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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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9.84 MB
发布时间 2026-06-02
更新时间 2026-06-02
作者 美伶长歌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6-02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172692.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涵盖当事人诉讼权利(辩护权、上诉权等)及法律援助制度,通过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工人欠薪案等真实案例导入,以议学问题引导思考,衔接法律基础,搭建案例分析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是以真实案例为载体,结合议学情景与问题探究,强化法治观念(如无罪推定、程序保障)和责任意识(法律援助实践)。采用案例教学与模拟撰写申请书等方法,小结系统梳理知识,助力学生理解法律平等,提升教师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议题一 犯罪分子有辩护权吗? ——当事人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议题二 特殊群体诉讼权利实现难,有何解决之法? ——法律援助彰显人权 sorf 议题一 犯罪分子有辩护权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事人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sorf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因案情重大,择期宣判;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在签字时明确表示对判决不服,当庭表示上诉,并声称要申请援助律师。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宣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议学情景1 1.余华英是否具有诉讼权利? 2.有人说:余华英简直丧尽天良,罪大恶极,居然还有人给她辩护,简直没有人性。为罪犯辩护是否可行?为什么? 议学提示: 是否可以为犯罪辩护?为什么? 感情直觉:坏人不应有权力。 无罪推定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程序保障:辩护权是实现审判公正的工具,不是“坏人”的权力。 最终目的:防止冤假错案,让每一个判决经得起质疑,这才是对受害人最大的负责。 可以为犯罪辩护。因为我国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判断: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sorf 20240111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①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②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1.保障诉讼权利的原因 注意: ①诉讼过程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 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②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议学提示: 余华英是否具有诉讼权利? 具有诉讼权利。该刑事案件显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余华英不服重审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表明有上诉的权利);同时他还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声称要申请援助律师为其辩护)、申请回避的权利。 诉讼权利 含义 意义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上诉的权利 2.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上诉期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和5日 ①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时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诉讼代理人。 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适用情况: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1.注意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下情形回避 民事诉讼: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刑事诉讼: 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2.回避制度的类型 ①自行回避 ②申请回避 ③指令回避 【注意】:上诉期限 上诉并非任何时候都可提起。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知识拓展】: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书面形式,只有一个。强调结果。 2.裁定:解决程序问题,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等裁定;书面或口头,可以若干个。强调过程。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知识拓展: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①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②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8 陈某与李某两人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 因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有限,李某委托表弟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时,陈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某的母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陈某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陈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他正好有一桩生意要做便匆忙到外地去了。半个月后,陈某回到房屋所在地想再次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他追悔莫及。 结合教材P89分析材料涉及到当事人的哪些诉讼权利? 上诉的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以案说法 sorf 议题二 特殊群体诉讼权利实现难,有何解决之法? ——法律援助彰显人权 sorf 2024年11月,阳西的王某分包项目地块货量装修及低层建筑选装工程,聘请刘某某、卢某某等13名工人,口头约定工资300元/天。2025年6月,王某开始拖欠工人工资;8月末,王某偷偷离开工地,并将工人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工人一直联系不上王某,工人非常焦虑、无助。 思考: 1.如果你是普法人员,准备向这些工人宣讲法律援助知识,你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 2.如果你准备帮助工人申请法律援助,你认为应该考虑或了解哪些方面的事项? 议学情景2 11 议学提示: 1.如果你是普法人员,准备向这些工人宣讲法律援助知识,你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 必要性。 含义。 内容。 适用情形。 程序与要求。 1.必要性: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含义: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P90相关链接) 3.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 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对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穷人)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P91链接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未成年人) 4.法律援助适用情形 ①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 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②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 取任何财物。 申请 审查 办理 → → 5. 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议学提示: 2.如果你准备帮助工人申请法律援助,你认为应该考虑或了解哪些方面的事项? 去哪里申请。 申请的条件 准备相关材料。 撰写申请书。 提供服务内容有哪些。 1.去哪里申请:阳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 2.申请的条件:经济困难 + 法律援助适用情形。 3.准备相关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关系证明、欠薪证据材料、经济困难证明等。 4.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基本情况、案由及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援助的事项(如劳动仲裁)。 5.提供服务内容有哪些:免费法律咨询、代写仲裁/起诉文书;免费指派律师代理劳动仲裁、诉讼、强制执行;协助向住建、人社部门投诉,追查分包/总包责任。 模拟撰写 申请书: 根据议学情景2,请你为工人撰写一份法律援助申请书。提示:法律援助申请书的内容主要有:申请人基本情况、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申请援助的事项。 案情回顾:2024年11月,阳西的王某分包项目地块货量装修及低层建筑选装工程,聘请刘某某、卢某某等13名工人,口头约定工资300元/天。2025年6月,王某开始拖欠工人工资;8月末,王某偷偷离开工地,并将工人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工人一直联系不上王某,工人非常焦虑、无助。 学习感悟: 学习了本课我们认识到,在诉讼中,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以实现其诉讼权利。据此,请你用一个词语或一句话来表述你的学习感悟。 优秀学习感悟展示: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上诉的权利 1.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3.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 4.法律援助的审查及办理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公民的诉讼权利 课堂小结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二、寻求法律援助 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李某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①③符合法律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李某不能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②说法错误。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上述案例属于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④说法不符合题意。 B 1.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①正确,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②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③错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而且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因此,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 A 【真题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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