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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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
| 类型 | 作业-同步练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9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4-30 |
| 更新时间 | 2026-04-30 |
| 作者 | 政治老师思思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4-30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633704.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杨某(男)与刘某(女)婚后签订书面“保婚”协议,约定刘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附加条款:若杨某提出离婚,该协议无效。后杨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案涉房产与车辆,法院认定双方关于财产约定的条款有效,附加条款无效,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刘某处于怀孕期间,则杨某不得在此期间提出离婚
②该书面“保婚”协议由于违反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而无效
③夫妻对共同财产分割无法协商的,必须均等分割共同财产
④若刘某将婚前购买的房子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王某与黄某婚后合法收养了孤儿小王,两年后二人离婚,约定小王由黄某抚养,王某支付抚养费。后王某再婚并进行登记,结婚对象为表姑(王某父亲的表妹)的女儿白某。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25年11月王某在一次外出途中意外身故且未立遗嘱,其父母也均已离世。举办完王某的葬礼后,小王主张继承王某的遗产。白某认为,小王非王某亲生,且长期跟随黄某生活,拒绝其继承王某的遗产,双方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白某的婚姻属无效婚姻,不能认定二人关系为夫妻关系
②小王与王某是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有继承王某遗产的权利
③该套商品房属于王某和白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再继承
④小王是本案中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可依法继承王某的全部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李某与周某系夫妻。2020年6月,因建设工程需要,李某向董某个人借款40万元,并出具书面借条,承诺2023年5月31日前还清。借条中“周某”的签字为李某代签,周某对此并不知情。2023年6月,经董某多次索要,还有40万元借款及剩余利息一直未偿还。在后续追要无果的情况下,2024年12月,董某将李某、周某诉至法院,以借条作为证据,请求判令二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剩余利息。下列说法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A.因借条上周某的签名由李某代签,借款合同无效
B.周某可主张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必承担偿还责任
C.若李某当庭提出时效抗辩,则不用再偿还剩余债务
D.借款基于李某和周某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周某(男,21周岁)与叶某(女,19周岁)隐瞒真实年龄,利用虚假身份证明办理了结婚登记。三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周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当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②双方在起诉时均已达到法定婚龄,此时的婚姻有效
③周某与叶某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应被依法撤销
④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应依法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周某与郑某婚后,周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丁某借款20万元用于经营一家服装店,但未告知郑某。后服装店因经营不善亏损,该借款未能偿还。丁某将周某与郑某诉至法院,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已知郑某收入稳定,但未参与服装店经营。本案中( )
①该债务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因该借款以周某的名义所借,郑某不需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③丁某若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其诉求会被支持
④法院可能会认定借款为周某个人债务,由周某个人负责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吴某与秦某于2019年3月结婚。同年5月,秦某法定继承其父亲的一套房产。婚后吴某强迫秦某放弃工作,不允许秦某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吴某还因赌博欠下外债,二人感情日渐破裂。2026年3月,两人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吴某的强迫行为已构成侵权
②该套房产虽为秦某从其父处继承,但吴某拥有同等的处分权
③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吴某有责任偿还部分债务
④提交离婚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届满,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张某与刘某结婚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结婚后,张某经营一家烘焙店,收入可观;刘某在某企业上班,有一定的工资收入。2025年12月,张某送给刘某一套专用化妆品。材料中属于张某与刘某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刘某的工资
②张某的房产
③张某的经营收入
④张某送给刘某的化妆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下列情形中关于结婚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③21周岁的韩某(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婚姻自动生效
④一审判决准予离婚,苟某在上诉期内与贾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9.周先生与吴女士2018年登记结婚。婚前,周先生有一套个人房产,并立下公证遗嘱,明确该房产仅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婚后,吴女士为照料家庭辞去工作,承担了主要家务劳动。2020年,吴女士个人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提升了房屋使用价值。2025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周先生已立遗嘱,故该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②吴女士出资修缮房屋,有权就修缮部分主张相应补偿
③周先生所立公证遗嘱,直接决定离婚时该房屋的财产归属
④吴女士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有权向周先生请求家务劳动补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4年3月,郑某与吴某相识仅数日便登记结婚,郑某当日给付彩礼20万元。婚后次日吴某失联,拒不共同生活,并明确表示不愿维持婚姻。郑某诉请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审理认定,双方未建立夫妻感情,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判令吴某返还全部彩礼。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属于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②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
