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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讲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960—12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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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建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但并未实现如汉唐那样的统一与强盛。“强干弱枝”“重文轻武”“守内虚外”成为两宋政治的基本底色。一方面,宋初统治者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将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有效防止了武将擅权和藩镇割据的重演;另一方面,过度的集权和抑武政策也导致了边防虚弱、财政困窘,形成了“积贫积弱”的困局。面对内忧外患,范仲淹、王安石等人相继发起改革,试图扭转颓势,但均以失败告终。南宋时期,宋金之间战和交织,最终在蒙古的铁蹄下灭亡。
复习本讲,需重点关注四大问题:第一,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及其利弊;第二,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成因;第三,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成败与历史启示;第四,两宋时期民族关系的特点及“战”与“和”的辩证关系。通过两宋的兴衰,可以深刻理解制度设计中的“防弊”与“求治”之间的张力,以及军事、财政、政治变革之间的复杂互动。
第一部分 北宋的建立与中央集权的强化
一、陈桥兵变与“杯酒释兵权”
960年,后周禁军将领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黄袍加身,建立宋朝,定都东京(今河南开封),史称北宋。赵匡胤本人出身军将,深知五代时期武将擅权、政权更迭频繁的弊端。因此,建国之初,他便着手解决“尾大不掉”的藩镇问题。
“杯酒释兵权”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事件。赵匡胤没有像汉高祖、明太祖那样诛杀功臣,而是以高官厚禄为条件,宴请石守信等禁军高级将领,劝其交出兵权。这一做法既实现了对军权的集中,又避免了流血冲突,体现了宋初统治者的政治智慧。
二、“强干弱枝”:削夺地方权力的系统设计
宋初中央集权的核心思路是“强干弱枝”——加强中央(干)的力量,削弱地方(枝)的权力。这一思路贯穿于财政、行政、司法、军事等各个领域。
在财政上,宋太祖规定地方财政收入除少量留存外,全部通过“转运使”运往中央。各路设转运使,负责将地方财赋输送京师,地方州郡不再拥有独立的财政权。财政权的上收,从根本上杜绝了地方势力割据自雄的经济基础。
在行政上,地方实行“路—州—县”三级制,但路并非一级完整的行政机构,而是由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安抚使司等平行机构分掌财赋、司法、仓储、治安边防等职能,互不统属,直接对中央负责。这种“分权而治”的设计,使地方无法形成统一的权力中心。
在州郡层面,宋太祖规定所有知州必须由文官担任,且三年一换,不得久任。更重要的是,在每个州设置“通判”。通判名义上是知州的副手,实则拥有独立于知州的权力——“与知州(府)共议政务、同署文书”,重要公文必须联署才能生效。通判还负有监察知州的职责,可以直接向朝廷报告。若武官担任知州,则必须设置通判。通判制度是宋代地方监察的重要创新,有效地牵制了地方长官的权力。
在司法上,死刑案件必须逐级上报至中央复核,地方无权终审。这一规定强化了中央对地方司法权的控制。
三、分割相权:中枢体制的重构
在中央,北宋对相权进行了大幅度的分割。唐代的三省制在宋代已名存实亡,取而代之的是“二府三司”体制。
枢密院主管军政,与中书省(政事堂)并称“二府”。枢密院长官称枢密使,其权力与宰相相当,但二者互不统属。这就将军政大权从宰相手中剥离出来。
三司主管财政,下设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长官称三司使,号称“计相”。三司独立于宰相系统,将财权从相权中分离。
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与宰相同议政务,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力。
此外,台谏系统的权力显著增强。御史台(负责监察)和谏院(负责谏诤)合称“台谏”,台谏官不仅监察百官,还可以直接批评朝政、纠弹宰相,甚至对皇帝的决策提出异议。台谏官的权力来自于皇权,他们实际上成为皇帝制约宰相、控制朝政的重要工具。
通过这一系列设计,宰相的权力被分割为军政、财政、行政、监察等多个碎片,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威胁皇权。正如学者所言,宋代“事权性分工”取代了唐代“程序性分工”,中枢体制更加集权于皇帝。
四、“官、职、差遣”分离:独特的职官制度
