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五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22
| 14页
| 233人阅读
| 2人下载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家庭与婚姻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89 KB
发布时间 2026-05-22
更新时间 2026-05-22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2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973798.html
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基本信息** 以《民法典》家庭婚姻编为核心,通过情境化案例系统覆盖监护、财产、继承等考点,强化法律适用与案例分析能力,培育法治观念与家庭责任意识。 **专项设计** |模块|题量/典例|题型特征|知识逻辑| |----|-----------|----------|----------| |监护制度|3题(1/7/8)|意定监护资格与程序辨析|从近亲属范围拓展至意定监护主体,明确书面协议生效条件| |婚姻财产关系|5题(9/10/11/19/20)|夫妻共同/个人财产界定|以婚姻存续期为界,区分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及债务承担规则| |遗产继承|4题(2/3/6/18)|法定继承与代位继承适用|围绕赡养义务与继承份额,构建继承人范围-顺序-分配逻辑链| |未成年人保护|2题(4/5)|教育权与监护职责判断|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整合家庭、社会保护义务|

内容正文:

政治 专题十五 家庭与婚姻 1.周某是家中独子,在与蒋某结婚前因一场意外离世。多年来,蒋某始终悉心照顾着周老伯夫妇。而今,周老太已过世,八十高龄的周老伯因行动不便,向相关部门申请蒋某担任其监护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蒋某不是周老伯的近亲属,但具备担任意定监护人的法定资格 ②因对周老伯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蒋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周老伯与蒋某确立监护关系,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④监护关系自周老伯提出申请之日起自动生效,蒋某随即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老李头与贺老太育有两子(李甲、李乙)两女(李丙、李丁),均已成家。二老年迈多病,无其他收入来源,医疗费除医保报销外,两女儿共承担25000元,余款全由次子李乙支付。长子李甲与父母关系恶化,多年未付赡养费及医疗费,经多次沟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甲的行为违反法律和道德 ②李乙与李丙李丁已承担医疗费用,可免除他们的赡养义务 ③父母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义务要求子女赡养 ④李甲的行为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父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王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不久便因意外事故死亡。其公积金账户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均有余额。银行将其唯一继承人王小某诉至法院,要求王小某偿还王某生前所贷10万元及利息。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公积金账户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属于王某的遗产 ②若王小某未对王某尽到赡养义务,则不能成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 ③王小某不是贷款合同的相对方,无需承担清偿贷款人债务的义务 ④若王小某放弃继承王某的遗产,则对王某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某法院在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案件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争吵家庭、暴力家庭、溺爱家庭、贫困家庭、富豪家庭、不良嗜好家庭等家庭类型或多或少影响着孩子“三观”,优良家风家教的失传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影响社会文明和谐。可见,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 ) ①要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应明晰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必须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 ④面对子女成长中的各种问题,都要用教育的手段化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尤其是房产继承,更成为继承纠纷、诉讼的多发领域。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②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李先生今年70岁,老伴儿已去世多年,育有二子一女,但他们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平时李先生一个人生活。李先生想指定自己的邻居兼好友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涉及财产继承,李先生不能选择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 ②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 ③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其他人无权干涉 ④协议一经订立王先生即履行监护职责并自主处置李先生财物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8.李奶奶与丈夫育有的一子一女都远在国外工作,长期未回国。2015年,李奶奶丈夫因病去世。李奶奶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问题,避免出现老无所依的窘境,于2023年6月与长期照顾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办理了公证。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行为尊重了李奶奶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保护李奶奶的合法权益 ②周女士在李奶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要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③周女士作为李奶奶的意定监护人,能够享有李奶奶财产的优先继承权 ④李奶奶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会减轻她子女的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结婚一年后,赵某将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获得稿费30万元。后来陈某沉迷于网络直播,为打赏某平台女主播欠下50万元债务,两人因此事经常争吵致感情不和,赵某于婚后第三年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此案例中( ) ①陈某父母所购婚房为陈某个人财产 ②陈某打赏主播所欠50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小说稿费3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赵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30天冷静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张某与王某系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张某婚前有一子张甲(已成年)。2025年张某去世,未立遗嘱。在处理遗产时,张甲与王某发生争议。法院查明,张某名下主要财产包括:婚前购买房屋一套(登记于张某一人名下),与王某婚后购买的汽车一辆,以及婚后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20万元。庭审中,王某出示借条,证明婚后曾以个人婚前存款3万元出借给朋友,该朋友在张某去世后归还了本息共计3.2万元。