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十三 从明朝建立到清兵入关
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明清时期统一全国和经略边疆的相关举措,知道南海诸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认识这一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奠定的重要意义;通过了解明清时期封建专制的发展、世界的变化对中国的影响,认识中国社会面临的危机。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称帝,建立明朝,国号大明。同年,明军攻占大都,结束了元朝在全国的统治。这个由汉族重新建立的王朝,持续了276年,直到1644年清兵入关。明朝的历史是一幅复杂的画卷:一方面,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新高度的时期;另一方面,它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海上挑战和边疆问题。理解明朝,需要从它的制度设计、对外交往和边疆治理三个维度切入。
一、明朝的制度变化、沿海形势与内陆边疆
(一)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1. 废除宰相制度:皇权对相权的最后一击
明初的政治制度沿袭元朝,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然而朱元璋对丞相制度始终心存疑虑。洪武十三年(1380年),他以“擅权植党”的罪名诛杀丞相胡惟庸,随即下令罢中书省,废除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朱元璋在《皇明祖训》中阐述其理由:“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这一举措意味着中国沿袭了近两千年的宰相制度被正式废止。
如何评价朱元璋的这番理由?以一般人的眼光来看,并不充分,近乎强词夺理。他把秦朝速亡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设置丞相,又以“多有小人,专权乱政”将宰相制度粗暴否定,对于宰相的积极作用仅以“虽有贤相”一语轻轻带过。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置相》中对此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强调“天下不能一人而治”的基本道理,指出宰相作为官僚机构的首长,对皇权具有制衡作用——“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旦不贤,就再也没有补救的机制了。
废除宰相制度是否意味着相权从此消失?答案是否定的。朱元璋废除了丞相的职位,但皇帝一个人毕竟处理不完天下所有事务,辅佐皇帝的权力以其他形式重新出现。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理庶务,彼此“颉颃”(互相抗衡),不敢相压。这种方式在表面上消除了丞相专权的制度基础,但实际上使皇帝不得不直接处理大量日常政务,行政负荷极其沉重。
2. 内阁制度:内侍顾问机构的形成
为了解决政务繁重的问题,明成祖朱棣时期正式设立内阁。内阁的职能是“票拟”——替皇帝浏览百官奏章,草拟处理意见。票拟由内阁大学士共同商议,后来入阁最早、最受皇帝眷顾的阁臣地位日益突出,被称为“首辅”或“元辅”。但是否被采纳,最终取决于皇帝本人的“批红”。
那么,内阁首辅能够等同于宰相吗?答案是否定的。二者的区别在于:宰相的权力来自制度赋予,内阁首辅的权力来自皇帝的个人信任;宰相参与决策并能一定程度上制约皇权,内阁首辅则以侍从、咨询为主,不能对皇权形成制度性的制约。正如张居正虽有“元辅”之名,但万历皇帝一旦翻脸,他可以顷刻间身败名裂。明朝内阁的实质,是一个常设的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的内侍顾问机构,而非法定的最高行政机构。
3. 宦官专权:皇帝牵制内阁的产物
内阁制度形成后,又衍生出一个新的问题——宦官权力的膨胀。内阁票拟之后,奏章送呈皇帝批红。皇帝精力有限,通常只御笔亲批少数几本,其余交由司礼监太监代为批红。这样一来,司礼监横隔在皇帝与外廷、内阁之间,实际上成了政务的枢纽。皇帝给内阁的命令由宦官传达,内阁的陈说也通过宦官转呈。司礼监太监如冯保、魏忠贤等人,由此掌握了巨大的权力。
明代宦官专权的实质,是皇帝利用宦官牵制内阁的产物。皇帝对内侍顾问机构(内阁)并不完全信任,于是引入另一套内侍系统(司礼监)来形成制衡。两种内侍机构互相牵制,皇帝则居于二者之上,确保大权不致旁落。这种设计虽然在逻辑上精巧,但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如果皇帝本人昏庸怠政,这套平衡就会被打破,宦官势力就会失控。明中后期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专权,根源正在于此。
