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河南漯河市临颍县第三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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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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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五课 正确运用判断 |
| 类型 | 试卷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期中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河南省 |
| 地区(市) | 漯河市 |
| 地区(区县) | 临颍县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100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6-20 |
| 更新时间 | 2026-06-20 |
| 作者 | 学科网试题平台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6-20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8418617.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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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2025-2026学年度高二下学期政治期中考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甲在企业创办初期因资金短缺向乙借款10万元。在乙的家人的要求下,甲将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后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甲又将自己居住的房屋抵押给某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不履行债务,则乙有权将该汽车直接变卖
②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押权
③在该房屋抵押期间,甲可以继续在该房屋中居住
④因为该房屋已抵押给银行,所以甲需要立刻搬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甲将汽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这属于动产质押。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乙)可以与出质人(甲)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直接“将汽车直接变卖”,需要通过合法程序,错误。
②:在该借款合同存续期间,乙对汽车享有质权(因为汽车已交付给乙),正确。
③: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设立,但甲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抵押期间可以继续在该房屋中居住,正确。
④:房屋抵押给银行后,甲仍然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权,不需要立刻搬离,错误。
2. 赵某与李某是左右邻居,赵某从市政务服务平台得知,自家附近被投诉存在火情安全隐患,投诉的截图来自邻居李某安装的可遥控摄像头。赵某发现李某的摄像头不仅能拍摄到自家庭院,甚至可透过窗户清晰窥见其客厅内部的生活场景。他认为李某的行为干扰了其私人生活、侵犯隐私权,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损失20万元。李某辩称,摄像头是为自家安全安装,拍摄截图是为向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火情隐患,并非故意侵犯隐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安装摄像头的行为超出相邻关系的合理限度,构成对赵某隐私权的侵犯
②李某基于投诉火情的需求,属于合法行使相邻权,无需对赵某承担侵权责任
③赵某有权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因为两家是相邻关系,不得安装摄像头
④李某通过12345平台投诉的行为,未涉及泄露赵某的隐私,不构成侵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的摄像头能拍摄到赵某庭院甚至客厅内部,侵入了赵某的私人生活空间,超出合理限度,构成隐私侵权,正确。
②:即使李某有投诉火情的需求,其摄像头拍摄范围侵犯了赵某隐私,仍需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法律责任,排除。
③:相邻关系中并非绝对不能安装摄像头,只要安装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未侵犯他人隐私,就具备合法性,排除。
④:李某通过12345平台投诉火情的行为,并未公开监控内容,未涉及泄露赵某隐私,不构成侵权,正确。
3. 高二学生小宇自主研发了一款新型智能水杯,具备温度监测和饮水提醒功能,准备与企业合作量产。关于这项发明的保护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宇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专利保护
②若获得专利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该产品
③小宇作为未成年人,不能申请专利,只能由父母代为申请
④不申请专利也能获得法律保护,只要将发明内容公开即可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发明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获得专利保护,符合题意。
②:专利具有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专利,符合题意。
③: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获得知识产权保护,不需要由父母代为申请,错误。
④:若不申请专利,需要通过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公开发明内容无法获得法律保护,错误。
4. 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经营超市(登记在李某名下),二人书面约定“婚内个人名义借款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超市归李某一方所有”。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其婚后多年未回家的儿子李某甲主张继承超市,但不知二人约定的债权人就李某生前为超市进货所借20万元,要求王某清偿。王某提出异议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借款用于共同经营,王某需清偿
B. 借款未用于日常消费,属李某个人债务
C. 李某甲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 超市属李某个人财产,李某甲可全额继承
【答案】A
【解析】
【详解】A: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超市,且债权人不知情,夫妻内部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王某需清偿,A正确。
B:经营所用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不以是否用于日常消费为判定标准,B排除。
C: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儿子婚后多年未回家,不意味着未尽赡养义务,未达到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C排除。
D:超市虽为李某个人财产,但王某作为配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甲不能全额继承,D排除。
故本题选A。
