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甘肃会宁县第一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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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甘肃省 |
| 地区(市) | 白银市 |
| 地区(区县) | 会宁县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907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5-27 |
| 更新时间 | 2026-05-27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5-27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072045.html |
| 价格 | 5.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会宁一中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期中考试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因此换脸直播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侵害的肖像权或人格权所体现的人身利益,而非“侵权行为”本身,排除。
②: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肖像,属于侵犯肖像权,换脸直播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正确。
③: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换脸直播没有侵犯他人的荣誉权,排除。
④:肖像权属于人格权,未经允许,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正确。
2. “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向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向住房所有人发放贷款。“两权抵押贷款” ( )
①拓宽农民享有抵押权的范围,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
②其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通常是不对等的
③都是通过正确行使担保物权而提高农村资源利用效率
④不转移经营权、财产权的占有而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两权抵押贷款”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纳入可抵押范围,拓宽了农民的抵押融资渠道,但银行享有抵押权,排除。
②:抵押贷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主体间的担保物权关系,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农户获得贷款需承担还款义务,银行享有抵押权需承担放款义务),排除。
③:两种贷款均通过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物权),盘活了农村土地、房屋等沉睡资源,提高了农村资源的利用效率,正确。
④:抵押的核心特征就是不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仅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符合“两权抵押贷款”的定义(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不转移占有),正确。
3. 李女士在某服装店试穿了橱窗中的一件衣服,觉得不合适就决定不购买。然而,店员却强制要求李女士购买该件衣服,否则不能离开。李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后,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了调查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橱窗中的衣服是该服装店发出的要约
②试穿待售衣服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④消费者拒绝购买衣服的行为违反全面履行原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橱窗展示商品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排除。
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试穿后不买属于行使自主选择权,正确。
③:强制购买、限制离开,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法律规定,正确。
④:双方还未订立合同,违反全面履行原则说法错误,排除。
4. 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全国开展对“AI魔改”视频传播乱象的专项治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不少短视频对经典影视作品进行“魔改”,例如:《甄嬛传》里的华妃向皇后请安后,跨上摩托绝尘而去;黛玉前一秒蹙眉垂泪,下一秒化身拳击手与宝玉对打;诸葛亮阵前怒斥王朗,一张嘴说的却是流利英文……对此现象,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魔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
②短视频平台作为生成内容的使用者和传播者,可能对其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
③《三国演义》等经典著作保护期已届满,进入公共领域所有人都可以任意使用
④擅自利用演员的知名度引流,或丑化角色形象进行魔改,会侵犯演员的肖像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属于财产权,排除。
②:短视频平台作为生成内容的使用者和传播者,如果其使用和传播的内容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对其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正确。
③:经典著作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届满后进入公共领域,但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仍受法律保护,不可以任意使用,排除。
④:未经许可使用演员肖像引流、丑化角色形象,侵犯了演员的肖像权,正确。
5. 46岁的蒋女士未婚未育,父母均已过世,既未通过协议指定监护人,也无法定继承人,仅与远房表弟吴某偶尔往来。某日,蒋女士突发疾病昏迷送医,却面临无合法主体确定医疗决定及处置财产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蒋女士不幸离世后,其遗产处置也难以推进。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无近亲属群体突发状况事前法律安排缺失问题的关注。蒋女士生前可采取的下列安排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与吴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作为其监护人可签字确认医疗决定
②与吴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吴某在其危重时合法处置其财产支付医疗费用
③入住康养机构,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机构就能代行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之责
④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由居委会协助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医疗及财产事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核心是生前扶养、死后遗产归扶养人,协议本身不直接产生监护关系,扶养人不等同于监护人,无权代为签署医疗决定,排除。
②:成年人可与个人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蒋女士可以与远房表弟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吴某担任监护人,依法代为医疗决策、处理财产,符合民法典规定。
③:入住康养机构不产生监护关系,机构仅提供养老服务,无权代行医疗决策和财产管理,除非另行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明确授权,排除。
④:居委会可以作为监护人,并在紧急情况下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蒋女士可事先与居委会签订协议,授权其处理突发医疗及财产事宜,符合民法典规定。
6. 何某与唐某于1987年登记结婚。2016年,何某向吴某借款360万元用于家庭投资。2019年,何某与唐某协议离婚,约定婚内所有住房、商铺、车位等大额资产均归唐某。此后,因何某未按时还款,吴某将其诉至法院并胜诉,但法院在执行中发现何某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吴某遂以何某与唐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债权为由,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显失公平,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何某与唐某的财产分割约定客观上降低了何某的债务清偿能力
③吴某有权请求在其债权额度内撤销案涉财产分割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④唐某可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主张其取得案涉大额资产为善意取得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何某与唐某自愿签订,协议本身并非自始无效,只是其中损害债权人债权的部分,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不是整个协议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错误。
②:何某将婚内所有大额资产(住房、商铺、车位等)全部约定归唐某所有,导致自身无可供执行财产,直接削弱了其向吴某偿还360万元债务的能力,这是客观事实,正确。
③:案涉借款用于家庭投资,属于何某、唐某的夫妻共同债务;二人离婚时转移全部大额资产的约定已经损害了债权人吴某的合法债权,吴某有权在债权范围内撤销该财产分割的相关约定,正确。
