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保护人身权 教学设计-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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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七年级下册 |
| 年级 | 七年级 |
| 章节 | 保护人身权 |
| 类型 | 教案-教学设计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7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18 |
| 更新时间 | 2026-05-18 |
| 作者 | xkw_059330594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18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921811.html |
|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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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聚焦《保护人身权》核心知识点,涵盖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通过“冤假错案是否侵犯人身权”小组讨论导入,课前以预习单(概念填空、疑问记录)搭建自学支架,课中结合生活情境与案例分析深化理解,形成“自学-探究-内化”脉络。
该资料亮点在于“五自”素养与教学评一体化融合,以法治观念为核心,通过过程性评价(课前诊断、课中观察、课后反馈)和知行一体化设计(如马某表情包案讨论、维权情境模拟)落实素养。例如讨论可视门铃侵权案,培养学生自护能力与理性维权意识,既助学生从知识到行为转化,又为教师提供可操作的教学闭环。
内容正文:
10.2“五自”核心素养与《保护人身权》教学评一体化融合的实践案例
【“五自”核心素养融合点】
1. 自学:自主探究人身权知识,构建认知框架
自学素养要求学生具备主动获取信息、理解概念、整合知识的能力。在《保护人身权》这一课中,学生需要自主阅读教材,初步了解人身权的含义、种类和法律保护方式,形成基本的知识框架,为课堂深度探究奠定基础。
2. 自理:管理学习任务与情感状态,提升自我调控能力
自理素养体现在学生能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完成预习任务,并在面对人身权受侵害的案例时,能够调节自身情绪,理性分析问题。同时,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管理个人信息,保护自身隐私,体现生活自理能力。
3. 自律:遵守法律与道德规范,约束自身行为
自律素养要求学生认识到尊重他人人身权是法律义务也是道德要求,能够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在网络社交中,自律尤为重要,不使用他人照片制作表情包、不随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4. 自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自护素养是本节课的核心素养之一。学生需要学会识别人身权受侵害的情形,掌握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的途径,包括报警、诉讼、向有关部门投诉等。同时,要懂得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保护个人信息,防范隐私泄露风险。
5. 自强:勇于面对侵害,积极寻求法律救济
自强素养引导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当自身生命权、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不退缩、不妥协,勇敢地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自强也体现在关爱他人生命健康、不做侵害行为的过程中,体现人格的坚强与善良的品格。
【“五自”素养教学设计理念与融合思路】
本设计以“教学评一体化”为框架,将“五自”核心素养有机融入《保护人身权》教学全过程,实现以下四个维度的深度融合:
素养目标化:将“五自”转化为可观察、可评价的学习行为目标
每个素养维度都对应具体、可测量的学习行为。例如,“自学”对应“能够独立完成课前预习并提炼三个关键问题”,“自护”对应“能够列举两种以上人身权受侵害时的合法维权途径”。这样的设计使素养培养不再是口号,而是可以落地、可以评估的教学目标。
活动素养化:每个学习活动都承载一至多项素养训练功能
本设计的每个教学环节都经过精心设计,承载特定的素养训练功能。例如,“探究与分享”环节中的案例讨论,既训练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信息),又培养“自律”意识(判断行为是否合法),同时强化“自护”技能(思考如何维权)。
评价过程化:在课前、课中、课后全程嵌入素养表现评价
评价不再是终结性的,而是贯穿整个学习过程。课前通过预习检查评价“自学”表现,课中通过讨论参与度、观点质量评价“自理”“自律”水平,课后通过作业完成和实际应用评价“自护”“自强”的迁移能力。这种过程性评价形成了“学—做—评—改”的闭环。
知行一体化:强调从认知到行为、从课堂到生活的迁移
本设计不仅关注学生对人身权知识的掌握,更强调将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通过案例讨论、情境模拟、课后实践等环节,引导学生将课堂所学应用到真实生活中,实现从“知道”到“做到”的跨越,真正促进素养内化与践行。
【“五自”素养目标与教学评一体化设计】
素养维度
学习目标(可观察、可评价)
学习活动(素养演练场)
评价方式(过程性嵌入)
自学
能够通过阅读教材,准确找出人身权包含的4种具体权利,并用自己的话复述其定义。
课前预习:通读教材,完成预习单上的概念填空题。
诊断性评价:检查预习作业的完成质量与准确性。
自理
能够在小组讨论中,主动控制发言节奏,倾听他人意见,有条理地整理本组观点。
生活观察:讨论“学校帮助生病学生”和“快递单隐去信息”两个情境。
