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河南洛阳市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高二思想政治试卷
2026-04-29
|
2份
|
23页
|
203人阅读
|
0人下载
内容正文: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思想政治试卷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本题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68岁的叶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称,他无劳动能力,但3个子女极少关心他的生活。他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并每人在春节期间探望他1次。但3个子女一致表示,父亲年轻时对他们不管不问,也无财产相留,故无法照料。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叶某不应向法院起诉,因其3个子女行为仅违背公序良俗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时不能附加相应的条件
③叶某未曾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影响养老权利的实现
④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该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也违反法律规定,父母有权向法院起诉,排除。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附加条件,正确。
③:父母的养老权利与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以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即使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成年子女仍需承担赡养义务,排除。
④:“幼有所教,老有所养”是家庭的重要功能,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该表述正确,正确。
2. 小许的父亲老许因公司经营不善欠债198万元,并于2005年去世,只留下一间小作坊,小许向债主承诺,以后自己赚钱还清。在小许的努力下,小作坊逐渐红火起来,2016年小许还清了父亲欠下的全部债务。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许可以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
②小许恪守承诺,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小许若不偿债,债主可申请法律援助进行维权
④无论是否继承小作坊,小许都必须替父偿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无强制偿还义务,正确。
②:小许信守承诺还清父亲债务,体现了诚信的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的价值准则,正确。
③:小许对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没有法定清偿义务,若小许不清偿,债主没有合法依据要求其偿债,无法通过法律援助维权,排除。
④:法律没有规定子女必须替父偿债,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才有清偿责任,该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3. 杨某(男)与于某(女)结婚前一周,于某父亲买了一辆汽车送给于某。婚后杨某工作繁忙,收入较高,劝说妻子于某辞职,专心照顾家庭,于某答应并将汽车交给杨某使用。8年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于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5万元。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②因汽车一直由杨某使用,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家务劳动具有重要的家庭贡献,应获得价值认可
④夫妻双方均有工作的自由,杨某无权要求于某辞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但并非“权利义务对等”,“对等”的表述错误。
②:该汽车是于某结婚前受父亲赠与的财产,属于于某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后交给杨某使用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排除。
③: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法院判决杨某支付补偿金,正是对家务劳动的家庭贡献的价值认可,符合法律规定。
④: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干涉另一方的工作自由,因此杨某无权强制要求于某辞职,正确。
4. 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某班孝文化研究小组的同学收集到如下不同的看法:
甲
子女应该遵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
乙
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普遍,子女和父母常常不在一起,法律应该规定每年每月探望父母的频次。
丙
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可以随时随地与父母沟通,没必要用法律规范“孝”的形式。
丁
父母和子女都有自己的生活,每家的情况都不一样,“孝”没有统一的标准,用法律规范“孝”的效果不会好。
对上述“孝”的看法评析合理的是( )
①甲观点强调了对传统孝道的承袭,忽视了批判继承
②德治与法治相统一,丙观点和丁观点都忽视了法治的作用
③孝敬父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乙观点是合情合理的
④孝敬父母应加强情感教育,强制约束必然导致被动消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甲一味遵从传统古训,只注重承袭传统孝道,没有做到批判继承、古为今用,正确。
②:丙否定法律规范孝道、丁认为法律规范孝道效果不好,二者都忽视了法治在弘扬孝道中的规范作用,没有看到德治与法治相统一,正确。
③:孝敬父母是法定义务,但法律不宜硬性规定每月探望频次,乙观点不合理,排除。
④:“强制约束必然导致被动消极”说法绝对,法治约束能引导规范孝行,排除。
5. 2022年7月10日,朱某与甲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公司不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周后,朱某正式入职。朱某认为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甲公司事先确定的格式条款,剥夺了其法定权利,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支持的说法是( )
①社会保险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
②该劳动合同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朱某的主张不应被支持
③甲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
④若朱某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非可备条款,该约定违法,朱某合法权益受损,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排除。
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即使出于双方意愿也属于无效条款,朱某的主张合法,应当被支持,排除。
③: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该约定免除了甲公司的法定责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无效,正确。
④:劳动争议诉讼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
6. 2022年9月刘某与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期限至2025年8月。2023年9月,刘某因个人原因打算离职。公司以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刘某在职期间的部分劳动报酬。几天后,刘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此案中刘某( )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被侵害
②仍属于公司员工,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③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若经仲裁,则为终局裁决
