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期末复习练习(三)-2025-2026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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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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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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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末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211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4 |
| 更新时间 | 2026-06-04 |
| 作者 | 思辨政治资料库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204787.html |
| 价格 | 2.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基本信息**
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三)聚焦选择性必修二法律模块,以人脸识别新规、直播劳动关系等时代案例为载体,考查学生法治观念与问题解决能力,适配期末综合检测需求。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选择题|16题/48分|民事主体原则、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保护等|以“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第三方抢票软件虚假宣传”等热点情境,考查法律原则应用|
|非选择题|4题/52分|合同解除、商标侵权、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综合案例如“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假冒注册商标案”,融合权利义务关系与责任承担分析,体现法治实践导向|
内容正文:
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三)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
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
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二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 1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48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5年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不经他人同意而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
④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该办法明确人脸识别的非强制性原则,尊重个人是否使用人脸验证的自主选择权,符合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本原则,符合题意。
②:题干围绕人脸识别应用的验证方式规则展开,不涉及丑化、污损、伪造肖像等侵害肖像权的情形,排除。
③:人脸信息属于自然人人格权范畴,不经同意违规使用人脸信息,侵犯的不是身份权,身份权是自然人基于特定身份享有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等),排除。
④:该办法规范人脸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遵循正当自愿原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正确。
2.杨某在城郊拥有一块宅基地及自建住房。因工作调动,杨某计划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城市居民周某用于建房。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周某支付了全款。关于该转让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宅基地使用权可自由转让,周某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
②周某不具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
③若该宅基地已进行不动产登记,则转让协议有效
④该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依附性,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不能向城市居民自由转让,周某无法取得使用权,错误。
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连,城市居民周某不具备受让主体资格,正确。
③: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但无法改变法律对宅基地转让的强制性规定,向城市居民转让宅基地,无论是否登记,协议均无效,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第153条及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该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正确。
3.某公司经授权在中国境内享有使用“JACK&JONES”的注册商标。被告崔某所、杜某华未经许可,开办了杰克琼斯中文网。该网站在“服饰目录”所列的每款服装左侧均显示有对应的实物图样和杰克琼斯及图标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享有在中国境内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原创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
③注册商标在10年期满后可自动续展,不受次数限制
④如果商标未经注册,崔某所、杜某华可以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该公司经授权在中国境内合法使用“JACK&JONES”的注册商标,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排除。
②:保护知识产权和原创成果是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保障,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排除。
③:我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由商标注册人主动按规定申请续展,并非自动续展,符合题意。
④:即使是未注册的商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也受法律保护,不得擅自仿冒使用,并非只要未经注册就可以随意使用,符合题意。
4.2026年3月,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在网上出现大量真实差评。为掩盖产品缺陷,该公司与黄某签订“舆情服务协议”,约定支付20万元后由黄某负责删除相关差评。后黄某未完全履行协议,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黄某继续履行协议。诉讼中,黄某未提交答辩状。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案涉协议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②黄某在诉讼中不提交答辩状的行为系其对权利的放弃,理应受到法律处罚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黄某须为自己无责举证
④该公司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可能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双方协议约定花钱删除真实差评,目的是掩盖产品缺陷、隐瞒商品质量问题,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消费者与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无效,符合题意。
②: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选择提交或不提交答辩状,不因此受到法律处罚,排除。
③:本案是合同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举证责任倒置只适用于产品侵权、医疗纠纷等法定特殊情形,错误,排除。
④:该公司产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是起因,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因无效合同产生的相关损失,公司自身需要承担相应后果,符合题意。
