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甘肃庆阳市华池县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5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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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华池一中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二年级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修2全册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14周岁的苏某使用其父亲手机,在未经父母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其父已绑定银行卡的微信支付,向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神话纪元”游戏中累计充值十次购买道具,金额达8500元。苏某父亲发现后立即联系公司客服,要求退还全部充值款项。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已年满14周岁,其购买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②苏某购买游戏道具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真实有效
③苏某的父母不认可此交易,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全部充值款项
④苏某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苏某虽年满14周岁,但8500元的游戏充值金额较大,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和认知范围,因此该行为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排除。
②:虽然苏某和科技公司均表达了真实意思,但苏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重大交易行为效力待定,合同并非当然有效,②排除。
③:苏某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不认可此交易,则苏某的行为无效,科技公司应退还全部充值款项,③正确。
④:苏某的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且金额巨大,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 我校张老师上大学期间,其计算机老师未经张老师同意,擅自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张老师的照片,制作成带有搞笑动态和各类语音的恶搞内容并传播。张老师从同学口中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不少同学也因此嘲笑张老师,给张老师的学习生活带来不良影响。该计算机老师的行为主要侵犯了张老师的( )
A. 名誉权与姓名权 B. 荣誉权与隐私权
C. 肖像权与名誉权 D. 隐私权与姓名权
【答案】C
【解析】
【详解】A:该老师的恶搞行为导致张老师被同学嘲笑,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名誉权。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题目中没有涉及盗用、冒用张老师姓名的行为,因此不侵犯姓名权,排除。
B: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题目中没有涉及荣誉称号的剥夺或侵犯,因此不侵犯荣誉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题目中没有涉及张老师私人信息的泄露,因此不侵犯隐私权,排除。
C: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该老师未经张老师同意,擅自修改其照片并传播,侵犯了张老师的肖像权。恶搞内容导致张老师被同学嘲笑,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张老师的名誉权,正确。
D:题目中未涉及张老师私人信息的泄露,因此不侵犯隐私权。题目中未涉及盗用、冒用张老师姓名的行为,因此不侵犯姓名权,排除。
3. 2025年12月,小李以自己在市中心的房产作抵押,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某银行贷款了一笔创业资金,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方式、期限等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银行是抵押人,小李的房产是抵押财产
②债务人小李以房产作为债权担保向银行贷款
③银行获得担保物权,对该标的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④若小李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对该房产有直接处置权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在本题中,小李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因此,①说法错误。
②:小李作为债务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向银行(债权人)贷款,这符合抵押担保的定义。因此,②说法正确。
③:银行作为抵押权人,获得了担保物权。当小李不能按时还款时,银行有权依法以该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③说法正确。
④: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并不享有对抵押房产的直接处置权。它需要通过与小李协商折价,或者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的方式来实现债权,而不能直接占有或处置房产。因此,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4. 吕老师不慎丢失一部手机,被我校高二15班学生李某拾得。随后,李某在未告知手机来源的情况下,将该手机卖给了不知情的高二21班学生王某,王某支付了合理价款并拿到手机。吕老师得知后,要求王某返还手机,王某以自己是花钱购买、不知情为由拒绝返还。本案中,学生王某购买手机的行为( )
A. 不构成善意取得,不能取得所有权
B. 构成善意取得,取得手机所有权
C. 因支付合理价款,合法有效
D. 因不知情,受法律绝对保护
【答案】A
【解析】
【详解】A:李某是拾得人,对手机没有处分权,属于无权处分。即使王某不知情、支付了合理价款,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前提条件,因此不能取得手机所有权,正确。
B: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李某是无权处分人,王某购买手机的行为不满足善意取得的前提,因此不构成善意取得,排除。
C:虽然王某支付了合理价款,但转让人李某是无权处分,该买卖行为本身不是合法有效,排除。
D:法律对善意受让人的保护是有条件的,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即使不知情,也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不是绝对保护,排除。
5. 2025年“618”购物节期间,某珠宝公司打出水晶摆件五折优惠的广告,张某通过某网站支付500元,购买了一款该珠宝公司销售的水晶摆件,后经检测,该水晶摆件为玻璃摆件,不含水晶。在本案例中( )
①该珠宝公司违反了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②张某有权要求该珠宝公司支付违约金
③该珠宝公司打出的五折优惠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④该珠宝公司以玻璃摆件代替约定的水晶摆件,因此该购买合同无效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②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该珠宝公司以玻璃摆件冒充水晶摆件销售,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且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①符合题意。
②:虽然珠宝公司违约,但题干中未提及双方是否约定了违约金,所以不能确定张某有权要求该珠宝公司支付违约金,②排除。
③:该珠宝公司打出的五折优惠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因广告内容需具体明确才构成要约,③符合题意。
④:此案例中该合同因珠宝公司欺诈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6. 进入春夏之交,治疗感冒的药物需求增大。甲药店给乙供应商发了一份传真:“急需感冒药100箱,每箱5000元,3天内送货上门。”并向乙供应商银行汇款1万元当作定金。次日,乙供应商回电应允,并立即组织发货。由于下雨路滑,货物于第五日送到。对于本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所发消息属于要约,乙供应商回电属承诺
②双方签订的是口头合同,不得变更或解除
③乙供应商属于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④下雨路滑属不可抗力,应免除乙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药店发的传真是希望与他人建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乙的回复是承诺,正确。
