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提示: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01.处处留心皆证据
02.主张权利靠举证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处处留心皆证据
Step
01
P96探究与分享
●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終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点评:
该收条存在的问题:
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还款收条
本人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胡某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某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正某
2023年4月11日
1.证据的含义:证明的根据,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区分:案件事实 =法律事实 ≠ 生活事实
(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1.生活事实:自己心里、日常小事,法律完全不理。例:讨厌别人、心情不好、闲聊、说好请吃饭。
2.法律事实:事情发生,法院能管、能算数。
例:打人、欠钱、结婚、上班受伤。
2.证据的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P94)。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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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据的种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12种)
请思考:以上的各类证据是不是一定就能成为法律上的证据呢?
4.证据的特点:
合法性
真实性
关联性
不得通过窃听、偷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非法证据可能被法院排除。
(如:私自录制他人隐私谈话、抢夺他人文件等)
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伪造、篡改
(如:伪造借条、PS聊天记录)等,需承担法律责任。
证据需与待证明的案件事实直接相关
(如:借贷纠纷中,转账记录需与借条金额、时间对应)。
请思考: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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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指以自身的物理属性(如:物品的形状、颜色、材质、痕迹)证明案件事实。
(例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
指纹、脚印等)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例如:合同书、借据、账本、照片的内容、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票据等)
注意: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
物证书证同体。(如:遗嘱作为证据)
如果用遗嘱遗书本身作为实现证明目的,书写遗书的纸张,用的笔墨的种类,书写的字体等,此时遗书是物证。
如果用遗书的书写内容实现证明目的,此时遗书为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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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常见的视听资料有录像带,录音带,胶卷等,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并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不容易修改的,改了痕迹也很明显)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域名、监控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容易修改的,还能无痕修改)
【提示】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
关键判断 磁带 / 胶卷存储的音视频 → 视听资料。
手机 / 硬盘 / 云端存储的音视频、聊天记录、文档 → 电子数据
4.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要求:
(p96相关链接)
(2)必要性:
(3)体现:
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
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
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
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证据。
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收集证据小贴士
某日晚小王下班走到家门口,忽听到隔壁张家传来呼救声,急忙推门过去见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就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公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见张小妹尚未断气赶快将她送医院抢救同时在现场发现鞋印两个。张小妹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说是邻居李大龙在她身上连砍两刀并且抢去她的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公安人民提取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的鞋印一致。经批准公安人员将李大龙拘留,并在李家中搜出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以及三角刮刀菜刀各一把。经鉴定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菜刀与张小妹的伤口吻合。经辨认金项链一条确是张小妹的。审问过程中李大龙承认由于赌博输了钱而去张家抢劫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物证
物证
鉴定意见
犯罪嫌疑人供述
被害人人陈述
鉴定意见
证人证言
找出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Step
02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拓展】“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举证
注意: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积极主张需举证(抗辩),消极主张无需举证。
(主张“没有、不存在、未发生”,一般无需举证,由对方举证“存在、发生过”)
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2、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要求: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注意:行政诉讼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
如: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中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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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3、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刑讯逼供、欺骗、引诱)收集的证据。(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罪刑法定
疑罪从无
非法证据排除
注意: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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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汇总】: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4、举证的基本原则: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P97最后一段
课堂小结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处处留心皆证据
证据(含义、种类、作用)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举证的基本原则
“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C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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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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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课堂练习
20
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D
课堂练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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