5.小许网购一条蛇当宠物,卖家称蛇的毒腺已经被处理掉了,非常安全。小许平日把蛇放在被窝一起睡觉,蛇在夜间钻进邻居小陈家中将邻居咬伤,引起局部皮肤坏死。经专业机构鉴定,蛇的毒腺并未去除。商家回复称发错货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许需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赔偿邻居小陈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②交付的蛇不符合约定质量,小许有权请求其采取去除毒腺等补救措施
③卖家行为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④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物证,小许可以以此为依据向卖家追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普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小许作为蛇的饲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非过错推定责任,排除。
②:卖家交付的蛇不符合合同约定(约定毒腺已去除,实际未去除),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小许有权依法请求卖家采取去除毒腺等补救措施,正确。
③:卖家隐瞒蛇毒腺未去除的真实情况,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保障人身安全的安全消费权,正确。
④: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种类中,鉴定意见是独立的证据种类,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鉴定意见,不属于物证,排除。
6.8岁的小明在小区玩耍时,被邻居刘某饲养的未拴绳的宠物犬追逐,小明因受惊吓摔倒导致手臂骨折。小明父母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刘某辩称:“我的狗没有直接咬到他,是他自己摔倒的,我不负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需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②刘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③小明父母需证明刘某存在主观过错,否则刘某不承担责任
④刘某若能证明小明故意挑逗宠物犬,可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非过错推定原则。只要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承担侵权责任,无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法律有特别免责情形除外),排除。
②:刘某饲养的未拴绳宠物犬追逐小明,导致小明受惊摔倒骨折,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刘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正确。
③: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小明父母无需证明刘某存在主观过错,需证明损害结果和事实等,排除。
④:根据法律规定,若刘某能证明小明存在故意挑逗宠物犬等重大过错,可依法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正确。
7.年过八旬的张先生夫妇失能后,女儿小张申请监护被拒。经检察官走访核实,女儿曾多次逼迫老人卖房为其偿还债务,矛盾持续激化。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张不适宜担任监护人,依法指定居委会作为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人必须是与老人财产无利害关系的人
②居委会在张先生死亡后可以依法获得张先生的财产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④女儿虽然不是父母的监护人但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本案属于法定监护纠纷,并非成年意定监护,成年意定监护需要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提前协商确定监护人;且我国法律未要求成年意定监护人必须与老人财产无利害关系,仅要求监护人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职,排除。
②:居委会作为监护人的职责是保障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不具有获得被监护人遗产的资格,张先生死亡后其财产应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由合法继承人继承,排除。
③:法院依法撤销不适格的小张的监护资格,指定居委会担任监护人,最大程度保障了失能老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我国成年监护制度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作用,正确。
④:赡养义务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不会因监护资格被撤销而消灭,小张虽然丧失监护人资格,仍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正确。
8.张老汉72岁,有三子一女。长子张三多年前病故,留下妻子王某(张老汉长媳)与年幼的女儿张小雯;张老汉晚年卧病期间,长媳王某主动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而次子张四常年在外务工、极少看望父母。张老汉去世前一年亲笔书写遗嘱一份,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写明“名下位于北京朝阳区的房产一套由女儿张红继承”。张老汉去世后,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老汉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合法有效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房产应由张红依遗嘱取得
③王某未与张老汉共同生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配
④次子张四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依法直接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题干中张老汉的自书遗嘱完全符合要求,合法有效,正确。
②:我国继承规则明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房产是张老汉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明确指定由女儿张红继承,因此房产应由张红依遗嘱取得,正确。
③: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王某主动承担了张老汉的主要赡养义务,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排除。
④:只有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继承权才会丧失。张四仅未尽赡养义务,不会直接丧失继承权,仅可能在遗产分配时少分或不分,排除。
9.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张。婚姻存续期间,张某因写作获得一笔稿费,王某用婚前积蓄投资股票获利颇丰。后张某因车祸重伤,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20万元。不久,张某去世,未立遗嘱。关于财产分割,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张如果是未成年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稿费与股票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进行析产
③王某、小张及张某的父母均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张某生前的20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小张是未成年人,并不必然具备“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条件,因此“应当予以照顾”的表述过于绝对,排除。
②: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用婚前积蓄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前应先析产,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王某的部分分出,剩余部分作为张某的遗产进行继承,正确。
③:根据法定继承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王某(配偶)、小张(子女)以及张某的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正确。