过程性观察:教师巡视小组,记录学生讨论的条理性和参与度。
自律
能够判断生活中的哪些行为(如制作恶搞表情包)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并承诺不做类似行为。
探究与分享:评价马某的行为,并思考杨某是否应起诉。
表现性评价:通过学生发言和小组代表的观点陈述,判断其是非观和自律意识。
自护
能够说出当生命健康权、肖像权或隐私权受侵害时,至少两种合法的维权途径。
精读细研:结合视频《男子醉酒身亡》、《杨幂肖像权案》分析法律保护方式。
任务驱动评价:设计“维权情境模拟”任务,观察学生能否给出合理建议。
自强
能够在案例分析中,展现出“勇于维权”的积极态度,并表达对侵害行为的谴责。
探究与分享:讨论李某安装可视门铃案,思考汪某的主张是否应被支持。
反思性自评:填写“五自”成长自评表,重点看“自强”维度的星级评价。
【教学评一体化设计闭环】
课前诊断(自学起点)→ 课中探究(五自渗透)→ 课后拓展(践行反思)
本设计形成完整的教学闭环。课前通过预习诊断学生的认知起点,了解学生对人身权的初步理解和困惑点;课中围绕“五自”素养设计层层递进的学习活动,让学生在探究中深化理解;课后通过作业和实践任务,引导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行动,实现素养的内化与迁移。
评价嵌入:每个环节设置观察点、成果输出或反思问题,即时反馈调整教学
课前设置预习作业作为评价起点,课中每个活动都设置具体的观察指标(如讨论参与度、观点质量、合作表现等),课后通过作业和反思量表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根据这些即时反馈,灵活调整教学策略,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
闭环形成:学生通过“任务—实践—评价—修正”循环,逐步内化素养
学生在完成预习任务后,带着问题进入课堂;在课堂实践中,通过讨论、探究、演练等活动深化理解;在评价环节中,通过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获得反馈;最后在修正环节中,调整认知和行为,形成螺旋式上升的学习过程。
【教学过程】
一、课前准备阶段:启动“自学”,建立认知起点
(一)任务驱动,自主探究
1、教师布置:要求学生默读人教版(2025)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十课第二框《保护人身权》的全部内容,包括正文、相关链接和探究与分享的案例材料。阅读后,独立完成同步练习册中的“课前预习”题目。
2、学生任务: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用不同颜色的笔标记出自己认为重要的概念(如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和法律条文(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并在预习本上记录至少三个自己不理解的疑问,准备在课堂上提出。
(二)资源支持,搭建支架
教师准备:课件制作同步练习册课前预习题:
1.公民的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人身权包括 生命 权、健康权、肖像 权、隐私权等。
2.人身权的重要性。
(1)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2)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3.我们要怎样保护人身权?
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4.法律怎样保护我们的人身权?
(1)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2)法律保护肖像权。
(3)法律保护隐私权。
5.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的做法。
(1)重要性: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2)做法: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6.什么是肖像?法律对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是如何规定的?
(1)内涵: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
(2)①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 肖像权。③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什么是隐私?保护隐私权有何重要意义?
(1)内涵: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意义:①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 不被侵扰。②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三)学情诊断,精准设计
1、教师操作:在上课前一天收集学生完成的预习作业,进行快速批阅和分析。重点关注:
(1)学生对人身权基本概念的掌握程度
(2)学生在简答题中表现出的理解深度(是否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解释概念)
(3)学生提出的疑问类型(概念混淆类、法律适用类、生活案例类)
2、诊断结果应用:根据学情诊断,教师调整课堂重点:
- 如果多数学生对肖像权理解不清,则课中重点讨论肖像权案例
- 如果学生对“法律保护的例外情况”有普遍困惑,则加强《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讲解
- 如果学生提出的疑问集中在维权途径上,则增加“自护”环节的内容深度
(四)“五自”素养融合与评价
自学:同学们在老师心目中就是自学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这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能够自主完成预习任务并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恭喜你们!