5. 2026年1月,全国港澳研究会在北京举行专题研讨会。会议指出,行政主导作为基本法设计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原则,根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国两制”方针下特别行政区实现良政善治的制度保障。特区行政长官表示,行政主导是确保特别行政区高效治理、维护长期繁荣稳定的关键。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并非完全自治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主导体制表明国家结构形式具有联邦制特征
③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其宪制基础
④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只对特别行政区负责,不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特别行政区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享有高度自治权,但这种自治不是完全自治,必须在宪法和基本法的框架内行使,正确。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主导体制是单一制下的地方治理模式,并不具备联邦制特征。联邦制下的地方政府拥有相对独立的主权,而特别行政区的权力由中央授予,错误。
③: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这个表述符合事实,正确。
④: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不仅对特别行政区负责,还必须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错误。
6. 2026年,随着油价高涨,节油型润滑油成为市场宠儿。国内老牌企业“蓝盾石化”(化名)凭借多年研发,其“蓝盾Pro”润滑油在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其包装采用独特的“深海蓝”配色搭配“银色闪电”图形。不久后,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蓝盾金选”的润滑油,其包装在颜色、图形布局、字体设计上与“蓝盾Pro”极度相似,仅在细微处标注了不同的生产厂家。许多司机在加油时误以为是“蓝盾Pro”的升级版而购买。下列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利用了“蓝盾Pro”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②“蓝盾金选”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其包装设计不构成违法
③该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
④该行为侵犯了“蓝盾石化”的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蓝盾Pro已经在市场建立了极高的商业信誉,“蓝盾金选”刻意模仿包装让消费者误认,本质是“搭便车”,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获利,正确。
②:营业执照仅代表经营主体资格合法,不代表行为合法,该混淆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违法行为,排除。
③: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标识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该行为完全符合这一不正当混淆行为的特征,正确。
④: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混淆行为,并未侵犯专利权(专利权针对专利成果,本题不涉及专利侵权情形),错误。
7. 2026年,面对基层治理中复杂多样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海Y区在C街道率先试点“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模式,初显成效后,系统总结其有效做法与经验,进而指导全区12个街道、41个居民区的全面推广与深化,形成全域覆盖的治理新路径。这体现了( )
①由于有思维参与了人类社会实践,人成为万物之灵
②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是具有指导性针对性的思想方法
③思维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能反作用于社会实践
④思维能够帮助人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材料没有对比人与万物、没有体现“人是万物之灵”的哲理,偏离题意,排除。
②:先试点后推广(辩证思维)、系统总结经验、全区全域覆盖推进(系统思维),用科学思维方法指导基层治理,正确。
③:基层治理实践中产生治理难题→试点实践形成经验思维→再用总结出的经验指导全区治理实践,体现实践产生思维,思维反作用于实践,正确。
④:只有正确的科学思维才能帮助实现预期目的,笼统说“思维能够帮助实现”表述绝对、不准确,排除。
8. 8岁的小明在小区内玩耍时,未遵守物业“禁止靠近宠物活动区”的警示,擅自翻越围栏进入该区域投喂邻居罗某饲养的犬只,因拉扯狗绳被犬只扑倒咬伤,造成手臂骨折及多处皮肤撕裂伤。罗某主张已对犬只采取拴养措施,小明自身存在过错,拒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明父母将罗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罗某作为犬只饲养人,对其致人损害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对他负有教育、保护义务
③物业未及时制止小明翻越围栏,应与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④小明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罗某作为饲养人,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正确。
②: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负有监护、教育和保护义务,正确。
③:物业已设置警示标志,尽到合理提示义务,小明擅自闯入,物业不承担连带责任,排除。
④:本案为一般人身伤害,未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程度,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排除。
9. 未成年人刘某驾驶从张某处租赁的小型轿车,并搭载同乘好友管某(未成年)。当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大厦门口并违章停车后,乘车人管某开启车门时,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卢某发生碰撞,致卢某受伤及两车损害。经交警部门认定,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 若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部门应无偿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B. 对未成年子女刘某进行教育引导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C. 管某不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其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 张某作为车辆出租人,无论其是否有过错,均应与承租人一起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B
【解析】
【详解】A:法律援助仅针对经济困难等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服务,并非所有诉讼都必须无偿提供,排除。
B: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同时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也是父母监护权的内容,属于父母的法定权利,正确。
C: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排除。