④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公司拒付刘某在职期间的部分劳动报酬,确实侵害了刘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但题干全程未提及侵害刘某休息休假权利的内容,排除。
②:刘某仅因个人原因打算离职,并未正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刘某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符合工伤认定要求,因此刘某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正确。
③:根据我国劳动争议相关法律,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的争议,符合法定终局裁决的情形,若劳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该争议为终局裁决,正确。
④: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定的争议解决前置程序,不需要劳动合同事先约定仲裁条款,刘某依法有权申请劳动仲裁,错误。
7. 高二某班学生开展“模拟创业”活动,成成和小峰对智能驾驶很感兴趣,打算成立“成峰智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是两人关于创办流程的观点,其中正确的是( )
①经营主体属于非法人组织,两人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②章程中应载明各自的出资额,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③应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公司成立以后必须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担社会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并非非法人组织,排除。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确实需要载明股东的出资额,这是公司设立和运营的基础。同时,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正确。
③: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正确。
④:题干问的是创办流程,缴纳企业所得税、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司成立运营之后的经营义务,不属于创办设立流程环节,排除。
8. H科技公司是甲APP的经营者。K文化公司是乙APP的经营者。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乙APP上有5万余个短视频与甲APP的短视频一致,且短视频含有甲APP专有的代码,其中约40%的短视频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案涉的约1.5万个短视频的注册用户昵称、用户头像与甲APP相同。K文化公司( )
①实施了侵害甲APP用户著作权的行为
②虚假宣传,侵害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③误导用户,损害H科技公司的荣誉权
④行为属于“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题干明确说明约40%的短视频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著作权归甲APP的创作用户所有,K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些作品,实施了侵害用户著作权的行为,正确。
②:虚假宣传是经营者对自身商品/服务作不实误导宣传,本案K公司的核心侵权行为是擅自盗用他人内容,不属于虚假宣传,也不直接侵害用户自主选择权,错误。
③:荣誉权是对民事主体已获得的荣誉的专属保护,本案K公司并未损害H科技公司的荣誉,不构成侵害荣誉权,错误。
④:K公司擅自盗用甲APP的内容、用户信息,无偿利用H公司的经营成果抢占市场资源,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搭便车”行为,正确。
9. 七旬老人刘某在本村商店购买了生活用品盲盒,拆开后发现内含的足浴盆存在加热失灵、漏电隐患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商家却以“盲盒拆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经现场普法与耐心调解,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化解在“家门口”。该案中( )
①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②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
③商家应该依法承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费用
④国家机关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保证了公平公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平等遵守,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正确。
②:通过人民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能够及时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正确。
③: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由商家承担调解费用的说法,排除。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并非国家机关,排除。
10. 诉讼是解决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途径,某班法律知识学习小组搜集到以下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对上述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案例一适用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由人民检察院确定
②案例二适用民事诉讼,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诉
③案例三中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案例四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案例一属于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人民检察院仅承担公诉等检察职能,无权确定有罪,错误。
②:案例二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我国诉讼制度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诉,正确。
③:案例三是劳动争议,我国实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则,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错误。
④:案例四是公民起诉行政机关,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就是解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纠纷的诉讼类型,正确。
11. 甲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金融科技管理规定、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行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做出对其警告并罚款86.16万元的行政处罚。若甲银行对该行政处罚存有异议( )
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
②可在收到处罚决定15日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做出该处罚的机关应提供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④可以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并继续实施上述行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甲银行对行政处罚有异议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正确。
②: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程序,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排除。