(二)海上交通与沿海形势
1. 郑和下西洋:空前绝后的壮举
明成祖时期,郑和七次率领庞大船队远航西洋,最远抵达非洲东海岸。郑和下西洋的船队规模之大、航程之远,在15世纪的世界航海史上无与伦比。然而,这次壮举的目的并非商业扩张,而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宣扬国威,建立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
朝贡贸易具有鲜明的特点:外国使团带来贡品,明朝按贡品价值数倍甚至数十倍给予回赐。以龙涎香为例,在苏门答腊市价每斤约合中国铜钱九千文(9贯),而《明会典》记载朝廷给朝贡国的价银折合每斤48贯,高出市价五倍有余。此外还有丰厚的“回赐”。这种“厚往薄来”的贸易模式,使明朝财政背负了沉重负担。
费正清在《中国:传统与变迁》中评价:“郑和的出海确实是种奢侈的冒险,除了声势浩荡并带回奇谈异闻外,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商业利益。士大夫强烈反对,甚至在史书中也只是轻轻一笔带过而已。”郑和的航海并未得到进一步发展,仅仅成为一种空前绝后的冒险创举。这就是“郑和之后再无郑和”的根本原因——目的只是宣扬国威,贸易属于不计成本的朝贡性质,财政上不可持续。
2. 海防新问题:倭寇与欧洲殖民者
明朝中期以后,海上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倭寇问题。这些倭寇并非全是日本人,其中相当多是沿海的中国走私商人和失地农民。他们与日本浪人勾结,劫掠沿海州县,成为明朝的心腹大患。戚继光率领“戚家军”经过多年征战,最终平定了倭患。
与此同时,欧洲殖民者也出现在中国沿海。16世纪,葡萄牙人占领澳门,西班牙人占据菲律宾,荷兰人侵占台湾南部。这些殖民势力以贸易为名,从事走私、传教甚至武装掠夺活动,成为明朝海防的新威胁。
面对这些挑战,明朝实行了严格的海禁政策——严禁私人海外贸易。但海禁并不能完全遏制海上活动,反而催生了大规模的走私贸易。隆庆年间(1567—1572年),在福建巡抚涂泽民的请求下,明廷“准贩东西二洋”,开放漳州月港作为合法出海口。隆庆开禁产生了积极影响:促进了海外贸易的发展,改善了沿海百姓的生计,推动了东南沿海人民向吕宋(菲律宾)等地移民,也加速了白银内流——学者估计隆庆开禁后输入中国的白银至少1亿两左右,促成了赋税制度的改革。
(三)内陆边疆
明朝的边疆形势远比前代复杂。在北方,蒙古势力始终是最大威胁。明成祖五次亲征漠北,但未能彻底解决蒙古问题。明朝在北部边防修筑长城,设立九边重镇,驻守重兵。在西南,明朝对西藏地区采取册封和设机构管辖相结合的方式——册封藏传佛教领袖为“大宝法王”等,同时在西藏设立乌思藏、朵甘两个都指挥使司,行使管理权。在东北,明朝设立奴儿干都司,管辖女真等族,并册封当地首领。这些举措,使明朝的边疆治理较之前代更为周密。
二、明清易代
(一)清朝的崛起
明朝后期,东北地区的女真族逐渐统一并走向强盛。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其子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改族名为“满洲”,为入主中原做好了制度准备。清朝的八旗制度集军事、行政、生产于一体,具有很强的战斗力。
(二)明朝的灭亡
明朝末年,政治腐败、土地兼并、赋税沉重,社会矛盾全面激化。李自成、张献忠等领导的农民起义席卷全国。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明朝灭亡。同年,清军在多尔衮率领下入关,联合明朝降将吴三桂击败李自成,并逐渐向南推进,最终统一全国。
全专题小结
明朝的历史,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的历史。朱元璋废除丞相,使皇权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内阁和司礼监的相互制衡,构成了一套独特的宫廷权力运作机制。这套制度在加强皇权的同时,也使国家的运转越来越依赖皇帝个人的素质——遇到明君如永乐、宣德,国家强盛;遇到昏君如正德、天启,则宦官专权、朝政败坏。
明朝的对外格局具有双重性。一方面,郑和下西洋展示了明朝强大的海上力量和对朝贡体系的追求;另一方面,面对世界格局的变化(欧洲殖民者的东来、海上贸易的兴起),明朝整体上采取了收缩和保守的姿态——海禁政策限制了民间海外贸易的发展,使中国错失了融入早期全球化的机遇。
在边疆治理方面,明朝对蒙古、西藏、东北地区都采取了相应的管辖措施,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的奠定作出了贡献。清朝继承并发展了明朝的边疆治理经验,最终完成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版图奠定工作。然而,明清易代的过程也表明:一个内部已经朽烂的王朝,无论制度如何精巧,都难以抵御内外夹击而走向灭亡。这一教训,值得此后任何时代的执政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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