④:张某因车祸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属于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具有人身专属性,是张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10.孙某入职广州一家服饰公司当专属主播,公司与她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特意写明“无劳动关系”,该服饰公司安排孙某直播售卖公司服装产品,并对孙某进行排班、考勤,按月向孙某发底薪,缴纳社保,同时根据直播销量计发奖金。后双方就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意见不一,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B.在诉讼之前,一般需要经历劳动仲裁的程序
C.公司保障孙某各项待遇,未侵犯其合法劳动权益
D.若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签订时算起
【答案】B
【详解】A: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实际符合用人单位管理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特征,就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以未签劳动合同否定劳动关系,排除。
B:劳动争议诉讼实行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在向法院起诉之前,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符合题意。
C:公司刻意约定“无劳动关系”,目的是规避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已经侵犯了孙某的合法劳动权益,排除。
D:劳动关系始终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补签劳动合同不改变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排除。
11.王某购买了某商家标注“食品级环保材质”的拼豆玩具(需高温加热的塑料玩具),多次接触后持续胸闷、恶心头痛,被诊断为吸入有毒气体所致。王某据此向某商家索赔,对方以广告页已写明“DIY产品风险自负”为由拒绝,王某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广告页中的“DIY产品风险自负”属于格式条款,购买即默认有效
②该商家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王某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
③王某也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其责令该商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若无法证明产品不存在缺陷,商家需对受害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格式条款中,如果提供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本题中商家以“DIY产品风险自负”免除自身产品质量责任,该条款无效,并非购买即有效,排除。
②:商家标注“食品级环保材质”,实际产品释放有毒气体,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以及保障人身安全的安全消费权,正确。
③:市场监管局是行政机关,可对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民事赔偿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市场监管局无权直接责令商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排除。
④:产品缺陷致人损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若商家无法证明产品不存在缺陷,需要对受害者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12.部分第三方抢票软件通过编造“双通道抢票”概念、制造“加速包”高成功率假象,将铁路12306平台的免费候补服务包装成付费特权,诱导消费者付费;抢票成功则归功于付费服务,失败则无需担责,形成“稳赚不赔”的经营模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将免费候补包装成付费特权是搭便车混淆行为
②第三方平台诱导消费者支付费用,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该平台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④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将免费候补包装成付费特权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并非“搭便车混淆行为”。混淆行为特指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引人误认的行为,排除。
②:第三方平台编造概念、制造高成功率假象,隐瞒免费候补的真实情况,诱导消费者付费,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正确。
③:平台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稳赚不赔”模式主要是剥夺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未直接侵犯自主选择权,排除。
④:消费者遭遇此类消费欺诈,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民事权益,正确。
13.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被某市环保局依法查处。经调查,环保局认定该企业构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该企业因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环保局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②该企业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打官司”
③环保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④若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该企业可以在判决生效前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恒定为被告,本案中环保局是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始终是被告,正确。
②: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主体称谓,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叫诉讼代理人,错误。
③: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被告行政机关需要对自身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环保局应当证明其处罚行为合法,正确。
④:不服一审未生效判决,当事人有权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再审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的救济程序,错误。
14.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法治素养关系国家法治未来。为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某中学联合当地法院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并按照下图布置了模拟法庭。下列哪个案例最不适合在此模拟法庭进行审理( )
A.赵某与邻居因房屋采光权问题产生纠纷
B.张某与弟弟就遗产继承的问题存在争议
C.甲建筑公司要求某政府付清工程的尾款
D.张某深夜持械抢劫李某财物并打成重伤
【答案】D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A:该选项属于相邻关系引发的民事纠纷,属于常见的民事诉讼案件,适合在模拟法庭中呈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B:该选项属于民事继承纠纷,是典型的民事诉讼案件,适合在模拟法庭中审理,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C:甲建筑公司要求乙市政府付清某公共工程的尾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适合在模拟法庭中审理,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D:抢夺路人财物并打至重伤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属于刑事诉讼,为被告辩护的称为辩护人,而不是图中的诉讼代理人,错误但符合题意。
15.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甲的起诉行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如甲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即可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
