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湖北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026-05-25
| 3份
| 39页
| 7人阅读
| 0人下载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题集-试题汇编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期末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湖北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05 KB
发布时间 2026-05-25
更新时间 2026-05-25
作者 雪花
品牌系列 好题汇编·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审核时间 2026-05-2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8035325.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聚焦“家庭与婚姻”专题,汇编湖北多地高二期末真题,涵盖监护、继承、婚姻财产等高频考点,以真实案例考查法律应用能力,适配期末复习需求。 **题型特征** |题型|题量/分值|知识覆盖|命题特色| |----|-----------|----------|----------| |单选题|27题|成年意定监护、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纠纷等|结合“子女改姓拒付抚养费”“婚前存款协议”等生活案例,考查《民法典》具体条款应用| |材料题|5题|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遗产分割、侵权责任认定等|以“居委会帮扶遗产分割”“非继承人扶养获遗产”等综合案例,融合法律判断与道德考量,体现法治与德治结合|

内容正文: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C 2.D 3.A 4.A 5.D 6.B 7.B 8.B 9.C 10.D 11.A 12.C 13.B 14.C 15.A 16.C 17.依据:①甲名下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属于甲的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房屋应由甲一继承。 ②32万元存款为甲与乙婚后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各16万元。甲与丙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但丙未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不具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甲个人财产中的16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由乙和甲一继承。 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归属的合理划分,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8.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李某虽非老张法定继承人,但对老张扶养较多,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判决意义在于体现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19.王甲年满 13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王甲玩火引燃杂草导致李先生电动车毁损这一侵权行为,其自身不具备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王甲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需要依法承担王甲侵权行为给李先生造成损失的相应民事责任,这是法院判决王甲父母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法律要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教育,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避免类似侵权等不良行为再次发生。所以法院要求王甲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这也是基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律规定。 20.(1)①小刘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张某履行了抚养义务。③遗赠不属于继承。张某不能遗赠财产给小刘,应适用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但继承遗产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才能继承。张某称所有家产都由小刘继承,没有从共同财产中析产。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①积极进行普法行动,帮助父母学习一定的法律相关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要赡养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 ④尽量不使用诉讼、仲裁等有伤家庭和睦、感情的方式处理家庭关系。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1.B 2.D 3.B 4.D 5.D 6.B 7.C 8.A 9.B 10.B 11.B 12.依据:①甲名下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属于甲的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房屋应由甲一继承。 ②32万元存款为甲与乙婚后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各16万元。甲与丙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但丙未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不具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甲个人财产中的16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由乙和甲一继承。 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归属的合理划分,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年过七旬的居民甲身体不适住院,五个子女因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甲决定在自己清醒状态下和平时对自己关心最多的小儿子乙商量,由他来做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随后二人便向当地公证机构进行申请并办理了公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协议生效后,乙将个人承担甲的生养死葬义务 ②甲乙需要签订书面的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确保其有效 ③成年意定监护公证生效后,乙将获得甲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乙为甲的意定监护人,不排除其作为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2021年,孙某与李某结婚并育有一女。2023年12月,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母亲李某抚养,孙某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2024年底,女儿改随母姓,此后,孙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A.孩子改随母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可拒绝支付抚养费 B.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孩子可以改随母姓 C.除诉讼外,李某还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 D.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3.(24-25高二下·湖北咸宁·期末)甲在12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登记离婚,其后甲一直随甲母生活直至成家立业,期间甲父从未看望过甲并且拒绝支付抚养费。多年后,甲父年老体弱要求甲履行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于是甲父与其邻居乙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父与甲母登记离婚后,甲父对甲依然有抚养义务 ②虽甲父对甲未尽抚养责任,但甲对甲父有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乙应即刻履行监护职责 ④如果乙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则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4-25高二下·湖北黄冈·期末)苏某的父母、妻子和姐姐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生育和收养子女,也未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苏某乙系苏某的姐姐之女,李某系苏某的堂姐之子。苏某去世前十余年间,其日常生活照料、住院护理均由李某负责处理,丧葬事宜也由李某操办。苏某离世后,苏某乙提出苏某的遗产应由其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乙有权继承苏某的遗产 ②苏某全部遗产应由李某继承 ③李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理应多分 ④苏某乙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4-25高二下·湖北襄阳·期末)离婚后的王老汉一直单身,受好友梅先生一家照料,共同居住达二十余年,后王老汉与程老太登记结婚。王老汉与前妻育有一女小静。王老汉去世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写明由梅先生养老安葬,王老汉的合法权益和所得全部归其所有。王老汉与贾某有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王老汉去世,该案判决贾某给付王老汉法定继承人程老太、小静补偿款67万元。梅先生认为该笔补偿款应归其所有,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该遗嘱,梅先生享有王老汉遗产的继承权 ②该遗嘱体现了王老汉真实意愿,是合法有效的 ③程老太和小静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获得补偿款 ④遗赠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补偿款归梅先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武昌区·期末)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科技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初始资金50万元来自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因经营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向周某借款120万元,并将家庭共有的一套公寓抵押给周某,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仍有权处理50万元遗产 ②若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债务,则周某无权要求王某偿还 ③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优先受偿 ④工作室债务原则上应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9岁的小刚放学后独自到社区广场(属区政府管理)健身器材漫步机上玩耍,不慎被漫步机破损的手扶柄夹伤右手食指,经诊断,右手食指骨折。因协商未果,小刚父母遂将该区政府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5万元。下列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刚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②该案件属于典型的“民告官”行政诉讼,由区政府来举证 ③该区政府管理疏忽,与小刚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若证明健身器材质量有问题,该器材生产厂家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刘大爷与曹大妈夫妇二人在A地购买了一处房产,二人育有一子刘甲。2020年,刘大爷重病卧床,刘甲在国外工作,无法照顾刘大爷,刘大爷的生活均由其侄子刘乙照顾。2024年,刘大爷在两位邻居见证下留下遗赠协议,将A地房产赠送给刘乙,其他财产未作处理。刘大爷去世后,刘甲与刘乙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刘乙可获得A地房产全部份额 ②刘甲与刘乙作为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刘大爷其他遗产 ③刘甲与刘乙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④虽然刘甲未完全尽到赡养义务,但他并未丧失对刘大爷遗产的继承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9.