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 就业与创业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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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1 KB
发布时间 2026-05-07
更新时间 2026-05-07
作者 政治老师思思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07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7722762.html
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专题三 就业与创业 练习 一、单选题 1.近年来,一些生产企业玩起商标的“文字游戏”,引起消费者质疑。比如某消费者购买了一品牛肉干,回家仔细一看才发现,肉干不是牛肉,而是猪肉制品,“一品牛”实为商标。在超市购买的“千禾0”酱油中的“千禾0”只是商标,并不意味着“零添加”。以下对此类现象分析正确的是(   ) 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作出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④此类商标属于无效商标,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张某是某公司员工,在该公司承包的某建筑工地上从事装卸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一天,张某在工作时从高处意外跌落,致身体多处骨折。张某要求公司以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公司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自张某用工之日起已建立 ②张某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③张某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应认定为工伤 ④公司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6年2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会议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大四学生李某(22岁)与某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实习3个月,每月补贴2000元,实习合格后转正。实习2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协议,拒绝支付补贴,且未缴纳工伤保险。李某实习期间受伤,要求赔偿被拒。下列正确的是(   ) ①李某与公司属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司无需支付补贴 ②实习协议本质属劳动合同,公司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③李某受伤属工伤,公司未缴工伤保险,应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 ④李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下列行为与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劳动纠纷未经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协商一致原则 ②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仍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违背诚信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不招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应聘——违背公平原则 ④租户与房东商定通过教房东书法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小马与小陈喜欢用短视频记录生活,由于视频内容有趣,形式新颖,两人账号关注者数量迅速增长。他们决定创办一家企业,全职经营互联网业务。小马与小陈口头约定:短视频账号收益平均分配,后续运营成本共同承担。后期盈利后小陈拒不按约定分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工作室属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②只要没有书面协议,小陈就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③合伙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适合规模较小的初创企业 ④普通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企业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郝某于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在某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郝某担心社保断缴影响自身权益,多次与单位沟通无果后,自行垫付了全部养老保险费用。随后,郝某多次要求单位返还垫付的单位应缴部分,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郝某自行垫付行为,视为自愿放弃向单位追偿的权利 ②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侵害了郝某的社会保障权益 ③单位因郝某垫付而逃避自身缴费义务,构成不当得利 ④郝某应先申请调解,对调解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6年315曝光再次刷新人们的认知,让消费者大跌眼镜:千禾0添加酱油,“千禾0”是商标;农家土鸡蛋,“农家土”是商标;汇源100%果汁,“汇源100%”是商标。商家的这些行为(   ) ①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是搭便车行为         ②危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权 ③打擦边球,仍属不正当竞争                 ④借助文字游戏,欺骗消费者,不讲诚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3年8月1日,小李与M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资实行年薪制。M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实行年薪制的员工不同时享受休年假福利。”2023年9月1日,小李到岗上班。2024年12月,M公司以小李严重违纪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小李的未休年假工资(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双方协商未果,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追索工资并获得仲裁裁决支持。M公司不服裁决。本案中(   ) ①员工手册中关于年薪制员工不享受休年假福利的规定无效 ②小李与M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起成立 ③M公司因未与小李协商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④M公司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6年央视3·15晚会报道,某健康科技公司宣称其销售的“活元泰”胶囊为国医大师秘制配方,可根治糖尿病、高血压。该公司将老年人诱导至社交平台的私域场景,由“专家”进行一对一营销,以近5倍成本价兜售产品。经鉴定,该产品实为普通保健食品,不具备任何治疗功效。在本案中,该公司(    ) ①以“搭便车”的混淆行为欺骗消费者 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③通过私域营销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 ④违反了公平竞争和依法诚信经营的规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某电商商家“优品阁”宣称其“纳米抗菌砧板”能“99.9%高效杀菌”,但无权威报告。消费者刘先生购买后送检,发现抗菌效果远未达标。协商未果,刘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查,砧板为普通竹制,仅表面有抑菌涂层。“优品阁”称“高效杀菌”仅为广告用语,不构成欺诈。据此可知(    ) ①“优品阁”对其商品性能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优品阁”广告虽未达到宣传效果,但并未故意欺骗,故不构成违法 ③若“优品阁”行为被认定为欺诈,刘先生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 ④基于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刘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5年10月,孙某与某商场签订劳动合同,岗位为收银岗,月薪约定明确。后商场以内部优化为由,未经孙某同意,单方将其调至保洁岗并降低薪酬。孙某拒绝调岗,仍在原岗位正常出勤,商场遂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克扣其半个月工资。