基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购买的房屋以及婚后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 ②该情形适用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若王某生活困难可适当多分 ③王某出借个人婚前存款所获得的3.2万元本息,不属于遗产范围 ④张甲作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王某共同继承张某的全部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李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居住在婚前李某所购房屋中,并育有一女。为了照顾孩子和家庭,在李某的要求下,张某辞职成为“全职太太”。后因感情不和,二人协议离婚。在本案中( ) ①张某有权要求对婚后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分割 ②李某让张某辞职侵犯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③李某和张某应该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④因张某对家庭所作贡献少离婚时应少得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小明和小美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矛盾纠纷,二人决定离婚并诉至法院。针对双方在子女抚养权归属方面分歧较大,承办法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分阶段抚养权动态调整”方案。该方案明确,2025—2026年由小美抚养子女,小明按月支付抚养费;2027年起抚养权转归小明,小美以合理比例承担抚养义务。同时,承办法官还就探视权制定了“寒暑假全程陪伴+日常视频联络”方案。材料中的方案( ) ①为处理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②是基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 ③为父母双方履行法定义务、行使法定权利提供了平等机会 ④说明只有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法院才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尹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万某红。两人一见如故,双方家长也对这段感情十分满意,尹某向准岳父万某转款彩礼及结婚物件购置费用共18万元,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一个月,尹某无意间发现妻子患有重大精神疾病。尹某一时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万某返还彩礼。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④因为双方已经进行婚姻登记故婚姻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王某、李某系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因企业资金周转需要,丈夫王某以企业名义向朋友周某借款40万元,后企业经营失败无力偿债。此时,王某父亲去世,王某作为唯一继承人取得一套房产,周某知晓后要求王某以该房产偿还借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夫妻二人以认缴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②债权人周某依法享有对该套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③该套房产的所有权自王某继承开始时发生转移 ④借款用于企业,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史某和周某系夫妻,婚后史某在某外资公司上班,周某在家料理家务。时间一长,周某提出想要出去工作,史某坚决反对,认为自己挣的钱已经足够家庭开销,周某只要照料好家庭即可。后周某曾先后找了好几份工作,但均被史某破坏,史某甚至还让自己的亲属监视周某。周某感到绝望,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史某的行为( ) ①符合“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观念,无可厚非 ②侵犯了法律赋予周某的工作自由权利,是违法行为 ③违背了公序良俗,侵害了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 ④是性别歧视的表现,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亮点颇多,如婚姻登记取消户口簿、地域限制,只要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婚姻登记,真正实现“说办就办”“全国通办”;婚姻家庭服务全面升级,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服务,助力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等。新条例的施行( ) A.通过放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提升登记结婚积极性 B.旨在减轻父母对子女婚姻干预,提升适婚青年自主性 C.有利于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维持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D.“说办就办”不符合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的观念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某发现自己和老伴儿两张银行卡里共计6万多块钱被7岁的孙女“打赏”给了某平台上的游戏主播。甲某发现后,要求该主播及平台退回款项。 乙某的夫在婚后因车祸致残获得40万元赔偿。半年后,乙某因难以忍受残疾丈夫每日的猜忌和怀疑,与丈夫离婚,主张分割40万余元的赔偿金。 丙某离婚后一直单身,与其80岁的老母和10岁独子生活。后不慎感染病毒,生命垂危。因担心自己年幼的孩子在失去自己后丧失生活来源,遂立下遗嘱,在自己死后,所有财产都由儿子继承。 甲某、乙某、丙某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小方和小黄经过了短暂的恋爱之后,领了结婚证,正式确立夫妻关系。结婚后,小方就成了一个掌控欲非常强的人,他不让小黄做美甲,穿裙子,也不允许她出去工作。对于小黄的工作,他也是私自替她决定,不仅为她办理辞职手续,还偷偷地回复了小黄通过面试的邮件,告诉对方不能入职。 材料二:小方对小黄的控制与监视使得两人的婚姻关系陷入了绝境最终离婚。对于离婚协议书中小黄提出的几个要求,小方提出反驳。第一,小黄要求分割房产,小方以房子是其母亲出资付首付,属于婚前财产,不同意分割;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方因车祸获得保险公司12万元的赔偿应该归小方所有;第三,小方认为,小黄为补贴家用的1.5万元借款的事,他并不知情,因而不属于共同债务,不必承担。因两人在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意见上不能达成一致,小黄将小方告上了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说明小方和小黄的夫妻关系是否平等?并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法官,针对两人在财产和债务上的争议,该作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20.合作讨论 情境: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业”,需要用心呵护与经营,婚前婚后财产协议好比是“企业合资”。婚姻是两个人的爱情和两个人的财产的风险投资,而婚前婚后财产协议就好比是一份“保险合同”。对财产纠纷做出最有效的预防,其目的不是真想用它,而是希望婚姻能在“情感和责任”中“健康长寿”。 (1)夫妻财产包括哪几种形式?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它有什么好处? 答案以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①:我国法律规定意定监护人的范围不限于近亲属,蒋某长期照料周老伯,符合担任条件,正确。②:法律规定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蒋某与周某并未结婚,不具备继承人身份,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排除。③:意定监护的设立需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监护事项、权利义务等内容,正确。④:监护关系的生效并非提出申请即自动生效,需经法定程序确认后才生效,且蒋某应在周老伯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非随即履行监护职责,错误。故选B。 2.答案:B 解析:①: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也是道德要求,李甲多年拒绝承担赡养费、医疗费,既违反法律也违背道德,正确。②:赡养义务是每个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会因已经承担部分费用就免除自身赡养义务,排除。③: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赡养是子女的义务而非父母的义务,选项混淆了权利和义务,排除。