自理:同学们在老师心目中就是自理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这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看到大家都能按时提交预习作业,恭喜你们!
二、课中实施阶段:贯穿“五自”,深化体验内化
(一)激趣导入
1、请小组讨论:从法律的角度看,冤假错案,是否侵犯了人身权?侵犯了哪一项权利?”
2、教师精讲要点:
冤假错案最根本的侵害是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它提醒我们,法律不仅要惩罚犯罪,更要保护每个人的基本人权不受公权力的非法侵害。
引出核心问题:究竟什么是人身权?为什么它如此重要?
3、精研细读:人身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等。冤假错案通过非法羁押、错误判决,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权,是法律绝不能容忍的。
4、“五自”素养融合与评价:
自学:同学们在老师心目中就是自学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这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能从冤假错案中,准确提炼出‘人身自由’和‘生命权’这两个关键点,恭喜你们!
自护:同学们在老师心目中就是自学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这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从这个案例中,同学们认识到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性。做得好,你们已经初步具备了自护的意识,恭喜你们!
(二)探究新知
知识点一:人身权是什么
1、活动一:生活观察
探究与分享:呈现两个生活情境。
情境一:学校为身体不适的学生提供帮助并联系家长。情境二:快递电子运单上隐去姓名、电话和地址。
引导学生思考:“这两个情境,像两位沉默的守护者,它们分别保护了我们的哪种权利?”
2、教师精讲要点:
情境一保护的是学生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体现了学校对生命的关怀。
情境二保护的是我们的隐私权,是对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视。
这些看似寻常的举动,背后都有法律作为坚实的后盾。
3、精研细读:人身权是什么
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4、“五自”素养融合与评价:
自理:同学们在老师心目中就是自理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这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同学们能够从生活细节中发现问题,并清晰地表达观点,这种有条理、会生活的能力就是‘自理’的体现,恭喜你们!
知识点二:人身权的内容
活动1: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1) 探究与分享:阅读《男子醉酒身亡》:一名正值壮年的男子,因朋友聚会过量饮酒,最终醉倒在寒夜街头,未能等到天明。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声、酒友懊悔自责的神情,无不叩击着每个观者的心灵。
(2) 小组合作讨论:法律如何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小组讨论时,有学生提出:“同饮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另一名学生反驳:“醉酒是自己的选择,法律能管得了吗?”争论中,大家逐渐聚焦于关键问题:当生命权遭受侵害时,法律究竟如何成为最后的屏障?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同学们发现,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饮者若未尽到提醒、劝阻、照顾等安全保障义务,就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那个倒在冬夜里的男子,用生命的代价告诉我们:法律绝不默许对生命的漠视,哪怕这种漠视披着“朋友情谊”的外衣。
(3) 教师精讲要点:
在学生讨论渐入佳境之际,教师适时进行了精要点拨。法律对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保护,并非抽象的口号,而是构筑起三层严密防线。第一层是事前预防——通过禁止酒后驾车、严惩暴力伤害等前置性法规,从源头上减少侵害发生;第二层是事中干预——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当生命健康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自卫,这是法律对“以暴制暴”的唯一例外与宽容;第三层是事后救济——通过民事赔偿、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等机制,让侵权者付出代价,还受害者以公道。教师特别强调,法律对生命的保护不是冷冰冰的条款,而是充满温度的理性安排。比如《刑法》中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死刑,这背后是对生命最高价值的庄严宣示;而《民法典》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则是对健康权内在维度的延伸——健康不仅是肉体无伤,更是心灵的安宁与尊严。这一番话,让同学们对法律的敬畏油然而生。
(3)精读细研: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
(4)“五自”素养融合与评价:
自护:同学们就是老师心目自护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自护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通过学习懂得了法律如何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恭喜你们!
活动2:法律保护肖像权。
(1)探究与分享:
马某在网络群聊中使用了一个用同事杨某照片制成的表情包。杨某看到后找到马某,要求马某删除表情包,否则将向人民法院起诉马某。马某觉得杨某小题大做,认为自己将杨某有搞怪动作的照片制成表情包,使用范围仅局限在群聊中,自己的行为并不侵犯杨某的肖像权。
小组合作讨论:你如何评价马某的行为?杨某该维权吗?说说你的理由
马某的行为:玩笑还是侵权?