②:首先,双方签订的不是口头合同,其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错误。
③:乙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正确。
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下雨路滑不是不可抗力,错误。
7.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私自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
②: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 2026年马年春晚,宇树科技的多台H2人形机器人参与了武术节目《骐骥新姿》的表演。若某电视台未经宇树科技授权,将春晚机器人表演片段截取后制成商业广告,在黄金时段反复播放,严重损害了宇树科技的品牌形象。宇树科技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下哪一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同时适用?( )
A. 赔礼道歉、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B. 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继续履行
C. 消除危险、恢复名誉、没收违法所得
D.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详解】A:恢复原状一般适用于财产被损坏的情况,支付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这两个都不适合本题的侵权场景,排除。
B:排除妨碍适用于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情况,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符合题意。
C:消除危险适用于存在潜在危险的情况,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不是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排除。
D:停止侵害可以要求电视台停止播放侵权广告;消除影响可以挽回宇树科技受损的品牌形象;赔偿损失可以弥补宇树科技的经济损失,这三种方式都适用于本题的侵权场景,且可以同时适用,正确。
9. 张某(78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与老伴育有一子小张,老伴早年离世后张某独自生活。小张成年后组建家庭,长期以工作繁忙为由对张某未尽赡养义务,张某的生活起居一直由侄女小丽悉心照料,小丽还定期为张某支付医疗费、生活费。后张某因病去世,未订立遗嘱,名下留有一套房产,小张主张独自继承该房产,小丽提出自己也应分得相应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张作为唯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独自继承张某的房产
②小丽虽非法定继承人,可依据扶养事实主张分得适当遗产
③小张未尽赡养义务,在遗产分配中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小丽对张某的照料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范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张作为张某的儿子,确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并非“有权独自继承”。一方面,小张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在遗产分配中应少分或不分;另一方面,侄女小丽对张某尽了主要照料义务,可主张分得适当遗产,因此小张不能独自继承房产,不选。
②:《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题干中小丽并非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但长期悉心照料张某的生活起居,定期支付医疗费、生活费,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符合该法律规定,有权主张分得适当遗产,正确。
③: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作为张某的唯一儿子,成年后长期以工作繁忙为由未尽赡养义务,违背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正确。
④:抚养主要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材料中小丽是张某的晚辈,没有该义务,不选。
10.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房屋A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
②: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
④: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 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
③: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
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2. 某旅行社通过短视频在某平台推出“点赞超10万,免费游云南”活动,承诺“全程无购物,食宿全包”。2024年8月,博主张某完成要求后兑换行程,却被旅行社强制带往翡翠商城消费2小时,且五星级酒店被降为快捷酒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有( )
①旅行社变更行程必须与游客协商一致并征得书面同意
②强制停留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③旅行社宣传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与平台无关
④张某可向文旅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虽然《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变更行程需与游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但题目中旅行社的行为属于单方违约(强制消费、降低服务标准),而非合法的合同变更,故“必须书面同意”的表述在此情境下不适用,①错误。
②:旅行社强制游客在翡翠商城消费2小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选择是否购买商品或服务)和公平交易权(拒绝强制交易),②正确。
③:旅行社宣传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宣传,平台若未尽到审核等义务,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③错误。
④:张某作为消费者,可向文旅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3. 阅读下面案例
案例1
贸易公司与某制造企业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制造企业向贸易公司提供一批专用设备,合同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设备交付后,贸易公司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遂要求制造企业退货并赔偿损失。
案例2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及工作时间。工作一年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降低张某工资,且未支付加班费。张某认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对以上案件,认识正确的是( )
A. 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纠纷,当事人可以将其提交商事仲裁
B. 张某与公司的纠纷,在诉讼与仲裁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张某的仲裁不予受理的,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未经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详解】A:商事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案例中张某与公司是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有其专门的规定,不适用商事仲裁范畴,错误。
B:对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与商事仲裁中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间自由选择不同。张某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非在诉讼与仲裁之间自由选择其一,错误。