④:李甲不履行赡养义务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父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正确。故选B。 3.答案:B 解析:①: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均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属于王某的遗产,①正确。②:未尽赡养义务并不直接导致丧失法定继承人资格,仅可能影响继承份额(如少分遗产),只有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行为时才会丧失继承权,②排除。③:王小某虽不是贷款合同的相对方,但作为王某的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并非完全无需承担,③排除。④: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④正确。故选B。 4.答案:D 解析:①: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随意放弃。3岁儿童的受教育权关乎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无权替孩子放弃该权利,错误。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均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题干中多部门介入劝说正是这一义务的体现,正确。③:“自然教养”模式已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非所有教育理念都值得尊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方式才应被认可,错误。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选择教育方法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题干中“自然教养”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应遵循该原则调整教育方式,正确。故选D。 5.答案:B 解析:①③: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争吵家庭、暴力家庭、溺爱家庭等家庭类型或多或少影响着孩子“三观”,这说明家长要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①③符合题意。②:体罚子女是否构成违法需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判断,并非所有体罚均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才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而非必然追究刑事责任,表述过于绝对,②排除。④:子女成长问题需多种方式解决(如沟通、引导、保护等),但教育不是唯一手段,④不选。故选B。 6.答案:D 解析:①: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错误。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错误。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符合题意。故选D。 7.答案:B 解析:①:意定监护是法律允许的,成年人可以选择近亲属以外的人作为监护人,和财产继承没有必然联系,表述错误,排除。②: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所以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以确保法律效力,正确。③:只要意定监护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其他人无权干涉,正确。④:意定监护协议订立后,只有在李先生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王先生才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协议一经订立就履行,并且监护人也不能自主处置李先生的财物,要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表述错误,排除。故选B。 8.答案:A 解析:①②:李奶奶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养老问题,与长期照顾自己生活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办理了公证,该行为尊重了李奶奶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保护李奶奶的合法权益;有了《意定监护协议》,周女士在李奶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①②正确。③:意定监护人并非法定继承人,本案中,意定监护人并非子女,并不因此影响子女的继承,如果监护人只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一旦过世,遗产只能由法定继承方式继承,③错误。④: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李奶奶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会减轻她子女的赡养义务”说法错误,④错误。故选A。 9.答案:C 解析:①: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本案中,婚房虽然是陈某父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某为打赏主播欠下50万元,并非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③:赵某婚前创作的网络小说在婚后获得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④: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④错误。故选C。 10.答案:C 解析:第一步,厘清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确属其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工资收入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全部归张某个人所有,①错误。王某出借的3万元本金来源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3.2万元本息不纳入张某的遗产范围,③正确。第二步,厘清遗产概念和继承原则。张某未立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遗产分配中应当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予以照顾,故若王某生活困难可适当多分,②正确。张甲作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王某共同继承张某的个人财产,包括其婚前财产(如房屋)和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的部分,而非其全部财产,④错误。故选C。 11.答案:C 解析:①:张某和李某婚后所住房屋是李某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无权要求分割,错误。②: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的该项权利,李某要求张某辞职侵犯了张某的工作自由权,正确。③: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因此二人应当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正确。④:张某作为全职太太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对家庭贡献较大,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处理,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还可依法请求经济补偿,该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故选C。 12.答案:C 解析:①:方案是法官针对个案创造性提出的具体安排,并非普遍适用的准则,①排除。②: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方案中抚养权分阶段调整并明确双方抚养义务,正是基于这一法律原则,确保子女仍能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和抚养,②正确。③:方案通过分阶段抚养权和探视权安排,为父母双方提供了平等履行抚养义务和行使法定权利的机会,③正确。④:法律并未规定“只有夫妻就抚养达成协议,法院才判决离婚”。法院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并裁决抚养事宜,④排除。故选C。 13.答案:B 解析:①④: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结婚登记前,万某红并未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精神疾病,所以尹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①符合题意,④排除。