③:在行政诉讼中,作出处罚的机关应提供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以证明处罚的合法性,正确。
④:甲银行不能拒绝履行处罚决定,且继续实施违法行为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排除。
12. M生态农业公司在高速公路附近有面积300多亩的蔬菜种植园,N公司在附近实施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在秋冬多风季节露天施工时产生大量扬尘。邻近的M公司蔬菜大棚上积累大量高黏性扬尘难以清理,导致蔬菜采光不足,产量及质量严重下滑,造成巨大损失。M公司将N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大量高黏性扬尘附着蔬菜大棚系因不可抗力引起,N公司无需担责
②N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扬尘的管控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N公司如能证明M公司的损失非N公司扬尘所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④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M公司仍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有关证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秋冬多风是可预见的正常季节现象,N公司未做好扬尘防控不属于不可抗力,N公司不能免责,排除。
②:本案属于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N公司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损害和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不能以“无过错”免责,错误。
③:侵权责任成立要求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若N公司能证明M公司损失和自身扬尘无关,自然无需承担责任,正确。
④:环境污染侵权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举证责任倒置不免除原告的全部举证义务,M公司仍需提交自身合法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正确。
13. 洛阳市以农文旅深度融合为重要抓手,在规划陆浑湖、新安县“千年樱红”等示范区项目时,组织专家深入乡村,对特色农业、历史文化、生态景观等资源进行全面调研与梳理,并制定发展规划,旨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绘就洛阳高质量发展新图景。这表明( )
①思维在实践中产生,能够把握一类事物的本质
②思维是对认识对象的本质及规律的正确反映
③人们可以凭借直接感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④正确的思维能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目的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洛阳市组织专家深入乡村调研资源、制定发展规划,体现了思维在实践中产生,并能通过调研把握资源特点与发展规律,把握事物本质,正确。
②:思维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有正确的思维才是对认识对象的本质及规律的正确反映,错误的思维则是歪曲反映,排除。
③: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无法通过直接感知揭示,需要通过抽象思维、分析综合等方式才能把握,排除。
④:正确的发展规划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助力洛阳高质量发展,体现了正确的思维能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目的,正确。
14. 在《和平是一棵树》这首诗中,诗人写道:“和平是白天鹅的翅膀,是翅膀掠过宁静的湖水,是水底映出的云影;和平是开向四方的门,是门里圆桌上斟满的红酒,是酒上照耀的灯……”。这首诗( )
①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基本单元
②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表现和平
③思维表达具有严谨性和推导性
④准确揭示了和平的本质和规律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这首诗用白天鹅、湖水、门等感性具象表达和平,说明这首诗以感性形象为基本单元,正确。
②:诗人将抽象的和平概念,通过联想、想象具象化为各种美好的意象,符合形象思维的特点,正确。
③:严谨性和推导性是抽象思维的特征,这首诗是艺术化的形象表达,不具备该特征,错误。
④:这首诗只是抒情性的艺术表达,没有精准揭示和平的本质和规律,这不是形象思维的功能,排除。
15. 《韩非子》记载:“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这位楚人( )
A. 言论虽然符合逻辑,但是在实际中无法真正同时实现
B. 违反了矛盾律,对两个互相否定的论断同时予以肯定
C. 违反了排中律,错误在于同时承认“盾坚”和“矛利”
D. 违反了同一律,在思维过程中偷换了“物”这个概念
【答案】B
【解析】
【详解】B:楚人同时肯定“吾盾之坚,物莫能陷”和“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两个论断是互相否定的矛盾关系,同时肯定二者,违反了矛盾律,正确。
A:楚人言论自相矛盾,不符合逻辑,错误。
C:违反排中律是同时否定两个矛盾论断,楚人是同时肯定,不违反排中律,错误。
D:楚人没有偷换“物”的概念,不违反同一律,错误。
16. 有人设计了一个“永动机”(如图):一盆水,上面漂浮着一个架子,架子下方是一个叶轮。一条毛巾搭在架子上,一端浸入水中,另一端悬挂在叶轮上方。浸入水中的一端吸水,而悬着的另一端就会滴水。水滴打在叶轮上,叶轮便会运转起来。从思维的角度看,该设计( )
①以科学精神为向导,能够达到正确的认识结果
②遵循了客观规律,预见了事物发展趋势和前景
③试图既反映事物的现象,又正确运用客观规律
④其构想具有能动性,却背离了科学思维的要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科学精神要求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永动机的设计违背能量守恒定律,本身并不是以科学精神为向导,不可能实现,也无法得到正确的认识结果,错误。
②:永动机的设计违背了能量守恒定律这一客观规律,不可能正确预见事物发展,错误。
③:设计者基于毛巾毛细吸水的现象做设计,主观上试图利用这一原理让水滴持续击打叶轮,本质上是想要反映事物现象、尝试运用客观规律实现设计目标,“试图”的描述符合该设计的出发点,正确。
④:该设计是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构想出来的,体现了思维的能动性,但它违背了客观规律,背离了科学思维必须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题5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老先生与他的远房侄子小王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侄子小王负责其生养死葬,待其去世后,名下的一套房产归侄子所有。然而,侄子小王并未认真履行义务,特别是在王老先生生病住院期间,小王仅出现过一次,大部分时间都由护工照料。在2023年,王老先生又自书了一份遗嘱(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声明将同一套房产留给自己在国外留学的女儿。2025年,王老先生去世,侄子小王手持协议,女儿手握遗嘱,双方对房产归属各执一词,闹上法庭,都要求继承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你认为人民法院会支持谁继承房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会支持王老先生女儿继承房产。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组织或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小王与王老先生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小王并未积极履行扶养照料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履行标准,协议失效,失去受遗赠的权利。②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王老先生于2023年自书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遗嘱法定形式要求,合法有效。而且遗赠扶养协议已经失效,此时应按照遗嘱来处理王老先生的房产。③这样判决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解析】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结合材料与民法典条文,分析房产的继承归属并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小王与王老先生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未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王老先生住院期间仅出现一次,大部分时间由护工照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同时,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方需履行生养死葬义务,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本案中,小王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扶养义务,不符合协议的履行标准,因此丧失了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受遗赠的权利,该协议不再具有执行效力。