C:根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张某的仲裁不予受理的,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规定,因为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若仲裁不受理,劳动者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正确。
D:商事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裁终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但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错误。
14. 李某在某餐厅就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骨折,将餐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元。一审法院判决餐厅赔偿李某3万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过低,拟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 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餐厅证明自身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C. 李某提交的病历、缴费单据属于物证,现场监控录像属于书证
D. 一审判决生效后,若餐厅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B
【解析】
【详解】A: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而非10日,错误。
B: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餐厅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防滑、设置警示标识等,正确。
C:病历、缴费单据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属于书证;现场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而非物证,错误。
D: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一审判决生效后,若餐厅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非仲裁机构,错误。
15.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 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 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 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
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
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
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故本题选C。
16. 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是“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小永在节假日在家通过电话或微信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
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
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
④: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第II卷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校高中生小张住在泰华馨居4号楼2单元居民楼的二楼,一楼住户王大爷将住房改为“社区棋牌室”,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营业,打牌声、争吵声、桌椅拖动声不断。小张多次在深夜被吵醒,导致白天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滑。小张父亲与王大爷沟通,王大爷回应:“我的房子我做主,打牌不犯法,嫌吵你们可以搬家。”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评析王大爷“我的房子我做主”这一观点。
【答案】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王大爷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有权依法使用房屋,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权利。王大爷与小张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王大爷在住宅内经营棋牌室,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小张的正常休息与学习,侵犯了小张的相邻权(安宁权),违反了民事义务。王大爷“我的房子我做主”的观点,片面强调了自己的所有权,忽视了行使权利的边界和应当承担的民事义务,是错误的。公民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以“自己的房子”为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解析】
【详解】本题为评析类试题,可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评析,先肯定观点合理之处,再指出观点的片面性并补充完善。
辩题:我的房子我做主。
合理性分析:论据:我的房子我做主,打牌不犯法,嫌吵你们可以搬家→可从所有权的角度,说明王大爷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有权依法使用房屋。观点对房屋所有权的认识是正确的。
不合理性分析:论据:高中生小张住在二楼,一楼住户王大爷将住房改为“社区棋牌室”,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营业,打牌声、争吵声、桌椅拖动声不断。小张多次在深夜被吵醒,导致白天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滑→可从民事权利的限制、相邻关系的角度,说明王大爷“我的房子我做主”的观点,片面强调了自己的所有权,忽视了行使权利的边界和应当承担的民事义务,是错误的。
结论:该观点片面。公民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以“自己的房子”为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答案】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该赡养协议中儿子免除自身赡养义务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继承权是法定权利,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作出,事先放弃无效。儿子仍需承担赡养责任。道德: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在姐姐遇到困难、父亲亟需照顾时,儿子以无效合同为由拒绝履行义务,违背了互助友善的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赡养老人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儿子因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的合同条款违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法律角度)
有效信息③: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权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关系。本案中,继承权可以放弃,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法律角度)
有效信息④: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角度分析说明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胡大爷儿子必须承担赡养责任。(道德角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 外卖配送员向某在B公司某站点跑单,上班打卡、着统一工服,日常由站长管理,通过软件平台按接单数获取报酬,向某在配送过程中受伤,随后起诉要求确认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抗辩称已将业务外包给案外公司,向某与案外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法院判决:本案中尽管存在合作协议,但向某的工作内容、报酬发放和日常管理均由B公司负责,双方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不服判决提起诉讼至当地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
案件问题
法律分析
向某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B公司?为什么?
