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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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作业-单元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0 KB
发布时间 2026-05-06
更新时间 2026-05-06
作者 政治老师思思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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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练习 一、单选题 1.M农业公司向15周岁的蒋某宣称投资他们的花卉产业能够盈利,蒋某信其言,与该公司签订入股合同,并分两次将6万元转给该公司用于投资。蒋某父母知道后不同意,请求法院确认该入股合同无效,并返还所交股金6万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该尊重子女的选择,不应提出反对意见 ②蒋某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 ③蒋某的投资行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④若合同生效,则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蒋某和M农业公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杨某与其配偶婚后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一直由配偶之侄卢某长期照料生活。杨某感念卢某多年的悉心照顾,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卢某。之后,杨某与卢某经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管理杨某财产,安排其养老、就医等事宜。关于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杨某的自主决定权 ②卢某作为监护人,应当对杨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能更好地保障杨某的合法权益 ④杨某将个人名下的房产赠与卢某的行为属于遗赠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0年,陈某与胡某协议离婚,约定5岁的婚生子陈小某随母亲胡某生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后陈某以再婚生子、经济困难、胡某再婚为由长期拖欠抚养费。胡某以陈小某的名义诉至法院,向陈某索要抚养费,陈某以孩子非离婚协议当事人为由拒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胡某已再婚,陈某可据此中止履行抚养协议 B.陈小某并非离婚协议当事人,无权主张抚养费 C.陈某对陈小某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得随意免除 D.陈某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可申请免除义务 4.2026年春节期间,15岁小宇与16岁小杰等人在社区球场进行篮球友谊赛,小杰正常上篮时不慎撞伤小宇眼眶,致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宇自愿参与对抗性运动,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②小杰属于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③小杰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 ④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管理方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小王婚前以个人名义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王发布明确该房屋位置、租金标准及租赁期限的出租广告,同时未经小张同意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申请经营性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属于小王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该房屋自然增值部分归小王个人所有 ③小王未经小张同意抵押房产,抵押合同无效 ④该广告明确位置、租金及租期,属于要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郑老太在世时,就其财产先后订立多份遗嘱。2018年,自书形式合规的遗嘱:去世后一切遗产归其妹妹。2019年,公证遗嘱:名下G处房屋由其妹妹继承。2021年,打印遗嘱(形式合规):名下G处房屋由侄女小晴继承。2023年,在两名医护人员的见证下口头表示:名下外币存款由侄女小晴继承并处分。后郑老太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外币存款应由郑老太侄女取得 ②公证遗嘱的效力要优于打印遗嘱 ③郑老太的妹妹可以继承G处房屋 ④小晴可以取得郑老太的G处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年过八旬的张先生与妻子因身体状况相继无法独立生活之后,女儿小张向法院申请成为老人的监护人,老人明确拒绝。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最近几年来父女纠纷一直不断,女儿逼迫老人卖房为其还债,矛盾不断激化。法院认为小张不适合担任老人监护人,在征得老人和居委会同意的基础上,指定老人所在居委会为监护人。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女儿虽不是父母的监护人但仍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②居委会在张先生死亡后可依法获得张先生的财产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④该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因老人年过八旬无法独立生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14周岁的小宇为给网络主播打赏,偷偷使用母亲的手机在直播平台累计充值8万余元,平台虽标注“虚拟礼物”交易,实则未提供任何实际商品或服务。小宇母亲发现后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案涉充值合同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打赏消费行为应直接认定为无效 B.小宇的监护人对其消费行为不知情,对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无需承担责任 C.法院认定案涉买卖合同无效,直播平台应将8万余元全部返还小宇 D.监护人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发挥好家庭保护的首要作用 9.老周早年丧偶,2010年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个人所有的一套单元房、名下40万元存款及收藏的瓷器一套,均由女儿周某继承。2020年,老周因常年受妹妹周某华悉心照料,生活起居全靠其打理,便将收藏的瓷器一套赠与她,并完成交付。2025年老周病逝,其生前尚欠债务18万元。周某持遗嘱主张继承全部财产,由此与周某华之间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周订立的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就可以生效 ②周某华对老周悉心照料,有权法定继承老周的全部遗产 ③因瓷器已完成交付,周某华通过赠与依法取得该瓷器所有权 ④老周赠与瓷器的行为,就是撤回其自书遗嘱的全部内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李某(男)和王某(女)是一对夫妻,李某的父亲李老先生年事已高,生活无法自理。李某和王某共同赡养李老先生,但李老先生希望晚年生活更加安稳,于是与邻居张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张某负责李老先生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及死后安葬事宜,李老先生去世后将全部遗产归张某所有。张某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李老先生去世后,张某要求按照协议获得遗产,李某和王某认为他们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当优先继承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获得遗产的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的履行 ②李某和王某赡养行为可以抵消张某的协议效力 ③法定继承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张某无权获得全部遗产 ④张某如果未履行全部义务,部分遗产应归李某和王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但有一个妹妹。