有效信息②:王老先生于2023年订立自书遗嘱,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将房产留给女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当遗赠扶养协议失效后,应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处理遗产。本案中,王老先生的自书遗嘱形式合法,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遗赠扶养协议因小王未履行义务而失效后,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其女儿继承房产。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女)与肖某(男)二人于2021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半年后,李某的父亲去世,父亲生前留有一套房产和存款40万元。经核实,上述房产和存款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父亲生前未留下遗嘱,李某与其母亲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房产由李某全部继承;存款40万元归李某母亲。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与肖某的感情出现了危机,2024年7月,李某与肖某申请离婚登记。15天后,李某母亲病逝,住院期间在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见证下口述遗嘱,要把剩下的20万存款留给女儿李某。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肖某却提出李某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和存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产生争议,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产和存款。
假如你是该案的主审法官,你支持肖某的诉求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房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存款则归李某一人所有。①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父亲生前未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李某通过与母亲达成协议继承的房产,属于李某与肖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肖某有权分割。②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母亲病重时所立口头遗嘱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合法有效,故20万存款属于李某个人财产,肖某无权分割。
【解析】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夫妻财产与遗产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知识对房产和存款的归属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李某父亲未留遗嘱,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取得房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李某父亲无遗嘱,李某按法定继承取得房产,不属于只归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由二人分割。
有效信息②:李某母亲立下口头遗嘱,指定20万存款归李某个人所有,且有三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即为有效;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本案中,李某母亲口头遗嘱形式合法有效,明确存款只归李某,该20万存款属于李某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G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G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同时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G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W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G报刊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劳动合同是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一旦签订,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变更劳动合同。但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②G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便大幅增加张某的工作任务,违反了关于“协商一致”原则,构成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直接影响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因此,张某有权拒绝上述安排,G报刊公司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裁决G报刊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解析】
【详解】本题是法律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劳动者权利保护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结合材料与法律条文,分析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说明理由。
有效信息①:G报刊公司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单方强制变更。本案中,G报刊公司变更张某的工作内容与工作量,未与张某协商一致,违反了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原则,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有效信息②:G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大幅增加其工作任务,导致工作时间大幅延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本案中,G报刊公司安排张某承担双倍工作量,必然导致其工作时间大幅延长,属于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休息权,张某有权拒绝该不合理安排。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田间牛脾气伤了叔侄情】
2025年秋的一个午后,53岁的李某正在田间劳作。一头脱缰的黄牛将毫无防备的李某顶倒在地,造成李某肋骨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李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按照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核算,其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十多万元。原来,这头黄牛是李某的侄子李甲家的,当时李甲正与牛贩子商议卖牛,不料黄牛突然躁动,挣脱缰绳而出撞伤李某。李某找李甲要求赔偿,因数额分歧,李甲认为是叔叔在讹诈,遂强硬拒绝,昔日和睦的叔侄关系变得剑拔弩张。多次协商无果,李某欲通过诉讼维权。
(1)在诉讼中,李某有哪些诉讼权利?提起诉讼前,李某需要做哪些准备?
