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两宋时期的国家治理与民族交融 讲义--2027届高三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一轮复习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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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历史 |
| 教材版本 | 高中历史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
| 类型 | 教案-讲义 |
| 知识点 |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
| 学年 | 2027-2028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1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03 |
| 更新时间 | 2026-06-03 |
| 作者 | 米舛Pro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03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190114.html |
| 价格 | 0.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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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历史高考复习讲义围绕两宋国家治理与民族交融,整合北宋中央集权措施、王安石变法、民族政权关系等核心考点,以“制度创新—民族交融”双线构建知识体系。通过知识巩固、概念阐释、情境问题、素养提升等环节,帮助学生突破“二府三司制”“澶渊之盟”等难点,体现复习的系统性与针对性。
资料以唯物史观分析“积贫积弱”制度根源,设计“二府三司制与三省六部制比较”等情境问题培养历史解释能力,结合时空观念梳理宋辽夏金政权演变。设置易错易混辨析和答题术语积累,助力学生高效构建知识网络,为教师提供考情分析与分层策略,提升复习效率与应考能力。
内容正文:
2027届高三历史一轮复习讲义10:两宋时期的国家治理与民族交融
一、复习目标
通过本专题复习,应达到以下目标:
第一,能够系统掌握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背景、措施与影响,理解“二府三司制”的权力架构及其制衡逻辑,准确辨析“收精兵、削实权、制钱谷”三大策略的具体内涵。
第二,能够阐述王安石变法的背景、核心措施与失败原因,从“富国强兵”的双重目标出发,全面评价变法的历史进步性与局限性。
第三,能够梳理两宋与辽、西夏、金、蒙古等政权的关系演变,理解澶渊之盟、绍兴和议等重要盟约的内容与影响,认识这一时期民族关系从对立冲突到交融共生的历史趋势。
第四,能够运用唯物史观分析宋代“积贫积弱”现象的深层制度原因,理解“重文轻武”治国方略的历史合理性与弊端,培养辩证评价历史现象的能力。
二、考情分析
高频考点。 本讲在近年高考中考查频次较高,核心考点集中在: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杯酒释兵权、文臣知州、通判监临、二府三司制、更戍法)及其对“三冗”问题的影响;王安石变法的背景、措施(青苗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与历史评价;宋辽澶渊之盟、宋金绍兴和议的内容与影响;两宋时期民族交融的表现与特点。其中,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与王安石变法是反复出现的高频命题方向。
考查形式。 选择题多以制度运作的具体情境、历史人物言论、改革措施的效果描述为载体,考查对制度内涵的准确理解和改革内容的辨识。材料解析题常围绕“积贫积弱”局面形成的原因、变法成败的评价、民族关系的影响等问题创设情境。开放性论述题往往指向制度设计中的平衡问题、民族战争与和平交往的关系等综合性命题。
命题趋势。 近年高考命题明显注重从长时段分析制度演变的利弊得失,要求把握中央集权强化的渐进过程及其多面影响。同时注重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视角理解民族政权并立与交融。2027届备考应特别关注宋代制度创新(二府三司制、通判制度、科举完善)的运作机制、王安石变法的经济逻辑、以及澶渊之盟等盟约在民族交融中的积极作用。
三、知识体系构建
考点一:制度创新——北宋加强中央集权与王安石变法
(一)知识巩固
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背景与措施。 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北宋。宋太祖及其谋臣赵普深刻总结了唐末五代以来“方镇之重,君弱臣强”的历史教训——藩镇割据、武将跋扈是导致政权频繁更迭的根本原因。因此,宋初统治者将“安内靖国”“守内虚外”作为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原则,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从“权”“钱”“兵”三个方面全面加强中央集权。