③吴某拒绝共同生活并提出离婚,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
④只要登记结婚,无论是否共同生活,彩礼均不得返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小李的父母全款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产权登记在小李名下。第二年,小李因资金周转需要,以该套商品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后小李又让小张跟着他一起从事业务经营,小李的爸爸和小张的爷爷是亲兄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是商品房的抵押人
②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小李
③商品房的抵押权人是小李
④小李和小张为三代旁系血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郑某为职业插画师,2018年与姜某登记结婚。2020年,郑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置房屋H,一楼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插画业务,二楼供夫妻同住。2022年,郑某与V公司签订插画作品版权授权协议,依约获得许可使用费。郑某与父亲共同照料行动不便的祖母。2024年,祖母订立自书遗嘱,名下老房G由郑某继承,注明“郑某须承担对祖母的生养死葬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获得的版权许可使用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祖母遗嘱附赡养义务,该遗嘱内容全部无效
③遗嘱生效后,郑某通过遗嘱继承取得房屋G所有权
④房屋H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相关贷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马某婚后购买货车营运,收入用于家庭。运营中马某疲劳驾驶致行人刘某重伤,需赔偿80万元。判决后马某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房产、货车归妻,存款归马某,债务由马某承担。马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刘某索赔无门。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马某驾车致人重伤产生的80万元债务,属于马某与妻子的夫妻共同债务
②刘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处分条款,法院应支持
③若刘某的债权未能实现,其有权申请法院直接执行马某妻子名下的房产
④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女方、债务归男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周某(女)与吴某(男)依法登记结婚,吴某认为“男主外、女主内”,要求周某放弃自己的设计工作,专心照顾家庭,还提出双方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家里重大开支、事务决策均由自己一人决定,周某不得干涉。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吴某和周某双方必须轮流行使家庭事务决策权
③子女可以随父姓或者母姓,但不得使用其他姓氏
④周某和吴某均有参加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奶茶店,育有一子正在读高中。李某为提升家庭生活品质,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下列情形中,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 )
①借款用于奶茶店紧急资金周转,王某事后知情并追认
②借款用于支付儿子的校服费、资料费等日常学习开支
③李某借款资助其胞弟购买婚房,并承诺该债务与王某无关
④借款用于李某个人购买高档奢侈品,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5周岁的陈某与23周岁的余某经人介绍相识,自愿登记结婚。婚后,陈某以“妻子应在家操持家务”为由,阻止余某外出工作。此外,陈某用婚前全款购买的商铺出租获得租金收入,余某则在婚后撰写了一本书籍,获得稿酬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与余某的婚姻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②陈某阻止余某外出工作的行为,侵犯了余某平等的财产权利
③陈某商铺的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余某的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④若余某因患病缺乏生活来源,陈某有对其扶养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余某的母亲和父亲2008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某由母亲抚养,其父亲余某望当庭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3000元。2013年余某在某双语实验学校上小学二年级,年学费3600元,其母亲无固定收入,主要收入来源为打工。后余某诉至法院请求其父亲余某望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到2023年6月30日其满18周岁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调解离婚后,当事人还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②经过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③离婚后,余某的父亲有探望余某的权利,且余某的母亲有协助的义务
④余某的母亲因无固定收入,无力抚养余某,应主动放弃抚养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李某与徐某于2022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3月徐某父母在婚礼现场通过电子屏公示“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供女儿小家庭使用”。2023年,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徐某共同居住。2024年,徐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徐某所有。2025年,双方感情破裂,徐某起诉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李某个人贷款,但房贷可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徐某和李某可采用仲裁方式解决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纠纷
③公示内容未明确排除李某权利,法院可能认定其为对双方的赠与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徐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9.2025年3月,郑某(男)与再婚妻子王某(女)驾车外出时遭遇车祸,郑某当场死亡,王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离世,二人生前均未订立遗嘱。
二人婚后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经多年积累,夫妻共有财产280万元,尚欠贷款40万元。
相关家庭情况如下:
郑某:父母均已过世,与前妻育有一子郑小宇(已成年,随前妻生活);与王某婚后有一子郑小乐(未成年)。
王某:离异后带一女儿王天天与郑某共同生活,王某父亲已过世,母亲在世。