D:机动车租赁中,出租人只有存在过错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并非无论是否有过错都要共同承担举证责任,排除。
10. 卢某与覃某系同村村民,承包地紧紧相邻,二人多年来因土地问题争执不下,矛盾日益激化。卢某多次在覃某村口水田倾倒石块、泥土等杂物,侵占覃某水田,致使其无法耕种,造成重大损失。在本案中( )
①卢某与覃某应遵循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②卢某侵犯了覃某对其水田的所有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卢某违反绿色原则,对当地水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④卢某应当恢复覃某水田的原状,清除倒在里面的石块等杂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二者承包地相邻,但卢某的行为侵害了覃某的相邻权,卢某与覃某应遵循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卢某应当恢复覃某水田的原状,清除倒在里面的石块等杂物,①④入选。
②:覃某对水田拥有用益物权,而不是所有权,②不选。
③:卢某违反了守法和公平原则,而不是绿色原则,③不选。
故本题选B。
11. 2026年5月30日是第十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没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很难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广大科技工作者唯有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从逻辑上看,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
①只有拥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才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
②除非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否则很难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
③若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则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
④广大科技工作者如果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就弘扬了科学家精神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没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很难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科学家精神是科技成果的必要条件,“只有拥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才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将科技成果作为科学家精神的必要条件,颠倒了题干的逻辑关系,错误。
②:“除非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否则很难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可转化为“只有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才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科学家精神是科技成果的必要条件,与题干判断一致,正确。
③:“广大科技工作者唯有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是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的必要条件。而“若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则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将弘扬科学家精神当成了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的充分条件,逻辑错误,错误。
④:“广大科技工作者唯有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从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来看,肯定后件必然能够肯定前件,正确。
12. 下班回家路上,小杨被某宾馆阳台上掉落的花盆砸伤,共花费医疗费2万元。宾馆负责人否认花盆是他们扔下去的,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为此,小杨将该宾馆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宾馆应该对此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对受伤的争议事实由小杨负责举证
③小杨如对一审判决不服须在十日内上诉
④小杨住院的医疗费发票可作为书证
A. ①④ B. ②④ C. ①③ D. ②③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宾馆应该对此损害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受伤的争议事实由小杨负责举证,②正确。
③: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③错误。
④:书证指文字、图表、符号形式的证据,小杨住院的医疗费发票可作为书证,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 孤寡老人赵某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载明由热心的邻居田某和李某(夫妻关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名下唯一商铺归田某和李某所有。田某夫妇悉心照顾赵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商铺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三年后,田某因个人经营需要,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40万元。李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田某夫妇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应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
②商铺虽然登记到田某名下,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田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商铺的交换价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其财产于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自然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本题中赵某留的是自书遗嘱,并非遗赠扶养协议,田某夫妇是基于遗赠获得的商铺,排除。
②:田某和李某是夫妻关系,商铺是赵某通过遗嘱明确赠给田某和李某二人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办理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但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正确。
③:遗嘱继承、遗赠的效力均优于法定继承,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正确。
④:田某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银行作为债权人享有抵押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商铺的交换价值,田某是抵押人不享有抵押权,排除。