④:善意取得适用于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受让人善意取得的情形,本案中唐某是基于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错误。
7. 李某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李某从事算法工程师工作,月薪3万元。工作1年后,公司单方面将李某调至行政岗位,月薪降至1.5万元。李某不同意调岗,公司遂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若对调解结果不服,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但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李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维护自身权益
④公司单方面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与李某协商一致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劳动争议实行“一调一裁两审”,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调解结果不服/调解不成,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排除。
②:公司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调岗降薪后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排除。
③: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是合法的维权途径,正确。
④:《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调岗降薪,违反该规定,正确。
8. 春运期间,部分平台利用人们回家抢票的迫切心情,推出一系列“吸睛”的付费服务和“免责”的增值服务(如图),把铁路12306原本就有的免费候补服务,包装成需要付费购买的“插队特权”,明示或者暗示“购买加速包可以优先购票”“能提高购票成功率”,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这些平台的做法( )
①违背了公平的原则,体现出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弊端
②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也不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虚假宣传和不实承诺违背公平原则,但这些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属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不是盲目性,排除。
②:自主选择权主要指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这里并不是强制消费,而是虚假宣传影响消费者选择,侵害的是知情权,排除。
③:隐瞒12306的免费候补服务,侵犯知情权,消费者权益受损可以向12315等投诉,正确。
④:平台虚假宣传、扰乱正常的购票秩序,属于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不诚信的平台通过欺骗手段抢占市场,会排挤诚信经营者,所以不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正确。
9. 2026年2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黄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其名下90万元存款均为与丈夫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黄某父母与李某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在调解员的悉心促成下,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亲属纠纷,在司法温情的浸润下圆满化解。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黄某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均可继承黄某遗产30万元
②若黄某生前立有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李某,则黄某父母无权继承遗产
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
④法院启动优先调解程序,以司法温度守护家庭和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黄某名下90万元存款是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5万元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剩余45万元才是黄某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黄某父母)共3人,每人可继承的遗产为15万元(而非30万元),题干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黄某立有合法有效的书面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遗产全部留给李某,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黄某父母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正确。
③:前半句正确(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效力同等),但后半句绝对化——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但其是否为“最优选择”,需结合纠纷具体情况判断(如当事人意愿、纠纷复杂程度等),不能直接认定为“最优”,排除。
④:材料中法院成功调解法定继承纠纷,化解亲属矛盾,体现了法院坚持优先调解原则,既节约司法资源,又以温情化解纠纷、守护家庭和睦,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核心宗旨,正确。
10. 拥有驾驶资质的何某从李某处借车,载张某到某饭馆就餐,双方都喝了酒。饭后,何某建议找代驾,但处于醉酒状态的张某坚持驾车载何某返程,何某听后便未再坚持。途中,张某因车速过快撞倒行人,致其死亡。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前车辆状况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是张某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何某明知酒后不能驾驶却没有有效劝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李某虽为车辆所有权人,但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交警部门负责侦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④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物证,可作为证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何某作为车辆实际管理人,明知张某处于醉酒状态、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未进行有效劝阻,放任张某驾驶车辆,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
②:李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将车辆出借给有驾驶资质的何某,且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前车辆状况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李某对事故的发生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正确。
③:在我国,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负责,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交警部门属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无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错误。
④: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专业认定,属于书证(以内容证明案件事实),而非物证(以物品本身的物理属性证明案件事实),错误。
11. 钟女士在看到某培训公司作出的“买24课时,送20课时”的宣传后,为其两个子女在该培训公司各购买了24课时的英语培训课程。双方签订了合同。在上了部分课时后,该培训公司表示后续不再继续提供培训服务,钟女士认为赠送的课程应按购买课程的原价赔偿,培训公司认为赠送的课程为免费课程,无需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钟女士将该培训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培训公司没有兑现赠送课程的承诺,违背协作履行原则
②赠送课程属于无偿合同的内容,培训公司违约无需赔偿
③培训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④培训公司“买24课时,送20课时”的宣传是对消费者发出的要约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还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培训公司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违背全面履行原则,而不是协作履行原则,排除。
②:本案的赠送课程是以消费者购买付费课程为前提的,属于整个有偿培训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属于无偿合同内容,培训公司违约仍需承担赔偿责任,排除。
③:培训公司无法按约定继续提供培训服务,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正确。
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培训公司在作宣传时许诺赠送课程,许诺内容详细明确,是对消费者发出的要约,正确。
12. 关于侵权责任和权利界限,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
A. 李某因电商发货推迟,在网络中造谣其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