马某在群聊中使用同事杨某的搞怪表情包,看似只是朋友间的玩笑,实则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马某将杨某照片制成表情包,即便只限于群聊,也属于“制作”和“使用”行为,且未获得杨某授权。杨某的愤怒并非“小题大做”——表情包可能扭曲他人形象、引发误解,甚至造成精神困扰。因此,马某的行为已构成对杨某肖像权的侵犯,其“仅限群聊”的抗辩无法免除法律责任。
杨某该起诉吗?理由何在?
杨某完全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有三:其一,法律明确禁止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马某的行为已具备违法性;其二,杨某曾要求马某删除表情包,但对方拒绝,说明侵权状态持续,起诉是阻断侵权的有效手段;其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肖像权侵权无需证明实际损害,只需存在“未经同意制作、使用”的事实即可。杨某的起诉不仅能维护自身权益,还能警示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肖像权保护不因“开玩笑”而打折。
(2)教师精讲要点:
教师在精讲中需强调以下核心观点:其一,肖像权的核心在于“同意”——即使是非营利性使用,也必须获得本人许可;其二,网络的“私密性”不构成免责理由,群聊、朋友圈等看似封闭的场所,同样受法律约束;其三,表情包、恶搞、AI换脸等新形式均在肖像权调整范围内,避免以“娱乐”为名行侵权之实;其四,侵权后果不仅包括民事赔偿,严重者还可能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如传播淫秽或侮辱性内容)。学生应牢记:尊重他人肖像权,就是保护自己的法律底线。
(3)精读细研:法律保护肖像权。
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
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
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
他行为。
(5)“五自”素养融合与评价:
自护:同学们就是老师心目自护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自护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通过学习懂得了法律法律如何保护肖像权,恭喜你们!
活动3:法律保护隐私权。
(1)探究与分享: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
小组合作讨论: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答案几乎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可视门铃虽然安装在李某自家门上,但其自动拍摄、人脸识别和持续存储的功能,客观上将汪某及其家人的日常出行、访客往来等私密活动置于长期监控之下,这构成了对汪某私密空间和私人活动的侵扰。即便李某的初衷是安全防范,但只要手段超出了必要限度、侵入了他人合理期待的私密领域,法律便会倾向于保护被侵扰一方的隐私权益。因此,汪某的主张在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脚,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其要求李某拆除或调整设备、停止侵权的主张。
(2) 教师精讲要点:
第一,隐私权的核心是“合理期待”。无论是在住宅门口安装可视门铃,还是在公共区域设置摄像头,判断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被监控者是否对自身活动具有合理的隐私期待。一名正常人在自家门口进出时,虽然处于半公共空间,但仍有权期待自己的行踪不被他人长期、系统地记录。第二,技术手段的“中立性”不构成免责借口。可视门铃、智能摄像头等工具本身是中性的,但一旦使用方式越界——例如设备不仅是单向记录,还具备人脸识别、云端存储、数据共享等能力——法律便会对其采取更严厉的审视态度。第三,邻里之间应优先通过沟通与协商解决此类矛盾。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良好的邻里关系需要相互尊重与体谅。李某完全可以通过调整门铃角度、关闭部分功能、或更换为不涉及邻家区域的其他安防产品来达到安全与隐私的平衡。教师应引导学生认识到:在数字时代,每个人既是自己隐私的守护者,也应当是他人隐私的尊重者。只有理解并践行这一原则,才能在便利与安宁之间找到真实的平衡。
(3)精读细研:法律保护隐私权。
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4)“五自”素养融合与评价:
自护:同学们就是老师心目自护能力很强的人,本节课在自护方面收获明显的就是通过学习懂得了法律法律如何保护隐私权,恭喜你们!