宋代官制最显著的特点是“官、职、差遣”的分离。“官”是指官员的品级和俸禄级别(如“尚书”“侍郎”),仅用于确定待遇,与实际职务无关;“职”是给高级文臣的虚衔(如“大学士”),以示清贵;“差遣”才是官员实际担任的职务(如“知州”“参知政事”)。一个人可能拥有很高的“官”和“职”,但如果不被“差遣”到一个实际岗位,就没有实权。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使官职分离、名实相分,防止官员在某一个职位上积累过大的权力。但它也导致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成为“冗官”问题的重要根源。
五、“重文轻武”的国策
宋初“杯酒释兵权”之后,确立了“重文轻武”的治国方针。这一方针体现在多个方面:中央和地方的重要职务均由文官担任;武将在政治上的地位被刻意压低;科举取士规模大幅扩大,文官队伍迅速膨胀;社会上形成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价值取向。
“重文轻武”的国策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五代时期武将跋扈、政权更迭频繁的教训使宋初统治者对武人心存忌惮。但这一政策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军队战斗力下降,将领缺乏军事才能和自主权;士大夫阶层掌握话语权后,进一步强化了“崇文抑武”的文化氛围。宋太祖曾派遣不识字的武将党进戍边,党进在向皇帝辞行时因不识字而闹出笑话,事后解释说“也要官家知道我读书来”。这一轶事生动地反映了当时“武将也要装点斯文”的社会风气。
值得注意的是,宋太祖自称“官家”而非“天子”。这一称谓的用意是多重的:一方面显得平易近人,传递皇帝愿与百官“共治天下”的信号;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宋代皇权较之前代有所“下降”——皇帝不再是高不可攀的神圣存在,而是与士大夫共同治理国家的“大家长”。这种变化与士大夫政治的崛起密切相关。
第二部分 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
一、辽、西夏的威胁与宋辽和战
北宋并没有完成对汉唐旧疆的统一。北方有契丹建立的辽朝,西北有党项建立的西夏,西南有吐蕃诸部,它们与北宋形成了长期的对峙格局。
979年,宋太宗试图收复燕云十六州(今北京、河北北部、山西北部一带),在高粱河之战中惨败,本人中箭负伤。此后宋朝对辽采取守势。1004年,辽圣宗与萧太后亲率大军南侵,兵临澶州(今河南濮阳),直逼东京。宋真宗在宰相寇准的坚持下亲征,宋军士气大振,射杀辽军主将。辽军虽受挫,但宋军也无力反击。双方最终签订“澶渊之盟”(1005年):宋辽约为兄弟之国,宋每年向辽输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岁币);双方在边境设置榷场,开展贸易。
澶渊之盟的利弊一直存在争议。从积极方面看,它结束了宋辽之间数十年的战争,为两国带来了百余年的和平;边境贸易促进了经济文化交流;岁币数额仅占宋朝财政收入的很小比例,“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但消极后果同样明显:岁币加重了财政负担;和平麻痹了宋朝的武备,此后“武备皆废”;以钱财换和平的做法,使宋朝在面对西夏、金等敌人时习惯于妥协退让。
二、西夏问题与宋夏和战
西夏是党项族建立的政权,1038年元昊称帝后,与宋朝爆发了多次战争。宋军在好水川等战役中屡遭惨败。1044年,宋夏议和:元昊取消帝号,接受宋朝册封;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绢、茶等财物(岁赐)。宋夏关系同样陷入了“花钱买和平”的循环。
三、“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
北宋中期以后,“积贫”“积弱”成为朝野上下共同忧虑的问题。
“积贫”并非指国家贫穷,而是指财政入不敷出、危机重重。造成“积贫”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冗官”——官、职、差遣分离以及恩荫制度泛滥,使官员数量急剧膨胀,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冗兵”——宋朝实行募兵制,且每逢灾年便大量招募饥民入伍以防暴乱,军队规模庞大但战斗力低下,军费开支浩大;三是“冗费”——除了养官养兵,还有巨额岁币、皇室开支等。三冗叠加,使宋朝的财政始终处于紧张状态。
“积弱”则指军事实力薄弱。宋军虽人数众多,但缺乏训练、装备落后、将领无自主权、士兵士气低落。在与辽、西夏的战争中,宋朝长期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这一局面的根源在于“重文轻武”的国策和“守内虚外”的战略导向。
值得注意的是,宋朝“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加剧了贫富分化,大量自耕农破产,国家控制的税源减少;而募兵制下士兵多是无业游民,战斗力低下却耗费巨大。这些制度性缺陷,使宋朝陷入了“财政危机—军事失败—更多赔款—财政危机加剧”的恶性循环。
第三部分 改革求变: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
一、庆历新政:短暂的尝试
1043年,宋仁宗任命范仲淹为参知政事,推行改革,史称“庆历新政”。范仲淹提出十项改革主张,核心是整顿吏治——“明黜陟”(严格官员考核)、“抑侥幸”(限制恩荫)、“精贡举”(改革科举)、“择官长”(慎选地方官)等。这些措施触动了权贵阶层的利益,遭到强烈抵制。一年多后,范仲淹被罢免,新政夭折。
庆历新政虽然短暂,但它拉开了宋代改革的序幕,为后来的王安石变法做了舆论准备。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成为此后士大夫的楷模。