14. 人工智能是驱动社会变革的强大引擎。其“利”在于能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在医疗、科研等领域实现突破,并为生活提供个性化服务。其“弊”同样不容忽视:数据滥用与算法偏见威胁隐私和公平;对人工智能的过度依赖也可能削弱人的主体性。由此可见,发展人工智能需要处理好技术创新与安全规范的关系。这启示我们( )
①要善于分析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②矛盾的斗争性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
③看问题要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主流
④做事情要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人工智能的发展有其有利条件,也有其不利条件,需要我们善于分析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符合题意。
②③:材料强调的是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人工智能,没有体现矛盾的斗争性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也没有反映要抓主流,排除。
④:发展人工智能既需要技术创新,也需要安全规范,需要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符合题意。
15. “养龙虾”(对部署和使用开源AI智能体OpenClaw的戏称)热潮下,一人公司借助智能体大幅降低管理成本,这正在改写企业运行的底层逻辑。科斯关于企业边界的经典逻辑(管理成本=交易成本)依然成立,但决定边界的关键已更新为“人机协同成本=交易成本”这一新逻辑。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材料中的“逻辑”都是指企业运行时需遵循的客观规律
②“人机协同成本=交易成本”是企业必须遵循的逻辑规律
③科斯的企业边界经典逻辑是科斯等人推崇的思维方法
④材料中讲到的不同“逻辑”并不都是狭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逻辑”在语境中有不同含义,材料中“科斯关于企业边界的经典逻辑”指科斯提出的理论观点,属于研究企业问题的思维方法,并非都是企业运行本身的客观规律,排除。
②:“逻辑规律”是逻辑学研究的思维本身的规律,“人机协同成本=交易成本”是针对AI时代企业现象提出的新判断、新理论概括,是经济领域总结出的企业运行规律,不是逻辑学范畴的逻辑规律,错误。
③:科斯的企业边界经典逻辑,是科斯研究企业问题形成的理论结论,属于科斯等人推崇的思维方法,符合“逻辑”作为“思维方法”的用法,正确。
④:狭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材料中的不同“逻辑”,有指代经济运行规律的,并不都属于狭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时代变迁,越来越多家庭选择在外享用年夜饭,让团圆时刻少些忙碌、多些轻松。可很多人却因为不懂“门道”,年夜饭变成了“年夜烦”。针对此情况,新年前夕,小林等同学开展“年夜饭避坑指南进社区”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谢先生:早在除夕前一个月,我便在酒店预订了一桌年夜饭,并支付600元定金。可就在除夕前三天,却接到酒店取消订餐的通知,酒店服务员声称:“要么增加包间消费,要么另选他处并领回定金”。原因是我的消费仅有3000元却占用了一间大包厢,而别人愿意在这个包厢内开两桌,每桌费用还大大超过了我。酒店的通知我是否有权拒绝?如果我另选他处,又能追究酒店的哪些责任?
邱女士:我预定年夜饭包间时,酒店规定包间最低消费为2999元/桌,服务员表示:“如果所点菜肴酒水不足这一金额,则需更换贵价菜肴酒水”。我必须接受这一规定吗?
(1)若你是小林,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两位居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正确运用复合判断的知识,分析酒店服务员两种言论的类型,并指出其不合理之处。
【答案】(1)①合同一经签订,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酒店单方面取消订餐协议的行为构成违约,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谢先生有权拒绝取消订餐,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协议;若另选他处,可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1200元,如果无法弥补按同样标准在别处用餐的差价,还可要求酒店就剩余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包间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对消费者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邱女士有权不予接受。
(2)①“要么增加包间消费,要么另选他处并领回定金”属于不相容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在使用时需穷尽所有可能情况。酒店服务员只设置两个选言支,刻意排除按约定就餐、双倍返还定金等合法选择,选言支不穷尽,违背逻辑规则。
②“如果所点菜肴酒水不足这一金额,则需更换贵价菜肴酒水”属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使用时要体现有前一种情况必有后一种情况,菜品消费金额不足最低消费与更换贵价菜肴酒水之间并不构成有前必有后的关联,酒店主观臆造条件联系,强加不合理规定,违背逻辑规则。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说明理由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消费者的权利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谢先生预定了一桌年夜饭,并支付了定金。在节前,酒店通知其取消订餐,让他另选别处并领回定金→可从合同、违约与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酒店单方面取消协议构成违约,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谢先生有权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协议;也可另选他处并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无法弥补按同样标准在别处用餐的差价,还可要求酒店就剩余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有效信息②:消费者是否必须接受酒店包厢最低消费金额的规定→可从格式条款、消费者的权利的角度,分析说明本案中“包间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邱女士有权不予接受。
【小问2详解】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酒店服务员两种言论的类型,并指出其不合理之处,要求运用正确运用复合判断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①:要么增加包间消费,要么另选他处并领回定金→可从不相容选言判断角度分析说明酒店服务员只设置两个选言支,选言支不穷尽,违背逻辑规则。
有效信息②:如果所点菜肴酒水不足这一金额,则需更换贵价菜肴酒水→可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角度分析说明菜品消费金额不足最低消费与更换贵价菜肴酒水之间并不构成有前必有后的关联,酒店主观臆造条件联系,强加不合理规定,违背逻辑规则。
