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选必2《法律与生活》知识结构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总则编
人格权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侵权责任编
继承编
婚姻家庭编
1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违约责任 ≠ 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合同约定
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4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
(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两赔一消一停”
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5
理解“惩罚性赔偿”
6
知识拓展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正在发生(进行中或延续)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前提:财产还在。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前提:受损物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
赔偿损失 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的,依照其规定。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的情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7
知识拓展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特点
责任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二者只能选其一)
8
基础巩固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 (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C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9
3.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不告不理)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民不告,官不究)
一般诉讼时效:3年,自知情日起
最长诉讼时效:20年,自出事日起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0
以案说法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乙拒绝偿还10万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根据法律规定:
有借条的诉讼时效:
①约定了还款日期:从该日期第二天算起3年内。
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从借款之日算起20年内。
没有借条的诉讼时效:
应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最长时20年。
2010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万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2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11
第二目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类型 :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13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一般侵权责任 ( 过错侵权责任 )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含义:
①损害事实: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主观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 故意或者过失 )
③因果关系: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14
知识拓展
过错形式:故意与过失
含义
故意 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过失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
或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
小赵跑步时因疏忽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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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1)含义: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免责事由:行为人证明自己无过错。(需要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3)主要情形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动物园承担)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所有人或管理者承担)
高空坠物 / 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教育机构承担)
物业公司的过错推定责任(物业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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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过错推定 含
义
表
现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特殊: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设施(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过错推定责任的口诀:
教育医疗动物园,高空抛物堆放物,
地下施工树枝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医院/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
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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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赵某在某野生动物园游览时不听劝阻下车,以致于被动物咬伤,动物园要担责吗?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
属于过错推定的情形,即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如果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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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饲养的动物伤人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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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4.无过错侵权责任 :(都是你的错)
(1)含义:指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
(3)主要情形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
生产者产品责任(生产者承担)
环境污染责任(污染者承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监护人承担)
温馨提示:区分: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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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4.无过错侵权责任 :(都是你的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①【监护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②【用人】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③【劳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④【产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⑤【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⑥【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责任;
⑦【高危作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⑧【饲养动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⑨【不动产倒塌】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口诀:
我的孩子我的狗,我的员工我的车,
我的产品我污染,全部都是我的错
21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最高法新规:
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2024年2月5日)
22
学以致用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小明被咬,小明可以向李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袁某请求赔偿。袁某赔偿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明找袁某赔偿。
情境1: 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情境2: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李某咬伤了。
情境3: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你认为在《袁某小区遛狗案》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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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总结
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推定有过错 (侵权人
自己负责举证自己无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
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都是你的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
还有其他方式 主要为赔偿损失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24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5.意义 / 作用:
个人角度
社会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法)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情)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理)
侵权责任的认定不是“冷冰冰”的条文适用,而是“法、理、情”的融合。法律既坚守“有侵权必有责任”的底线,也通过考量过错程度、双方处境等因素,让责任划分更公平、更易被接受,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5
基础巩固
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D
提示: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
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26
基础巩固
王某停放于小区单元楼下的轿车天窗被楼上坠落的电钻钻头砸坏,花费修理费五千余元,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排查排除了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此案谁应该承担责任( )
A.该楼栋全部住户 B.该楼栋三楼住户
C.该楼栋三楼及以上的住户 D.自认倒霉
C
提示:《民法典》第1254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过错推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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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总结
4.1权利有保障于法有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8
巩固提高
基础巩固
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提示:本案属于一般侵权案件(过错侵权责任),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不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
30
基础巩固
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刑事:辩护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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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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