2011年,在村委会的主持下,阮大爷与邻居刘某军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其妹妹并不知情。此后十余年,刘某军与阮大爷共同生活,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2023年10月,阮大爷因病去世,刘某军为其购买墓地,料理丧葬事宜。对此,正确的看法是(   ) ①阮大爷以书面形式确定刘某军为继承人 ②阮大爷应承担向刘某军遗赠财产的义务 ③刘某军的行为彰显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④阮大爷妹妹属于法定继承人,优先享有其遗产的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余某(男)与方某(女)于2017年2月未婚生下儿子小余。2018年,余某与朱某相识并同居。2019年,余某与方某分手并与朱某结婚,小余跟随父亲余某及朱某共同生活。此后,方某多次提出探望儿子小余的请求,均被余某以“分手后从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两年后余某因病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下列关于本案的分析,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余某与方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故无需承担抚养小余的义务 ②方某从未支付小余的抚养费,所以不享有探望小余的权利 ③方某对余某的遗产没有继承权,小余和朱某才享有继承权 ④朱某与小余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应承担小余的抚养费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3.郑某(女)与吴某(男)于2024年登记结婚。2021年,郑某母亲立遗嘱将一套价值150万元的古董家具赠与郑某,并明确注明“该家具仅归郑某个人所有”。2025年,郑某用自己的婚前存款购买了一套贵价护肤品;同年,郑某父亲赠与吴某一家民宿,赠与合同中对民宿的归属未作明确约定,夫妻双方共同经营。2026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对下列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民宿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郑某母亲赠与的古董家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郑某用婚前存款购买的护肤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郑某父亲赠与的民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张某与刘某结婚12年,婚后刘某长期在家照顾双方父母和孩子,张某常年在外工作,家庭事务几乎全部由刘某承担。2025年双方离婚,刘某主张家务劳动补偿。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刘某的家务劳动是夫妻应尽义务,无权请求补偿 ②刘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家务补偿,张某应当给予补偿 ③若双方无法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由法院判决 ④家务补偿请求只能在离婚后单独提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5年5月,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前,张某有存款40万元。婚后,张某将其中20万元继续存放在银行,获得利息1000元,另外2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8000元;李某创作的一部网络小说被影视公司购买版权,获得转让费8万元;张某因交通事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2万元。关于上述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用婚前存款获得的利息1000元归张某和李某共同所有 ②张某用婚前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8000元收益归张某个人所有 ③李某获得的8万元网络小说版权转让费归张某与李某共同所有 ④张某因交通事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2万元归张某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丁某与妻子刘某签订离婚协议:80万生活费+15万压岁钱,合计95万元,给8岁的儿子丁小某买房,产权登记在丁小某名下;丁小某的抚养权归父亲丁某;95万元由丁某代为保管。两年后,丁某与现任妻子汪某把这笔钱拿去买房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两人自己的名字。丁小某诉诸人民法院要求丁某和汪某退钱。本案中(   ) ①监护人非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处分其财产,丁某侵犯了丁小某的财产权益 ②汪某不是丁小某的监护人,丁某和汪某夫妇仅须退还一半的钱 ③监护人是被监护人财产的合法管理人,丁某有权支取丁小某的财产 ④监护人不享有对被监护人财产的所有权,丁某和汪某应全额退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李某独自经营一家小型农资店多年,店铺收益是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经营期间,李某多次向某化肥厂赊购化肥,共拖欠货款92400元并出具欠条。后李某因病去世,化肥厂向其妻子赵某索要欠款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赵某辩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从未参与农资店经营,对该笔欠款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义务。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赵某未实际参与经营,该债务应认定为李某个人债务 ②李某经营负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李某的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赵某在事后并未对该债务追认,因而不承担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老王夫妇育有一儿一女。2020年年初,儿子和儿媳因意外去世,15岁的孙子王甲和老王夫妇一起生活。2023年8月,老王夫妇带着王甲来到村委会,在村委会主任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表示所有遗产留给王甲。2024年,老王夫妇先后去世。后王甲和其姑姑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遗嘱有效,王甲可以继承老王夫妇的全部遗产 ②遗嘱无效,王甲和姑姑均分老王夫妇全部遗产 ③姑姑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酌情考虑王甲情况 ④王甲和姑姑应该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大爷是某单位退休职工,妻子早年去世,有一儿一女。儿子赵强成年后长期不务正业,沉迷网络赌博,多次向赵大爷索要钱款还债。赵大爷多次劝阻无效,心灰意冷。10年前,赵强因欠下巨额赌债,与赵大爷大吵一架后离家出走,从此再无音讯。赵大爷晚年突发脑梗,导致半身不遂,生活起居全靠女儿赵敏和女婿李海轮流照顾,女儿赵敏更是辞去工作专门护理。2025年初,赵大爷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王阿姨的见证下,请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明:自己名下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赵敏所有;自己积攒的60万元存款,其中50万元归女儿赵敏,10万元赠与一直悉心照顾自己的女婿李海,遗嘱中未提及儿子赵强。2026年初,赵大爷去世。躲在外地经商的赵强得知遗嘱内容后,将赵敏和李海告上法庭,声称自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亲遗嘱剥夺其继承权无效,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赵大爷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20.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三(男)与李四(女)是夫妻,共育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年。