【审判有依据调解显温度】
一审法院接案后,据司法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作出了判决。李甲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遂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到了刘法官手里,他翻阅卷宗时敏锐地察觉到,这起牛伤人案件的核心并非赔偿金额,而是叔侄间的怨气。“一纸判决或许能了结案子,却解不开人心的疙瘩。”刘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多次奔赴事发现场勘验,摸清了案件全貌,根据双方性格特点,组织了数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回归了亲情诉说,达成调解协议,李甲一次性赔偿7万元,叔侄俩握手言和,仍是好亲戚、好邻里。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刘法官所做工作的价值。
【答案】(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李某在诉讼前应做以下准备:①起诉是诉讼程序第一步,李某应当根据案件事实撰写民事起诉状,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诉讼。②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李某应当准备好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①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是我国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②刘法官等人通过努力,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节省了司法资源,便捷、有效地解决纠纷;厘清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修复双方的亲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弘扬了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思想,培育践行了核心价值观。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简答题,根据教材知识直接回答即可,详解略。
【小问2详解】
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可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知识,从调解的作用、司法的社会效果等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刘法官多次奔赴事发现场勘验、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可从调解的内涵与效力角度分析说明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是我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刘法官主持调解,以非对抗方式化解纠纷,契合调解制度的价值功能。
有效信息②: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修复亲情邻里关系,避免矛盾激化→可从纠纷解决的社会价值角度分析说明刘法官的调解工作,不仅厘清了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化解了叔侄间的怨气,修复了亲情与邻里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促进了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培育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伴随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而不断演进,其内涵、重点与方式深刻反映了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执政环境与自身建设需要。
结合材料,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说明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百年演进符合科学思维。
【答案】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百年演进始终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客观实际出发,如实地反映时代要求。②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始终把握党的执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着眼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通过构建系统的制度和实践路径,使政绩观教育的效果可考核、可验证。
【解析】
【详解】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可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从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等角度作答。
有效信息①:每个时期的政绩观教育都围绕当时党的中心任务展开,百年演进中,不同时期的政绩观教育都紧扣当时的实际任务调整→可联系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说明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百年演进如实地反映时代要求。
有效信息②: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发展阶段,都准确把握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通过调整政绩观教育提前引导干部适配发展需要→可联系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说明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始终把握党的执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着眼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有效信息③:每一个时期的政绩观都服务于当时的实践,随着党百年奋斗的实践推进,执政环境、中心任务发生变化,政绩观教育的内容也随之调整优化,始终与实践发展相适配→可联系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说明中国共产党通过构建系统的制度和实践路径,使政绩观教育的效果可考核、可验证。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高二思想政治试卷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一、选择题:本题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68岁的叶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称,他无劳动能力,但3个子女极少关心他的生活。他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并每人在春节期间探望他1次。但3个子女一致表示,父亲年轻时对他们不管不问,也无财产相留,故无法照料。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叶某不应向法院起诉,因其3个子女行为仅违背公序良俗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时不能附加相应的条件
③叶某未曾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影响养老权利的实现
④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小许的父亲老许因公司经营不善欠债198万元,并于2005年去世,只留下一间小作坊,小许向债主承诺,以后自己赚钱还清。在小许的努力下,小作坊逐渐红火起来,2016年小许还清了父亲欠下的全部债务。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许可以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
②小许恪守承诺,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小许若不偿债,债主可申请法律援助进行维权