②:同居关系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②说法错误。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尹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③符合题意。故选B。 14.答案:D 解析:①: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错误。②: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的效力,本题中周某只是普通债权人,未就该套房产设立担保物权,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排除。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物权变动自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因此该套房产所有权自王某继承开始时转移,正确。④: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普通合伙企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对债务的内部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正确。故选D。 15.答案:D 解析:①:传统家庭观念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史某阻止周某参加工作,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侵害了周某参加工作的自由权利,属于违法行为,不可用“传统”合理化,①排除。②: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他方。史某破坏周某工作并限制其自由,侵犯了周某的合法权利,属于违法行为,②正确。③:史某的行为主要侵犯周某的人身自由权,未涉及侵犯周某在财产关系中的平等权,③排除。④:史某的行为基于性别刻板印象,认为女性应承担家务而非工作,构成性别歧视,违背了现代社会倡导的男女平等价值观,④正确。故选D。 16.答案:C 解析:A:新条例仅简化婚姻登记流程、取消地域和户口簿的登记限制,并未放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错误。B:新条例施行的目的是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婚姻家庭服务体系,并非减轻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干预,排除。C:新条例配套升级婚姻家庭服务,提供婚前教育、婚姻关系辅导等内容,有利于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正确。D:“说办就办”是提升政务办事效率的体现,配套的婚姻辅导服务也同步引导群众严肃对待婚姻,与珍惜婚姻的理念不冲突,错误。故选C。 17.答案: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的孙女7岁,所以该赠予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甲可以要求主播及平台协助退回款项。 ②乙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40万元的赔偿金属于乙某丈夫个人财产,乙某无权分割。 ③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丙某应当为其80岁的老母留一定份额的遗产。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转换为原因类主观题,注意作答主体为甲某、乙某、丙某三人,需要调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保护、夫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案例一: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的法理或法条依据为:民法典总则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案例二:考查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的法理或法条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本题案例三:考查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的法理或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的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8.答案:判决:李某玉获得较多遗产份额;原告三姐妹应不分或少分;小欢代位继承其父李某亮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原因:①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相较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留有女儿小欢由被继承人抚养成人成家,故应少分,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抚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从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关键词②: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从代位继承的角度分析: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答案:答案:(1)不平等。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小方不允许小黄出去工作,为她办理辞职手续等行为侵犯了小黄的人身自由权。 (2)①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被告小方因车祸获得的保险公司12万元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归被告小方所有。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为被告小方婚前付首付购买,所有权归被告小方,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贷款部分总额和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告1.5万元借款因用于家庭开支,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解析:第(1)问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说明小方和小黄的夫妻关系是否平等并说明理由,需要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结合材料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结婚后,小方不让小黄做美甲,穿裙子,也不允许她出去工作。对于小黄的工作,他也是私自替她决定,不仅为她办理辞职手续,还偷偷地回复了小黄通过面试的邮件,告诉对方不能入职→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平等的人身关系角度,说明小方不允许小黄出去工作,为她办理辞职手续等行为侵犯了小黄的人身自由权,夫妻关系不平等。 第(2)问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回答针对两人在财产和债务上的争议,该作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理由,解答时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债务等知识结合材料信息一一分析。 20.答案:(1)①夫妻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约定财产。 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③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①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②当爱情还在的时候,夫妻财产协议就当它是一个爱情的见证者;当爱不在了,有了夫妻财产协议的制约,至少也能够为双方利益带来一定的保证。爱情、婚姻不在,利益在,也未尝不是一种不幸中的大幸。 解析:考查夫妻间共同财产知识点,直接根据教材知识作答即可。详解略。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资源预览图

专题十五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
专题十五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
专题十五 家庭与婚姻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3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