(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问津联盟·期末)2010年,张某与其侄子张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丙负责张某生养死葬,张某去世后名下房产归张丙所有。此后,张丙一直尽心尽力照顾张某。张某留下自书遗嘱(未签名和日期)将存款50万元留给其女儿张乙,后又通过两名见证人见证并录制视频遗嘱(有签名和日期),将存款改为由其儿子张甲继承。张某病逝后,他的遗产包括价值200万元的房产、50万元存款,另有未偿还债务80万元。关于张某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自书遗嘱无效,存款50万元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房产应归张丙所有 ③张某的视频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存款50万元应由张甲继承 ④张某80万元的债务应由张甲、张乙、张丙按继承比例分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第一中学邾城校区·期末)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又于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2024年11月,范某去世。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范小某与刘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等额继承房产 ②作为物证的自书遗嘱自始至终有效,案涉房屋应该归刘某所有 ③房产由刘某继承,刘某对其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④范小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4-25高二下·湖北荆州·期末)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张三与王美丽于2024年2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第二天,为表达爱意和诚意,张三和王美丽二人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将张三婚前的全部存款50万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3月,二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张三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6月张三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张三未立遗嘱,张三父母与王美丽因存款和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张三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王美丽参与继承张三遗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王美丽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0万为张三的婚前存款,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 ②张三与王美丽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③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析产,王美丽占有商铺价值的一半 ④王美丽、张三的父母以及张三姐姐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王五今年85岁,老伴早年去世,膝下有一子王小五,王小五常年在国外生活,王小五与其父王五很少联系,王五的其他亲属也对其不闻不问。王五意识清楚,但长期疾病缠身,行动不便。10年来,王五平时生活起居、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楼下水果摊主小游在帮忙、照顾。为了感谢他的精心照顾,王五想在自己过世后将位于上海宝山区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送给水果摊主小游。下列选项中,王五可选的正确做法有(   ) ①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合法遗产赠与小游 ②与小游协商并以书面形式指定小游为自己意定监护人,剥夺王小五的继承权 ③与小游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公证,小游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其个人合法遗产 ④在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的见证下,指定小游为遗嘱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17岁的张三最近遇到几件糟心事:张三在学校与同学玩闹,不小心将同学撞伤,需要赔偿对方1万元的医疗费,张三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父母离婚后,张三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张三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母亲经常偷偷翻看张三的日记,母子二人经常为此事争吵;张三在超市买了一盒XX牌肉罐头,吃后食物中毒,送检后发现大肠杆菌超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三的父母离婚后,父亲对未成年的张三仍然应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③张三解决与母亲之间的矛盾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④按照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XX牌肉罐头的生产者应当向张三支付合理的医疗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马房山中学·期末)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22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3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口头遗嘱有效,按口头遗嘱处理遗产 ②大儿子享有继承权,应按自书遗嘱处理遗产 ③自书遗嘱与口头遗嘱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④大儿子如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但不能不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4-25高二下·湖北孝感部分高中·期末)同为8周岁的小天和小海是好朋友。两人放学后到校外打雪仗,小天的一枚雪球砸到了小海的眼睛,由于雪球里含有石子等杂物,致使其眼球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海的父母要求小天的父母承担小海的全部治疗费用,小天的父母认为费用过高,小海父母也应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天的父母应承担小海的全部治疗费用  ②小天的父母应承担小海的部分治疗费用  ③小海的父母应承担小海的部分治疗费用  ④小天和小海的学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7.(24-25高二下·湖北咸宁·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下为某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事实】 甲与乙婚后生育一子甲一,有一套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婚后甲与乙积攒了32万元存款在甲名下。婚后甲乙夫妻感情并不和睦,因甲一在外工作,甲与邻居丙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甲去世之后,将其名下32万元存款赠予丙,并立下遗嘱甲名下的房屋归甲一所有。但丙并未尽其责任,不久甲病故,居委会出资为其办理了丧葬事宜。乙、甲一与丙因房屋和存款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从纠纷产生便主动参与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协力促成当事人间矛盾的化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8万元存款及房屋归甲一。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主动帮助子女不在身边的村民处理身后事,甲一感恩帮扶,最终决定将遗产的8万元存款赠予居委会,居委会将遗产用于了修缮社区基础设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遗产归属划分的合理性。 18.(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学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4年左右,李某在街道卖菜时经常看到五保户老张(终身未婚,也无子女)在其菜摊旁买馒头吃,出于同情之心,偶尔烧汤带给老张喝。后来,李某经常邀请老张到家中吃饭,逢年过节也邀请老张一起过。长此以往,老张便认李某为“干女儿”。2022年,老张病重行动不便后,李某会每周两三次送饭菜到老张住处,直至2023年2月老张因病去世。老张生前未立遗嘱、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老张去世后,其弟张某取得老张遗产8万余元(张某以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并提交了有效的放弃申明)。李某认为,自己一直是公认的老张的“干女儿”,在其生前及死后均以子女之礼尽孝,也应当分得部分遗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在其管理的遗产范围内支付自己4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老张虽无任何血缘关系,但其怀揣善良之心照料老张多年,在生活饮食上给予老张极大的帮扶、照顾。张某与被继承人老张系兄弟关系,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老张生前对老张有生活上的照顾、情感上的联络、日常探望等行为。因此,法院结合李某、张某对老张的扶养情节,判决李某分得老张遗产4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及其意义。 19.(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河南许昌市的李先生将购买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旁边的公共草坪停车场上,某天下午,年满13岁的王甲(化名)携带打火机在该小区楼下放炮,因玩火引燃了草坪上的杂草,火势蔓延至李先生的电动车处,引起火灾,致使李先生价值6250元的电动车毁损。李先生诉讼至XX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和判决,由王甲父母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要求其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 20.(24-25高二下·湖北孝感部分高中·期末)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生活中,父母子女家庭矛盾现象频出,值得我们深思。 【缘起】 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在家修养的独居退休教师张某(时年70岁,妻子在孩子家帮忙),谎称自己是医务工作者,并经常在电话中对被害人“嘘寒问暖”。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刘某以自己推销的特效保健品可以治疗被害人慢性病为由实施诈骗,后又以申请老年慢性病补贴需要缴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身体检查费等名义对被害人继续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30多万元,所得钱款均被刘某花费。 【过程】 事发后,张某遂求助于继子小刘与小刘母亲(张某妻子),小刘与其母亲不予理会。小刘认为自己16岁时张某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张某已经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予孤儿院,这一做法对于小刘过于绝情。张某回应称:小刘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时年满16周岁且已参加工作并有较高的收入;小刘虽是其继子,但依然抚养其长大直到16周岁参加工作;自己所立遗嘱内容只是赠予孤儿院一年的个人工资,可以增加遗嘱内容,把剩余家产都赠予小刘;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张某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2)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针对材料中的情况,谈谈作为晚辈的我们应如何做?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2019年,小陈与小倩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总价120万元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小陈为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金2万元,还以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0万元。