④无论是否继承小作坊,小许都必须替父偿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3. 杨某(男)与于某(女)结婚前一周,于某父亲买了一辆汽车送给于某。婚后杨某工作繁忙,收入较高,劝说妻子于某辞职,专心照顾家庭,于某答应并将汽车交给杨某使用。8年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于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5万元。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②因汽车一直由杨某使用,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家务劳动具有重要的家庭贡献,应获得价值认可
④夫妻双方均有工作的自由,杨某无权要求于某辞职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4. 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某班孝文化研究小组的同学收集到如下不同的看法:
甲
子女应该遵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
乙
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普遍,子女和父母常常不在一起,法律应该规定每年每月探望父母的频次。
丙
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可以随时随地与父母沟通,没必要用法律规范“孝”的形式。
丁
父母和子女都有自己的生活,每家的情况都不一样,“孝”没有统一的标准,用法律规范“孝”的效果不会好。
对上述“孝”的看法评析合理的是( )
①甲观点强调了对传统孝道的承袭,忽视了批判继承
②德治与法治相统一,丙观点和丁观点都忽视了法治的作用
③孝敬父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乙观点是合情合理的
④孝敬父母应加强情感教育,强制约束必然导致被动消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2022年7月10日,朱某与甲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公司不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周后,朱某正式入职。朱某认为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是甲公司事先确定的格式条款,剥夺了其法定权利,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支持的说法是( )
①社会保险属于劳动合同可备条款,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
②该劳动合同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朱某的主张不应被支持
③甲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
④若朱某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6. 2022年9月刘某与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期限至2025年8月。2023年9月,刘某因个人原因打算离职。公司以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刘某在职期间的部分劳动报酬。几天后,刘某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此案中刘某( )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和休息休假的权利被侵害
②仍属于公司员工,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③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若经仲裁,则为终局裁决
④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因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高二某班学生开展“模拟创业”活动,成成和小峰对智能驾驶很感兴趣,打算成立“成峰智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是两人关于创办流程的观点,其中正确的是( )
①经营主体属于非法人组织,两人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②章程中应载明各自的出资额,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③应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公司成立以后必须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担社会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8. H科技公司是甲APP的经营者。K文化公司是乙APP的经营者。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乙APP上有5万余个短视频与甲APP的短视频一致,且短视频含有甲APP专有的代码,其中约40%的短视频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案涉的约1.5万个短视频的注册用户昵称、用户头像与甲APP相同。K文化公司( )
①实施了侵害甲APP用户著作权的行为
②虚假宣传,侵害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③误导用户,损害H科技公司的荣誉权
④行为属于“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七旬老人刘某在本村商店购买了生活用品盲盒,拆开后发现内含的足浴盆存在加热失灵、漏电隐患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商家却以“盲盒拆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经现场普法与耐心调解,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化解在“家门口”。该案中( )
①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②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
③商家应该依法承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费用
④国家机关作为第三方进行调解,保证了公平公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诉讼是解决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途径,某班法律知识学习小组搜集到以下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对上述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案例一适用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由人民检察院确定
②案例二适用民事诉讼,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诉
③案例三中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案例四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纠纷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甲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金融科技管理规定、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行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做出对其警告并罚款86.16万元的行政处罚。若甲银行对该行政处罚存有异议( )
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
②可在收到处罚决定15日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做出该处罚的机关应提供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④可以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并继续实施上述行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M生态农业公司在高速公路附近有面积300多亩的蔬菜种植园,N公司在附近实施高速公路拓宽工程,在秋冬多风季节露天施工时产生大量扬尘。邻近的M公司蔬菜大棚上积累大量高黏性扬尘难以清理,导致蔬菜采光不足,产量及质量严重下滑,造成巨大损失。M公司将N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大量高黏性扬尘附着蔬菜大棚系因不可抗力引起,N公司无需担责