②: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开庭审理,而非起诉,起诉只是启动诉讼程序的行为,②错误。
③: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
④: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错误。
16.夏某因店铺进货资金短缺,向好友李某借款2万元。李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付,碍于情面而未让夏某写纸质借条。约定还款到期后,夏某以“生意亏损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钱。李某持微信转账凭证及催款时夏某承认借款事实的聊天记录向法院起诉并胜诉。此案件说明( )
①纸质借条是认定案件事实真相的依据
②提高证据意识有利于在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决定诉讼胜负的主要是生活事实
④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民事诉讼中,除纸质借条外,微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也可作为有效诉讼证据,并非只有纸质借条能认定事实,错误。
②:李某提前留存了借款相关的电子证据,最终通过诉讼成功维权,说明提高证据意识有利于在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
③:诉讼决定胜负的是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而非单纯的生活事实,没有证据支撑的生活事实无法得到法院认可,错误。
④:本案李某依靠充分的证据胜诉,体现了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5年1月,大明与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课程销售协议》,约定该教育培训公司为大明女儿小莉提供早教课程,优惠价为17914元,课程数为“正课144节+赠课6节”,授课地址为甲地。当日,大明向该教育培训公司支付课程费用总额17914元。2025年10月,该教育培训公司从甲地搬迁至乙地,大明女儿小莉的上课距离由原来的0.6公里变成了6公里。2025年11月,大明与该教育培训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张选择该课程服务是因为距离近,现其搬到乙地,导致上课路程较远,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后又多次与该教育培训公司协商退费,但双方协商未果。11月26日,该教育培训公司在网络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的图文,将事件经过进行描述,并表明不退款,半小时后撤回。上述发布的图文未产生任何用户评论,也无转发、点赞等互动数据。大明遂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退还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并赔偿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的损失。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某某集团公司系“某某”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2024年,陈某甲在未经某某集团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租赁的一处民房内灌装假冒的某某豆奶粉,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在周边多个省份进行兜售。经查,仅8个月,陈某甲销售假冒某某豆奶粉3300余箱,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7.1万元。经检测,涉案假冒豆奶粉的维生素D含量和钙含量与标识不符,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答案】(1)①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该合同有效。某教育培训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了全面履行的原则,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支持大明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退还剩余课程费用的诉讼请求。
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许可的制作、使用、公开等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该教育培训公司在网络社交媒体账号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的图文,侵犯了大明母女的肖像权,法院会支持大明关于赔偿侵犯其肖像权损失的请求。
③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该教育培训公司在发布图文时,对事情经过进行描述,所述内容与事实基本相符,并未捏造、歪曲事实,亦未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且图文中没有评论,也无转发、点赞等互动数据,不足以证明大明母女的社会评价受到贬损或降低。所以法院不支持大明对该教育培训公司侵犯其名誉权的主张。
(2)①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本案中,陈某甲未经某某集团公司许可,获取非法利益,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又触犯刑法。法院依法判决,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的权利。陈某甲在不合规场所灌装食品,产品指标不达标,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判,震慑违法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详解】(1)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可运用合同履行原则、肖像权、名誉权的相关知识,从违约认定和侵权构成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教育培训公司从甲地搬迁至乙地,导致上课距离显著增加→可联系合同全面履行原则:该公司未按约定地点提供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支持解除合同并退费的请求。
有效信息②:教育培训公司在社交媒体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图文→可联系肖像权保护:未经许可公开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权,法院会支持肖像权赔偿请求。
有效信息③:公司发布图文描述事件经过,内容基本属实,无侮辱诽谤,且未产生负面互动→可联系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该行为未造成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法院不支持该项请求。
(2)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商标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从法律依据和社会意义的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陈某甲未经许可灌装假冒注册商标的豆奶粉并销售→可联系商标权保护:该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的意义在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维护市场秩序。
有效信息②:假冒豆奶粉维生素D和钙含量与标识不符→可联系消费者权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法院判决的意义在于打击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男)与王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刘小某(2019年出生)。2020年,刘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刘小某由王某直接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2022年,刘某与赵某再婚。
刘某母亲10年前已经去世,2025年,刘某父亲去世,留下遗嘱将其名下价值200万元的房产指定由刘某一人继承。2026年初,刘某因交通事故去世,未留遗嘱。刘某去世时,其名下财产包括:上述继承的房产、与赵某婚后购买的轿车一辆(现值1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万元。此外,刘某尚欠其朋友陈某借款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面的问题
(1)刘某的遗产范围包括哪些?请分别说明理由。
(2)本案中,哪些人有权继承刘某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应如何分配?