(三)课堂小结——多元反思“五自”收获
1、板书设计:
第十课 走近民法典
第2框 保护人身权
知识点一:人身权是什么
知识点二:人身权的内容
1.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2.法律保护肖像权。
3.法律保护隐私权。
2、自评量表:《“五自”自信素养课堂成长自评表》
素养维度
本节课我的表现
收获最大的方面
需要改进的点
星级自评
自学
□积极思考 □主动提问 □整合信息 □其他:_____
☆☆☆☆☆
自理
□管理情绪 □规划任务 □调整状态 □其他:_____
☆☆☆☆☆
自律
□遵守规则 □坚持完成 □控制冲动 □其他:_____
☆☆☆☆☆
自护
□表达边界 □心理调适 □安全意识 □其他:_____
☆☆☆☆☆
自强
□接受挑战 □追求进步 □不怕失败 □其他:_____
☆☆☆☆☆
3、 “五自”素养融合与评价:
同学们在老师心中就是积极修炼“五自”素养的人,通过反思,明确了本节课收获最大的是什么,需要改进的是什么,恭喜你们!
三、课后延伸阶段:践行“五自”,促进素养内化
(一)要求学生把本节课练习册的作业做完,与家长共同探讨在生活中遇到的类似问题,深化对保护人身权的认识。
(2) 教师每个星期留一节课的时间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并对典型错题进行集中讲解。
(3) “五自”素养的融合与评价:
我们班的同学就是积极修炼“五自”素养的人,把本节课同步练习册的作业,并在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对你们来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也相信你们一定能够做到,同时期待看到你们更多的惊喜!
四、实践成效与反思
(一)实践成效:从知识记忆到素养内化的跨越
1、自学素养:学生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建构的转变
在课前预习阶段,学生通过自主阅读教材、完成预习单上的概念填空题,初步建立了人身权的知识框架。实践数据显示,超过85%的学生能够准确找出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这四种具体权利,并用自己的话复述其定义。更重要的是,学生提出的疑问从最初的“什么是人身权”这类表层问题,逐渐转向“法律保护肖像权的例外情况有哪些”“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等深度思考型问题。这种转变表明,自学素养不再是教师强加的任务,而是学生内化为主动探究的学习习惯。一位学生在反思中写道:“以前我觉得法律离我很远,但通过自己查资料、找案例,我发现人身权就在每天的日常生活里。”这种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正是自学素养落地的最好证明。
2、自理素养:学生在情绪管理与任务规划中成长
课堂讨论环节中,学生的自理能力得到了充分锻炼。在小组讨论“学校帮助生病学生”和“快递单隐去信息”两个情境时,各小组展现出不同的自理水平。表现突出的小组能够主动分配发言角色、控制讨论节奏,并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出条理清晰的观点。更值得关注的是,当讨论到人身权受侵害的案例(如《男子醉酒身亡》视频)时,学生能够有效调节自身情绪,避免陷入单纯的情感宣泄,而是理性分析法律责任。这种情绪管理能力正是自理素养的核心体现。课后,有学生反馈:“以前看到悲剧新闻只会觉得难过,现在我会提醒自己冷静下来,思考法律该怎么保护他们。”这种从感性到理性的跨越,标志着学生自我调控能力的显著提升。
3、自律素养:学生法律意识与道德自觉的双重觉醒
在“探究与分享”环节中,学生针对“马某使用同事表情包”的案例展开了激烈讨论。起初,部分学生认为“只是开玩笑,何必上纲上线”,但在深入学习《民法典》相关规定后,绝大多数学生改变了看法。课堂投票显示,92%的学生认为马某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并且承诺自己“不会用他人照片制作恶搞表情包”。更让人欣慰的是,在后续的课堂观察中,有学生主动提醒同桌:“别乱发别人照片,这样不合法。”这种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正是自律素养从认知到行为的真切转化。自律不再是外在的规训,而成为了学生内心认同的道德标尺。
4、自护素养:学生依法维权能力的实质性提升
通过精读细研《男子醉酒身亡》《杨幂肖像权案》以及“可视门铃侵犯隐私”等案例,学生逐步掌握了人身权受侵害时的合法维权途径。在“维权情境模拟”任务中,超过80%的学生能够准确说出至少两种合法维权方式,包括报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有关部门投诉等。更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有学生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建议:“如果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商家盗用,可以先保存证据、截图公证,再找律师发函。”这种从“知道”到“会做”的转变,体现了自护素养的真实落地。课后调查显示,78%的学生表示“今后会更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在社交平台随意公开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这种自我保护意识的觉醒,正是本课教学最直接的成果。