B. 于某向王某追讨其所借欠款不成,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C. 彭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因废品长期堆放,导致隔壁吴某家的菜地土壤肥力受损,若彭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 雷某办了一家方便食品公司,在给自己的方便面使用外包装的图案与色系上与某方便面类似,并标名为“康帅博”被诉构成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A:李某在网络中造谣电商产品存在严重缺陷,这种行为侵害了电商的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A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B:于某向王某追讨欠款不成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B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C:彭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因废品长期堆放致隔壁吴某家菜地土壤肥力受损,属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彭某能否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吴某家菜地土壤肥力受损的损害结果,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D:雷某的方便食品公司,其方便面外包装图案与色系与某知名方便面类似,且标名为“康帅博”,这种行为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是知名品牌的产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等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D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3. 杨某在其店铺售卖与M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的产品,且销量较大。M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将案件推送至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在商会调解员调解下,双方采用视频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在此次解纷中( )
①调解协议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维护公平竞争中的作用
③M公司与杨某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视频调解方式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调解成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未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与判决书效力不同,排除。
②:商会调解属于非诉讼方式,妥善化解专利侵权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正确。
③: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外观设计专利),而非侵权行为,排除。
④:线上视频调解简化程序、节约时间与费用,提升解纷效率,正确。
14. 王某为报复泄愤,在网络平台、微信群多次捏造事实、恶意诋毁赵某,相关内容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赵某因此出现精神抑郁、失眠焦虑等症状,被诊断为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并产生心理咨询治疗等费用。为此,赵某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已构成诽谤罪。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刑事案件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得自诉
②庭审时王某的辩护人可以独立行使辩护权
③法院将不支持赵某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④如果王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提出抗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诽谤罪原则上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即由被害人自行向法院起诉。只有在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时,才转为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题干中王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影响”,但并未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程度,因此不属于必须由检察院公诉的情形,排除。
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被告人意志约束,可以独立发表辩护意见,正确。
③: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法院受理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正确。
④: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抗诉是检察院对法院判决的监督权,被告人无权提出抗诉,排除。
15. 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存在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违反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环保部门处罚7次,但该公司拒不整改。环保组织以该公司构成环境民事侵权为由,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谁主张、谁举证”,环保组织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②该公司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该公司应赔偿环境污染损害
④人民法院会遵循绿色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环境污染损害的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侵权人承担举证的责任,①错误。
②③:民法典规定,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系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该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各项损失,②正确,③排除。
④: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存在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违反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人民法院应当遵循绿色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 从小被叫作“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于是,王芳将其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④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芳同万语的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王芳想要万语还钱,需要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①正确。
②:“举证责任倒置”是处于劣势的当事人难以举证时,赋予当事人的权利,本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而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芳同万语的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王芳想要万语还钱,需要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而不是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②排除。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但这不是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③排除。
④: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司法机关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也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材料中王芳如不能证明“万眼镜”就是万语,就可能要不回自己的钱,④正确。
故本题选C。
第II卷(非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三、二、一,上链接!”近几年,直播带货如旋风般兴起。但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基本来自主播的单方面描述,难辨真假。
A公司在对其销售的酒水进行直播时,为了增加销售量,故意遮挡生产厂家名称,且展示“大厂,大品牌”“该酒极具收藏价值,全球限量发行19999套”“该商品所剩不多”等不实信息。不少消费者以为生产厂家是“××酒厂”,争相抢购。等到网购商品送到手中时,消费者却发现生产厂家并不是“××酒厂”,所购的酒水其实是不知名的牌子。B公司则在直播平台售卖某品牌梅菜扣肉,该产品实为用劣质“槽头肉”制作。A、B两公司均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直播电商行业的各种乱象,影响了整个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及消费者足够的重视。
(1)A、B两公司因何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并给予行政处罚?