【答案】(1)①刘某的遗产范围包括以下内容:继承的房产全部属于遗产,刘某父亲遗嘱明确指定“归刘某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故全部200万元均为刘某遗产。
②婚后购买的轿车和住房公积金的一半属于遗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轿车和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归配偶赵某所有。
③此外,刘某欠陈某的5万元借款属于遗产债务,应在遗产分配前先予清偿。
(2)①有权继承刘某遗产的人是:刘某的配偶赵某、儿子刘小某。前妻王某与刘某已离婚,不是法定继承人。
②分配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赵某与刘小某原则上各得剩余遗产总额的一半,但考虑到刘小某是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根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的规定,刘小某可适当多分。
【详解】(1)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遗产范围界定、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父亲留遗嘱将200万房产指定由刘某一人继承→可从夫妻个人财产认定角度分析: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该套房产不属于刘某与赵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属于刘某的遗产。
有效信息②:刘某与赵某婚后购买的轿车现值15万、刘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万→可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角度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轿车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先将一半份额分出归配偶赵某所有,剩余的一半属于刘某的遗产。
有效信息③:刘某欠陈某的5万元借款用于个人消费→可从遗产债务清偿角度分析:该债务属于刘某的个人债务,应当在遗产分配前以刘某的遗产先行清偿。
(2)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可运用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遗产范围界定、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某2020年与王某离婚,2022年与赵某再婚,儿子刘小某由王某抚养,刘某去世时未留遗嘱→可从法定继承人范围角度分析: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刘某父母已去世,前妻王某已与刘某解除婚姻关系不具备配偶身份,因此有权继承遗产的是配偶赵某、儿子刘小某。
有效信息②:刘小某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可从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角度分析: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赵某与刘小某原则上均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刘小某作为未成年人符合该情形,可以适当多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4月,某食品公司发布招聘启事,张某成功通过质检员岗位的面试。入职当日,该公司要求张某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告知“质检员为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协议更灵活”。工作期间,该公司实行“两班倒”,张某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2024年12月,张某要求公司落实带薪年假待遇,补缴社会保险,均被公司以“双方系劳务关系”为由拒绝。2025年1月,该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面向其送达《解除劳务合作协议通知书》,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张某遂向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仲裁裁决作出后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接受食品公司考勤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质检工作系公司核心业务,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食品公司的用工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以劳务关系规避劳动关系。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食品公司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②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公司长期超时用工、拒付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侵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拒缴社会保险侵犯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食品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且不支付赔偿金违反法律规定。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运用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知识,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者权利保护、劳动关系解除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食品公司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而张某接受考勤管理、从事公司核心业务、按月获取报酬,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运用劳动合同知识,从劳动关系的形式角度分析:公司以劳务关系规避劳动关系。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以《劳务合作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有效信息②:公司实行每日12小时工作制、每周仅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拒绝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可运用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的知识分析:长期超时用工、拒付加班费、不落实带薪年假,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拒缴社会保险,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有效信息③: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解除用工关系,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可运用劳动合同的解除的知识,从合法解除的法定情形与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角度分析: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且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规定。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
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某地A区的王某在B区的某种子销售中心采购各类农作物种子和其他农资,累计产生货款185580元。王某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尚欠113380元。2020年12月,双方进行结算,王某在销售报表上签字确认欠款金额。2022年9月,该种子销售中心再次催讨欠款时,王某以“伪劣种子使其破产”为由明确拒绝支付。2025年11月,该种子销售中心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所产生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该种子销售中心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会。①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该种子销售中心应向王某所在地A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该种子销售中心在2022年9月催讨欠款遭拒后,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但该种子销售中心直至2025年11月才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综上,法院会以无管辖权且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该种子销售中心的诉讼请求。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运用起诉、侵权责任知识,可知法院不会支持,从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角度来分析法院不会支持的理由。