2024年5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后,小陈将小倩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本案中(   ) A.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B.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养老保险金缴付的2万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房产应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小陈个人名义所借,应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小陈独自承担 D.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个人名义所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小陈个人承担 2.(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2021年,孙某与李某结婚并育有一女。2023年12月,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母亲李某抚养,孙某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2024年底,女儿改随母姓,此后,孙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A.孩子改随母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可拒绝支付抚养费 B.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孩子可以改随母姓 C.除诉讼外,李某还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 D.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3.(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武昌区·期末)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科技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初始资金50万元来自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因经营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向周某借款120万元,并将家庭共有的一套公寓抵押给周某,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仍有权处理50万元遗产 ②若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债务,则周某无权要求王某偿还 ③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优先受偿 ④工作室债务原则上应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某校高二年级政治课堂上,同学们以“法律伴我行”为议题进行研究性学习,纷纷分享自己收集的案例。下列案例中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等责任 B.夫妻感情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必须取得离婚证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C.甲因拖欠房租与房东乙发生纠纷,二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语文老师上课时因教学需要向学生播放影视剧《红楼梦》,属作品的合理使用 5.(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第一中学邾城校区·期末)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6.(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第一中学邾城校区·期末)徐某夫妻二人与某村村民邬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邬某承包的8亩耕地出租给他们用于堆放化工原料,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支付了租金,并将租用的土地实际堆放了化工原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邬某对自己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轿车所有权 ④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张三与王美丽于2024年2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第二天,为表达爱意和诚意,张三和王美丽二人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将张三婚前的全部存款50万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3月,二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张三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6月张三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张三未立遗嘱,张三父母与王美丽因存款和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张三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王美丽参与继承张三遗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王美丽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0万为张三的婚前存款,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 ②张三与王美丽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③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析产,王美丽占有商铺价值的一半 ④王美丽、张三的父母以及张三姐姐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马房山中学·期末)女性张某和丈夫相亲结婚。婚后不久,丈夫不仅经常辱骂殴打张某,还赌博、酗酒。虽然婚后两人生下一个女儿,但丈夫很少过问,全由张某一人照顾。平时张某不仅要照顾女儿还要经营一家便利店,面对身体和精神受到的巨大摧残,张某提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②张某和丈夫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③张某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④如张某丈夫同意就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9.(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马房山中学·期末)2021年5月,陈某与王某结婚。婚后,陈某获得婚前30万元存款的储蓄利息2万元,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母亲赠与的价值5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存款30万元归陈某所有 ②王某母亲赠与的小轿车归王某所有 ③陈某的存款利息2万元归陈某与王某共同所有 ④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归陈某与王某共同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4-25高二下·湖北孝感部分高中·期末)尹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红。两人一见如故,双方家长也对这段感情十分满意,尹某向准岳父万某转款彩礼及结婚物件购置费用共18万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尹某无意间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精神疾病。尹某一时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万某返还彩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④因为双方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婚姻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姨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小武热烈追求小美,小美虽患有红斑狼疮,但出于对小武的爱慕,始终隐瞒自身患病情况,后小武(登记时22周岁)与小美(登记时20周岁)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及健康状况。小武与小美的婚姻(   ) ①可撤销,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②自始无效,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③自始无效,二人系三代内的旁系血亲 ④受法律保护,二人系三代外的旁系血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材料题 12.(24-25高二下·湖北咸宁·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下为某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事实】 甲与乙婚后生育一子甲一,有一套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婚后甲与乙积攒了32万元存款在甲名下。婚后甲乙夫妻感情并不和睦,因甲一在外工作,甲与邻居丙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甲去世之后,将其名下32万元存款赠予丙,并立下遗嘱甲名下的房屋归甲一所有。但丙并未尽其责任,不久甲病故,居委会出资为其办理了丧葬事宜。乙、甲一与丙因房屋和存款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从纠纷产生便主动参与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协力促成当事人间矛盾的化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8万元存款及房屋归甲一。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主动帮助子女不在身边的村民处理身后事,甲一感恩帮扶,最终决定将遗产的8万元存款赠予居委会,居委会将遗产用于了修缮社区基础设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遗产归属划分的合理性。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2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地 城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年过七旬的居民甲身体不适住院,五个子女因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甲决定在自己清醒状态下和平时对自己关心最多的小儿子乙商量,由他来做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随后二人便向当地公证机构进行申请并办理了公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协议生效后,乙将个人承担甲的生养死葬义务 ②甲乙需要签订书面的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确保其有效 ③成年意定监护公证生效后,乙将获得甲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乙为甲的意定监护人,不排除其作为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协议生效后,监护人乙在成年人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承担甲的生养死葬义务,①错误。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甲乙需要签订书面的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确保其有效,②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公证生效后,乙不会获得甲的个人合法财产,③错误。 ④:为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乙为甲的意定监护人,不排除其作为法定监护人的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2021年,孙某与李某结婚并育有一女。2023年12月,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母亲李某抚养,孙某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2024年底,女儿改随母姓,此后,孙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A.