17.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作出了系统部署,展现了战略谋划的思维特质。文件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作为首要任务,其核心是“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进而提出“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的协同要求,并设定了“确保2026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的精确量化目标,为衡量工作成效提供了清晰标尺。在实现路径上,文件强调“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推动农业产业体系全面升级。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文件首次鲜明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并将其具体化为“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应用场景”。同时,文件始终贯穿着“因地制宜”的方法论,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都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旨在“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此外,文件将“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要求“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并通过建立健全动态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来确保落实,致力于“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科学思维的特征”相关知识,分析文件部署所蕴含的思维特点。
【答案】作答角度:认识的客观性+结果可预见+结果可检验
①科学思维追求认识的客观性,坚持从实际出发。文件反复强调“因地制宜”,立足各地实际部署工作、反对“一刀切”,体现思维与客观实际相符合。②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预见性,能把握规律、推断发展趋势。文件统筹农业发展与保护、部署发展新质生产力,体现对农业规律的洞察,作出前瞻性规划。③科学思维的结果具有可检验性,能以实践为标准验证认识。文件设定的粮食产量、防返贫等量化目标,可通过客观成果检验,彰显思维成果的可验证性。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
考点考查:科学思维的特征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体现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文件部署所蕴含的思维特点。需要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科学思维的特征”相关知识,从认识的客观性、结果可预见、结果可检验三个角度,分析文件部署所蕴含的思维特点。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文件始终贯穿“因地制宜”方法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乡村建设均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反对“一刀切”→可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的知识,从认识的客观性的角度,说明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思维内容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特点。
有效信息②:文件提出“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部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统筹农业产业体系升级→可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的知识,从结果可预见的角度,说明部署把握农业发展规律,对农业未来发展作出前瞻性、引领性规划。
有效信息③:文件设定“2026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的量化目标,明确防返贫、补齐农村短板等成效衡量标准→可运用科学思维的特征的知识,从结果可检验的角度,说明部署的目标和成效可通过客观数据、实际面貌检验,体现思维成果的可验证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日常生活中,小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但有些业主拖延甚至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人往往会采用各种方式催交物业费。2013年,张女士在江苏南通某小区买了房,并与小区物业公司签署了物业服务合同。因长期居住外地,张女士未按约定交纳物业费,结果2021年9月回家时,发现门禁功能被物业关闭,无法使用电梯。多次交涉无果后,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其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权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材料二 2026年3月,某小区业主王某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长期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庭审中,物业公司出示了物业服务合同、日常巡查记录、催缴通知等证据,证明其已按约定提供了基本服务。王某主张小区公共区域卫生差、安保不到位,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张女士与物业公司的行为中的不妥之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1)
①依法设立的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张女士与物业公司都应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由材料可知张女士并未按约定缴纳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张女士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缴纳物业费。②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以限制门禁、电梯使用的方式属于影响了张女士的正常生活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正当权益,是违法的。物业服务人催缴物业费应采用合理合法方式,业主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通过调解、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不应以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方式催缴。
(2)
法院会判决王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不会支持王某拒交物业费的主张。
理由如下: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物业公司主张王某拖欠物业费,出示了物业服务合同、巡查记录、催缴通知等证据,证明其已按约定提供了基本服务,履行了举证责任。②而王某主张物业服务不到位,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王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其拒交物业费的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③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判决,避免了“谁闹谁有理”的错误倾向,既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促使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实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解析】
【小问1详解】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有效合同、权利与义务、维权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二者行为的不当之处。
有效信息①:与小区物业公司签署了物业服务合同;张女士未按约定交纳物业费→可从合同的角度分析说,这是有效合同,明确了双方的义务,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结合材料说明张女士的行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自觉缴纳物业费。
