与卢某某为夫妻关系。王某某性格暴躁,特别喜欢酗酒,在婚姻生活中稍有不满,便对卢某某拳脚相加。卢某某为此提起离婚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涉及家庭暴力申请离婚的,法院应该当即判决离婚
②堂兄妹、表兄妹之间是三代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均等,权利义务对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4年6月29日,刘某入职A公司,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5年6月29日,刘某辞职,但与公司就是否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问题产生争议。2025年7月25日,刘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影响刘某与A公司劳动关系的认定
②A公司应依法进行核算,然后向刘某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③刘某申请仲裁的时效期,应当从他入职A公司的日期开始计算
④刘某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某市监局检查发现,一家火锅店宣称“所有锅底均为现熬老汤”、“食材每日新鲜直送”,但实际上使用袋装调料勾兑锅底,且部分冷冻肉品已过期。该店还要求员工对顾客统一回复“全是现做的”。市监局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店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被侵权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该店若不服处罚,可以申请行政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在某直播平台,出现了一批“高仿”官方直播间。主播使用AI技术模拟某知名家电企业创始人的声音,并剪辑该企业发布会视频,宣称“工厂直降,限量秒杀”,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假冒产品。该企业发布声明表示从未授权此类直播。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使用“某知名企业官方直播”作为账号名称——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
②用AI技术模拟某知名家电企业创始人的声音——侵犯了该创始人的人格权
③宣称“工厂直降”却销售假冒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
④“高仿”官方直播间的行为——侵犯了该企业的著作权,但不涉及专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赵某与孙某因共用楼道堆放杂物问题发生争执,经所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事后,赵某反悔,认为调解协议对其不公。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赵某可以就原杂物堆放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赵某反悔后须先撤销协议再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④调解协议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无需司法确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某甲(男)与某乙(女)结婚前,某甲的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辆房车,登记在双方名下。两人结婚1年后离婚,该房车时价为60万元,某甲认为该房车系其父母出全款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某乙没有关系,某乙则主张该房车应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案涉房车属于某甲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
②案涉房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③双方关于房车所有权的争议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④案涉房车在离婚时某甲适当多分更符合民法典的公平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李某(双方未签订相关协议),在装修工地从事墙体拆除工作时,因注意力不集中不慎从高处坠落致腿部骨折,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双方就赔偿协商无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余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得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
B.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仍可确认劳动关系
C.王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D.王某未尽审慎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15.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当事人出示证据、相互质证,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合议庭休庭评议、复庭后当庭宣判。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与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庭审理是本次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有法定程序和形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乙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意味着审判监督程序将同步启动
④公开审理表明所有案件信息与证据材料应当向社会全面公开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山东某地村民赵某因某养殖场违规排放养殖污水导致自家鱼塘鱼虾全部死亡,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8万元。赵某提交了鱼塘受损照片、农业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污水超标),但无法证明具体损失金额。养殖场辩称“养殖污水达标排放”,但拒绝提供内部排污监测记录。法院审理中要求养殖场提交相关证据,养殖场仍拒不提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赵某提交的鱼塘受损照片和农业部门检测报告属于物证
②法院可依据养殖场拒不提交证据的行为,作出对其不利推定
③本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养殖场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④若赵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向原审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公司于2022年3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纹叙”图形商标,后核定使用范围为文创摆件、笔记本、帆布包等。2025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1000件印有“纹叙”商标的文创笔记本,总价8万元,乙公司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款,交货期限为2025年7月中旬。2025年7月初,甲公司所在地突发罕见特大暴雨引发洪涝灾害,导致生产车间被淹、原材料损毁,无法按期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无法按期供货。乙公司因急需货源满足海外订单,遂多方联系替代供应商。丙公司得知消息后,向乙公司推销印有与“纹叙”商标高度近似图形的文创笔记本,并试图以此取得乙公司的信任,获取订单。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2)分析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情境一
探究与分享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1)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情境二
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育有一儿一女(李先生和李女士),且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屋。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共同立下代书遗嘱,将两套房屋中的大房留给李先生继承,小房留给李女士继承。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王某(李先生朋友)和赵某(李先生所开公司的员工,该公司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其中王某为代书人。代书遗嘱上有李老先生、徐老太太和两名见证人的亲笔签名,立遗嘱过程中有李先生提交的视频为证。两位老人去世后,因李女士与李先生就房屋继承问题产生争议,李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代书遗嘱处理涉案房屋。最终人民法院判决,遗产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处理。
(2)如果你是本案的主审法官,结合情境二,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对本案的裁决作出说明。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央视“3·15”晚会曝光“高薪就业+贷款培训”骗局。某教育科技公司通过线上招聘平台、校园宣讲等渠道,以“无经验月薪8000+”“国企直签、100%包就业”为诱饵,诱骗求职者签订《职业培训协议》并引导其通过第三方金融平台办理1—3万元消费贷款支付培训费。实际培训仅播放网络公开视频、安排无资质人员答疑,与承诺严重不符。培训结束后,该公司仅推荐低薪普通岗位或让求职者自行求职。
经查,该公司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职业中介许可,擅自开展招聘中介业务,招聘信息与培训承诺均属虚构,其贷款培训模式涉嫌变相收取就业中介费,违反《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劳动者如何应对“高薪招聘+贷款培训”的骗局?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这给相关企业经营者带来的启示。(答出两点)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环境公益诉讼是司法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生态文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以下是一起由社会组织依法起诉、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全程督导履行的环境司法案件。
涉案地原本是某企业废弃物堆积地,占地近两千亩,堆存强碱性、强腐蚀性工业固废近一千七百万立方米。长期扬尘污染威胁千米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且未按规定封场,存在溃坝等地质灾害风险,严重危及周边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2018年,当地一家环境公益社会组织,对涉案企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审理中,法院对当事人达成的首份和解协议进行审查,认定其未约定封场措施,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予确认。经法院组织技术论证、引导协商,双方于2020年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自筹资金、五年内完成封场和环境修复、环保组织享有监督权,等等。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结案后,人民法院主动与行政部门沟通标准,定期现场回访,持续跟踪修复进度。至2025年12月,封场项目竣工并通过环境保护和安全验收,本案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生态安全、产业转型与公众获得感的同步提升,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本案中是如何防范环境损害发生,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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