孩子改随母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可拒绝支付抚养费 B.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孩子可以改随母姓 C.除诉讼外,李某还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 D.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答案】D 【详解】A: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姓氏变更而免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抚养费。即使孩子改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A排除。 B: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依法变更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可由父母协商确定(如随父姓或母姓)。此选项虽陈述了法律原则,但未直接针对本案中抚养费纠纷的核心,B排除。 C: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排除。 D:本案中,孙某停止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不成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抚养费义务不以子女姓氏为条件。法院会基于法定义务,判决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支持李某的诉求,D正确。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湖北咸宁·期末)甲在12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登记离婚,其后甲一直随甲母生活直至成家立业,期间甲父从未看望过甲并且拒绝支付抚养费。多年后,甲父年老体弱要求甲履行赡养义务,遭甲拒绝,于是甲父与其邻居乙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父与甲母登记离婚后,甲父对甲依然有抚养义务 ②虽甲父对甲未尽抚养责任,但甲对甲父有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乙应即刻履行监护职责 ④如果乙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则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甲父虽未实际履行抚养义务,但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依然存在,①正确。 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父母未尽抚养责任而免除。甲作为子女,对甲父仍有赡养义务,②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而非即刻),履行监护职责,③排除。 ④:遗赠扶养协议规定“签订协议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不涉及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24-25高二下·湖北黄冈·期末)苏某的父母、妻子和姐姐均先于其死亡,生前未生育和收养子女,也未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苏某乙系苏某的姐姐之女,李某系苏某的堂姐之子。苏某去世前十余年间,其日常生活照料、住院护理均由李某负责处理,丧葬事宜也由李某操办。苏某离世后,苏某乙提出苏某的遗产应由其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乙有权继承苏某的遗产 ②苏某全部遗产应由李某继承 ③李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理应多分 ④苏某乙可以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苏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及第二顺序继承人均已先离世,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女儿,苏某乙拥有代位继承苏某遗产的权利。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财产,①③正确。 ②:李某不在苏某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因此不能称之为继承遗产,且李某也不能分得全部遗产,②排除。 ④:继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24-25高二下·湖北襄阳·期末)离婚后的王老汉一直单身,受好友梅先生一家照料,共同居住达二十余年,后王老汉与程老太登记结婚。王老汉与前妻育有一女小静。王老汉去世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写明由梅先生养老安葬,王老汉的合法权益和所得全部归其所有。王老汉与贾某有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王老汉去世,该案判决贾某给付王老汉法定继承人程老太、小静补偿款67万元。梅先生认为该笔补偿款应归其所有,遂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该遗嘱,梅先生享有王老汉遗产的继承权 ②该遗嘱体现了王老汉真实意愿,是合法有效的 ③程老太和小静是法定继承人,应该获得补偿款 ④遗赠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补偿款归梅先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梅先生是王老汉的好友,并非法定继承人,因此他属于受遗赠人而非继承人。遗嘱中明确将财产遗赠给梅先生,故其享有的是受遗赠权而非继承权,①排除。 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有效,无需见证人。本案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无证据表明存在胁迫或欺诈,应认定为合法有效,②正确。 ③:虽然程老太(配偶)和小静(女儿)是法定继承人,但遗嘱继承(或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王老汉的遗嘱已明确将所有财产(包括补偿款)遗赠给梅先生,因此补偿款应归梅先生所有,③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遗嘱继承和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王老汉的遗嘱合法有效,且补偿款属于其生前已存在的财产性权利,应按照遗嘱执行,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武昌区·期末)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科技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初始资金50万元来自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因经营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向周某借款120万元,并将家庭共有的一套公寓抵押给周某,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仍有权处理50万元遗产 ②若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债务,则周某无权要求王某偿还 ③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优先受偿 ④工作室债务原则上应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50万元,若无遗嘱明确指定只归李某一方所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作为配偶,虽非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因遗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有权参与处理和使用该资金,①正确。 ③:公寓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则抵押权不生效。因此,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主张优先受偿权,③正确。 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由李某承担,在夫妻内部有效,但对外(如债权人周某)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周某不知情或未同意该约定,其仍有权要求王某共同偿还债务,②排除。 ④: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原则上由经营者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非仅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本案中夫妻共同经营且使用家庭财产,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④排除。 故本题选B。 7.(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9岁的小刚放学后独自到社区广场(属区政府管理)健身器材漫步机上玩耍,不慎被漫步机破损的手扶柄夹伤右手食指,经诊断,右手食指骨折。因协商未果,小刚父母遂将该区政府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5万元。下列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刚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②该案件属于典型的“民告官”行政诉讼,由区政府来举证 ③该区政府管理疏忽,与小刚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若证明健身器材质量有问题,该器材生产厂家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刚为9岁未成年人,其监护人(父母)负有监护职责,包括保护其人身安全。小刚独自玩耍时受伤,监护人存在一定疏忽,因此监护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①正确。 ②:本案为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而非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针对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但本案中区政府是作为公共设施管理者(民事主体)被诉,要求民事赔偿,非因行政行为引发,②排除。 ③:区政府作为社区广场及健身器材的管理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器材破损导致小刚受伤,存在管理疏忽(如未及时维修)与损害结果的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区政府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等损失,③正确。 ④:若健身器材质量有问题,生产厂家可能承担产品责任,但产品责任通常为无过错责任,即无需证明厂家过错,只需证明产品缺陷致损即可。且本案焦点在区政府管理责任,非直接针对厂家,④排除。 故本题选B。 8.(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刘大爷与曹大妈夫妇二人在A地购买了一处房产,二人育有一子刘甲。2020年,刘大爷重病卧床,刘甲在国外工作,无法照顾刘大爷,刘大爷的生活均由其侄子刘乙照顾。2024年,刘大爷在两位邻居见证下留下遗赠协议,将A地房产赠送给刘乙,其他财产未作处理。刘大爷去世后,刘甲与刘乙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赠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刘乙可获得A地房产全部份额 ②刘甲与刘乙作为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刘大爷其他遗产 ③刘甲与刘乙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④虽然刘甲未完全尽到赡养义务,但他并未丧失对刘大爷遗产的继承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B 【详解】①:进行遗产分配前首先必须进行析产,该房产属刘大爷与曹大妈夫妻共同财产,刘大爷无权处置整套房产,其遗赠协议关于房产条款无效,刘乙不能获得房产全部份额,②不符合题意。 ②:刘乙是刘大爷的侄子,并非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 ③:材料中所阐述的遗产纠纷,刘甲和刘乙可以申请调解,③符合题意。 ④: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并不会导致继承权丧失,可能影响到遗产分配的份额,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9.(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问津联盟·期末)2010年,张某与其侄子张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丙负责张某生养死葬,张某去世后名下房产归张丙所有。此后,张丙一直尽心尽力照顾张某。张某留下自书遗嘱(未签名和日期)将存款50万元留给其女儿张乙,后又通过两名见证人见证并录制视频遗嘱(有签名和日期),将存款改为由其儿子张甲继承。张某病逝后,他的遗产包括价值200万元的房产、50万元存款,另有未偿还债务80万元。