二、王安石变法:全面的制度重塑
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次年拜相。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内容涉及财政、军事、教育、选官等多个领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改革之一。
富国之策:推行“均输法”——政府掌握各地物资供需信息,低价购买、高价出售,既平抑物价又增加财政收入;“青苗法”——农民青黄不接时可以向政府借贷,夏秋两税时归还,利息较低,意在抑制高利贷;“募役法”——百姓可以出钱代替服役,政府用这笔钱雇佣劳力;“市易法”——政府设立市易司,调控市场物价;“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核实田产,按实际面积和肥瘠征税。
强兵之策:推行“保甲法”——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以民兵补充正规军;“将兵法”——将禁军固定在一定防区,由专职将领训练和指挥,改变了过去“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保马法”——鼓励百姓养马,官府给予补贴,以解决战马不足的问题。
育才之策:改革科举,废除诗赋、明经诸科,专考经义、策论;整顿太学,实行“三舍法”——学生按成绩分三等,逐级升舍,优秀者可直接授官;编撰《三经新义》作为官方教材,统一思想。
三、变法的是非与成败
王安石变法遭到了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反对的理由主要是:变法“与民争利”,政府直接介入经济活动,违背了儒家“不与民争利”的原则;新法推行过急,许多地方官吏趁机扰民;青苗法等本为惠民,但在执行中变成了强制借贷,加重了农民负担。
变法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富国”的目的——财政收入显著增加,国库充盈;军事上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如熙河开边)。但变法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积贫积弱”的问题,且在执行中出现了许多偏差。加之神宗去世后,保守派上台,新法几乎被全部废除。此后宋哲宗时期虽有短暂恢复,但已是强弩之末。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变法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官僚、地主、商人),遭到激烈反对;改革措施过于激进,推行“操之过急”,缺乏循序渐进的耐心;用人不当,一些地方官借新法盘剥百姓,损害了变法的声誉;统治集团内部党争激烈,变法派与保守派互相攻击,使改革变成了权力斗争的工具。
从历史的长时段来看,王安石变法中的许多措施(如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其“以理财为核心”的改革思路也超越了传统儒家的“不言利”教条。但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变法不可能真正解决封建社会的根本矛盾。
第四部分 南宋的偏安与宋金和战
一、靖康之变:北宋的灭亡
12世纪初,女真人建立的金朝崛起,先后灭辽(1125年)和北宋(1127年)。金军两次南下围攻东京,宋钦宗求和不成,城破被俘。1127年,金军掳走宋徽宗、宋钦宗及宗室、后妃、大臣数千人,北宋灭亡,史称“靖康之变”。
靖康之变是宋朝历史上最耻辱的一页。它的发生,既源于金朝的强大,也与北宋长期以来的“积弱”局面直接相关——军队战斗力低下,战略失误,朝廷主和派与主战派争执不休,终至亡国。
二、南宋的建立与岳飞抗金
1127年,宋徽宗第九子赵构在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后定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南宋初期,金军继续南侵,宋高宗一度逃入海中。在危急关头,以岳飞、韩世忠为代表的主战派将领奋起抗金,取得了郾城大捷等一系列胜利,收复了部分失地。
岳飞的北伐曾一度逼近北宋旧都东京,但宋高宗担心岳飞功高震主、迎回钦宗后自己皇位不保,同时主和派秦桧也竭力主张议和,于是连发十二道金牌强令岳飞班师。1142年,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
岳飞之死是南宋政治史上的一大悲剧。从深层次看,岳飞之死与宋代“崇文抑武”的国策密切相关——文官集团对武将势力的扩张深感不安,高宗也需要通过打压北方军阀来巩固皇权。与金议和、解除岳飞兵权,是维护皇权稳定的一种选择。
三、绍兴和议与宋金对峙
1141年,宋金签订“绍兴和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向金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金将黄河以南土地归还南宋,但南宋需割让唐、邓二州;双方以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至淮河一线为界。绍兴和议后,宋金之间维持了约二十年的和平。
1163年,宋孝宗北伐失败,双方重订和约:南宋不再向金称臣,改为“世为侄国”;岁贡改称岁币,数额略减。此后,宋金之间虽有冲突,但总体维持了对峙的局面。直到1234年,南宋联合蒙古灭金,但随后自身也陷入了与蒙古的战争,最终于1279年崖山海战失败后灭亡。