②N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扬尘的管控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N公司如能证明M公司的损失非N公司扬尘所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④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M公司仍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有关证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洛阳市以农文旅深度融合为重要抓手,在规划陆浑湖、新安县“千年樱红”等示范区项目时,组织专家深入乡村,对特色农业、历史文化、生态景观等资源进行全面调研与梳理,并制定发展规划,旨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绘就洛阳高质量发展新图景。这表明( )
①思维在实践中产生,能够把握一类事物的本质
②思维是对认识对象的本质及规律的正确反映
③人们可以凭借直接感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④正确的思维能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目的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在《和平是一棵树》这首诗中,诗人写道:“和平是白天鹅的翅膀,是翅膀掠过宁静的湖水,是水底映出的云影;和平是开向四方的门,是门里圆桌上斟满的红酒,是酒上照耀的灯……”。这首诗( )
①以感性形象作为思维基本单元
②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表现和平
③思维表达具有严谨性和推导性
④准确揭示了和平的本质和规律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韩非子》记载:“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这位楚人( )
A. 言论虽然符合逻辑,但是在实际中无法真正同时实现
B. 违反了矛盾律,对两个互相否定的论断同时予以肯定
C. 违反了排中律,错误在于同时承认“盾坚”和“矛利”
D. 违反了同一律,在思维过程中偷换了“物”这个概念
16. 有人设计了一个“永动机”(如图):一盆水,上面漂浮着一个架子,架子下方是一个叶轮。一条毛巾搭在架子上,一端浸入水中,另一端悬挂在叶轮上方。浸入水中的一端吸水,而悬着的另一端就会滴水。水滴打在叶轮上,叶轮便会运转起来。从思维的角度看,该设计( )
①以科学精神为向导,能够达到正确的认识结果
②遵循了客观规律,预见了事物发展趋势和前景
③试图既反映事物的现象,又正确运用客观规律
④其构想具有能动性,却背离了科学思维的要求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5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王老先生与他的远房侄子小王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侄子小王负责其生养死葬,待其去世后,名下的一套房产归侄子所有。然而,侄子小王并未认真履行义务,特别是在王老先生生病住院期间,小王仅出现过一次,大部分时间都由护工照料。在2023年,王老先生又自书了一份遗嘱(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声明将同一套房产留给自己在国外留学的女儿。2025年,王老先生去世,侄子小王手持协议,女儿手握遗嘱,双方对房产归属各执一词,闹上法庭,都要求继承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你认为人民法院会支持谁继承房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女)与肖某(男)二人于2021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半年后,李某的父亲去世,父亲生前留有一套房产和存款40万元。经核实,上述房产和存款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父亲生前未留下遗嘱,李某与其母亲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房产由李某全部继承;存款40万元归李某母亲。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与肖某的感情出现了危机,2024年7月,李某与肖某申请离婚登记。15天后,李某母亲病逝,住院期间在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的见证下口述遗嘱,要把剩下的20万存款留给女儿李某。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时,肖某却提出李某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和存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产生争议,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产和存款。
假如你是该案的主审法官,你支持肖某的诉求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G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G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同时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G报刊公司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张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W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G报刊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决,并说明理由。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田间牛脾气伤了叔侄情】
2025年秋的一个午后,53岁的李某正在田间劳作。一头脱缰的黄牛将毫无防备的李某顶倒在地,造成李某肋骨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李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按照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核算,其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十多万元。原来,这头黄牛是李某的侄子李甲家的,当时李甲正与牛贩子商议卖牛,不料黄牛突然躁动,挣脱缰绳而出撞伤李某。李某找李甲要求赔偿,因数额分歧,李甲认为是叔叔在讹诈,遂强硬拒绝,昔日和睦的叔侄关系变得剑拔弩张。多次协商无果,李某欲通过诉讼维权。
(1)在诉讼中,李某有哪些诉讼权利?提起诉讼前,李某需要做哪些准备?
【审判有依据调解显温度】
一审法院接案后,据司法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作出了判决。李甲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遂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到了刘法官手里,他翻阅卷宗时敏锐地察觉到,这起牛伤人案件的核心并非赔偿金额,而是叔侄间的怨气。“一纸判决或许能了结案子,却解不开人心的疙瘩。”刘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多次奔赴事发现场勘验,摸清了案件全貌,根据双方性格特点,组织了数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回归了亲情诉说,达成调解协议,李甲一次性赔偿7万元,叔侄俩握手言和,仍是好亲戚、好邻里。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刘法官所做工作的价值。
2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伴随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而不断演进,其内涵、重点与方式深刻反映了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执政环境与自身建设需要。
结合材料,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说明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百年演进符合科学思维。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