关于张某遗产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自书遗嘱无效,存款50万元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房产应归张丙所有 ③张某的视频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存款50万元应由张甲继承 ④张某80万元的债务应由张甲、张乙、张丙按继承比例分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张某的自书遗嘱因形式要件不全而无效,但张某后录制合法有效的视频遗嘱,所以存款应按张某所立视频遗嘱分配,①说法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房产应归张丙所有,②说法正确。 ③:视频遗嘱属于录音录像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遗嘱人签名并注明日期,符合形式要件,且为最后的遗嘱,存款50万元应由张甲继承,③说法正确。 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张乙未获得张某遗产,张丙不是张某继承人,按继承比例分担说法错误,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第一中学邾城校区·期末)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又于2011年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范某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2024年11月,范某去世。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范小某与刘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应等额继承房产 ②作为物证的自书遗嘱自始至终有效,案涉房屋应该归刘某所有 ③房产由刘某继承,刘某对其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④范小某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范小某与刘某尽管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不能等额继承房产,①说法错误。 ②:自书遗嘱属于书证而非物证,②说法错误。 ③④:范某在自书遗嘱中指定刘某为唯一继承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故该房产由刘某继承,刘某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因范小某作为范某的法定继承人身患肾病多年,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③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1.(24-25高二下·湖北荆州·期末)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张三与王美丽于2024年2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第二天,为表达爱意和诚意,张三和王美丽二人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将张三婚前的全部存款50万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3月,二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张三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6月张三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张三未立遗嘱,张三父母与王美丽因存款和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张三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王美丽参与继承张三遗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王美丽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0万为张三的婚前存款,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 ②张三与王美丽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③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析产,王美丽占有商铺价值的一半 ④王美丽、张三的父母以及张三姐姐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张三的50万存款虽然是张三的婚前存款,但夫妻二人有书面约定,所以50万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 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程序。张三与王美丽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②说法正确。 ③:张三与王美丽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的商铺,虽然登记在张三名下,但仍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先析产,王美丽占有该商铺财产总额的一半,③说法正确。 ④:张三与王美丽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根据法律,王美丽与张三的父母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姐姐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3.(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王五今年85岁,老伴早年去世,膝下有一子王小五,王小五常年在国外生活,王小五与其父王五很少联系,王五的其他亲属也对其不闻不问。王五意识清楚,但长期疾病缠身,行动不便。10年来,王五平时生活起居、生病住院期间,一直是楼下水果摊主小游在帮忙、照顾。为了感谢他的精心照顾,王五想在自己过世后将位于上海宝山区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送给水果摊主小游。下列选项中,王五可选的正确做法有(   ) ①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合法遗产赠与小游 ②与小游协商并以书面形式指定小游为自己意定监护人,剥夺王小五的继承权 ③与小游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公证,小游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其个人合法遗产 ④在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的见证下,指定小游为遗嘱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小游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王五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合法遗产赠与小游,这属于遗赠,①符合题意。 ②:意定监护人的职责是照顾和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不是剥夺其亲属或其他有继承权的人的权利。‌因此“剥夺王小五的继承权”的说法错误,②排除。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因此,王五可以与小游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公证,小游尽到扶养义务后可以获得其个人合法遗产,③符合题意。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游不属于继承人范围,因此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4.(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17岁的张三最近遇到几件糟心事:张三在学校与同学玩闹,不小心将同学撞伤,需要赔偿对方1万元的医疗费,张三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父母离婚后,张三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张三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母亲经常偷偷翻看张三的日记,母子二人经常为此事争吵;张三在超市买了一盒XX牌肉罐头,吃后食物中毒,送检后发现大肠杆菌超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三的父母离婚后,父亲对未成年的张三仍然应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③张三解决与母亲之间的矛盾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④按照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XX牌肉罐头的生产者应当向张三支付合理的医疗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三年满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 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说法正确。 ③: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张三解决与母亲之间矛盾纠纷不能适用仲裁,③说法错误。 ④: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无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XX牌肉罐头的生产者应当向张三支付合理的医疗费用,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15.(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马房山中学·期末)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22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3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口头遗嘱有效,按口头遗嘱处理遗产 ②大儿子享有继承权,应按自书遗嘱处理遗产 ③自书遗嘱与口头遗嘱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④大儿子如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但不能不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谢某弥留之际立下的口头遗嘱为最后的遗嘱,其遗产应该按照口头遗嘱进行分配,①③符合题意。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所以谢某的遗产应该按照该口头遗嘱处理,②排除。 ④: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6.(24-25高二下·湖北孝感部分高中·期末)同为8周岁的小天和小海是好朋友。两人放学后到校外打雪仗,小天的一枚雪球砸到了小海的眼睛,由于雪球里含有石子等杂物,致使其眼球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海的父母要求小天的父母承担小海的全部治疗费用,小天的父母认为费用过高,小海父母也应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天的父母应承担小海的全部治疗费用  ②小天的父母应承担小海的部分治疗费用  ③小海的父母应承担小海的部分治疗费用  ④小天和小海的学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小天的父母作为小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必要的损害赔偿责任,①错误。 ②: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材料中,小天的父母作为小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必要的损害赔偿责任,②符合题意。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小海的父母未尽到完全的监护责任,应适当分担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③符合题意。 ④:由于小天和小海的行为发生在校外,学校已无管理之责,因此,学校不承担民事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二、材料题 17.(24-25高二下·湖北咸宁·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下为某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事实】 甲与乙婚后生育一子甲一,有一套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婚后甲与乙积攒了32万元存款在甲名下。婚后甲乙夫妻感情并不和睦,因甲一在外工作,甲与邻居丙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甲去世之后,将其名下32万元存款赠予丙,并立下遗嘱甲名下的房屋归甲一所有。但丙并未尽其责任,不久甲病故,居委会出资为其办理了丧葬事宜。乙、甲一与丙因房屋和存款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从纠纷产生便主动参与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协力促成当事人间矛盾的化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8万元存款及房屋归甲一。