(2)如果你网购时遭遇了上述情况,你会如何维权?
【答案】(1)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A公司在直播带货时故意遮挡生产厂家名称,展示“大厂,大品牌”“所剩不多”等不实信息,售卖不知名牌子酒水,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B公司售卖的某品牌梅菜扣肉实为劣质“槽头肉”制作。两公司均构成虚假商业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并给予行政处罚。
(2)
①消费者受到虚假宣传影响而购买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货退款。
②如果卖家交付的商品质量不符合直播时的描述,商家构成违约,消费者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受损,还可要求商家承担侵权责任。
③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是原因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A、B两公司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并被行政处罚的原因,运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A公司故意遮挡生产厂家名称,发布“大厂大品牌”“全球限量发行”“所剩不多”等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不知名酒水;B公司售卖用劣质“槽头肉”制作的梅菜扣肉,隐瞒产品真实质量情况→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A、B两公司均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小问2详解】
本题是措施建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遭遇上述情况时的维权方式,运用消费者维权途径、合同效力、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A、B两公司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消费者因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要求退货退款。
有效信息②:商品质量不符合直播描述,存在虚假宣传或质量问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侵权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若商品质量不符合描述,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还可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有效信息③: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消费者可通过上述多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同学们在学习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关注了“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为了了解该案件,同学们查阅了如下资料。
“蜜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A公司(中外合资企业)、B公司(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投入近亿元、历时多年研发出先进的“蜜胺”生产技术,一部分通过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保护,一部分以技术秘密形式予以保护。
C公司等侵权人非法获取了包含专利技术方案及其他技术秘密形成的技术包,并利用该专利和技术投入生产获取利润上亿元。针对C公司等侵害涉案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A公司、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侵权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销毁生产设备以及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技术生产的“蜜胺”产品。法院最终在判令侵权人赔偿2.18亿元基础上,执行中促成全面和解,侵权人获得使用许可,面临拆除的生产设备得以保留,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案件纪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以及带来的积极影响。
【答案】①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C公司等各侵权人未经A公司、B公司的许可,使用了A公司、B公司的专利生产了“蜜胺”产品。C公司等各侵权人生产的产品中包含没有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的A公司的相关技术秘密,其行为属于非法获取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法院判决保护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保护原始创新,维护了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利益、激发创新活力,对于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引导企业遵守商业道德、遵循公平、诚信原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体现了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本案判决既实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成当事人和解共赢。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小问属于意义类主观题,需调用尊重知识产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C公司等侵权人非法获取了包含专利技术方案及其他技术秘密形成的技术包,并利用该专利和技术投入生产获取利润上亿元。→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说明本案中C公司等各侵权人未经A公司、B公司的许可,使用了A公司、B公司的专利生产了“蜜胺”产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键词②:法院最终在判令侵权人赔偿2.18亿元基础上,执行中促成全面和解,侵权人获得使用许可,面临拆除的生产设备得以保留,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可联系保护发明专利和技术秘密,保护原始创新,维护了发明人和设计人的利益、激发创新活力;引导企业遵守商业道德、遵循公平、诚信原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体现了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既实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成当事人和解共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张某与李某系再婚夫妻,两人2017年7月登记,未育子女。张某婚前因拆迁获得住房一套,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婚后,张某与李某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这套住房各占50%。2023年张某私下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全部财产指定由妹妹张华所有。2024年张某意外去世。不到一周,该套住房被征收,获得补偿450万元。张华认为房产登记在哥哥一人名下,是个人财产,按照公证遗嘱,补偿款应全部归自己所有。同时张某父亲张福认为也有继承权。因共同与李某就住房征收补偿款分配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该如何判决?说明判决的依据。
【答案】李某与张华各分得一半征收补偿款。(或各225万)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前财产归属。张某与李某订立的书面《婚内财产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据此,李某获得一半房屋产权,征收获得一半补偿款。
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把个人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该住房张某只有一半产权,故按遗赠内容,张华获得另一半补偿款。