①
本案中的向某没有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法院却作出了如上判决,为什么?
②
本案给劳动者的启示主要是什么?为什么?
③
【答案】①不能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②法院在判决过程中根据实际用工情况(或根据材料信息)判断劳动关系,这样判决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展示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和谐。③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对本案件进行分析,要求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向某在配送过程中受伤,随后起诉要求确认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向某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B公司?为什么?→可从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角度分析说明向某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B公司。
有效信息②:本案中尽管存在合作协议,但向某的工作内容、报酬发放和日常管理均由B公司负责,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从劳动关系认定及判决意义的角度分析说明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判断劳动关系,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有效信息③:向某在配送过程中受伤,随后起诉要求确认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抗辩称已将业务外包给案外公司,向某与案外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可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维权的依据。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材料一 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来自安徽农村的“95后”小伙李某,通过手机注册申请成为某外卖配送平台苏州虎丘片区的外卖骑手。在某次送单途中被一辆小轿车碰撞,面对巨额医药费和其他一系列损失,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外卖平台也没有为李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李某依法维权未果。为此,李某将其起诉到虎丘区法院,请求确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及赔偿医药费等。法院坚持事实优先原则,以公司考勤、着装管理、派单、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等因素综合考虑,其构成了支配性劳动管理,判决其与外卖配送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李某相应的诉讼请求。
材料二 家住上海市嘉定区的潘某入住杨浦区某养老院,享受一级护理。潘某居住的房间位于三楼,房间窗户右侧墙壁上安装有烟囱,系位于一楼的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管,烟囱管道与窗户的距离较近。某养老院与某浴室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某日凌晨,护理员至潘某的房间巡视时发现异常,遂将潘某送至医院急诊,并通知家属。潘某经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经查,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的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所住房间。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的合理性加以说明。
(2)如果你是王某的诉讼代理人,结合材料二,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王某起草一份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某
被告: ①
诉讼请求: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④ 人民法院
王某
2024年××月××日
【答案】(1)①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李某虽然未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法院判决其与外卖配送平台存在劳动关系。
②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外卖平台和李某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应当得到外卖配送平台的关心和保护。③该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2)①某养老院和某浴室。②请求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共同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③某养老院未尽到保护潘某安全的义务;某浴室在使用燃气锅炉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造成一氧化碳泄漏。某养老院和某浴室的侵权行为与潘某中毒存在因果关系,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因过错侵害潘某身体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④上海市杨浦区。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与某外卖配送平台之间产生的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严格遵守苏松程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法律类主观题。
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可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和劳动者的权利等角度,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通过手机注册申请成为某外卖配送平台苏州虎丘片区的外卖骑手;未签订劳动合同;判决其与外卖配送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可调用“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的知识。说明李某虽然未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有效信息②:外卖平台也没有为李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可调用“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的知识,说明外卖平台和李某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效信息③:法院坚持事实优先原则,以公司考勤、着装管理、派单、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等因素综合考虑,其构成了支配性劳动管理,判决其与外卖配送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李某相应的诉讼请求→可联系感受司法公正的知识,说明该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王某起草一份民事起诉状,本题的形式比较新颖,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日凌晨,护理员至潘某的房间巡视时发现异常,遂将潘某送至医院急诊,并通知家属。潘某经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可联系诉讼的知识,确定被告为某养老院和某浴室;
