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总议题:法律如何为婚姻保驾护航
议题1. 愿得一心人,如何能合法?
议题2:相爱容易相守难,如何共担?
议题3. 白首慎相离,要离怎么做?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02
01
婚前要懂法
婚后要珍惜
03
离婚要慎重
【第一幕】 相恋·婚前要懂法
人物:林深(男)&夏晚(女)(一对青年恋人)
林深和夏晚真心相爱,林深22周岁,夏晚18周岁,计划步入婚姻。准备谈婚论嫁时,得知:林深的爷爷和夏晚的外公是亲兄弟。
前后四人讨论,他们俩能结婚吗?说明理由。时间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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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重婚,婚姻无效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一、珍惜婚姻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一代
二直
二直
三直
三直
二旁
三旁
三旁
三旁
三直
世代亲等计算法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例如,自己和姑姑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知识拓展
无效婚姻
重 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撤销婚姻
胁迫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
以案释法
案例一:男青年小明的父亲与女青年小花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明与小花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2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明如愿在23周岁时与小花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田与同村女青年小翠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刘18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美。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刘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刘伪造证件,与小美登记结婚。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思考:小组讨论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2.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1.谁申请
2.到哪里申请
3.申请成功的标志
一、珍惜婚姻
1.表现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不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
思考:非常相爱的两人没进行婚姻登记,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受法律保护吗?
【特别提醒】: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非法同居关系)
合法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幕】 相守·婚后要珍惜
故事继续:
2年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可婚后生活出现摩擦:
林深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夏晚不应该出去工作。夏晚独自承担家务与家庭责任,感到疲惫不堪。
如果你是婚姻咨询师,请给他们2条建议,要求使用法律术语。
同桌2人,讨论,时间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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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珍惜婚姻
3.结婚的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名词点击】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4.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 ≠ 随心所欲
5.正确对待婚姻(义务)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一、珍惜婚姻
【第三幕】 分歧·白首慎相离
随着矛盾加剧,夏晚提出离婚,想选择协议离婚,
如果你是离婚律师,你会给她提供哪些注意事项?
和同桌讨论3分钟,统一共识,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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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幕】 分歧·白首慎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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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离婚冷静期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对维系夫妻婚姻关系稳定,挽救破裂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要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二、离婚要慎重
2.离婚的方式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1)协议离婚:(民政局)
【注意】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
二、离婚要慎重
(2)裁判离婚(诉讼离婚:人民法院)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没有人上诉就会生效)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注意】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
2.离婚的方式
二、离婚要慎重
3.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婚姻三问》
1.婚前:法律允许吗?
2.婚后:责任尽到吗?
3.离婚:足够慎重吗?
BY YUSHEN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中年丧偶的杨某独自将唯一的儿子抚养成人。大学毕业后,儿子成家立业,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留下杨某独居。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遇到了离异的孟某。两人拥有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杨某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他。孟某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让自己在亲戚朋友那里很没有面子,称如果母亲选择再婚,将会放弃继承权,而且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再管她。
子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再婚?为什么?(6分)
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2分)
理由: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分)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分)
全效核心素养测评 P23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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