有效信息①:种子销售中心向B区法院起诉,被告王某住所地为A区→可运用民事诉讼管辖规则知识,从“地域管辖”角度,说明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B区法院无管辖权,种子销售中心应向王某住所地A区基层法院起诉。
有效信息②:2022年9月催讨欠款遭拒,2025年11月才提起诉讼→可运用民事诉讼时效知识分析: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种子销售中心自2022年9月知道权利受损,至2025年11月起诉已超过法定三年诉讼时效,且无特殊事由中断/中止时效,权利不再受法律强制保护。
综上,法院会以无管辖权且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该种子销售中心的诉讼请求。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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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政治期末模拟练习(三)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
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
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二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 16 小题,每小题3 分,共48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25年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不经他人同意而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
④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杨某在城郊拥有一块宅基地及自建住房。因工作调动,杨某计划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城市居民周某用于建房。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周某支付了全款。关于该转让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宅基地使用权可自由转让,周某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
②周某不具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
③若该宅基地已进行不动产登记,则转让协议有效
④该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某公司经授权在中国境内享有使用“JACK&JONES”的注册商标。被告崔某所、杜某华未经许可,开办了杰克琼斯中文网。该网站在“服饰目录”所列的每款服装左侧均显示有对应的实物图样和杰克琼斯及图标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享有在中国境内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原创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
③注册商标在10年期满后可自动续展,不受次数限制
④如果商标未经注册,崔某所、杜某华可以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6年3月,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在网上出现大量真实差评。为掩盖产品缺陷,该公司与黄某签订“舆情服务协议”,约定支付20万元后由黄某负责删除相关差评。后黄某未完全履行协议,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黄某继续履行协议。诉讼中,黄某未提交答辩状。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案涉协议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②黄某在诉讼中不提交答辩状的行为系其对权利的放弃,理应受到法律处罚
③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黄某须为自己无责举证
④该公司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可能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小许网购一条蛇当宠物,卖家称蛇的毒腺已经被处理掉了,非常安全。小许平日把蛇放在被窝一起睡觉,蛇在夜间钻进邻居小陈家中将邻居咬伤,引起局部皮肤坏死。经专业机构鉴定,蛇的毒腺并未去除。商家回复称发错货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许需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赔偿邻居小陈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②交付的蛇不符合约定质量,小许有权请求其采取去除毒腺等补救措施
③卖家行为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④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属于物证,小许可以以此为依据向卖家追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8岁的小明在小区玩耍时,被邻居刘某饲养的未拴绳的宠物犬追逐,小明因受惊吓摔倒导致手臂骨折。小明父母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刘某辩称:“我的狗没有直接咬到他,是他自己摔倒的,我不负责。”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需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②刘某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③小明父母需证明刘某存在主观过错,否则刘某不承担责任
④刘某若能证明小明故意挑逗宠物犬,可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年过八旬的张先生夫妇失能后,女儿小张申请监护被拒。经检察官走访核实,女儿曾多次逼迫老人卖房为其偿还债务,矛盾持续激化。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张不适宜担任监护人,依法指定居委会作为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人必须是与老人财产无利害关系的人
②居委会在张先生死亡后可以依法获得张先生的财产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④女儿虽然不是父母的监护人但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张老汉72岁,有三子一女。长子张三多年前病故,留下妻子王某(张老汉长媳)与年幼的女儿张小雯;张老汉晚年卧病期间,长媳王某主动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而次子张四常年在外务工、极少看望父母。张老汉去世前一年亲笔书写遗嘱一份,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写明“名下位于北京朝阳区的房产一套由女儿张红继承”。张老汉去世后,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老汉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合法有效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房产应由张红依遗嘱取得
③王某未与张老汉共同生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配
④次子张四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依法直接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张。婚姻存续期间,张某因写作获得一笔稿费,王某用婚前积蓄投资股票获利颇丰。后张某因车祸重伤,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金20万元。不久,张某去世,未立遗嘱。关于财产分割,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张如果是未成年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稿费与股票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进行析产
③王某、小张及张某的父母均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张某生前的20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孙某入职广州一家服饰公司当专属主播,公司与她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特意写明“无劳动关系”,该服饰公司安排孙某直播售卖公司服装产品,并对孙某进行排班、考勤,按月向孙某发底薪,缴纳社保,同时根据直播销量计发奖金。后双方就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意见不一,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B.在诉讼之前,一般需要经历劳动仲裁的程序
C.公司保障孙某各项待遇,未侵犯其合法劳动权益
D.若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合同签订时算起