关键词②: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可联系诉讼的知识,说明请求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共同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关键词③:潘某居住的房间位于三楼,房间窗户右侧墙壁上安装有烟囱,系位于一楼的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管,烟囱管道与窗户的距离较近。某养老院与某浴室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 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的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所住房间→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构成的知识,说明某养老院未尽到保护潘某安全的义务;某浴室在使用燃气锅炉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造成一氧化碳泄漏。某养老院和某浴室的侵权行为与潘某中毒存在因果关系,某养老院和某浴室因过错侵害潘某身体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④: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可联系诉讼的知识,说明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说明要到上海市杨浦区近期起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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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一中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二年级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修2全册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14周岁的苏某使用其父亲手机,在未经父母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其父已绑定银行卡的微信支付,向某科技公司运营的“神话纪元”游戏中累计充值十次购买道具,金额达8500元。苏某父亲发现后立即联系公司客服,要求退还全部充值款项。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已年满14周岁,其购买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
②苏某购买游戏道具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真实有效
③苏某的父母不认可此交易,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全部充值款项
④苏某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我校张老师上大学期间,其计算机老师未经张老师同意,擅自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张老师的照片,制作成带有搞笑动态和各类语音的恶搞内容并传播。张老师从同学口中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不少同学也因此嘲笑张老师,给张老师的学习生活带来不良影响。该计算机老师的行为主要侵犯了张老师的( )
A. 名誉权与姓名权 B. 荣誉权与隐私权
C. 肖像权与名誉权 D. 隐私权与姓名权
3. 2025年12月,小李以自己在市中心的房产作抵押,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某银行贷款了一笔创业资金,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方式、期限等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银行是抵押人,小李的房产是抵押财产
②债务人小李以房产作为债权担保向银行贷款
③银行获得担保物权,对该标的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④若小李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对该房产有直接处置权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4. 吕老师不慎丢失一部手机,被我校高二15班学生李某拾得。随后,李某在未告知手机来源的情况下,将该手机卖给了不知情的高二21班学生王某,王某支付了合理价款并拿到手机。吕老师得知后,要求王某返还手机,王某以自己是花钱购买、不知情为由拒绝返还。本案中,学生王某购买手机的行为( )
A. 不构成善意取得,不能取得所有权
B. 构成善意取得,取得手机所有权
C. 因支付合理价款,合法有效
D. 因不知情,受法律绝对保护
5. 2025年“618”购物节期间,某珠宝公司打出水晶摆件五折优惠的广告,张某通过某网站支付500元,购买了一款该珠宝公司销售的水晶摆件,后经检测,该水晶摆件为玻璃摆件,不含水晶。在本案例中( )
①该珠宝公司违反了诚信原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②张某有权要求该珠宝公司支付违约金
③该珠宝公司打出的五折优惠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④该珠宝公司以玻璃摆件代替约定的水晶摆件,因此该购买合同无效
A. ①③ B. ②④ C. ①② D. ③④
6. 进入春夏之交,治疗感冒的药物需求增大。甲药店给乙供应商发了一份传真:“急需感冒药100箱,每箱5000元,3天内送货上门。”并向乙供应商银行汇款1万元当作定金。次日,乙供应商回电应允,并立即组织发货。由于下雨路滑,货物于第五日送到。对于本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所发消息属于要约,乙供应商回电属承诺
②双方签订的是口头合同,不得变更或解除
③乙供应商属于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④下雨路滑属不可抗力,应免除乙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私自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2026年马年春晚,宇树科技的多台H2人形机器人参与了武术节目《骐骥新姿》的表演。若某电视台未经宇树科技授权,将春晚机器人表演片段截取后制成商业广告,在黄金时段反复播放,严重损害了宇树科技的品牌形象。宇树科技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下哪一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同时适用?( )
A. 赔礼道歉、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B. 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继续履行
C. 消除危险、恢复名誉、没收违法所得
D.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9. 张某(78岁,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与老伴育有一子小张,老伴早年离世后张某独自生活。小张成年后组建家庭,长期以工作繁忙为由对张某未尽赡养义务,张某的生活起居一直由侄女小丽悉心照料,小丽还定期为张某支付医疗费、生活费。后张某因病去世,未订立遗嘱,名下留有一套房产,小张主张独自继承该房产,小丽提出自己也应分得相应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张作为唯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独自继承张某的房产
②小丽虽非法定继承人,可依据扶养事实主张分得适当遗产