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主动帮助子女不在身边的村民处理身后事,甲一感恩帮扶,最终决定将遗产的8万元存款赠予居委会,居委会将遗产用于了修缮社区基础设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遗产归属划分的合理性。 【答案】依据:①甲名下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属于甲的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房屋应由甲一继承。 ②32万元存款为甲与乙婚后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各16万元。甲与丙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但丙未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不具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甲个人财产中的16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由乙和甲一继承。 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归属的合理划分,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民法的功能、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阐释类主观题,知识范围限定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给定的案例中遗产归属划分的合理性。可从民法的功能、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与乙婚后生育一子甲一,有一套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立下遗嘱甲名下的房屋归甲一所有”“人民法院调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房屋归甲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甲名下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属于甲的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房屋应由甲一继承。 关键词②:“婚后甲与乙积攒了32万元存款在甲名下”“甲与邻居丙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甲去世之后,将其名下32万元存款赠予丙”“ 但丙并未尽其责任”“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本案中,32万元存款为甲与乙婚后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各16万元。甲与丙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但丙未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不具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甲个人财产中的16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由乙和甲一继承。 关键词③:人民法院从纠纷产生便主动参与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协力促成当事人间矛盾的化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8万元存款及房屋归甲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本案中,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学校·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4年左右,李某在街道卖菜时经常看到五保户老张(终身未婚,也无子女)在其菜摊旁买馒头吃,出于同情之心,偶尔烧汤带给老张喝。后来,李某经常邀请老张到家中吃饭,逢年过节也邀请老张一起过。长此以往,老张便认李某为“干女儿”。2022年,老张病重行动不便后,李某会每周两三次送饭菜到老张住处,直至2023年2月老张因病去世。老张生前未立遗嘱、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老张去世后,其弟张某取得老张遗产8万余元(张某以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并提交了有效的放弃申明)。李某认为,自己一直是公认的老张的“干女儿”,在其生前及死后均以子女之礼尽孝,也应当分得部分遗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在其管理的遗产范围内支付自己4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老张虽无任何血缘关系,但其怀揣善良之心照料老张多年,在生活饮食上给予老张极大的帮扶、照顾。张某与被继承人老张系兄弟关系,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老张生前对老张有生活上的照顾、情感上的联络、日常探望等行为。因此,法院结合李某、张某对老张的扶养情节,判决李某分得老张遗产4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相关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及其意义。 【答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李某虽非老张法定继承人,但对老张扶养较多,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判决意义在于体现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及其意义。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认为,自己一直是公认的老张的“干女儿”,在其生前及死后均以子女之礼尽孝,也应当分得部分遗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在其管理的遗产范围内支付自己4万元。法院结合李某、张某对老张的扶养情节,判决李某分得老张遗产4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李某虽非老张法定继承人,但对老张扶养较多,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且上述判决有利于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9.(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住河南许昌市的李先生将购买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旁边的公共草坪停车场上,某天下午,年满13岁的王甲(化名)携带打火机在该小区楼下放炮,因玩火引燃了草坪上的杂草,火势蔓延至李先生的电动车处,引起火灾,致使李先生价值6250元的电动车毁损。李先生诉讼至XX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和判决,由王甲父母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要求其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 【答案】 王甲年满 13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王甲玩火引燃杂草导致李先生电动车毁损这一侵权行为,其自身不具备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王甲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需要依法承担王甲侵权行为给李先生造成损失的相应民事责任,这是法院判决王甲父母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法律要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教育,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避免类似侵权等不良行为再次发生。所以法院要求王甲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这也是基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律规定。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年满13岁的王甲(化名)携带打火机在该小区楼下放炮,因玩火引燃了草坪上的杂草,火势蔓延至李先生的电动车处,引起火灾,致使李先生价值6250元的电动车毁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本案中,王甲年满 13 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王甲玩火引燃杂草导致李先生电动车毁损这一侵权行为,其自身不具备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信息②:经法院审理和判决,由王甲父母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要求其父母对王甲进行必要教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不仅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还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保护的职责。本案中,王甲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需要依法承担王甲侵权行为给李先生造成损失的相应民事责任,这是法院判决王甲父母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监护人不仅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还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保护的职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0.(24-25高二下·湖北孝感部分高中·期末)敬老、爱老、助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生活中,父母子女家庭矛盾现象频出,值得我们深思。 【缘起】 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在家修养的独居退休教师张某(时年70岁,妻子在孩子家帮忙),谎称自己是医务工作者,并经常在电话中对被害人“嘘寒问暖”。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刘某以自己推销的特效保健品可以治疗被害人慢性病为由实施诈骗,后又以申请老年慢性病补贴需要缴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身体检查费等名义对被害人继续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30多万元,所得钱款均被刘某花费。 【过程】 事发后,张某遂求助于继子小刘与小刘母亲(张某妻子),小刘与其母亲不予理会。小刘认为自己16岁时张某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张某已经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予孤儿院,这一做法对于小刘过于绝情。张某回应称:小刘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时年满16周岁且已参加工作并有较高的收入;小刘虽是其继子,但依然抚养其长大直到16周岁参加工作;自己所立遗嘱内容只是赠予孤儿院一年的个人工资,可以增加遗嘱内容,把剩余家产都赠予小刘;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张某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2)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针对材料中的情况,谈谈作为晚辈的我们应如何做? 【答案】(1)①小刘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张某履行了抚养义务。③遗赠不属于继承。张某不能遗赠财产给小刘,应适用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但继承遗产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才能继承。张某称所有家产都由小刘继承,没有从共同财产中析产。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①积极进行普法行动,帮助父母学习一定的法律相关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要赡养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 ④尽量不使用诉讼、仲裁等有伤家庭和睦、感情的方式处理家庭关系。 【分析】背景素材:敬老、爱老、助老与遗产继承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认识调解和仲裁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对张某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属于观点评析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刘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时年满16周岁且已参加工作并有较高的收入→可联系: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键词②:小刘虽是其继子,但依然抚养其长大直到16周岁参加工作→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张某履行了抚养义务。 