四、对两宋民族关系的认识
两宋时期,汉族政权与辽、西夏、金、蒙古等少数民族政权长期并存。这一时期的民族关系,战争与和平交织,但和平、互市、交融是主流。澶渊之盟、宋夏和议、绍兴和议等虽以宋朝承担经济负担为代价,但也换来了长时期的边境稳定,促进了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榷场贸易使中原的茶叶、丝绸、瓷器与北方的马匹、毛皮互通有无,丰富了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两宋在军事上的弱势不能掩盖它在经济、文化上的繁荣。宋朝以“岁币”换和平的策略虽有其消极面,但在当时的力量对比下,也不失为一种务实的选择。然而,“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过于依赖经济收买而忽视自身实力的建设,最终使宋朝在强敌面前丧失了抵抗能力。
第五部分 两宋政治军事的特点与历史启示
一、“防弊”与“求治”的张力
宋初制度设计的核心目标是“防弊”——防止武将擅权、藩镇割据、权臣篡位。为此,宋太祖、太宗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性措施:分割地方权力、分割宰相权力、以文抑武、兵权归中央。这些措施确实收到了效果——两宋没有出现内乱和权臣篡位,王朝延续了三百余年。
然而,“防弊”过度也带来了“求治”的困境。过度的分权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抑武政策使国防虚弱;对武将的防范使军队缺乏有能力的统帅;募兵制和“养兵”政策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防止内乱,结果却导致了外患频仍。这一教训告诉我们:制度安排需要在“防弊”与“求治”之间寻求平衡,过于强调防范会窒息活力,过于强调效率则可能失控。
二、士大夫政治的双重面相
两宋是士大夫政治的鼎盛时期。科举制的完善使大量寒门士人进入政坛,“与士大夫治天下”成为宋朝政治的基本理念。士大夫积极参与朝政、勇于进谏、以天下为己任,涌现了范仲淹、包拯、王安石、司马光、苏轼等一大批杰出人物。台谏制度的发达,使士大夫拥有监督皇权和相权的制度化渠道。
但士大夫政治也有其消极面。党争激烈——从北宋中期的新旧党争,到南宋的和战之争,士大夫集团内部的分裂严重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文官集团对武将的压制,以及对“崇文抑武”价值观的强化,加深了宋朝的军事困境。
三、王安石变法的历史启示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古代改革史上的一座丰碑。它给后人的启示是多方面的:改革需要有坚定的政治魄力,但也要讲究策略和方法,“操之过急”往往适得其反;改革需要争取广泛的共识,王安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强硬态度虽有其合理性,但也使他失去了必要的支持;改革需要选拔合适的执行者,否则再好的政策也会在执行中走样。
但王安石变法的挫折也说明:在不改变基本制度框架的前提下,单纯的“政策调整”难以解决封建社会的根本矛盾。宋朝的问题根源在于“重文轻武”的国策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而这些与赵宋皇室的统治合法性紧密相关,王安石不可能真正触动它们。
四、两宋与秦隋的对比
两宋在制度上对前代多有创新,但在解决边防和财政问题上的表现,远不及后来的元、明。它的统治者在“防内”方面可谓用心良苦,但在“御外”方面却乏善可陈。这与秦、隋相反——秦、隋因过度消耗民力而速亡,宋则因过度保守而积弱。两种极端都不可取,国家治理需要在“强干”与“弱枝”、“集权”与“分权”、“文治”与“武功”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
【本讲小结】
两宋的政治军事史,是一部“防范”与“困局”交织的历史。宋初统治者以五代为鉴,精心设计了一套高度集权的制度体系,有效防止了内乱和篡位,换来了三百年的政权稳定。但这种过度防范也带来了严重的问题:地方活力被压抑,国防实力被削弱,财政负担日益沉重。北宋在“积贫积弱”中走向灭亡,南宋在偏安一隅中最终覆灭。
范仲淹、王安石等人的改革,是宋朝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体现,也是试图打破“积贫积弱”困局的可贵努力。改革虽然失败,但它们的经验和教训,成为后世治国的宝贵遗产。
两宋的历史启示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既需要有效的制度防范,也需要保持必要的活力;既需要文治的昌明,也需要武功的强健;既需要内部的稳定,也需要外部的安全。任何偏执一端的制度设计,都会在历史的长河中付出代价。
对于2027届高考复习而言,本讲需重点把握: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收财权、收兵权、分相权、设通判等);“积贫积弱”的成因(三冗、不抑兼并、募兵制弊端);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与评价;两宋民族关系的“战”与“和”。复习时要注意运用唯物史观,分析制度设计与社会条件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改革成败背后的深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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