11.王某购买了某商家标注“食品级环保材质”的拼豆玩具(需高温加热的塑料玩具),多次接触后持续胸闷、恶心头痛,被诊断为吸入有毒气体所致。王某据此向某商家索赔,对方以广告页已写明“DIY产品风险自负”为由拒绝,王某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广告页中的“DIY产品风险自负”属于格式条款,购买即默认有效
②该商家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侵犯了王某的知情权、安全消费权
③王某也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其责令该商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④若无法证明产品不存在缺陷,商家需对受害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部分第三方抢票软件通过编造“双通道抢票”概念、制造“加速包”高成功率假象,将铁路12306平台的免费候补服务包装成付费特权,诱导消费者付费;抢票成功则归功于付费服务,失败则无需担责,形成“稳赚不赔”的经营模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将免费候补包装成付费特权是搭便车混淆行为
②第三方平台诱导消费者支付费用,违背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该平台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④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被某市环保局依法查处。经调查,环保局认定该企业构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该企业因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环保局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②该企业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打官司”
③环保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④若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该企业可以在判决生效前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法治宣传教育是全民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必须“从娃娃抓起”,青少年法治素养关系国家法治未来。为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某中学联合当地法院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并按照下图布置了模拟法庭。下列哪个案例最不适合在此模拟法庭进行审理( )
A.赵某与邻居因房屋采光权问题产生纠纷
B.张某与弟弟就遗产继承的问题存在争议
C.甲建筑公司要求某政府付清工程的尾款
D.张某深夜持械抢劫李某财物并打成重伤
15.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甲的起诉行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如甲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即可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夏某因店铺进货资金短缺,向好友李某借款2万元。李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付,碍于情面而未让夏某写纸质借条。约定还款到期后,夏某以“生意亏损无力偿还”为由拒不还钱。李某持微信转账凭证及催款时夏某承认借款事实的聊天记录向法院起诉并胜诉。此案件说明( )
①纸质借条是认定案件事实真相的依据
②提高证据意识有利于在纠纷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决定诉讼胜负的主要是生活事实
④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2025年1月,大明与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课程销售协议》,约定该教育培训公司为大明女儿小莉提供早教课程,优惠价为17914元,课程数为“正课144节+赠课6节”,授课地址为甲地。当日,大明向该教育培训公司支付课程费用总额17914元。2025年10月,该教育培训公司从甲地搬迁至乙地,大明女儿小莉的上课距离由原来的0.6公里变成了6公里。2025年11月,大明与该教育培训公司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张选择该课程服务是因为距离近,现其搬到乙地,导致上课路程较远,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后又多次与该教育培训公司协商退费,但双方协商未果。11月26日,该教育培训公司在网络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大明母女签约现场的图文,将事件经过进行描述,并表明不退款,半小时后撤回。上述发布的图文未产生任何用户评论,也无转发、点赞等互动数据。大明遂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课程销售协议》,退还剩余课程费用2985元并赔偿侵犯其名誉权和肖像权的损失。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大明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材料二 某某集团公司系“某某”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2024年,陈某甲在未经某某集团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租赁的一处民房内灌装假冒的某某豆奶粉,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在周边多个省份进行兜售。经查,仅8个月,陈某甲销售假冒某某豆奶粉3300余箱,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7.1万元。经检测,涉案假冒豆奶粉的维生素D含量和钙含量与标识不符,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依据及意义。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男)与王某(女)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刘小某(2019年出生)。2020年,刘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刘小某由王某直接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2022年,刘某与赵某再婚。
刘某母亲10年前已经去世,2025年,刘某父亲去世,留下遗嘱将其名下价值200万元的房产指定由刘某一人继承。2026年初,刘某因交通事故去世,未留遗嘱。刘某去世时,其名下财产包括:上述继承的房产、与赵某婚后购买的轿车一辆(现值1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万元。此外,刘某尚欠其朋友陈某借款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面的问题
(1)刘某的遗产范围包括哪些?请分别说明理由。
(2)本案中,哪些人有权继承刘某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应如何分配?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4月,某食品公司发布招聘启事,张某成功通过质检员岗位的面试。入职当日,该公司要求张某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并告知“质检员为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协议更灵活”。工作期间,该公司实行“两班倒”,张某每日工作12小时,每周休息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2024年12月,张某要求公司落实带薪年假待遇,补缴社会保险,均被公司以“双方系劳务关系”为由拒绝。2025年1月,该公司以“张某质疑公司制度,影响车间管理”为由,单方面向其送达《解除劳务合作协议通知书》,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张某遂向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仲裁裁决作出后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接受食品公司考勤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质检工作系公司核心业务,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食品公司的用工行为存在哪些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
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某地A区的王某在B区的某种子销售中心采购各类农作物种子和其他农资,累计产生货款185580元。王某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尚欠113380元。2020年12月,双方进行结算,王某在销售报表上签字确认欠款金额。2022年9月,该种子销售中心再次催讨欠款时,王某以“伪劣种子使其破产”为由明确拒绝支付。2025年11月,该种子销售中心向B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所产生的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该种子销售中心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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