根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计算郑小乐继承的遗产份额并说明相关法律依据。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毛某与万某是亲戚。自2014年以来,万某因生意周转困难而向毛某借款,毛某陆续以现金等方式向其出借多笔款项。2019年2月16日,万某向毛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万某今借毛某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两年内还清。两年后,毛某多次向万某催要款项,万某屡屡推脱。
2022年12月12日,万某因病去世。万某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留有的遗产为商贸物流城门面房两间(市场估值约100万元),其法定继承人均未声明放弃继承其遗产。毛某将万某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诉至人民法院,并要求其作为法定继承人履行还款义务。其中万某的配偶及子女共同辩称,对万某借款一事并不知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请你阐述本案中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红和小杜两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支付首付后,两人就剩余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后T公司和小红、小杜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对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夫妻两人收到贷款后,未能依约向银行按时还款,致使银行从T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先后累计划扣76万元。T公司认为,小红和小杜二人未依约还贷,导致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责任,遂将二人共同告上法院。小红辩称,自己和小杜已经在2025年1月办理了离婚手续,且双方协议离婚后房屋归小杜所有,房贷也由小杜支付,T公司产生的损失是因小杜未按时还贷导致的,应由小杜偿还损失,债务与自己无关。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向T公司偿还代付款76万元及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本案中法院判决的认识。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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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B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表述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②:协议中财产约定条款合法有效,仅限制离婚的附加条款因违背婚姻自由无效,并非整体协议无效,排除。
③: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等原则判决,并非必须均等分割,排除。
④: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出租产生的租金,属于婚后经营性收益,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2.C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王某父亲的表妹的女儿白某,与王某属于四代旁系血亲,不在法律禁止结婚范围内,二人婚姻合法有效,错误。
②:合法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一致,养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王某与小王是合法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不会因王某离婚、小王随黄某生活消灭,小王有权继承王某遗产,正确。
③:该商品房是王某与白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遗产时,应当先分割出配偶的个人财产部分,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即先析产再继承,正确。
④: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王某父母已离世,合法配偶白某、养子女小王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王不是唯一继承人,不能继承全部遗产,错误。
3.B
【详解】A:借条上周某的签名由李某代签,但李某本人签字有效,债务本身真实有效,借款合同在李某与董某之间有效,并非整体无效,排除。
B:周某未签字、不知情、无共同借款合意,借款未体现夫妻共同意思,也不是为了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偿债,正确。
C:借款承诺2023年5月31日前还清,诉讼时效自该日起算3年,2024年12月起诉未超过时效,时效抗辩不成立,排除。
D:借款未经周某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也非用于家庭日常需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排除。
4.A
【详解】①:本题考查婚姻效力。周某与叶某登记时分别为21周岁、19周岁,均未达法定婚龄,该婚姻在登记时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正确。
②:双方起诉时已过三年,均已达到法定婚龄,无效情形消失,婚姻转为有效,正确。
③:未达法定婚龄属于无效婚姻而非可撤销婚姻,错误。
④:法院审理婚姻无效案件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错误。
5.D
【详解】①:该债务虽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周某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符合题意。
②:若债权人丁某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郑某仍需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表述过于绝对,不符合题意。
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丁某若能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其诉求会被支持,符合题意。
④:周某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经营服装店,郑某未参与经营,且丁某若无法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法院会认定为周某个人债务,由周某个人偿还,符合题意。
6.A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吴某强迫秦某放弃工作、限制正常社交的行为侵犯了秦某的法定自由,构成侵权,正确。
②:该房产是秦某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不存在遗嘱明确只归秦某一方的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吴某拥有同等处分权,正确。
③:吴某因赌博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非法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吴某无需承担部分偿还责任,排除。
④:离婚冷静期届满后,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排除。
7.A
【详解】①:刘某在某企业上班,有一定的工资收入,这是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③:张某与刘某结婚后,张某经营一家烘焙店,其收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张某与刘某结婚前,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这是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选。
④:张某送给刘某的专用化妆品,属于刘某一方专用生活用品,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选。
8.D
【详解】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排除。
②:张某与苏某是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正确。
