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保护人身权(教学课件)-【议题式教学】2025-2026学年七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精品课件+教学设计(统编版)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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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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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七年级下册 |
| 年级 | 七年级 |
| 章节 | 保护人身权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131.23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1 |
| 更新时间 | 2026-05-21 |
| 作者 | 杨小娟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2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972001.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件聚焦人身权保护,涵盖生命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核心知识点。通过“小明的不同人生阶段情境案例”导入,以生活化议题为学习支架,连接民法典条文与实际侵权行为,帮助学生构建权利认知脉络。
其亮点在于以“小明的故事”贯穿教学,结合“小法官”判断、隐私分享等互动活动,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通过高空坠物、婚纱照擅用等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权利义务相统一思维分析问题,既助学生内化法律意识,也为教师提供情境化教学资源。
内容正文:
本节课让我们再次走进小明的故事……
1
10.2
第十课 走近民法典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
2026年春季学期
《保护人身权》
法治观念:通过分析“小明”不同人生阶段的情境案例,能够准确说出人身权的主要类型,并运用民法典相关条文判断具体行为是否侵权,初步形成“权利受法律保护、侵权须承担责任”的法治意识。
责任意识:在小组讨论和“小法官”等活动中,能够归纳出保护自身人身权与尊重他人人身权的基本做法,理解“减轻责任不等于免除责任”的规则,树立“行使权利有边界、履行义务不推诿”的责任担当。
法治思维:通过“隐私分享”“婚纱照被擅用”等生活化议题,能够辨析人身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社会文明的关联,初步学会运用“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律思维分析生活中的侵权问题,并内化为尊重他人、保护隐私的日常行为习惯。
核心素养
10.2 保护人身权
分议题一:守护生命健康,筑牢权利之基
分议题二:保护个人肖像,维护人格尊严
分议题三:捍卫私密空间,促进社会文明
总议题: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部民法典
——探如何守护你我的人身权
分议题 一
守护生命健康,筑牢权利之基
守护生命健康,筑牢权利之基
分议题一
议学情境
议学问题
(1)高空坠物导致小明的父亲受伤,法律为何规定要“查清责任人”并让其赔偿?这保护了哪项权利?
情境一(小明42岁):小明的父亲来看望他,走到小区楼下时被一个高空坠下的水瓶砸晕。小明大怒报警,警方查明了责任人,小明的父亲获得了赔偿。
情境二(小明68岁):小明在小区遛狗时忘记拴狗绳,小狗咬伤了小区里的孩子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有故意激惹小狗的行为,但即使这样,小明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
守护生命健康,筑牢权利之基
分议题一
议学情境
议学问题
(2)小刚有故意激惹小狗的行为,为什么小明仍然要承担责任,只是“减轻”而不能免除?这警示我们什么?
情境一(小明42岁):小明的父亲来看望他,走到小区楼下时被一个高空坠下的水瓶砸晕。小明大怒报警,警方查明了责任人,小明的父亲获得了赔偿。
情境二(小明68岁):小明在小区遛狗时忘记拴狗绳,小狗咬伤了小区里的孩子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有故意激惹小狗的行为,但即使这样,小明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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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小结
一、生命和健康的重要性及相应做法
1.重要性
生命和健康权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2.做法
①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②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8
生命和健康权是“1”,其他权利是后面的“0”。
没了这个“1”,一切都无从谈起。
法律的天平不偏袒任何一方,既保护你的权利,也要求你尊重他人的权利。
权利的边界在于:你的自由止于他人的安全。
议学点拨
分议题 二
保护个人肖像,维护人格尊严
议学情境
(小明30岁):小明和未婚妻一起拍摄了一套婚纱照,两人非常满意。不久后,小明发现这家影楼未经他们同意,将他们的婚纱照印在宣传海报上,挂在影楼门口用作广告宣传。
保护个人肖像,维护人格尊严
分议题二
议学问题
(1)影楼的行为侵犯了小明和未婚妻的什么权利?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2)如果小明和未婚妻是公众人物,结果会有不同吗?为什么?
侵犯了肖像权。法律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
议学活动
“我是小法官”
请依据课本知识,判断以下行为是否侵权:
①拍照时不小心把路人拍进去了并发到朋友圈。
②新闻报道中使用某科学家肖像。
③学校制作优秀学生展板,张贴学生照片。
保护个人肖像,维护人格尊严
分议题二
①一般不构成侵权(但如果以盈利或丑化为目的则可能侵权)
②不侵权(新闻报道合理使用)
③通常不侵权(学校合理使用,但需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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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小结
二、法律保护肖像权的要求
肖像权: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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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形象”自己做主!你的肖像是你人格的外在标志。但也要注意,为了公共利益(如新闻报道、警方通缉),法律允许合理使用。权利的边界在哪里,是我们需要时刻思考的问题。
议学点拨
分议题 三
捍卫私密空间,促进社会文明
议学情境
情境一(小明32岁):小明的女儿刚出生,他就接到不少“早教机构”发来的“贺喜”短信。后经查实,是医院泄露了小明和妻子的信息。医院最终承担了侵权责任。
情境二(小明38岁):小明和家人出去旅游时,在宾馆房间里发现了摄像头。小明立即报警,宾馆被处罚,并对小明一家给予赔偿。
捍卫私密空间,促进社会文明
分议题三
议学问题
(1)医院和宾馆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什么权利?给我们什么启示?
(2)为什么法律要如此严格地保护隐私权?这与社会文明有什么关系?
(1)侵犯了隐私权。启示我们要增强隐私保护意识。
(2)法律保护隐私权是为了保障个人生活安宁和内心自由。尊重隐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议学活动
捍卫私密空间,促进社会文明
分议题三
“我的隐私我做主”
分享自己认为属于“隐私”的例子
如果被侵犯了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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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小结
三、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意义
1.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2.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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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不是“见不得人的事”,而是我们作为独立个体所必需的“心灵氧气”。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懂得尊重他人隐私的社会。
从自己做起,不窥探、不传播,共同守护这份安宁。
议学点拨
体系构建
生命权和健康权
肖像权
隐私权
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重要性
做法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
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护人身权
重要性
内容
——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核心观点
1.法律保护人身权的意义和人身权的内容。
2.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3.法律保护肖像权。
4.法律保护隐私权。
课堂巩固
1.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这一规定旨在( )
A.限制人脸识别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B.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
C.减少企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成本
D.提高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效率
B
课堂巩固
2.2026年1月,某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文具,这些文具流入校园后,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市场监管部门的行为只是为了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
②假冒伪劣文具生产者的行为违反了民法,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③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④这一案例说明,法律只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B
课堂巩固
3.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下列标志线与公民权利相符合的是( )
①马路上的斑马线——生命权和健康权
②银行窗口前的“一米线”——隐私权
③火车站台的候车线——财产权
④施工现场的警戒线——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课堂巩固
4.理清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学好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方式,下列选项中的概念关系可以用如图图示加以表述的是( )
A.①生命权②肖像权
B.①健康权②隐私权
C.①人身权②隐私权
D.①健康权②肖像权
C
课堂巩固
5.民警用相机拍下吴女士横穿马路的照片并呼吁公民不要横穿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吴女士却说民警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侵犯了吴女士的肖像权
B.民警多管闹事,小题大做
C.民警拍照是依法履职的表现,并没有侵犯吴女士的肖像权
D.吴女士法治意识强,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C
法律为我们筑起了保护的屏障,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份对权利的认识,转化为行动——既要勇敢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发自内心地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希望从今天起,大家都能成为知法、用法、守法、尊法的好公民,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我们成长的每一步。
结语
conclusion
2026年春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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