收精兵——集中军权。宋太祖通过“杯酒释兵权”和平解除了石守信等高级将领的兵权。设立枢密院掌管军务,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统领禁军,形成“枢密院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三衙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的制衡格局。实行更戍法——定期更换军队驻地,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防止武将拥兵自重。禁军一半驻守京师,一半分驻各地,确保京师兵力足以制衡地方。
削实权——集中行政权。在中央,设立“二府三司”中枢体系。中书门下掌管行政,长官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枢密院总揽军务,长官为枢密使;三司使专理财政,下设盐铁、度支、户部三部。二府三司互不统属,各向皇帝负责,形成了文武分权、政财分离的制衡格局,相权被严重削弱。在地方,将所有州郡直属中央,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知州),以文制武。在知州之外另设通判,通判既非知州的属官,也非佐贰之职,而是与知州相互监临的独立官员,知州文告需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地方行政形成路、州、县三级架构——路设四司(安抚使司掌军政、转运使司掌财政、提点刑狱司掌司法、提举常平司掌仓储),各司互不统属,互相监察。
制钱谷——集中财政权。设转运使掌管地方财政,各州赋税收入除留必需经费外,全部由转运使运送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科举制度方面,实行弥封(糊名)和誊录制,防止考官徇私,扩大了统治基础。
宋初集权措施的影响。 积极方面,有效预防了内部动乱,结束了唐末五代藩镇割据的局面,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文官政治的推行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水平。消极方面,过度集权造成了“三冗”问题——冗官(机构臃肿、官员过多)、冗兵(军队庞大但战斗力低下)、冗费(财政不堪重负)。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行政效率低下。重文轻武的国策虽防止了武将专权,却削弱了国防能力,使宋朝在与辽、西夏、金的战争中屡屡处于被动。这种以防弊为核心的制度设计,深刻影响了此后三百余年的宋代历史。
王安石变法。 北宋中期,边防压力和财政危机日益严重。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昙花一现后,宋神宗于1069年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推行全面变法。变法以“富国强兵”为宗旨,内容涉及理财、整军和取士等多个领域。
理财方面——青苗法:在青黄不接时政府向农民低息贷款,防止高利贷盘剥。募役法(免役法):百姓交纳免役钱,由政府雇人服役,原本免役的官户、寺观也需交纳助役钱。农田水利法:鼓励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肥瘠收税,打击豪强隐匿田产。均输法与市易法:政府直接介入经济运行,平抑物价,调节供求。整军方面,推行保甲法、保马法等,加强对基层的军事组织和动员能力。
变法取得了一定成效。方田均税法增加了国家掌握的应税田亩,募役法年增财政收入四百万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积贫”的局面。但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和富商的利益,遭到激烈反对。部分新法在执行中出现偏离初衷的问题——青苗法存在强制贷款现象,加重了农民负担。宋神宗去世后新法被废除,变法最终失败。
(二)概念阐释
二府三司制是北宋中央官僚体系的核心制度。“二府”指中书门下(掌行政)和枢密院(掌军政),“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三个财政部门。二府三司互不统属、各向皇帝负责,实现了文武分权、政财分离,相权被严重削弱,皇权进一步加强。
更戍法是北宋的军队轮换制度。禁军定期更换驻地,统兵将领则常驻原地,使得“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其目的在于防止武将长期统帅一支军队形成私人势力,杜绝兵变和割据的隐患,但副作用是严重削弱了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判是北宋在地方州郡设置的监察官职。通判与知州共同签署州府公文,对知州形成监督和制约。通判直接向中央负责,是中央监察地方的制度设计,有效防止了地方长官专权。
募役法(免役法) 是王安石变法中最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之一。此前农民须无偿承担各种差役,募役法则改为百姓按户等缴纳免役钱,政府用这笔钱雇人服役。原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寺观也需缴纳助役钱。这一改革使役法负担更加公平,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部分农民的徭役负担。
(三)情境问题
问题一:北宋“二府三司制”与隋唐“三省六部制”相比,权力架构发生了什么变化?