孙某随后书面通知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孙某拒绝到新岗位上班,违背了劳动者履行义务的要求 ②商场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关键内容,未达成一致,变更无效 ③商场因经营管理需要,克扣工资不属于侵害劳动报酬权 ④孙某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补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张某受家政公司派遣上门为客户提供保洁服务,完成服务返回公司途中摔倒受伤,花费医疗费近万元。张某向家政公司申请工伤赔偿,公司以未与张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张某,双方产生纠纷。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家政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申请工伤认定,索要赔偿。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家政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B.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临时用工会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C.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解决双方争议的必经程序 D.家政公司未与张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以不为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3.直播电商玉石销售乱象频出,央视《财经调查》曝光部分网络直播间以劣质石材经化学染色冒充和田玉高价售卖,主播通过虚构砍价套路误导消费者下单,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②电商平台要对入驻商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③经营者对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未做到诚信经营 ④商家冒充和田玉销售,侵犯了和田玉的商标专用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5年4月19日,邵某与某餐具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试用期、劳动保护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将社保待遇以现金补贴方式按月发放给员工。5月30日邵某入职,6月10日,邵某在使用碗筷清洗机工作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后被认定为九级伤残。 针对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劳动保护并非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不可再提起诉讼 ③合同中规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背合法的原则,该条款无效 ④邵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应自4月19日起建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5.H公司在其经营的网店上销售的微压锅、大容量高压锅、汤锅等商品标注有“苏泊尔品质”字样,擅自利用苏泊尔品牌效应进行推广宣传,实际销售21单,货值金额合计2971.2元。市场监管部门查实后对该公司作出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H公司的“搭便车”行为影响苏泊尔的信誉 ②H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违背了平等和诚信的原则 ③H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责任 ④H公司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3年3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离职后1年内不得到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公司每月支付2000元补偿金。2024年5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张某被列入裁员名单。公司提前30日书面通知张某后,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因公司的裁员而自动终止 ②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侵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③张某离职后有权要求公司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④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因排除劳动者权利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黄某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多次对异性同事实施骚扰,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诉请违法解除赔偿,法院驳回原告诉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单方解约 ③黄某诉前必先经过了劳动争议仲裁且对结果不服 ④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须履行告知或说明理由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某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舞蹈会员协议》(预先拟定)规定:学员1个月内未开展学习,公司酌情退回30%费用,合同终止;学员违约,70%费用作为违约金不退。协议仅规定消费者违约责任,未规定经营者违约责任。签订时公司未解释条款,也未就违约责任协商。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②退款的条款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属于无效条款 ③以格式条款签订合同不能体现交易双方的自由意志 ④采用格式条款拟定合同时候未与消费者协商违背诚信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小李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每月工作20天,每天工作8小时,月工资7500元;公司若安排加班,须依法向小李支付加班费。”入职后,公司未与工会及小李协商,长期要求其每日额外工作3小时,且未额外支付加班费。小李多次协商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未支付加班费的行为,侵犯了小李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若小李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③针对公司未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小李可同时主张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④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条款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无法作为关键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月工资20000元。某科技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调解是更便捷的解纷途径,张某可通过调解实现诉求 ②某科技公司侵害了张某工资报酬权益,应支付加班费 ③若某科技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张某可直接提起诉讼 ④某科技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21.近年来,“预制菜”成为公众热议话题,尤其在餐饮消费场景中,消费者对“现炒”与“复热”的认知差异引发广泛关注。部分餐饮商家明确宣称“不使用预制菜”“现场炒制”,但实际却使用预制半成品进行简单加工,该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有法定义务向消费者如实披露是否使用预制菜、预制菜的主要成分等关键信息;消费者对预制菜并非完全排斥,其不满的核心原因是商家刻意隐瞒、模糊表述,导致自身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被侵害。目前,国家卫健委拟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计划将餐饮门店使用预制菜的相关情况及具体信息纳入强制披露范围。针对此事,有评论认为,商家在预制菜风波中与其盲目站队表态,不如站对经营立场。 请结合《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述商家应该如何站对经营立场。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6年1月,杨某入职某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双方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2026年4月,该公司以生产调整及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将杨某调至车间助理岗位,并要求杨某重新签署一份空白劳动合同。