③该案例中,遗嘱(赠)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张福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不能分得补偿款。
【解析】
【详解】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等知识,设问要求是分析法院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并结合案例具体分析。
有效信息①:婚后,张某与李某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这套住房各占50%→可运用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说明李某获得一半房屋产权,征收获得一半补偿款。
有效信息②:2023年张某私下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全部财产指定由妹妹张华所有→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知识,说明按遗赠内容,张华获得另一半补偿款。
有效信息③:张某父亲张福认为也有继承权→可运用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遗嘱(赠)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张福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不能分得补偿款。
20. 2020年7月28日上午,老李在上班期间感觉身体不适,请假就医后返岗工作。下午再度感到不适但未休息。第二天上班,老李胸闷难受,坚持到16时30分回家。到家后病情加剧,急救车17时30分到达,现场诊断老李为猝死。
料理完后事,老李的妻子薛女士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为由不予认定。薛女士便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决定。市人社局不服,提出上诉。市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老李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薛女士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于是,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后,给出法律监督意见:老李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其死亡时间距离首次身体不适去医疗机构诊断的时间未超过48小时, 2023年2月,检察机关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2月,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2024年2月,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老李死亡为视同工伤的决定。5月,老李家属顺利足额领到了工伤保险赔偿。
对于视同工伤应当具备的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一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
【答案】①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薛女士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当事人在行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市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是当事人在行使上诉的权利。
②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市人社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市人民法院启动二审程序;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法院最终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这都属于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以更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诉讼公平正义。
③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全面贯彻了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正确解决了纠纷,实现了诉讼公平正义。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老李的工伤保险认定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运用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证据的知识,分析这一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薛女士便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决定。市人社局不服,提出上诉→可联系诉讼权利,即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有上诉的权利。
有效信息②:市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老李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可联系诉讼程序,即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有效信息③: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后,给出法律监督意见→可联系证据的作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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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一中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期中考试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 某知名演员自曝刷到AI克隆自己形象的直播,自己进入直播间质问竟被秒拉黑。该演员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部分网络主播借助人工智能软件,在直播中使用“换脸术”化身“知名演员”,凭借酷似明星的形象快速积累人气,直播带货销量飙升,但也引起了大量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换脸直播( )
①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②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因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
③侵犯他人的荣誉权,因为造成知名演员社会声誉降低
④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因为使用电子技术编辑他人肖像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2. “两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向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向住房所有人发放贷款。“两权抵押贷款” ( )
①拓宽农民享有抵押权的范围,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
②其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通常是不对等的
③都是通过正确行使担保物权而提高农村资源利用效率
④不转移经营权、财产权的占有而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李女士在某服装店试穿了橱窗中的一件衣服,觉得不合适就决定不购买。然而,店员却强制要求李女士购买该件衣服,否则不能离开。李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后,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了调查和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橱窗中的衣服是该服装店发出的要约
