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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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类型 作业-同步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48 KB
发布时间 2026-05-04
更新时间 2026-05-04
作者 政治老师思思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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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妻子单方处分行为无效 ②父母同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教育安排应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③妻子的行为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范畴,培训合同合法有效 ④培训机构善意履约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无需向小刘退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下列情形中关于结婚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刑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平等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苟某在上诉期内与贾某另行登记结婚,构成重婚 ③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21周岁的韩某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只要双方完全自愿,婚姻即有效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3.赵某与钱某结婚前,赵某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一套房产,房产证登记在赵某名下。婚后一年,赵某与钱某的儿子出生,钱某给儿子以两人的姓起名为赵钱,而后钱某染上赌博,欠债200万元并多次殴打赵某,赵某被逼无奈提起诉讼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为赵某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无权享有 ②钱某给儿子起名为赵钱,违反了法律上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③钱某对赵某的殴打构成家暴,赵某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④钱某欠债属于个人非法债务,可以在债务还清前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3年1月蒋某与宋某举行婚礼,3月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2月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蒋某利用婚前积攒的10万元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蒋某独自一人逛商场,买下一台电视机回家,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宋某购买的公寓属于个人财产 ②蒋某股市得利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宋某获得的80万元专利使用费属于个人财产 ④宋若不同意蒋购买电视机的买卖,可向商场主张退货退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甲在婚前独立创作完成一部小说,婚前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确定稿费8万元,但稿费在婚后才到账;同时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婚后将该住房出租,年租金4万元;甲婚前有银行存款若干,婚后未动用该笔存款,婚后三年,该存款产生利息3万元;甲不顾妻子反对,坚持用父母赠给个人的拆迁款炒股,获利10万元。关于上述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4万元房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3万元存款利息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10万元股票获利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陈某与赵某于2022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陈某沉迷网络游戏充值,多次透支信用卡消费,赵某劝阻无果。2025年2月,赵某确诊怀孕,陈某依旧挥霍无度,夫妻矛盾激化。赵某于2025年4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赵某在怀孕期间,法院不予受理其离婚诉讼 ②法院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③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④一审判决离婚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结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西游记》中的故事家喻户晓,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视角审视其中情节,有助于我们在趣味中理解法律。下列对相关情节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孙悟空故意推倒镇元子的人参果树致其损毁,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孙悟空向铁扇公主求借芭蕉扇时说“用毕即还”,属于订立合同的要约行为 ③奎木狼胁迫百花羞公主成婚,百花羞公主有权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婚姻 ④红孩儿(假设7岁)放火致悟空受伤,应由牛魔王夫妇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李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婚前,李某依法继承其父母的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为增加家庭收入,李某与陈某在某平台发布广告:“优质学区房出租,配套齐全,有意者私信详谈。”该房屋出租后,为支付孩子留学费用,李某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李某已取得房产所有权 ②该房屋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抵押是为确保银行的债权实现,需要向银行转移房屋的占有 ④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租金应归双方共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大龄青年小张与妻子在父母催促下仅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婚前小张为了凑齐36万彩礼钱,向亲戚朋友借款20万。婚后两人因生活习惯差异巨大,共同生活3个月后起诉离婚,小张以因彩礼支出而陷入困境为由要求妻子返还全部彩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判决离婚需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 B.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结束 C.小张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 D.婚后有共同生活事实离婚彩礼不必返还 10.张男和李女结婚多年,因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双方在下列财产分割方面存在争议:一是李女婚前发表小说,婚后半年收到的稿费5万元;二是二人住房是婚前张男父母付的首付,登记在张男名下且一直是张男偿还房贷;三是李女利用自己工资理财获得的10万元收益。关于上述财产的分割,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 ①小说是李女个人智力成果,稿费是其个人财产 ②住房是张男婚前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③住房应予以析产,其中共同财产部分应平等分割 ④投资理财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6年,22周岁的大学生王某(男)与20周岁的李某(女)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李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且未如实告知;同时查明,李某实际出生于2008年3月,登记时使用的是伪造的身份证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因李某未达法定婚龄,属于无效婚姻 ②若王某在知道李某患病事实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撤销请求,则撤销权消灭 ③王某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也可主张婚姻无效,由法院根据情况选择适用 ④该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李某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5年5月,赵某(男)与孙某(女)订婚,赵某按习俗给付彩礼30万与价值15万汽车。婚后赵某发现孙某婚前隐瞒严重遗传性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且无法治愈。赵某诉请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属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②赵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 ③婚姻被撤销后,彩礼应酌情返还 ④彩礼系自愿赠与,赵某无权要求返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2年小张与小刘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张婚前用120万元购买的房产升值为150万元。同时此房用于出租,获取租金5万元。小刘用婚后工资投资股票获利3万元。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个人所有。