③小张未尽赡养义务,在遗产分配中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小丽对张某的照料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范畴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0.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某旅行社通过短视频在某平台推出“点赞超10万,免费游云南”活动,承诺“全程无购物,食宿全包”。2024年8月,博主张某完成要求后兑换行程,却被旅行社强制带往翡翠商城消费2小时,且五星级酒店被降为快捷酒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有( )
①旅行社变更行程必须与游客协商一致并征得书面同意
②强制停留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③旅行社宣传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宣传,与平台无关
④张某可向文旅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阅读下面案例
案例1
贸易公司与某制造企业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制造企业向贸易公司提供一批专用设备,合同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设备交付后,贸易公司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遂要求制造企业退货并赔偿损失。
案例2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及工作时间。工作一年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降低张某工资,且未支付加班费。张某认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对以上案件,认识正确的是( )
A. 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纠纷,当事人可以将其提交商事仲裁
B. 张某与公司的纠纷,在诉讼与仲裁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C.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张某的仲裁不予受理的,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商事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未经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李某在某餐厅就餐时,因地面湿滑摔倒骨折,将餐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元。一审法院判决餐厅赔偿李某3万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过低,拟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
B. 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餐厅证明自身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C. 李某提交的病历、缴费单据属于物证,现场监控录像属于书证
D. 一审判决生效后,若餐厅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15. 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 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 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 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16. 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第II卷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校高中生小张住在泰华馨居4号楼2单元居民楼的二楼,一楼住户王大爷将住房改为“社区棋牌室”,每晚7点至次日凌晨1点营业,打牌声、争吵声、桌椅拖动声不断。小张多次在深夜被吵醒,导致白天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成绩下滑。小张父亲与王大爷沟通,王大爷回应:“我的房子我做主,打牌不犯法,嫌吵你们可以搬家。”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评析王大爷“我的房子我做主”这一观点。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19. 外卖配送员向某在B公司某站点跑单,上班打卡、着统一工服,日常由站长管理,通过软件平台按接单数获取报酬,向某在配送过程中受伤,随后起诉要求确认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抗辩称已将业务外包给案外公司,向某与案外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法院判决:本案中尽管存在合作协议,但向某的工作内容、报酬发放和日常管理均由B公司负责,双方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不服判决提起诉讼至当地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
案件问题
法律分析
向某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B公司?为什么?
①
本案中的向某没有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法院却作出了如上判决,为什么?
②
本案给劳动者的启示主要是什么?为什么?
③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材料一 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来自安徽农村的“95后”小伙李某,通过手机注册申请成为某外卖配送平台苏州虎丘片区的外卖骑手。在某次送单途中被一辆小轿车碰撞,面对巨额医药费和其他一系列损失,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外卖平台也没有为李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李某依法维权未果。为此,李某将其起诉到虎丘区法院,请求确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及赔偿医药费等。法院坚持事实优先原则,以公司考勤、着装管理、派单、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等因素综合考虑,其构成了支配性劳动管理,判决其与外卖配送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并支持李某相应的诉讼请求。
材料二 家住上海市嘉定区的潘某入住杨浦区某养老院,享受一级护理。潘某居住的房间位于三楼,房间窗户右侧墙壁上安装有烟囱,系位于一楼的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管,烟囱管道与窗户的距离较近。某养老院与某浴室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某日凌晨,护理员至潘某的房间巡视时发现异常,遂将潘某送至医院急诊,并通知家属。潘某经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经查,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在作业的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通过排气管渗透至潘某所住房间。潘某的继承人王某诉至法院。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的合理性加以说明。
(2)如果你是王某的诉讼代理人,结合材料二,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王某起草一份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某
被告: ①
诉讼请求: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④ 人民法院
王某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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