从三省六部制到二府三司制,中枢权力架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权力分立方式上,三省六部制是决策流程的分割——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三省共同执掌宰相职权。二府三司制则是职能的分割——行政(中书门下)、军政(枢密院)、财政(三司)三者分属不同机构,互不统属。在制衡方向上,三省六部制的制衡主要在三省之间展开——门下省通过封驳权制衡中书省。二府三司制的制衡则是全方位的——行政、军政、财政三者相互独立,共同向皇帝负责,制衡的范围更广。在皇权集中程度上,三省六部制下,三省长官共议国事,相权虽被一分为三但宰相仍有一定决策权。二府三司制下,宰相只管行政,军政和财政被剥离,相权被进一步削弱,皇权更加强化。这一演变反映了宋代统治者对权力制衡更加精细化的设计,其根本目的是加强皇权。
问题二:王安石变法为什么失败?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是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和富商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激烈反对。变法派和反对派形成了激烈的党争,统治集团内部分裂,严重影响了变法的持续推行。部分新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扭曲——青苗法本意是帮农民免遭高利贷剥削,但地方官员为追求政绩强制农民贷款,反而加重了农民负担。变法在某些方面过于激进,试图在短时间内全面铺开,缺乏充分的试点和渐进推进。宋神宗去世后,守旧派重新掌权,新法被全面废除。王安石变法的失败说明:改革必须在保持社会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推进,必须兼顾各方利益,必须防止政策在执行层面被扭曲。
(四)素养提升——考查视点:制度设计中的平衡问题
宋代制度设计的核心逻辑是“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通过权力分割和相互制衡,防止任何一方势力坐大威胁皇权。这套制度确实有效防止了藩镇割据和武将专权,使宋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发生大规模内乱的统一王朝。但过度制衡也带来了严重后果——权力分割过细导致机构臃肿、行政效率低下,“三冗”问题日益严重;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制度设计严重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导致对外战争屡屡失利;重文轻武的国策虽然培育了繁荣的文化,但也使国家在军事对抗中处于弱势。宋代的历史表明:制度设计需要在效率与安全、集权与活力之间寻找平衡点,过度偏向任何一端都会带来严重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至今仍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考点二:民族关系——两宋时期的民族政权并立与交融
(一)知识巩固
两宋时期,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长期对峙,形成了复杂的民族关系格局。这一时期既有战争冲突,也有和平交往,民族交融在冲突与和平的交替中不断深化。
宋辽关系。 辽朝由契丹族建立,五代时期已占据幽云十六州,拥有对中原的战略优势。北宋建立后,为收复幽云十六州,与辽朝多次交战,但均遭失败。1004年,辽军大举南侵,直逼澶州(今河南濮阳)。宰相寇准力主宋真宗亲征,宋军士气大振。双方在澶州城下相持后议和,于1005年签订澶渊之盟。盟约规定:宋辽约为兄弟之国,辽圣宗称宋真宗为兄;北宋每年向辽朝缴纳“岁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在边境开展榷场贸易。澶渊之盟后,宋辽之间维持了百余年的和平。榷场贸易的繁荣促进了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加速了契丹族的封建化进程,也加深了北方各族人民之间的交往交融。
宋夏关系。 西夏由党项族建立,1038年元昊称帝后与北宋爆发战争。双方交战数年,宋朝屡战屡败,但西夏也因战争消耗巨大而力不能支。1044年,双方达成庆历和议:元昊取消帝号,向北宋称臣;北宋每年“赐”给西夏银七万二千两、绢十五万三千匹、茶叶三万斤;重开边境贸易。此后宋夏之间保持了较长时期的和平。
宋金关系。 金朝由女真族建立,先后于1125年灭辽、1127年灭北宋(靖康之变)。宋室南渡后,赵构在临安(今杭州)建立南宋。南宋初年,以岳飞为代表的抗金将领多次重创金军,但宋高宗和秦桧为首的投降派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1141年,南宋与金签订绍兴和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向金朝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双方以淮水至大散关一线为界。此后,南宋偏安江南,宋金对峙的局面延续了一百余年。