②试穿待售衣服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④消费者拒绝购买衣服的行为违反全面履行原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全国开展对“AI魔改”视频传播乱象的专项治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不少短视频对经典影视作品进行“魔改”,例如:《甄嬛传》里的华妃向皇后请安后,跨上摩托绝尘而去;黛玉前一秒蹙眉垂泪,下一秒化身拳击手与宝玉对打;诸葛亮阵前怒斥王朗,一张嘴说的却是流利英文……对此现象,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魔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权
②短视频平台作为生成内容的使用者和传播者,可能对其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
③《三国演义》等经典著作保护期已届满,进入公共领域所有人都可以任意使用
④擅自利用演员的知名度引流,或丑化角色形象进行魔改,会侵犯演员的肖像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46岁的蒋女士未婚未育,父母均已过世,既未通过协议指定监护人,也无法定继承人,仅与远房表弟吴某偶尔往来。某日,蒋女士突发疾病昏迷送医,却面临无合法主体确定医疗决定及处置财产以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蒋女士不幸离世后,其遗产处置也难以推进。该事件引发社会对无近亲属群体突发状况事前法律安排缺失问题的关注。蒋女士生前可采取的下列安排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与吴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作为其监护人可签字确认医疗决定
②与吴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吴某在其危重时合法处置其财产支付医疗费用
③入住康养机构,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机构就能代行医疗决策与财产管理之责
④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由居委会协助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医疗及财产事宜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何某与唐某于1987年登记结婚。2016年,何某向吴某借款360万元用于家庭投资。2019年,何某与唐某协议离婚,约定婚内所有住房、商铺、车位等大额资产均归唐某。此后,因何某未按时还款,吴某将其诉至法院并胜诉,但法院在执行中发现何某已无可供执行财产。吴某遂以何某与唐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其债权为由,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显失公平,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何某与唐某的财产分割约定客观上降低了何某的债务清偿能力
③吴某有权请求在其债权额度内撤销案涉财产分割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④唐某可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主张其取得案涉大额资产为善意取得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李某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李某从事算法工程师工作,月薪3万元。工作1年后,公司单方面将李某调至行政岗位,月薪降至1.5万元。李某不同意调岗,公司遂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若对调解结果不服,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但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李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维护自身权益
④公司单方面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应与李某协商一致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春运期间,部分平台利用人们回家抢票的迫切心情,推出一系列“吸睛”的付费服务和“免责”的增值服务(如图),把铁路12306原本就有的免费候补服务,包装成需要付费购买的“插队特权”,明示或者暗示“购买加速包可以优先购票”“能提高购票成功率”,诱导消费者上当受骗。这些平台的做法( )
①违背了公平的原则,体现出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弊端
②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也不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2026年2月,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黄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其名下90万元存款均为与丈夫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黄某父母与李某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在调解员的悉心促成下,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亲属纠纷,在司法温情的浸润下圆满化解。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黄某父母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均可继承黄某遗产30万元
②若黄某生前立有书面遗嘱将遗产全部留给李某,则黄某父母无权继承遗产
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
④法院启动优先调解程序,以司法温度守护家庭和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0. 拥有驾驶资质的何某从李某处借车,载张某到某饭馆就餐,双方都喝了酒。饭后,何某建议找代驾,但处于醉酒状态的张某坚持驾车载何某返程,何某听后便未再坚持。途中,张某因车速过快撞倒行人,致其死亡。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前车辆状况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是张某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何某明知酒后不能驾驶却没有有效劝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李某虽为车辆所有权人,但主观上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交警部门负责侦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④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物证,可作为证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钟女士在看到某培训公司作出的“买24课时,送20课时”的宣传后,为其两个子女在该培训公司各购买了24课时的英语培训课程。双方签订了合同。在上了部分课时后,该培训公司表示后续不再继续提供培训服务,钟女士认为赠送的课程应按购买课程的原价赔偿,培训公司认为赠送的课程为免费课程,无需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钟女士将该培训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培训公司没有兑现赠送课程的承诺,违背协作履行原则
②赠送课程属于无偿合同的内容,培训公司违约无需赔偿
③培训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④培训公司“买24课时,送20课时”的宣传是对消费者发出的要约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关于侵权责任和权利界限,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
A. 李某因电商发货推迟,在网络中造谣其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
B. 于某向王某追讨其所借欠款不成,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C. 彭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因废品长期堆放,导致隔壁吴某家的菜地土壤肥力受损,若彭某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D. 雷某办了一家方便食品公司,在给自己的方便面使用外包装的图案与色系上与某方便面类似,并标名为“康帅博”被诉构成侵权行为