③: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21周岁的韩某(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该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见,两年后婚姻也不能自动生效,排除。
④: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在此期间内,一方又与第三人结婚,便构成重婚行为,因此苟某在上诉期内与贾某另行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正确。
9.C
【详解】①:该房产本身就是周先生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否立遗嘱,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选项的因果关系错误,错误。
②:房屋归周先生个人所有,吴女士个人出资修缮提升了房屋价值,离婚时可以就修缮部分的增值或支出主张相应补偿,正确。
③: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的文件,仅对周先生去世后的遗产继承有效,本案是离婚分割财产,周先生尚未去世,遗嘱不发生效力,这套房产是周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本就归周先生所有,和遗嘱没有直接关联,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吴女士辞去工作承担主要家务,符合规定,正确。
10.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正确。
③:借婚姻索取财物需以“索取财物”为前提,本案中郑某给付彩礼是基于习俗的自愿行为,吴某拒绝共同生活,并非以索取财物为目的,不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错误。
④: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错误。
11.A
【详解】①:小李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小李是抵押人,正确。
②: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不动产登记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小李所有,正确。
③:抵押权人是提供贷款的银行,不是小李本人,排除。
④:小李父亲与小张爷爷是亲兄弟,二人属于四代旁系血亲,并非三代,排除。
12.B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郑某获得的版权许可使用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
②:法律允许遗嘱附带义务,所附赡养义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会内容全部无效,错误。
③: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郑某是祖母的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生效后,郑某通过遗赠取得房屋G所有权,而不是遗嘱继承,错误。
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屋H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相关贷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13.A
【详解】①:货车为婚后购买,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开支,运营中产生的侵权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正确。
②:马某夫妻在债务确定后协议离婚,恶意将财产全部划归女方、债务由男方承担,明显属于以离婚协议方式逃避债务,债权人刘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处分条款,法院应予支持,正确。
③:债权人不能直接申请执行配偶名下财产,需先通过诉讼确认债务性质或撤销不当财产处分,再依法执行,不能“直接执行”,错误。
④:离婚协议内部约定财产的归属有效,但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并非整个约定因违法而全部无效,错误。
14.B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的核心就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吴某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正确。
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家庭事务决策权,应当协商处理家庭事务,法律并未要求“必须轮流行使决策权”,排除。
③: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选取其他合法姓氏,排除。
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非法限制干涉另一方的该项权利,正确。
15.A
【详解】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奶茶店,且王某事后追认,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①正确。
②:借款用于儿子的学习开支,属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李某借款资助胞弟购房,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且承诺债务与王某无关,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③排除。
④:借款用于李某个人购买奢侈品,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李某个人债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6.B
【详解】①:陈某25周岁、余某23周岁,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二人自愿登记结婚,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婚姻合法有效,①正确。
②:陈某阻止余某外出工作,侵犯的是余某的人身自由与劳动权利,并非平等的财产权利,②排除。
③:陈某婚前全款商铺的租金,属于婚后生产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余某婚后撰写书籍获得的稿酬,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也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排除。
④: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若余某患病缺乏生活来源,陈某应当履行扶养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7.C
【详解】①: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和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判决书,都是法定的离婚生效证明,二者选其一即可,①排除。
②: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②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③正确。
④:抚养权的变更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因一方暂时经济困难就主动放弃,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8.A
【详解】①:房屋A是李某以个人名义贷款,但用于与徐某共同居住(家庭共同生活),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②:关于婚姻等纠纷不适用仲裁方式解决,②错误。
③:徐某父母公示的“陪嫁40万元及轿车”未明确排除李某权利,法院通常会认定此类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若无特别约定,婚内受赠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徐某非其外祖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是通过遗赠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9.郑小乐继承的遗产份额:
①财产清算与遗产范围确定夫妻共有财产280万元,尚欠贷款40万元,应先偿还债务。剩余共同财产=280-40=240万元。该240万元为郑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为郑某的个人遗产,另一半为王某的个人遗产。郑某遗产=240÷2=120万元,王某遗产=240÷2=120万元。
②郑某死亡时的遗产继承(郑某先死亡)郑某的法定继承人:配偶王某、儿子郑小宇(与前妻所生)、儿子郑小乐(与王某所生)、继女天天(与王某共同生活,形成扶养关系)。共4人。每人继承份额=120÷4=30万元。王某继承30万元,郑小宇继承30万元,郑小乐继承30万元,天天继承30万元。
③王某死亡时的遗产继承(王某次日死亡)王某的遗产包括:她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120万元,加上她从郑某处继承的30万元,合计150万元。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母亲(在世)、女儿天天(亲生)、儿子郑小乐(亲生)。共3人。每人继承份额=150÷3=50万元。母亲继承50万元,天天继承50万元,郑小乐继承50万元。
④郑小乐继承的总份额:郑小乐从郑某处继承30万元,从王某处继承50万元,合计80万元。
法律依据:
①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③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详解】本题为依据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法定继承、遗产范围认定的知识作答。
有效信息①:夫妻共有财产280万元、欠贷款40万元→可从遗产范围认定角度分析:继承遗产需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且分割遗产时需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因此先清偿40万元贷款后剩余24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郑某、王某各自的个人遗产为120万元。
有效信息②:郑某先死亡,未订立遗嘱,亲属包括配偶王某、子郑小宇、子郑小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女王天天→可从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角度分析:郑某无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郑某父母已过世,因此法定继承人为王某、郑小宇、郑小乐、王天天共4人,每人可继承郑某遗产30万元。
有效信息③:王某次日死亡,未订立遗嘱,亲属包括母亲、亲女王天天、亲子郑小乐→可从遗产范围和法定继承角度分析:王某的遗产包含其个人所有的12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加上从郑某处继承的30万元,合计150万元;王某无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母亲、子女,因此法定继承人为王母、王天天、郑小乐共3人,每人可继承王某遗产50万元。
有效信息④:郑小乐为郑某、王某的亲子→可从继承份额汇总角度分析:郑小乐从父亲郑某处继承30万元,从母亲王某处继承50万元,总计继承80万元。
有效信息⑤:二人生前均未订立遗嘱→可从继承规则角度分析:继承开始后,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得出结果。
20.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同时也负有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尚未分割,其继承人可协商先以遗产偿还债务,然后再进行继承;如果遗产已经被分割继承,可以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本案中,万某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没有放弃继承权,实际继承了万某的房产,且财产数额高于欠款,其应当对万某生前未了结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且万某是为了生意周转而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措施类主观题。要求阐述本案中的债务应如何处理。需要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薪火相传有继承”,结合材料进行说明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万某因生意周转困难而向毛某借款,毛某陆续以现金等方式向其出借多笔款项,万某向毛某出具借条一张,承诺借毛某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两年内还清,两年后,毛某多次向万某催要款项,万某屡屡推脱。后万某因病去世,留有市场估值约100万元的遗产,其法定继承人均未声明放弃继承其遗产→可调用法定继承、遗产继承与清偿的知识。说明本案中,万某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实际继承了万某的房产,且财产数额高于欠款,其应当对万某生前未了结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毛某与万某是亲戚。2014年以来,万某因生意周转困难而向毛某借款,毛某陆续以现金等方式向其出借多笔款项→可联系平等财产权的知识,说明该债务用于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1.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关于债务分担的协议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②本案中,购房贷款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购置共同财产(房屋)申请的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双方协议债务归小杜承担,但该约定仅对内部有效,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T公司仍有权向小红和小杜主张权利。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向T公司偿还代付款及违约金,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法院对小红和小杜夫妻债务的判决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认识类主观题,设问要求谈谈你对本案中法院判决的认识,要求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小红和小杜两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支付首付后,两人就剩余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后T公司和小红、小杜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对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夫妻两人收到贷款后,未能依约向银行按时还款,致使银行从T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先后累计划扣76万元→可运用“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分析说明本案中,购房贷款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购置共同财产(房屋)申请的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有效信息②:小红辩称,自己和小杜已经在2025年1月办理了离婚手续,且双方协议离婚后房屋归小杜所有,房贷也由小杜支付,T公司产生的损失是因小杜未按时还贷导致的,应由小杜偿还损失,债务与自己无关→可联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关于债务分担的协议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分析说明T公司仍有权向小红和小杜主张权利。
有效信息③: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向T公司偿还代付款76万元及违约金→可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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