5、自强素养:学生从退缩忍让到勇敢维权的态度转变
在讨论“李某安装可视门铃案”时,学生的态度变化尤为明显。起初,部分学生认为“邻居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忍忍就算了”,但经过深入分析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绝大多数学生开始支持“勇于维权”的观点。课堂发言中,一位学生坚定地说:“如果我的隐私被侵犯,我一定会勇敢站出来,法律就是我的底气。”这种从“忍让”到“维权”的态度转变,是自强素养最生动的体现。更值得肯定的是,自强素养还体现在学生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上。有学生在反思中写道:“自强不只是保护自己,也要关爱他人,不成为伤害别人的人。”这种既勇敢维护自身权益、又懂得尊重他人的品格,正是自强素养的深层内涵。
(二)实践反思:从经验积累到系统优化的进阶
1、自学素养:预习任务的设计需要更多层次性与差异性
尽管85%的学生能够完成预习任务,但仍有15%的学生停留在“机械填空”的层面,未能形成真正的知识建构。反思发现,统一的预习单无法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起点。有的学生基础较弱,需要更多引导性问题;有的学生能力强,渴望更深层的探究。未来优化方向是设计“分层预习任务单”,设置基础层(概念填空)、进阶层(案例分析)、挑战层(法律条文对比)三个梯度,让每个学生都能在“最近发展区”获得成长。同时,教师应在课前预习指导中增加“学习策略提示”,帮助学生掌握有效的自学方法,而非仅仅布置任务。
2、自理素养:小组讨论的规则意识仍需强化
课堂观察发现,部分小组在讨论时出现“一人独大”或“冷场”现象,学生的自理能力参差不齐。虽然设立了小组讨论规则,但部分学生并未真正内化。反思发现,教师对“如何有效讨论”缺乏事前示范与训练。未来应在讨论前增加“讨论技能培训”环节,包括如何倾听他人、如何有条理表达、如何控制时间等。同时,引入“小组角色轮换制”,让每个学生轮流担任记录员、发言代表、时间管理员、观点总结者等角色,使自理素养在角色扮演中获得系统性锻炼。此外,教师应在巡视中给予即时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小组给予具体表扬,树立榜样。
3、自律素养:从课堂承诺到行为转化的衔接有待加强
课堂上,92%的学生承诺“不会用他人照片制作表情包”,但这种承诺能否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自律行为,仍存疑问。反思发现,课堂评价缺少对课后行为追踪的机制。未来应设计“自律行为记录卡”,让学生在一周内记录自己是否做到了尊重他人人身权,包括不使用他人照片制作表情包、不随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等。同时,建立“同伴监督”机制,让学生互相提醒、互相见证。教师还可以通过家长反馈、校园观察等方式,了解学生自律行为的真实表现,形成“课堂认知—课后实践—反馈修正”的闭环。
4、自护素养:维权路径的实际操作需要情境模拟强化
尽管大部分学生能够说出维权途径,但在“情境模拟”任务中,部分学生表现出“知道却不会用”的困境。例如,当被问到“如果发现商家盗用你的照片该怎么办”时,有学生回答“报警”,但对“如何固定证据”“如何联系律师”“诉讼流程是什么”等具体操作缺乏了解。反思发现,课堂更多停留在知识层面,缺少实操训练。未来应增加“模拟法庭”“维权流程演练”等互动环节,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体验报警、取证、投诉、诉讼的完整过程。同时,可以邀请法律工作者或社区民警进课堂,分享真实维权案例,增强学生对维权路径的感性认知与实操能力。
5、自强素养:情感支持与价值观引导需要更细腻的关照
在讨论“勇于维权”时,部分学生表现出过度激进的态度,认为“只要被侵犯就要打官司”。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忽视了维权中的成本考量、人际协调与利益平衡。反思发现,教师在引导自强素养时,过于强调“勇敢”而忽略了“智慧”。未来应引导学生理解“自强”不仅是敢于维权,还包括理性评估、依法行事、协商共赢的智慧。例如,当邻居安装门铃侵犯隐私时,可以先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途径。这种“先礼后兵”的策略,才是自强素养的真正内涵。同时,教师应关注学生在讨论中可能产生的情感冲击,特别是当案例涉及暴力、死亡等敏感内容时,要及时给予心理支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惧或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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