榷场贸易与民族经济交流。 宋与辽、夏、金之间虽然在政治和军事上对峙,但边境贸易始终不绝。榷场是各政权在边境设立的官方互市市场,由官府严格管理。宋朝输出的商品主要是茶叶、丝织品、瓷器、书籍等,辽、夏、金输出的商品主要是马匹、皮毛、药材等。榷场贸易不仅满足了双方的经济需求,也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宋朝的书籍和儒家经典通过榷场流入北方,加速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北方的马匹和药材进入中原,丰富了汉族人民的物质生活。边境民间贸易也十分活跃,加深了各族人民之间的交往和了解。
民族交融的深化。 两宋时期,尽管各政权之间战争频繁,但民族交融的步伐从未停止。辽、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在与宋朝的交往和战争中,大量吸收了中原的典章制度和文化传统。辽朝实行南北面官制——“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是一国两制的早期实践。金朝在占领中原后,大量采用宋制,推行汉法。西夏仿效宋朝建立了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文字。与此同时,汉族也从少数民族文化中吸收了养分——北方的饮食、服饰、音乐对中原产生了影响。元代回族的形成,也是辽宋夏金时期民族交融长期积累的结果之一。这一时期民族交融的历史表明:即使在政治对峙和军事冲突的背景下,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也从不停歇,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深厚基础。
(二)概念阐释
澶渊之盟是1005年北宋与辽朝签订的和平盟约。主要内容为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北宋每年向辽缴纳岁币、双方在边境开展榷场贸易。澶渊之盟维持了宋辽之间百余年的和平,是历史上以盟约方式解决民族冲突的成功案例。
榷场是宋与辽、夏、金等政权在边境设立的官方互市市场。榷场贸易由官府严格管理,促进了各政权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交融。
绍兴和议是1141年南宋与金朝签订的和约。南宋向金称臣,每年进贡银绢,双方以淮水至大散关一线为界。此后宋金对峙局面正式形成,南宋偏安江南。
(三)情境问题
问题一:澶渊之盟是“屈辱和约”还是“明智选择”?
对这一问题的评价历来存在分歧。从消极方面看,澶渊之盟是宋朝在军事并不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签订的盟约,岁币的缴纳成为北宋沉重的财政负担。盟约开了以金钱换和平的先例,此后的宋夏和议、宋金和议都延续了这一模式,客观上助长了宋朝的苟安心理。从积极方面看,澶渊之盟结束了宋辽之间长达二十余年的战争状态,此后百余年间双方维持了和平,避免了战争对人民生命财产的破坏。榷场贸易的繁荣促进了双方经济发展,岁币的支出远少于战争消耗的军费。澶渊之盟是双方实力相对均衡情况下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尝试,盟约确立的兄弟之国关系体现了民族平等意识。综合来看,澶渊之盟虽有屈辱成分,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有限的岁币换取长久的和平和边境的稳定,不失为一种务实的选择。
问题二:如何理解两宋时期“战争与交融并存”的民族关系?
两宋时期民族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战争与交融并行不悖。一方面,宋与辽、夏、金之间先后爆发了多次大规模战争,给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但另一方面,即使在战争期间,经济文化交流也从未中断。榷场贸易的繁荣、民间商业往来的活跃、文化典籍的流通、人口迁徙的增加,都不断加深着各族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相互影响。战争结束后,进入和平时期,交融的步伐更加迅速——少数民族学习中原的典章制度和生产方式,汉族也吸收少数民族的文化精华。正是这种战争与交融长期并存、交替推进的复杂进程,使各民族的界限逐渐模糊,共同性日益增多,为后来更大规模的民族统一奠定了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四)素养提升——考查视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两宋时期,虽然政治上处于分裂对峙状态,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交融中持续发展。从经济层面看,榷场贸易的繁荣使各政权之间形成了紧密的经济联系,互通有无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需求。从文化层面看,辽、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对中原文化的学习和吸收是主动的、自觉的——他们仿效中原的典章制度,翻译儒家的经典著作,采用汉字或创制自己的文字。这种文化的趋同性反映了各民族对中华文明的共同认同。从民族融合层面看,各少数民族大量内迁,与汉族杂居共处,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习俗等方面相互学习。通婚现象日益普遍,血缘上的融合成为民族交融最深的纽带。两宋时期民族交融的深化表明: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民族交融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理解和尊重这一历史规律,对于今天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易错易混辨析