杨某认为新岗位与原工作性质不符,且劳动合同主文关键内容空缺,遂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几天后,公司向杨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对于上述纠纷,同学们产生了以下争议: 甲同学 “该公司要求杨某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 乙同学 “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或调解不成,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甲乙两位同学的观点加以评析。 23.小张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公司与小张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公司以小张工作能力不足为由,扣除其1个月的工资。小张认为公司的这一决定不合理,且在试用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小张认为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他多次与公司沟通未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小张可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解决与公司的争议。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未成年人模式”作为“青少年模式”的全面升级,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要求的具体践行。“未成年人模式”既是网络风险的“防火墙”,也对未成年人上网时段、时长、浏览内容等作出限制。但是一些不法App却做起了开启“会员尊享特权”,就能绕过“未成年人模式”的生意,试图让“防沉迷”系统形同虚设并借此牟利。 在某次相关案件中,原告的App内设置了“未成年人模式”,打开首页即会有弹窗提示。据服务协议约定,用户不得干涉、破坏软件的正常运行,不得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实施任何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该案被告公司运营的App,却将“未成年人模式”弹窗自动关闭功能作为“会员尊享特权”之一,以“限时免费”吸引用户开启,开启后再打开原告运营的软件时,该App会自动跳过或屏蔽“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弹窗,使用户无法通过首页提示使用“未成年人模式”。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变动了其产品功能,妨碍、破坏了产品的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案件中原告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请阐明你的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A 【详解】①:生产企业通过商标的“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比如“一品牛”让消费者误以为是牛肉干、“千禾0”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零添加,这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正确。 ②:“搭便车”行为通常指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而题干中的企业是利用自己的商标进行误导,不属于“搭便车”,错误。 ③:这种误导性的商标使用方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正确。 ④:题干中的商标是企业合法注册的,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只是使用方式存在误导,错误。 2.A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张某已经实际为公司工作,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已建立,说法正确。 ②:如上述分析,不能仅仅因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也是被认可的,说法错误。 ③:张某在工作时从高处意外跌落,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受伤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说法正确。 ④: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题干中并没有提及张某工作时长是否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所以不能直接得出公司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结论,说法不准确。 3.C 【详解】①:该实习协议以就业为目的,李某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按约定支付实习补贴,排除。 ②: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协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正确。 ③:实习期间尚未正式缴纳工伤保险,且未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不能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排除。 ④: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正确。 4.C 【详解】①:劳动纠纷未经仲裁不能起诉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规则,且协商一致不是民法基本原则,排除。 ②: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秉持诚实、不隐瞒欺诈。甲故意隐瞒房屋邻地将建高楼的真实信息,欺骗不知情的乙,违背诚信原则,正确。 ③:平等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禁止不合理歧视。快递公司以性别为由拒招女性,属于就业歧视,违背平等原则,排除。 ④: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租户与房东自愿协商以书法教学抵扣租金,符合自愿原则,正确。 5.A 【详解】①:小马与小陈口头约定共同经营、共担成本、共享收益,符合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口头协议也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小陈不按口头约定分红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责任,错误。 ③: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类组织形式适合小规模初创企业,正确。 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不是仅以出资额为限,错误。 6.C 【详解】①:郝某是为避免社保断缴影响权益才自行垫付,并非自愿放弃向单位追偿的权利,错误。 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侵害了郝某合法的社会保障权益,正确。 ③: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一方获利、一方受损的情形。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缴费义务,因郝某垫付使单位不当免除了支出,单位受益,郝某受损,构成不当得利,正确。 ④:调解是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法定前置程序,错误。 7.D 【详解】①:商家的行为并未直接利用或损害特定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而是通过商标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不属于典型的“搭便车”。“搭便车”通常指攀附他人商誉,排除。 ②:该行为主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未涉及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权,排除。 ③:利用商标文字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正确。 ④:借助文字游戏刻意误导、隐瞒真实信息,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正确。 8.B 【详解】①: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薪酬制度等方式予以剥夺或限制,该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正确。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2023年9月1日小李到岗上班,劳动关系自此成立,并非签订合同之日,排除。 ③: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协商,该选项将“未协商”作为违法理由不成立,排除。 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 9.C 【详解】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本案是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不属于混淆行为,不选。 ②:虚构秘制配方、谎称能根治慢病、把普通食品当特效药高价售卖,隐瞒真实信息、高价误导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正确。 ③:材料未体现产品危害人身健康、危及安全,没有侵犯安全消费权;私域营销是营销方式问题,不直接等同于侵害安全消费权,不选。 ④:该公司虚假宣传、牟取暴利,违反了公平竞争和依法诚信经营的市场规则,正确。 10.B 【详解】①③:“优品阁”宣称“99.9%高效杀菌”却无权威报告,实际仅为普通竹板加涂层,属于对商品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若认定为欺诈,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撤销合同并索赔,正确。 ②:商家作出与实际效果严重不符的宣传,无真实依据且引人误解,已构成虚假宣传,属于违法行为,排除。 ④:刘某向行政部门投诉,维护的是自身公平交易权、知情权等,与自主选择权无关,排除。 11.D 【详解】①:孙某与商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其岗位为收银岗。商场未经孙某同意,单方将其调至保洁岗,这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孙某拒绝到新岗位上班,是对商场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合理反抗,并未违背劳动者履行义务的要求,排除。 ②: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商场未经孙某同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关键内容(岗位和薪酬),且未与孙某达成一致,因此这种变更是无效的,正确。 ③:无论商场出于何种原因(包括经营管理需要),克扣员工工资都是违法的,属于侵害劳动报酬权的行为。员工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商场无权随意克扣,排除。 ④:由于商场克扣了孙某的工资,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商场支付经济补偿,正确。 12.A 【详解】A: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关,张某已经接受家政公司派遣提供劳动,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正确。 B: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事实,就不会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错误。 C: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仲裁仅为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错误。 D:张某与家政公司已经因实际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家政公司不能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免除自身的工伤保险责任,错误。 13.C 【详解】①:商家以次充好、虚构砍价套路,主要侵犯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未直接限制或剥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排除。 ②:电商平台作为经营者的载体,负有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经营行为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责任,正确。 ③:商家用劣质石材冒充和田玉高价售卖,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正确。 ④:“和田玉”是玉石品类名称,并非注册商标,商家行为属于以假充真的欺诈,不构成商标侵权,排除。 14.A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试用期属于可备条款,正确。 ②:‌追索工伤医疗费的仲裁是终局裁决的情形‌:追索工伤医疗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终局裁决的情形‌:若金额‌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则不适用终局裁决。无论哪种情况,劳动者对该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申请撤销裁决。因此“双方不可再提起诉讼”的表述错误。 ③: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免除。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正确。 ④: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5月30日)起建立,而非签订劳动合同之日(4月19日),错误。 15.B 【详解】①:H公司销售的微压锅、大容量高压锅、汤锅等商品标注有“苏泊尔品质”字样,擅自利用苏泊尔品牌效应进行推广宣传,是典型的“搭便车”行为,会影响到苏泊尔的信誉,正确。 ②:H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违背了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平等原则强调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本题并未违反平等原则,排除。 ③:H公司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正确。 ④:H公司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非自主选择权,排除。 16.C 【详解】①:本案中公司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因裁员自动终止,错误。 ②:公司因经营不善裁员,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法解除情形,依法应当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拒绝支付的行为,侵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正确。 ③:张某作为软件开发工程师,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在张某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正确。 ④:该竞业限制约定针对特定岗位劳动者,期限为1年(未超过法定2年上限),且约定了补偿金,并未排除劳动者核心权利,因此合法有效,并非无效条款,错误。 17.C 【详解】①:“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本身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规则,但题干核心围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争议处理展开,完全未涉及劳动合同订立环节的相关内容,属于表述正确但与题意无关的干扰项,排除。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正确。 ③: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原则即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本案并驳回诉求,说明黄某已完成仲裁程序且对仲裁结果不服,正确。 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解除理由,排除。 18.A 【详解】①②:该协议是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退款的条款仅约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不规定经营者自身的违约责任,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属于无效条款,属于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正确。 ③:格式条款是法律允许的合同形式,目的是提高交易效率,合法合理的格式条款仍能体现交易双方的自由意志(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是否签订),该表述绝对化,排除。 ④:本题中公司未解释条款、未就违约责任协商,违背了公平原则,排除。 19.A 【详解】①: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加班费,侵犯小李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正确。 ②: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期限是15日,正确。 ③:未付加班费违反约定,违反劳动法,但按照法律规定,权利人不可同时主张违约与侵权责任,错误。 ④: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可作为小李维权的关键依据,错误。 20.D 【详解】①:仲裁是更便捷的解决纠纷的途径,错误。 ②:某科技公司要求张某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工资报酬权益,正确。 ③: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应先仲裁再诉讼,错误。 ④:材料中合同附件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显失公平,应认定为无效,正确。 21.①站对合法经营立场:商家应严格落实国家拟出台的预制菜国家标准,主动规范预制菜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如实向消费者公开是否使用预制菜、预制菜的关键信息,不隐瞒、不误导。 ②站对诚信经营立场:商家需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行为,不得谎称“不使用预制菜”“现场炒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尊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③站对履约尽责立场:消费者到店就餐与商家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商家应恪守合同约定,按照宣传内容全面、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违背约定提供预制菜,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详解】本题是说明类主观题,结合《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从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履约尽责的角度阐述商家应该如何站对经营立场作答。 有效信息‌①:商家有义务在菜单、店内公示或点餐界面中明确标注是否使用预制菜、预制菜的加热方式及主要成分等关键信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消费者在接受餐饮服务时,商家应严格落实国家拟出台的预制菜国家标准,主动规范预制菜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坚持公平竞争。 有效信息‌②:商家不得在明知使用预制半成品的情况下,仍宣称“现炒”“不使用预制菜”→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中,餐饮商家若实际使用预制菜却宣称“现场炒制”,属于对菜品制作过程的‌虚假陈述‌,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尊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有效信息‌③:若宣传为“现场炒制”,却实际提供复热菜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消费者到店就餐构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商家在广告宣传中承诺“现场炒制”,该表述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若实际使用预制菜进行复热,未向消费者说明,则属于‌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22.①甲同学的观点错误。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行为违背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空白劳动合同缺失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不符合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等有效劳动合同要件,违反法律和强制性行政法规。②乙同学的观点错误。劳动仲裁程序是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若杨某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仲裁后杨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详解】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评析的核心是需要找到辩论点,通常需要正反全面分析。本题只需要从不合理角度分析甲乙两位同学观点。 辩题:甲同学认为“该公司要求杨某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乙同学认为“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或调解不成,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合理分析: 论据①:甲同学认为“该公司要求杨某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说明签空白劳动合同违背订立原则,缺少必备条款,不具备合法有效要件。 论据②:乙同学认为“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或调解不成,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说明劳动争议需先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结论:甲乙两位同学的观点均错误,空白劳动合同违法,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才能诉讼。 23.①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小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克扣的工资。②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小张可以就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如果小张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解】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设问指向是小张可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解决与公司的争议。 有效信息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克扣工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得无故克扣工资。本案中,小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有效信息②:与公司沟通未果→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中,小张可以就工资、社保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有效信息③:劳动争议解决的司法途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小张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4.原告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理由: 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被告公司运营的App将关闭“未成年人模式”作为会员特权,自动跳过或屏蔽原告App的未成年人保护入口,变动了原告产品的功能,妨碍、破坏了其正常运行,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被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双方的服务协议,更重要的是,它通过技术手段绕开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措施,削弱了“未成年人模式”的“防火墙”作用,可能使未成年人暴露于网络风险之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③因此,原告主张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于法有据,法院应予以支持。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原告App运营方与被告App运营方,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不正当竞争构成、民事义务、社会公共利益等角度,分析原告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阐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被告App将关闭“未成年人模式”弹窗作为会员特权,自动跳过或屏蔽原告App的未成年人保护入口,变动产品功能,妨碍、破坏其正常运行→可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从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网络产品正常运行角度分析,说明被告行为符合不正当竞争的法定情形。 有效信息②:原告App服务协议约定用户不得干涉、破坏软件正常运行,不得变动功能或实施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可运用民事义务与诚实信用原则知识,从违反合同约定、违背市场竞争伦理角度分析,说明被告行为违反民事义务。 有效信息③:被告行为绕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措施,削弱“未成年人模式”的“防火墙”作用,可能使未成年人暴露于网络风险→可运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角度分析,说明被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有效信息④:原告主张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可运用不正当竞争构成要件知识,从行为违法性、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角度分析,论证原告主张的合法性。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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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就业与创业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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