13. 杨某在其店铺售卖与M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相似的产品,且销量较大。M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经双方同意,人民法院将案件推送至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在商会调解员调解下,双方采用视频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在此次解纷中( )
①调解协议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维护公平竞争中的作用
③M公司与杨某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视频调解方式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调解成本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王某为报复泄愤,在网络平台、微信群多次捏造事实、恶意诋毁赵某,相关内容被大量浏览、转发,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影响。赵某因此出现精神抑郁、失眠焦虑等症状,被诊断为精神障碍、应激相关障碍,并产生心理咨询治疗等费用。为此,赵某对王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已构成诽谤罪。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刑事案件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得自诉
②庭审时王某的辩护人可以独立行使辩护权
③法院将不支持赵某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④如果王某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提出抗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存在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违反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环保部门处罚7次,但该公司拒不整改。环保组织以该公司构成环境民事侵权为由,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谁主张、谁举证”,环保组织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②该公司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该公司应赔偿环境污染损害
④人民法院会遵循绿色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6. 从小被叫作“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于是,王芳将其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④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第II卷(非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三、二、一,上链接!”近几年,直播带货如旋风般兴起。但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基本来自主播的单方面描述,难辨真假。
A公司在对其销售的酒水进行直播时,为了增加销售量,故意遮挡生产厂家名称,且展示“大厂,大品牌”“该酒极具收藏价值,全球限量发行19999套”“该商品所剩不多”等不实信息。不少消费者以为生产厂家是“××酒厂”,争相抢购。等到网购商品送到手中时,消费者却发现生产厂家并不是“××酒厂”,所购的酒水其实是不知名的牌子。B公司则在直播平台售卖某品牌梅菜扣肉,该产品实为用劣质“槽头肉”制作。A、B两公司均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直播电商行业的各种乱象,影响了整个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及消费者足够的重视。
(1)A、B两公司因何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并给予行政处罚?
(2)如果你网购时遭遇了上述情况,你会如何维权?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同学们在学习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关注了“蜜胺”发明专利及技术秘密侵权案,为了了解该案件,同学们查阅了如下资料。
“蜜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A公司(中外合资企业)、B公司(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投入近亿元、历时多年研发出先进的“蜜胺”生产技术,一部分通过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保护,一部分以技术秘密形式予以保护。
C公司等侵权人非法获取了包含专利技术方案及其他技术秘密形成的技术包,并利用该专利和技术投入生产获取利润上亿元。针对C公司等侵害涉案产品知识产权的行为,A公司、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各侵权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销毁生产设备以及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技术生产的“蜜胺”产品。法院最终在判令侵权人赔偿2.18亿元基础上,执行中促成全面和解,侵权人获得使用许可,面临拆除的生产设备得以保留,权利人最终获偿6.58亿元,刷新国内知识产权案件纪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以及带来的积极影响。
19. 张某与李某系再婚夫妻,两人2017年7月登记,未育子女。张某婚前因拆迁获得住房一套,登记在其一人名下。婚后,张某与李某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这套住房各占50%。2023年张某私下订立公证遗嘱,将其名下全部财产指定由妹妹张华所有。2024年张某意外去世。不到一周,该套住房被征收,获得补偿450万元。张华认为房产登记在哥哥一人名下,是个人财产,按照公证遗嘱,补偿款应全部归自己所有。同时张某父亲张福认为也有继承权。因共同与李某就住房征收补偿款分配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该如何判决?说明判决的依据。
20. 2020年7月28日上午,老李在上班期间感觉身体不适,请假就医后返岗工作。下午再度感到不适但未休息。第二天上班,老李胸闷难受,坚持到16时30分回家。到家后病情加剧,急救车17时30分到达,现场诊断老李为猝死。
料理完后事,老李的妻子薛女士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市人社局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为由不予认定。薛女士便委托律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决定。市人社局不服,提出上诉。市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老李不属于视同工伤情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薛女士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亦被驳回。于是,薛女士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询问老李的同事和家属,并咨询相关专家及行政机关意见后,给出法律监督意见:老李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其死亡时间距离首次身体不适去医疗机构诊断的时间未超过48小时, 2023年2月,检察机关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2月,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2024年2月,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老李死亡为视同工伤的决定。5月,老李家属顺利足额领到了工伤保险赔偿。
对于视同工伤应当具备的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这一案件是如何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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