关键词③:自己所立遗嘱内容只是赠予孤儿院一年的个人工资,可以增加遗嘱内容,把剩余家产都赠予小刘→可联系:遗赠不属于继承。张某不能遗赠财产给小刘,应适用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才能继承。 关键词④: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可联系: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针对材料中的情况,谈谈作为晚辈的我们应如何做?”,属于做法类 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在家修养的独居退休教师张某并实施诈骗→可联系:积极进行普法行动,帮助父母学习一定的法律相关知识。 关键词②:事发后,张某遂求助于继子小刘与小刘母亲(张某妻子),小刘与其母亲不予理会→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关键词③:小刘认为自己16岁时张某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而且张某已经立下遗嘱,将其遗产赠予孤儿院,这一做法对于小刘过于绝情→可联系: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④:张某对于小刘的说法逐一进行回应,并提出小刘如果对自己立遗嘱不满意,可以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可联系:尽量不使用诉讼、仲裁等有伤家庭和睦、感情的方式处理家庭关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地 城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一、单选题 1.(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2019年,小陈与小倩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总价120万元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小陈为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金2万元,还以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0万元。2024年5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后,小陈将小倩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本案中(   ) A.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B.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养老保险金缴付的2万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房产应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小陈个人名义所借,应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小陈独自承担 D.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个人名义所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小陈个人承担 【答案】B 【详解】A: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陈以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0万元,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A错误。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养老保险金缴付的2万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B正确。 C: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C错误。 D: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小陈个人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B。 2.(24-25高二下·湖北荆门·期末)2021年,孙某与李某结婚并育有一女。2023年12月,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由母亲李某抚养,孙某支付女儿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2024年底,女儿改随母姓,此后,孙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后经多次催要无果,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A.孩子改随母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可拒绝支付抚养费 B.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孩子可以改随母姓 C.除诉讼外,李某还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 D.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会支持李某的诉求 【答案】D 【详解】A: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姓氏变更而免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抚养费。即使孩子改姓未经孙某同意,孙某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A排除。 B: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依法变更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可由父母协商确定(如随父姓或母姓)。此选项虽陈述了法律原则,但未直接针对本案中抚养费纠纷的核心,B排除。 C: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排除。 D:本案中,孙某停止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不成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抚养费义务不以子女姓氏为条件。法院会基于法定义务,判决孙某继续支付抚养费,支持李某的诉求,D正确。 故本题选D。 3.(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武昌区·期末)李某与妻子王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科技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初始资金50万元来自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因经营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向周某借款120万元,并将家庭共有的一套公寓抵押给周某,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仍有权处理50万元遗产 ②若夫妻双方约定由李某承担债务,则周某无权要求王某偿还 ③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优先受偿 ④工作室债务原则上应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婚后继承的遗产50万元,若无遗嘱明确指定只归李某一方所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作为配偶,虽非该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因遗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有权参与处理和使用该资金,①正确。 ③:公寓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登记则抵押权不生效。因此,周某对该公寓不享有抵押权,无法主张优先受偿权,③正确。 ②:夫妻双方约定债务由李某承担,在夫妻内部有效,但对外(如债权人周某)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周某不知情或未同意该约定,其仍有权要求王某共同偿还债务,②排除。 ④:工作室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债务原则上由经营者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非仅由工作室财产独立承担。本案中夫妻共同经营且使用家庭财产,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④排除。 故本题选B。 4.(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某校高二年级政治课堂上,同学们以“法律伴我行”为议题进行研究性学习,纷纷分享自己收集的案例。下列案例中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等责任 B.夫妻感情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必须取得离婚证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C.甲因拖欠房租与房东乙发生纠纷,二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语文老师上课时因教学需要向学生播放影视剧《红楼梦》,属作品的合理使用 【答案】D 【详解】A:甲公司侵犯乙公司商标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采取补救措施”是违约责任承担方式,A说法错误。 B:夫妻感情破裂,当事人可以申请协议离婚,取得离婚证,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取得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B说法错误。 C:商事仲裁与诉讼只能二选一,甲拖欠房租与房东乙发生纠纷,如双方进行仲裁,则一裁终局,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说法错误。 D:在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用,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语文老师上课时因教学需要向学生播放影视剧《红楼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情形,D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5.(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第一中学邾城校区·期末)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详解】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故本题选D。 6.(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新洲区第一中学邾城校区·期末)徐某夫妻二人与某村村民邬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邬某承包的8亩耕地出租给他们用于堆放化工原料,租期5年。合同签订后,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支付了租金,并将租用的土地实际堆放了化工原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邬某对自己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土地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③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轿车所有权 ④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邬某作为该8亩耕地的承包方,对这8亩耕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正确。 ②:根据法律规定,耕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徐某夫妻二人与邬某签订合同约定将耕地出租用于堆放化工原料,改变了耕地的用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②错误。 ③:徐某用自己名下的轿车向银行借贷20万,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徐某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就该轿车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不是享有轿车的所有权,③错误。 ④:徐某夫妻二人与邬某签订合同,该租赁行为是夫妻二人共同的行为,且徐某借贷支付了租金,用于夫妻共同的经营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借贷20万是否系徐某个人行为,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正确。 故本题选B。 7.