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专题二 订约履约与权利行使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壹
合同订立·格式条款·违约责任·不可抗力
体系构建
订立合同
学问大
含义、实质、种类、订立原则、意义
合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过程:要约和承诺
有效合同的要求
无效合同的情形
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区分)
违约免责:
违约责任: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
含义
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协作履行
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履行
含义、实质、构成要件、承担方式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
效力
某学校学生集体网购服装参加4月30日运动会表演。他们派班长小黄去订购。小黄在网页上看到某网店的广告:衣服清仓大处理,部分汉服5-7折!
小黄:“我想了解一下,如果订购K系列的汉服50套,4月20日前寄到逸仙中学,大概什么价格?”
网店客服:“K系列的汉服单价80元,50套共计4000元,2025年4月24日前寄到逸仙中学。请付定金5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
小黄:“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
小黄经过班主任和家委同意后,当日支付了500元。A公司于2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5天,A公司未通知小黄,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5年4月28日。
小高:“网店的广告和小黄第一条消息是要约,第二条消息是承诺,合同的订立过程完整,合同成立且有效。”
小乔:“公司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我们是不是还能问他要点违约金?”
小张:“这个衣服我平时穿不着,参加完运动会后能不能以“质量问题”为名退货退款”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要约
核心知识
【1.合同】
内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超市购物
房屋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订立
原则
意义
自愿原则、平等协商原则
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相互合作,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
格式条款 含义
意义
法律规定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如设置最低消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均无三包等)
【2.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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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 含义
要件
约束
承诺 含义
要件
生效
新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
①内容具体确定,如数量/质量/单价等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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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水果打特价了,买得越多越便宜,快来买。
顾客:我想买苹果,苹果怎么卖?
店家:有两种,这种9块一斤,这种6块一斤。
顾客:有点贵,9块一斤的便宜点?
店家:你要诚心买,那行,8块一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易混点突破】 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内容 内容具体明确,具备使合同订立所必须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存在瑕疵
Q1: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Q2:无效合同?
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Q3:效力待定/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双方虚假意思表示(通谋虚伪)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基于重大误解
欺诈
胁迫
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显失公平
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4.合同的效力:
易错易混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
关系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②能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不能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结论 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但不能笼统地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好!
【5.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 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准确、适当地履行全部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不完全履行。具体要求:履行主体正确;履行标的符合约定(数量、质量、规格等);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严格按约定执行;价款或报酬按约定支付
诚信履行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义务:重要事项及时告知(如履行时间变更、不可抗力等)
协助义务:积极配合对方履行(如提供必要文件、场地等)
保密义务:对履行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保密
保护义务:避免对方人身、财产受损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诚信原则延伸)
绿色原则 应当始终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例如:选择环保的履行方式(如绿色包装、节能运输)
6.违约责任
内涵
实质
承担方式
免责情形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定金条款/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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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深化:定金、违约金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因为二者都有惩罚性),守约方可择其有利的。
举例: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4x2+5=13万——违约金与定金并用,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4=9万
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4×2=8万
✘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万
如果选定金赔偿:4万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继续履行”并用不同、举证责任不同
拓展深化:
【不可抗力】
含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约定的
免责事由 双方事先自愿协商、明确写入合同,合法、公平才有效,违法则无效。
无效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如“工伤概不负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有效的:例如,约定特定行为/过错免责运输合同约定。“因托运人包装不当造成货损,承运人免责”。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政府行为等)——三不要件缺一不可
误区1:常规季节性降雨/普通区域性暴雨(非极端红色预警灾害)
误区2:普通第三方交通事故(车辆剐蹭、追尾导致合同履行延误)
辨识判断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无效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违约责任的产生过程
合同
成立
不成立
成立
成立的两个阶段:
①要约
②承诺
合同效力
效力:
①有效
②无效
有效
有效合同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
合同履行
违约
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要承担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继续履行
②采取补救措施
③赔偿损失
④支付违约金
⑤适用定金罚则(二选一)
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①约定免责; ②不可抗力
不用承担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绿色原则
原则:
(2025浙江高考)基于甲的个人行为或者甲的公司经营活动,以下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①甲与女主播乙互动,向其所在直播平台充值数万元用于点歌,后甲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
②丙应聘到甲的公司,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据此要求解除与丙的劳动合同
③甲与丁签订采矿协议,发现矿区在行政法规禁止采矿的自然保护区内,甲要求解除协议
④戊通过网络发文捏造甲的公司虚假消息导致其经营困难,甲要求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甲的主张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无需“解除”
C
(2022海南)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要约
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
(2023河北)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要约邀请
(2024高考·湖北)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赠与合同
好意施惠
一般具体情形:1.约定请客吃饭 2.相约看电影、旅游、参加演唱会等3.搭乘便车 4.顺路代为投递、领取包裹、信件等5.约定叫醒自己到站下车 6.帮助倒车的人打手势 7.帮人指路
从意思表示上区分:赠与合同要求双方达成合意,即赠与人有给予财产的意思,受赠人有接受的意思,即双方都希望达成财产关系上的变动。
好意施惠的双方则无意产生财产或是人身关系上的变动,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放学后,小明对小王说:“周末我请你吃烤肉!”小王很高兴,推掉了原本和隔壁班同学约好的篮球活动。周六下午,李四正准备出门,收到张三的微信:“不好意思啊,我妈发现我作业没做完,让我在家写作业,改天吧。”
周一上学时,小明觉得过意不去,从书包里拿出一副耳机说:“上次放你鸽子真不好意思。这副蓝牙耳机是我之前用过的,买了新的就用不上了,送给你吧,算是赔礼。”小王接受了,当天就戴上了耳机。
不过,这副耳机的左耳有故障,偶尔会发出刺耳的电流声,小明明知这个毛病,但未告诉李四。一周后,小王在家戴着耳机听课时,左耳突然发出一声尖锐的噪音,导致小王左耳暂时性听力下降,去医院检查花费200元。小王的父母还带他做了进一步检查,总共医疗费500元。
Q1:张三口头答应请客但临时取消,是否构成违约?李四能否要求张三赔偿他因推掉篮球活动的损失?
Q2:张三将耳机送给李四,双方是否成立了赠与合同?耳机存在故障,张三明知却未告知,导致李四听力受损。张三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不构成违约
赠与人把自己的东西无偿送给对方,对方接受,合同就成立了。不需要书面形式。 张三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白送”不是免责理由。
又过了一周,小明再次邀请小王:“我知道校门口那家炸串店特别香,我请你吃。”小王同意了。小明带小王去了那家炸串店。当天夜里,李四开始剧烈腹痛、呕吐、腹泻,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医疗费400元,请假两天。
Q3:张三带李四去明知卫生差的炸串店吃饭,导致李四食物中毒。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三构成侵权。张三作为请客的人,对选择就餐地点负有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
炸串店老板也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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