有效信息②:门禁功能被物业关闭,无法使用电梯→可从维权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物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通过催告、调解、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追讨物业费。
【小问2详解】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法院的判决原因。
首先,明确说明法院的判决:王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不支持王某拒交物业费的主张。
其次,分析说明法院判王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的理由:民事诉讼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提供证据的责任。物业公司起诉要求缴费,属于提出诉讼主张,并且主动提交物业服务合同、巡查记录、催缴通知,完整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基础服务义务。物业完成举证,主张合法有据,法院应该予以支持。
同时,分析说明法院不支持王某拒交物业费的主张的理由:人民法院审判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必须靠合法证据支撑。王某主张小区公共区域卫生差、安保不到位,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故法院不支持王某拒交物业费的主张。
最后分析这样判决产生的重要意义:既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促使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实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营“塔斯汀中国汉堡”,截至2025年11月在营门店超1.1万家)于2025年1月,将仿冒品牌“塔诗汀”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与装潢,对外谎称与塔斯汀“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信息欺骗消费者与加盟商,签约门店达1300家,部分门店刻意开在塔斯汀门店旁,导致消费者频繁误购。
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公开审理,2026年1月14日一审宣判,认定“塔诗汀”构成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的赔偿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判决“塔诗汀”承担侵权责任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赔偿诉求的依据。
【答案】①“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装潢,构成商标侵权,谎称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违背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属于典型的“搭便车”与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塔斯汀的合法权益。
②“塔诗汀”开设大量门店并刻意毗邻经营,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给塔斯汀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与品牌商誉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判决全额支持500万元赔偿诉求。
【解析】
【详解】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判决“塔诗汀”承担侵权责任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赔偿诉求的依据,需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关键词①:“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与装潢,对外谎称与塔斯汀“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信息欺骗消费者与加盟商,签约门店达1300家,部分门店刻意开在塔斯汀门店旁,导致消费者频繁误购→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装潢,造成消费者误认,并且谎称同根同源,属于虚假宣传,违背了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
关键词②: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的赔偿诉求→可联系侵权的知识,说明“塔诗汀”的行为与“塔斯汀”的利益受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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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度高二下学期政治期中考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甲在企业创办初期因资金短缺向乙借款10万元。在乙的家人的要求下,甲将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后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甲又将自己居住的房屋抵押给某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甲不履行债务,则乙有权将该汽车直接变卖
②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押权
③在该房屋抵押期间,甲可以继续在该房屋中居住
④因为该房屋已抵押给银行,所以甲需要立刻搬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赵某与李某是左右邻居,赵某从市政务服务平台得知,自家附近被投诉存在火情安全隐患,投诉的截图来自邻居李某安装的可遥控摄像头。赵某发现李某的摄像头不仅能拍摄到自家庭院,甚至可透过窗户清晰窥见其客厅内部的生活场景。他认为李某的行为干扰了其私人生活、侵犯隐私权,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损失20万元。李某辩称,摄像头是为自家安全安装,拍摄截图是为向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火情隐患,并非故意侵犯隐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安装摄像头的行为超出相邻关系的合理限度,构成对赵某隐私权的侵犯
②李某基于投诉火情的需求,属于合法行使相邻权,无需对赵某承担侵权责任
③赵某有权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因为两家是相邻关系,不得安装摄像头
④李某通过12345平台投诉的行为,未涉及泄露赵某的隐私,不构成侵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高二学生小宇自主研发了一款新型智能水杯,具备温度监测和饮水提醒功能,准备与企业合作量产。关于这项发明的保护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宇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获得专利保护
②若获得专利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该产品
③小宇作为未成年人,不能申请专利,只能由父母代为申请
④不申请专利也能获得法律保护,只要将发明内容公开即可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经营超市(登记在李某名下),二人书面约定“婚内个人名义借款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超市归李某一方所有”。李某突发疾病去世后,其婚后多年未回家的儿子李某甲主张继承超市,但不知二人约定的债权人就李某生前为超市进货所借20万元,要求王某清偿。王某提出异议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借款用于共同经营,王某需清偿