2018年1月张三与李四离婚,子女也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极少回家看望张三。2020年1月,张三生病后,生活需要人照顾。子女均不愿意与张三共同生活,委托张三的侄子张乙一家照顾张三的起居。2021年7月,张三口头立遗嘱将其所有的120万元存款留给其子女平分,自己名下的两套住房归张乙所有。2023年12月,张三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全部财产都归张乙所有。2024年5月,张三因病去世,张乙主张按张三自书遗嘱处分遗产,张三的子女不同意,与张乙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张乙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支持张乙诉讼请求的合理性。 21.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26年1月,某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遗赠纠纷案。独居老人赵某(85岁)长期由保姆刘某照料。2025年3月,赵某在刘某陪同下立下公证《遗赠》,约定将其名下房产遗赠给刘某,并在遗赠中写明“刘某需照顾赵某至终老”。同年6月,赵某儿子从外地归来,发现母亲多次表示“刘某拿走了我的存折”“我想换个保姆”,遂报警。经查,刘某自2024年起通过蒙骗手段,让赵某将每月退休金打入其账户,累计16.8万元;赵某立遗赠时,刘某未告知赵某儿子联系方式,也未让赵某与外界沟通。2025年9月,赵某因病去世,刘某未按约定在赵某临终前陪护。赵某儿子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赠》无效。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利用赵某孤立无援的处境,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作出遗赠,且未履行遗赠所附赡养义务,判决《遗赠》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案涉《遗赠》无效的法律依据。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 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平均分割房产、汽车估值和家庭存款。同时,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双方财产与债务情况如下: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一套、共同存款30万元。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擅自借款炒股亏损欠债10万,未用于家庭生活。 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异议,但要求胡某承担共同债务10万元,否则拒绝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应该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15周岁的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投资行为与年龄阶段不符,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排除。 ②: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大额入股合同并非当然有效,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排除。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年龄、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正确。 ④:若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生效,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蒋某和M农业公司,正确。 2.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杨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事务由卢某代为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杨某此时的自主决定权,正确。 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卢某是杨某配偶的侄子,即便成为意定监护人,也无需对杨某承担法定赡养义务,错误。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定信任的监护人,能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正确。 ④:杨某是在生前主动将房产赠与卢某,该行为属于生前赠与,并非遗赠,错误。 3.C 【详解】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胡某再婚不能成为陈某中止履行抚养协议的理由,错误。 B:陈小某是抚养费的权利主体,虽非离婚协议当事人,但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陈某主张抚养费,错误。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该义务不得随意免除,正确。 D:经济困难可申请变更抚养费数额,但不能申请免除法定抚养义务,错误。 4.B 【详解】①③:小宇自愿参加具有对抗性的篮球运动,应当预见运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小杰正常上篮撞伤小宇,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属于运动中合理对抗,符合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则,正确。 ②:本案中小杰无侵权行为,监护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错误。 ④:材料未提及社区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故不能直接认定管理方担责,错误。 5.A 【详解】①:小王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法定婚前个人财产,正确。 ②: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依法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房屋是小王婚前个人财产,小王单独享有处分、抵押的权利,无需配偶同意,抵押合同合法有效,排除。 ④: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内容仅为招揽意向租客,不构成要约,排除。 6.B 【详解】①:2023年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危急情况+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是最后一份针对外币存款的遗嘱,因此小晴(侄女)取得该存款,正确。 ②:《民法典》已取消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数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2021年打印遗嘱晚于2019年公证遗嘱,因此打印遗嘱效力优先,错误。 ③:2021年打印遗嘱(G处房屋归小晴)晚于2019年公证遗嘱(G处房屋归妹妹),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妹妹不能继承G处房屋,错误。 ④:2021年打印遗嘱是最后一份针对G处房屋的遗嘱且有效,因此小晴取得G处房屋,正确。 7.B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亲属关系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丧失监护人资格而免除,因此女儿即便不是监护人仍需承担赡养义务,正确。 ②:仅指定居委会为老人监护人的情况下,居委会不能在张先生死亡后获得张先生的财产。若有遗嘱,或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履行义务后,在张先生死亡后可以依法获得张先生财产,否则不能,排除。 ③:检察官走访调查后发现,最近几年来父女纠纷一直不断,法院在征得老人和居委会同意的基础上,指定老人所在居委会为监护人,说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正确。 ④:该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有效,不因老人年过八旬无法独立生活而受影响,排除。 8.D 【详解】A:14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身年龄、智力范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需要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才会无效,并非直接认定无效,排除。 