2025年1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2024年12月小张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5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张婚前房产婚后获取的租金5万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②小张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③小刘投资股票的收益3万元属于小刘个人财产 ④小张2025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甲与乙登记结婚。婚后两年,乙因车祸导致身体残疾,获得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0万元。同年,甲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投资股市,获利50万元。后二人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30万元补助费是乙的个人财产,不应参与财产分割 ③20万元本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不应参与财产分割 ④50万元是甲的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归甲个人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6年1月赵某结婚,赵某婚前持有某公司股权,婚后赵某参与经营管理,股权分红20万元;同时该股权因市场行情自然增值15万元。2月份赵某接受叔叔赠与,赠与合同写明赠与赵某个人。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股权婚后分红属于共同财产 ②股权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③赠与财产属于赵某个人财产 ④股权本身及全部收益均为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19岁的孙某与21岁的赵某隐瞒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前按照当地习俗“上门提亲”时,赵某给付彩礼18.8万元。婚后1个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赵某起诉离婚并请求判令孙某返还彩礼18.8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有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②赵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 ③赵某与孙某未达到法定年龄,婚姻关系无效 ④赵某请求返还彩礼诉求,人民法院应予考虑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李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居住在婚前李某所购房屋中,并育有一女。为了照顾孩子和家庭,在李某的要求下,张某辞职成为“全职太太”。后因感情不和,二人协议离婚。在本案中(   ) ①张某有权要求对婚后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分割 ②李某让张某辞职侵犯了张某参加工作的自由 ③李某和张某应该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④因张某对家庭所作贡献少离婚时应少得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刘老太生育甲、乙两兄弟和女儿丙,老伴已过世。就刘老太的赡养问题,兄弟二人签订分家赡养协议。双方约定,甲自愿放弃未来继承母亲名下的三间房,乙将自建的两间房转归甲,母亲自此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履行协议时发生分歧,导致刘老太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只能随外嫁女儿丙一起生活。甲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其诉求。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乙的两间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转移需要经妻子同意 ②母亲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保障女儿的继承权 ③分家赡养协议因侵犯他人利益,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④子女只有履行了赡养义务,才能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由于家庭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等问题,常常会引发家庭矛盾。某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案释法”系列宣讲活动,部分案例如下: 盛老太和老伴育有三个孩子,分别是哥哥霍某甲、弟弟霍某乙、妹妹霍某丙,老伴早些年去世。就盛老太的赡养问题,2025年5月,兄弟二人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约定哥哥放弃未来继承盛老太的三间北房,弟弟声称归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哥哥,盛老太由弟弟霍某乙赡养。后来,霍某乙拒不履行协议,导致盛老太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盛老太只能跟随外嫁女儿霍某丙生活。哥哥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哥哥认为,双方就遗产继承、财产分配及母亲赡养问题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内容,但弟弟拒不履行协议,法院应当确认该协议有效。弟弟表示,协议中涉及的两间西房是他和妻子二人共同建设的,应该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弟弟还称自己文化程度较低,不能清楚理解协议约定的具体内容。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哥哥霍某甲申请确认分家赡养协议有效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为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李某甲、一女李某乙,二人婚后共同购置房产1套、存款50万元,无其他共同财产。李某乙成年后定居外地,较少回家探望。儿子李某甲与妻子张某婚后与李某、王某共同生活,悉心照料二位老人的日常生活。2024年3月,李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留有遗嘱。王某因过度悲痛卧床不起,李某甲的妻子张某主动承担起全部照料责任,直至2024年10月王某去世。王某去世前,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将其个人所有财产全部赠给儿媳张某,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有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某、王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杨某与邵某因感情不和,于2024年3月到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然而,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在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的处理问题上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无法通过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 不久后,杨某发现妻子邵某在离婚冷静期内,使用杨某名下的三张银行信用卡,共计透支消费11万余元。 杨某认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恶意透支其信用卡,所涉款项去向不明。这一行为导致其还款困难,不仅严重侵害了其财产权益,还影响了其个人信用。杨某要求邵某返还恶意透支消费款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邵某拒绝。于是,杨某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杨某的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一方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可单方决定。给子女报课外培训班属于家庭日常子女教育事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不需要双方一致同意,妻子的单方处分行为有效,排除。 ②:父母同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不要求所有教育安排都必须协商一致才能实施,日常教育安排中一方有权作出有效决定,排除。 ③:给子女安排课外培训属于家庭日常家事范畴,妻子的行为符合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要求,培训合同是培训机构与妻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正确。 ④:该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培训机构善意履约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无需向小刘退费,正确。 2.B 【详解】①:受胁迫结婚违背婚姻自由原则,而非男女平等原则,概念匹配错误,排除。 ②:一审离婚判决上诉期内判决未生效,婚姻关系仍存续,另行登记结婚构成重婚,正确。 ③: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超出法律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可登记结婚,正确。 ④:结婚除自愿、达法定年龄外,还需符合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无重婚等条件,仅自愿年龄达标不能直接认定婚姻有效,排除。 3.A 【详解】①:该房产是婚前赵某父母出资为其购买的,属于赵某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钱某无权享有,正确。 ②:子女可随父姓或母姓,“赵钱”系父母双方姓氏组合,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构成违法,排除。 ③:钱某多次殴打赵某构成家庭暴力,赵某为无过错方,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赵某可要求多分,正确。 ④:赌债属钱某个人非法债务,与抚养费无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个人债务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排除。 4.A 【详解】①:案涉公寓系宋某在结婚登记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正确。 ②:蒋某婚前积攒的10万元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投资股市产生的5万元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依法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宋某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依法为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④:蒋某购买电视机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根据民法典家事代理规定,该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且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商场),宋某无权主张退货退款,错误。 5.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甲在婚前就已经创作完成小说并签订出版合同,稿费的财产权益在婚前就已经明确取得,因此这8万元稿费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排除。 ②: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出租所得租金,属于婚后经营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产生的自然孳息利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正确。 ④:用个人专属拆迁款婚后炒股,投资收益属于婚后经营性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6.D 【详解】①: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但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本题中是女方赵某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受理,错误。 ②:诉讼离婚的裁判规则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调解,若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正确。 ③: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登记离婚)的特殊规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错误。 ④:诉讼离婚中,离婚判决生效之日,就是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时,正确。 7.C 【详解】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属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排除。 ②:孙悟空提出“借扇、用毕即还”,内容明确具体,属于订立合同的要约行为,正确。 ③:奎木狼胁迫百花羞公主成婚,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情形,受胁迫方百花羞公主有权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婚姻,正确。 ④:7岁红孩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致损,监护人牛魔王夫妇依法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非过错推定责任,排除。 8.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李某婚前依法继承父母房产,继承开始时就取得了所有权,过户登记只是对外公示的程序,不影响所有权取得,正确。 ②:出租广告仅包含“优质学区房出租,配套齐全”等内容,没有明确的租金、租期等合同必备条款,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正确。 ③:抵押的特点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才需要转移占有,错误。 ④:该房屋是李某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9.B 【详解】A: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排除。 B:诉讼离婚中,一审判决送达后双方15日内未上诉,判决生效,婚姻关系自生效日解除,正确。 C:可撤销婚姻仅限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等法定情形,本案中“闪婚”“生活习惯差异”不属于可撤销情形,排除。 D: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本案中共同生活仅3个月且彩礼数额巨大(导致负债),不属于“不必返还”的情形,排除。 10.D 【详解】①:婚前发表、婚后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②:住房虽登记在张男名下,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该期间已产生共同财产权益,因此并非完全为张男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不是共同财产”,排除。 ③:对于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住房,应当先明确产权归属,再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进行析产,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正确。 ④: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工资理财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11.A 【详解】①:我国法定婚龄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法定无效婚姻范畴。李某2008年出生,2026年登记时实际仅18周岁,未达到女性法定婚龄,因此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配偶的,被隐瞒方享有婚姻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逾期未行使的撤销权自动消灭,符合题意。 ③:无效婚姻是因欠缺法定结婚要件而自始、确定、当然无效,只要存在法定无效事由,婚姻效力就不存在可选择的空间,不存在当事人或法院自由选择适用无效制度或可撤销制度的情况,排除。 ④: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首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并非直接归一方个人所有,排除。 12.C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仅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三种情形;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受隐瞒一方赵某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排除。 ②:《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题中孙某隐瞒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严重遗传性疾病,赵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正确。 ③: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本案中婚姻因孙某的过错被撤销,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赵某有权请求酌情返还彩礼,正确。 ④:彩礼并非单纯的自愿赠与,而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当婚姻被依法撤销时,赠与的条件未成就,赵某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排除。 13.C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婚后租金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②:婚前房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升值的30万归小张个人所有,正确。 ③:小刘婚后工资投资股票的收益,属于婚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④:两人仅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收益归个人所有,而法律要求夫妻财产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该稿费对应的创作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24年12月发表),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14.C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并非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②:30万元补助费是乙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依法属于乙的个人财产,不应参与财产分割,正确。 ③:20万元本金是甲的婚前个人积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参与财产分割,正确。 ④:50万元是甲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归甲个人所有,错误。 15.B 【详解】①: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中股权是赵某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分红是赵某参与经营管理获得的主动收益,不属于自然增值,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股权因市场行情自然增值的15万元,属于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 ③: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本题中赠与合同写明赠与赵某个人,因此该赠与属于赵某个人财产,正确。 ④:股权本身是赵某婚前财产,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并非全部收益都为共同财产,错误。 16.D 【详解】①:婚姻无效,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无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②:双方未达法定婚龄,属于无效婚姻,而非可撤销婚姻,排除。 ③:孙某19岁,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婚姻关系无效,正确。 ④:双方婚姻无效,且共同生活时间短,赵某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考虑支持,正确。 17.C 【详解】①:张某和李某婚后所住房屋是李某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无权要求分割,错误。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的该项权利,李某要求张某辞职侵犯了张某的工作自由权,正确。 ③: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因此二人应当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正确。 ④:张某作为全职太太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对家庭贡献较大,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处理,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还可依法请求经济补偿,该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18.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乙的两间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单方面将其“归甲”的约定,属于无权处分,需要其妻子的同意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女儿丙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母亲若想保障女儿的权益,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表述错误,排除。 ③: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该协议将赡养义务与财产分配(放弃继承权)捆绑,实质上是为放弃赡养义务设置条件,这不仅可能损害被赡养人(刘老太)的利益,也违反了法律关于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驳回甲的诉讼请求,也侧面印证了该协议的效力存在严重问题,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权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不因是否履行赡养义务而丧失。但是,在分配遗产时,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是两个概念。该说法混淆了两者,表述错误,排除。 19.①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协议免除。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该分家赡养协议以财产分配规避法定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无效。协议处分的西房属弟弟与妻子的共同财产,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③协议签订意思表示不真实。弟弟文化程度低,未能真正理解协议内容,并非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④该协议内容违法、损害老人合法权益,不具备有效合同要件,故法院驳回其确认协议有效的诉讼请求。 【详解】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可运用家庭与婚姻、合同效力的相关知识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兄弟二人签订协议约定由弟弟一人承担母亲赡养义务,哥哥以放弃继承为条件免除自身赡养责任→可从赡养义务的法定性角度分析: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强制性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协议随意免除,该协议以财产分配和继承安排规避法定赡养义务,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具备合法性。 有效信息②:协议涉及的两间西房为弟弟和妻子共同建设,弟弟单方签订协议处分该房产→可从共同财产处分规则角度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弟弟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处分双方共有的房产,侵害了妻子的合法财产权益,该部分处分行为无效。 有效信息③:弟弟主张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不能清楚理解协议约定的具体内容→可从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角度分析: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弟弟无法清晰理解协议内容,说明其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真实自愿,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有效信息④:霍某乙拒不履行协议后盛老太只能跟随女儿生活,协议未保障老人权益→可从合同有效要件角度分析:有效的合同需要内容合法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该协议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损害了盛老太的受赡养权利,不符合有效合同的法定要件,因此法院驳回当事人确认协议有效的诉讼请求。 20.①李某的遗产分割: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房产的1/2份额、存款25万元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李某甲、李某乙均等继承,各得房产1/6、存款25/3万元。 理由:李某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丧失继承权情形,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②王某的遗产分割:王某自身原有夫妻共同财产析出部分,房产1/2份额、存款25万元。 从李某处继承的遗产,房产1/6份额、存款25/3万元,合计房产2/3份额、存款100/3万元。 王某的遗产按遗嘱继承处理,全部赠给儿媳张某。 理由: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遗嘱合法有效,因此儿媳张某获得王某遗产。 【详解】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避免将夫妻共同财产直接作为遗产分割。 有效信息①:儿子李某甲与妻子张某婚后与李某、王某共同生活,悉心照料二位老人的日常生活,李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留有遗嘱→从法定继承角度分析说明李某的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有效信息②:王某去世前,立下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将其个人所有财产全部赠给儿媳张某,遗嘱经公证机关公证有效→从遗嘱继承角度分析说明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遗产按遗嘱继承处理。 21.离婚冷静期内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应按照婚内财产相关规定来处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邵某使用杨某名下信用卡透支消费,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邵某若不能证明透支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构成对杨某财产权益的侵害,杨某有权要求邵某返还恶意透支消费款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杨某的主张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若邵某能证明透支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则杨某的主张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杨某的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这一观点的看法,属于分析说明类试题,需要调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论据①:杨某发现妻子邵某在离婚冷静期内,使用杨某名下的三张银行信用卡,共计透支消费11万余元→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分析:离婚冷静期内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关系应按照婚内财产相关规定来处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邵某使用杨某名下信用卡透支消费,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 论据②:杨某认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恶意透支其信用卡,所涉款项去向不明。这一行为导致其还款困难,不仅严重侵害了其财产权益,还影响了其个人信用→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角度分析:本案中,邵某若不能证明透支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构成对杨某财产权益的侵害,杨某有权要求邵某返还恶意透支消费款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邵某能证明透支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则杨某的主张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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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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