B. 借款未用于日常消费,属李某个人债务
C. 李某甲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D. 超市属李某个人财产,李某甲可全额继承
5. 2026年1月,全国港澳研究会在北京举行专题研讨会。会议指出,行政主导作为基本法设计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原则,根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国两制”方针下特别行政区实现良政善治的制度保障。特区行政长官表示,行政主导是确保特别行政区高效治理、维护长期繁荣稳定的关键。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并非完全自治
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主导体制表明国家结构形式具有联邦制特征
③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其宪制基础
④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只对特别行政区负责,不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2026年,随着油价高涨,节油型润滑油成为市场宠儿。国内老牌企业“蓝盾石化”(化名)凭借多年研发,其“蓝盾Pro”润滑油在市场上享有极高声誉,其包装采用独特的“深海蓝”配色搭配“银色闪电”图形。不久后,市场上出现了一款名为“蓝盾金选”的润滑油,其包装在颜色、图形布局、字体设计上与“蓝盾Pro”极度相似,仅在细微处标注了不同的生产厂家。许多司机在加油时误以为是“蓝盾Pro”的升级版而购买。下列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利用了“蓝盾Pro”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②“蓝盾金选”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其包装设计不构成违法
③该行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
④该行为侵犯了“蓝盾石化”的专利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2026年,面对基层治理中复杂多样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海Y区在C街道率先试点“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模式,初显成效后,系统总结其有效做法与经验,进而指导全区12个街道、41个居民区的全面推广与深化,形成全域覆盖的治理新路径。这体现了( )
①由于有思维参与了人类社会实践,人成为万物之灵
②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是具有指导性针对性的思想方法
③思维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能反作用于社会实践
④思维能够帮助人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实现预期的目的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8岁的小明在小区内玩耍时,未遵守物业“禁止靠近宠物活动区”的警示,擅自翻越围栏进入该区域投喂邻居罗某饲养的犬只,因拉扯狗绳被犬只扑倒咬伤,造成手臂骨折及多处皮肤撕裂伤。罗某主张已对犬只采取拴养措施,小明自身存在过错,拒绝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明父母将罗某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罗某作为犬只饲养人,对其致人损害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对他负有教育、保护义务
③物业未及时制止小明翻越围栏,应与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④小明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未成年人刘某驾驶从张某处租赁的小型轿车,并搭载同乘好友管某(未成年)。当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大厦门口并违章停车后,乘车人管某开启车门时,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卢某发生碰撞,致卢某受伤及两车损害。经交警部门认定,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 若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部门应无偿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
B. 对未成年子女刘某进行教育引导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C. 管某不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其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D. 张某作为车辆出租人,无论其是否有过错,均应与承租人一起承担举证责任
10. 卢某与覃某系同村村民,承包地紧紧相邻,二人多年来因土地问题争执不下,矛盾日益激化。卢某多次在覃某村口水田倾倒石块、泥土等杂物,侵占覃某水田,致使其无法耕种,造成重大损失。在本案中( )
①卢某与覃某应遵循有利生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②卢某侵犯了覃某对其水田的所有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卢某违反绿色原则,对当地水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④卢某应当恢复覃某水田的原状,清除倒在里面的石块等杂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2026年5月30日是第十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没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很难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广大科技工作者唯有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才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从逻辑上看,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
①只有拥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才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
②除非有挺得起腰的科学家精神,否则很难有站得住脚的科技成果
③若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则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
④广大科技工作者如果肩负起历史赋予的科技创新重任,就弘扬了科学家精神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2. 下班回家路上,小杨被某宾馆阳台上掉落的花盆砸伤,共花费医疗费2万元。宾馆负责人否认花盆是他们扔下去的,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为此,小杨将该宾馆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宾馆应该对此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对受伤的争议事实由小杨负责举证
③小杨如对一审判决不服须在十日内上诉
④小杨住院的医疗费发票可作为书证
A. ①④ B. ②④ C. ①③ D. ②③