二府三司制不等于三省六部制的简单改造。 三省六部制是决策流程的分割——中书出令、门下封驳、尚书执行,三省长官共执宰相之职。二府三司制是职能的分割——行政、军政、财政三者分属不同机构,互不统属。前者重在决策的程序制衡,后者重在权力的职能制衡。
更戍法的“得”与“失”。 更戍法的设计极为精巧——通过定期更换军队驻地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从制度上根绝了武将拥兵自重的可能。但它的代价是军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大幅削弱——将领不熟悉部下,士兵不信任长官,战场上无法形成有效的指挥和配合。制度设计的安全目标与军事效率目标之间存在着内在矛盾。
青苗法不等于高利贷。 青苗法是政府向农民提供低息贷款,目的是帮助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其出发点具有积极意义。但实际执行中,地方官员为追求政绩往往强制农民贷款,贷款利息加上各种附加费用后农民负担反而加重,与立法初衷相悖。评价王安石变法要注意区分“制度设计的意图”与“实际操作的效果”。
“岁币”与“岁赐”的区别。 澶渊之盟中宋朝给辽朝的银绢称为“岁币”,有纳贡之意,但盟约同时约定了兄弟之国的平等关系。宋夏庆历和议中宋朝给西夏的银绢称为“岁赐”,名义上是宋朝的赏赐,西夏向宋称臣。绍兴和议中南宋给金朝的银绢称为“岁贡”,南宋向金称臣。三种称谓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宋与各政权关系的微妙变化。
五、答题术语积累
在解答两宋国家治理与民族交融相关试题时,应熟练运用以下核心术语:
制度创新方面。 杯酒释兵权、二府三司制、枢密院、三衙、更戍法、文臣知州、通判监临、转运使、路州县三级制、弥封誊录、重文轻武、三冗问题。
王安石变法方面。 富国强兵、青苗法、募役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新旧党争。
民族关系方面。 澶渊之盟、岁币、榷场贸易、庆历和议、靖康之变、绍兴和议、南北面官制、猛安谋克制、民族交融。
总结性术语。 积贫积弱、防弊之政、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守内虚外、中华民族共同体。
六、拓展迁移
本专题知识可与选择性必修相关内容进行横向联系:
在《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模块,可联系宋代中枢政务体制——二府三司制与权力制衡,理解皇权加强的制度路径。可联系科举制度的完善——弥封、誊录制度的确立,科举取士规模的扩大,文官政治的形成。可联系地方行政制度——路州县三级制,通判制度的监察功能,转运使对地方财政的控制。可联系辽金的政治制度——南北面官制、猛安谋克制,理解少数民族政权的制度创新。
在《经济与社会生活》模块,可联系榷场贸易——各政权之间的官方互市,经济交流与民族交融的关系。可联系宋代商业革命——坊市界限打破、交子出现、海外贸易繁荣。
在《文化交流与传播》模块,可联系程朱理学——两宋理学的形成与科举制度、文官政治的关系。可联系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中原典籍向北方传播,少数民族文化的输入,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
思维拓展:宋代制度的得与失。 宋代是中国古代制度创新的高峰时期。其制度设计的精密程度和制衡逻辑,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首屈一指。二府三司的权力分割、通判制度的监察设计、更戍法的兵权制衡、科举弥封誊录的公平保障,无不体现着宋代统治者“防弊”的治理智慧。这套制度有效维持了赵宋王朝三百余年的统治,创造了繁荣的经济和灿烂的文化。但其负面影响同样深远——过度制衡导致效率低下,重文轻武导致国防薄弱,冗官冗兵导致财政枯竭。宋代的制度设计在维护政权稳定方面取得了成功,但在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方面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这一历史经验对于现代国家治理中如何平衡效率与安全、集权与活力、发展与稳定,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复习寄语: 宋代常被后人用“积贫积弱”一词概括,但这远非它的全部。这是一个制度设计达到古代巅峰的时代——二府三司的权力制衡、文官政治的理性行政、科举制度的公平取士,无不展现着宋人精密的治理智慧。这是一个文化空前繁荣的时代——理学家在书院中辩论天理与人欲,词人在勾栏瓦舍中吟唱人生的悲欢。这也是一个民族关系复杂而深刻的时代——澶渊城下的盟约、榷场中的货物交换、战争与和平的交替,都在悄然推动着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宋代的历史告诉我们:制度的精巧不等于国力的强盛,文化的繁荣不意味着疆域的安宁。然而,正是在这种矛盾与张力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冲突与和平的交织中继续成长,中华文明在理性与情感的碰撞中愈发深厚。理解宋代,就是理解中国历史中那些最精微也最复杂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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