B:小宇偷偷使用母亲手机充值,监护人未尽到妥善保管支付信息、监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对损失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非无需承担责任,排除。 C:合同无效后,需按双方过错分担责任,本案中监护人存在监护失职的过错,平台不需要全额返还8万余元,排除。 D: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首要防线,监护人应当更好履行监护职责,该表述符合法律规定与题意。 9.A 【详解】①: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老周的自书遗嘱符合生效要件,正确。 ③:老周将瓷器赠与妹妹周某华并完成交付,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周某华通过合法赠与取得瓷器所有权(生前处分行为优先于遗嘱),正确。 ②:妹妹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有遗嘱,不能法定继承全部遗产,排除。 ④:老周赠与瓷器的行为,仅是撤回遗嘱中关于瓷器继承的部分内容,不影响单元房、存款等其余遗嘱内容的效力,并非撤回自书遗嘱的全部内容,排除。 10.B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已按协议履行扶养义务,可依协议获得遗产,符合题意。 ②:李某和王某的赡养行为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抵消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排除。 ③:我国继承制度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已履行义务有权获得协议约定的遗产,排除。 ④:若张某未履行全部扶养义务,对应未尽义务部分的遗产,可由法定继承人李某和王某继承,符合题意。 11.C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刘某军的身份是受遗赠人,并非法定/遗嘱继承人,因此表述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刘某军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阮大爷就有义务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刘某军已履行义务,因此阮大爷的财产应遗赠给刘某军,正确。 ③:刘某军作为邻居,十余年照顾阮大爷的日常起居并处理丧事,体现了孝老爱亲的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彰显了良好的社会风尚,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阮大爷妹妹作为法定继承人,并不享有优先继承权,错误。 12.B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因父母是否结婚而免除,排除。 ②:父母从未支付抚养费,并不影响其享有探望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排除。 ③: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或父母,正确。 ④:法律上“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通常需要满足长期、稳定、以家庭成员名义共同生活等条件,且一般适用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需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或收养关系。朱某与余某是合法夫妻,且朱某与小余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故应承担抚养费,正确。 13.B 【详解】①:夫妻婚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共同经营民宿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遗嘱中明确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郑某母亲明确注明古董家具仅归郑某个人所有,因此属于郑某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排除。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护肤品是郑某个人专用生活用品,且购买资金来源于郑某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属于郑某个人财产,排除。 ④: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若赠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民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14.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刘某长期承担全部家务,符合法定补偿条件,排除。 ②:刘某长期承担主要家务,符合《民法典》第1088条补偿条件,有权请求补偿,正确。 ③:《民法典》明确规定,家务补偿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正确。 ④:家务补偿请求必须在“离婚时”提出,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过程中。离婚后再单独提出,法院不予受理,排除。 15.D 【详解】①:婚前存款获得的利息属于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排除。 ②:虽然40万元本金是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用20万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8000元收益属于投资收益。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张某与李某共同所有,排除。 ③:李某在婚后获得的网络小说版权转让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张某与李某共同所有,正确。 ④: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张某因交通事故获得人身损害赔偿2万元归张某个人所有,正确。 16.B 【详解】①④:丁某与刘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95万元是给丁小某买房用的,房屋的所有权归丁小某。丁某作为丁小某的监护人和财产代管人与现任妻子汪某擅自挪用95万元给自己谋利,构成无权处分,侵犯了丁小某的财产权益,应全额退钱,正确。 ②③:丁小某的抚养权归父亲丁某,可推测丁小某也与汪某长期生活在一起,不能排除汪某是丁小某的监护人,且95万元只是由丁某代为保管,95万元的所有权归丁小某,丁某无权支取,应全额退款,排除。 17.C 【详解】①: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只要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即便另一方未实际参与经营,该经营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题中明确说明农资店收益是家庭主要生活来源,不符合个人债务的认定条件,错误。 ②:李某经营农资店的收益是家庭主要生活来源,该笔债务是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本质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因此李某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正确。 ④:该笔债务本身因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已经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需以赵某事后追认作为承担责任的前提,赵某不会因未追认该债务而免除清偿义务,错误。 18.D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才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订立其他形式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老王夫妇并非处于危急情况,且仅由村委会主任一人见证,不符合口头遗嘱的生效要件,遗嘱无效,排除。 ②:遗嘱无效时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老王夫妇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子女,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王甲作为儿子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王甲和姑姑作为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分遗产,正确。 ③:王甲是基于代位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继承权,并非酌情分配的情形,排除。 ④: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处理继承问题应当秉持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相关纠纷,正确。 19.法院不会支持赵强的诉求。理由:赵强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因赌债与赵大爷争吵后离家出走,未尽到子女的赡养责任;赵大爷的代书遗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见证,形式合法,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可以依法剥夺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故赵强无权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详解】本题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角度作答。 法院不会支持赵强的诉求。 有效信息①:儿子赵强成年后长期不务正业,沉迷网络赌博,多次向赵大爷索要钱款还债,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说明赵强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因赌债与赵大爷争吵后离家出走,未尽到子女的赡养责任。 有效信息②:赵大爷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王阿姨的见证下,请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了一份遗嘱,遗嘱中未提及儿子赵强→可联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知识,说明赵大爷的代书遗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代书、见证,形式合法,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可以依法剥夺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故赵强无权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20.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张三生前所立自书遗嘱在后,明确了其遗产全部赠与张乙,因此张乙有权按照遗嘱处分遗产。②法院的判决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法院判决支持张乙诉讼请求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2021年7月,张三口头立遗嘱将其所有的120万元存款留给其子女平分,自己名下的两套住房归张乙所有。2023年12月,张三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全部财产都归张乙所有→从遗嘱的法律效力角度分析说明张三生前所立自书遗嘱在后,明确了其遗产全部赠与张乙,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有效信息②:张三的侄子张乙一家照顾张三的起居。张三自书遗嘱,提及因所养育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其全部财产都归张乙所有→从遗嘱的意义角度分析说明法院的判决既尊重遗嘱人意愿,又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21.①违背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原则。刘某隐瞒赵某子女联系方式、通过蒙骗手段转走退休金,违背诚实信用;其未尽临终陪护义务,违背遗赠所附养老伦理,有违公序良俗。 ②遗赠生效需意思表示真实。赵某在刘某蒙骗、孤立无援情况下作出遗赠,并非真实意愿;且刘某未让其与外界沟通,导致赵某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符合遗赠生效的必要条件。 ③案涉遗赠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刘某未履行“照顾赵某至终老”的约定义务,故遗赠无效。 【详解】本题为法律依据类主观试题,考生结合材料关键信息,用民法的基本原则、遗赠等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即可。 有效信息①:刘某蒙骗赵某、隐瞒其子女联系方式、未履行临终陪护义务→可联系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说明刘某的行为违背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有效信息②:赵某在被蒙骗、孤立无援的状态下立下遗赠→可联系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说明该遗赠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存在效力瑕疵。 有效信息③:遗赠中写明“刘某需照顾赵某至终老”,但刘某未履行该义务→可联系遗赠的相关知识,说明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时,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 22.(1)准予解除婚姻关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故判决准予胡某与王某离婚。 (2)支持胡某关于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主张:双方对女儿抚养权无异议,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女儿小梦抚养权归胡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王某作为非直接抚养方,需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故判决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梦成年。 (3)支持平均分割房产和家庭存款。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和家庭存款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 (4)判定王某个人承担10万元债务。该债务属于王某未经胡某同意,擅自借款用于炒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无需偿还。 (5)判定王某要支付5万元的家务补偿。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 【详解】本题为措施及原因类试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解除婚姻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共同财产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联系离婚的法定条件的知识,说明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故判决准予胡某与王某离婚。 有效信息②:双方对女儿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无异议→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共同财产等知识,说明可按双方意愿判决抚养权归属,支持胡某关于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主张;支持平均分割房产和家庭存款。 有效信息③:王某借款炒股未用于家庭生活,胡某不知晓→可联系个人债务的知识,说明该债务属于王某未经胡某同意,擅自借款用于炒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胡某无需偿还。 有效信息④: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可联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的知识,说明胡某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符合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所以胡某有权主张家务补偿金,王某不能以拒绝承担共同债务为由拒绝支付。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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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测试-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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