13. 孤寡老人赵某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载明由热心的邻居田某和李某(夫妻关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名下唯一商铺归田某和李某所有。田某夫妇悉心照顾赵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商铺过户,登记到田某名下。三年后,田某因个人经营需要,以该商铺向银行抵押借款40万元。李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田某夫妇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应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
②商铺虽然登记到田某名下,李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田某夫妇获得商铺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田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商铺的交换价值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人工智能是驱动社会变革的强大引擎。其“利”在于能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在医疗、科研等领域实现突破,并为生活提供个性化服务。其“弊”同样不容忽视:数据滥用与算法偏见威胁隐私和公平;对人工智能的过度依赖也可能削弱人的主体性。由此可见,发展人工智能需要处理好技术创新与安全规范的关系。这启示我们( )
①要善于分析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②矛盾的斗争性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
③看问题要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主流
④做事情要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5. “养龙虾”(对部署和使用开源AI智能体OpenClaw的戏称)热潮下,一人公司借助智能体大幅降低管理成本,这正在改写企业运行的底层逻辑。科斯关于企业边界的经典逻辑(管理成本=交易成本)依然成立,但决定边界的关键已更新为“人机协同成本=交易成本”这一新逻辑。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①材料中的“逻辑”都是指企业运行时需遵循的客观规律
②“人机协同成本=交易成本”是企业必须遵循的逻辑规律
③科斯的企业边界经典逻辑是科斯等人推崇的思维方法
④材料中讲到的不同“逻辑”并不都是狭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5分)
16.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时代变迁,越来越多家庭选择在外享用年夜饭,让团圆时刻少些忙碌、多些轻松。可很多人却因为不懂“门道”,年夜饭变成了“年夜烦”。针对此情况,新年前夕,小林等同学开展“年夜饭避坑指南进社区”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谢先生:早在除夕前一个月,我便在酒店预订了一桌年夜饭,并支付600元定金。可就在除夕前三天,却接到酒店取消订餐的通知,酒店服务员声称:“要么增加包间消费,要么另选他处并领回定金”。原因是我的消费仅有3000元却占用了一间大包厢,而别人愿意在这个包厢内开两桌,每桌费用还大大超过了我。酒店的通知我是否有权拒绝?如果我另选他处,又能追究酒店的哪些责任?
邱女士:我预定年夜饭包间时,酒店规定包间最低消费为2999元/桌,服务员表示:“如果所点菜肴酒水不足这一金额,则需更换贵价菜肴酒水”。我必须接受这一规定吗?
(1)若你是小林,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两位居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正确运用复合判断的知识,分析酒店服务员两种言论的类型,并指出其不合理之处。
17.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作出了系统部署,展现了战略谋划的思维特质。文件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作为首要任务,其核心是“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进而提出“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的协同要求,并设定了“确保2026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的精确量化目标,为衡量工作成效提供了清晰标尺。在实现路径上,文件强调“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推动农业产业体系全面升级。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文件首次鲜明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并将其具体化为“加快选育和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应用场景”。同时,文件始终贯穿着“因地制宜”的方法论,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都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旨在“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此外,文件将“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要求“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并通过建立健全动态监测与快速响应机制来确保落实,致力于“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结合材料,运用《逻辑与思维》中“科学思维的特征”相关知识,分析文件部署所蕴含的思维特点。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日常生活中,小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但有些业主拖延甚至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时有发生,物业服务人往往会采用各种方式催交物业费。2013年,张女士在江苏南通某小区买了房,并与小区物业公司签署了物业服务合同。因长期居住外地,张女士未按约定交纳物业费,结果2021年9月回家时,发现门禁功能被物业关闭,无法使用电梯。多次交涉无果后,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其对电梯及门禁系统的使用权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材料二 2026年3月,某小区业主王某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长期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庭审中,物业公司出示了物业服务合同、日常巡查记录、催缴通知等证据,证明其已按约定提供了基本服务。王某主张小区公共区域卫生差、安保不到位,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张女士与物业公司的行为中的不妥之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营“塔斯汀中国汉堡”,截至2025年11月在营门店超1.1万家)于2025年1月,将仿冒品牌“塔诗汀”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塔诗汀”使用与塔斯汀近似的标识与装潢,对外谎称与塔斯汀“同根同源”,编造虚假关联信息欺骗消费者与加盟商,签约门店达1300家,部分门店刻意开在塔斯汀门店旁,导致消费者频繁误购。
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0日公开审理,2026年1月14日一审宣判,认定“塔诗汀”构成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的赔偿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判决“塔诗汀”承担侵权责任并全额支持塔斯汀500万元赔偿诉求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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