(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张三与王美丽于2024年2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第二天,为表达爱意和诚意,张三和王美丽二人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将张三婚前的全部存款50万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3月,二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张三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6月张三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张三未立遗嘱,张三父母与王美丽因存款和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张三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王美丽参与继承张三遗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王美丽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0万为张三的婚前存款,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 ②张三与王美丽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③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析产,王美丽占有商铺价值的一半 ④王美丽、张三的父母以及张三姐姐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张三的50万存款虽然是张三的婚前存款,但夫妻二人有书面约定,所以50万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 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程序。张三与王美丽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②说法正确。 ③:张三与王美丽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的商铺,虽然登记在张三名下,但仍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先析产,王美丽占有该商铺财产总额的一半,③说法正确。 ④:张三与王美丽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根据法律,王美丽与张三的父母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姐姐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8.(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马房山中学·期末)女性张某和丈夫相亲结婚。婚后不久,丈夫不仅经常辱骂殴打张某,还赌博、酗酒。虽然婚后两人生下一个女儿,但丈夫很少过问,全由张某一人照顾。平时张某不仅要照顾女儿还要经营一家便利店,面对身体和精神受到的巨大摧残,张某提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②张某和丈夫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③张某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④如张某丈夫同意就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本案涉及家庭暴力,张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①正确。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张某可以和丈夫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②正确。 ③:当事人双方均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③错误。 ④:“离婚冷静期”属于法律规定,不论当事人是否同意都存在,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马房山中学·期末)2021年5月,陈某与王某结婚。婚后,陈某获得婚前30万元存款的储蓄利息2万元,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母亲赠与的价值50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存款30万元归陈某所有 ②王某母亲赠与的小轿车归王某所有 ③陈某的存款利息2万元归陈某与王某共同所有 ④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归陈某与王某共同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陈某的存款30万元属于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归陈某所有,①正确。 ②④: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母亲赠与的小轿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某与王某共同所有,②错误,④正确。 ③:陈某的存款利息2万元属于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归陈某所有,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0.(24-25高二下·湖北孝感部分高中·期末)尹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红。两人一见如故,双方家长也对这段感情十分满意,尹某向准岳父万某转款彩礼及结婚物件购置费用共18万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尹某无意间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精神疾病。尹某一时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万某返还彩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④因为双方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婚姻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结婚登记前,万某红并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精神疾病,所以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①符合题意,④排除。 ②:同居关系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②说法错误。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③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1.(24-25高二下·湖北武汉部分重点中学·期末)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姨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小武热烈追求小美,小美虽患有红斑狼疮,但出于对小武的爱慕,始终隐瞒自身患病情况,后小武(登记时22周岁)与小美(登记时20周岁)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及健康状况。小武与小美的婚姻(   ) ①可撤销,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②自始无效,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③自始无效,二人系三代内的旁系血亲 ④受法律保护,二人系三代外的旁系血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因而双方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①符合题意。 ②:小武和小美的婚姻是有效的,符合结婚的要件,但是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因而该婚姻是可撤销的,而不是无效婚姻,②排除。 ③④:小武的父亲和小美的母亲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但是小武和小美已经是三代旁系血亲以外了,二人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③排除,④正确。 故本题选B。 二、材料题 12.(24-25高二下·湖北咸宁·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下为某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一。 【案件事实】 甲与乙婚后生育一子甲一,有一套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婚后甲与乙积攒了32万元存款在甲名下。婚后甲乙夫妻感情并不和睦,因甲一在外工作,甲与邻居丙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甲去世之后,将其名下32万元存款赠予丙,并立下遗嘱甲名下的房屋归甲一所有。但丙并未尽其责任,不久甲病故,居委会出资为其办理了丧葬事宜。乙、甲一与丙因房屋和存款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从纠纷产生便主动参与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协力促成当事人间矛盾的化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8万元存款及房屋归甲一。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主动帮助子女不在身边的村民处理身后事,甲一感恩帮扶,最终决定将遗产的8万元存款赠予居委会,居委会将遗产用于了修缮社区基础设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遗产归属划分的合理性。 【答案】依据:①甲名下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属于甲的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房屋应由甲一继承。 ②32万元存款为甲与乙婚后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各16万元。甲与丙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但丙未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不具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甲个人财产中的16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由乙和甲一继承。 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归属的合理划分,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涉及遗嘱继承纠纷的典型案例 考点考查:民法的功能、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阐释类主观题,知识范围限定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分析给定的案例中遗产归属划分的合理性。可从民法的功能、薪火相传有继承、夫妻地位平等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与乙婚后生育一子甲一,有一套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立下遗嘱甲名下的房屋归甲一所有”“人民法院调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房屋归甲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甲名下房屋为甲婚前全款购置,属于甲的个人财产。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房屋应由甲一继承。 关键词②:“婚后甲与乙积攒了32万元存款在甲名下”“甲与邻居丙签订《协议书》,约定丙负责照顾甲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并处理丧葬事宜,甲去世之后,将其名下32万元存款赠予丙”“ 但丙并未尽其责任”“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本案中,32万元存款为甲与乙婚后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各16万元。甲与丙签署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但丙未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不具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甲个人财产中的16万元应按照法定继承由乙和甲一继承。 关键词③:人民法院从纠纷产生便主动参与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协力促成当事人间矛盾的化解,最终当事人协商决定24万元存款归乙,8万元存款及房屋归甲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本案中,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湖北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1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湖北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2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期末真题汇编,湖北专用)高二政治下学期
3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