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
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
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
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主观过错、因果联系。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 只能法定免责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
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可主张精神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一般不支持精神赔偿。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违约责任 VS 侵权责任
课前速背
(湖南衡阳·三模)某日,市民甲骑电瓶车从非机动车道内侧向外行驶,不小心撞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固定物,连人带车摔入机动车道内。此时,一辆公交车正缓慢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为避让突然摔人机动车道的甲,公交司机立刻紧急刹车,造成公交车乘客乙不幸摔倒受伤。经交警认定,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交公司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无过错推定责任
③如乙起诉公交公司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④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根据交警认定,在上述事故中,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但公交公司与乘客乙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障乘客乙的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①符合题意。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甲是因法律的特殊规定而承担民事责任,未涉及无过错归责原则,②排除。本案不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故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③排除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司机的行为没有超出合理性,紧急制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具有紧迫性及正当性,也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故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④符合题意。
专题16:民事权利义务
与社会争议解决
授课时间:
2026二轮复习
教师寄语:
没有突然的开挂,只有不放弃的日常。
3
课程
标准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2.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3.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课程
标准 5.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6.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7.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8.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命题
趋势 1.结合《民法典》中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典型案例,分析案例所依据的法律知识。从而把握人身权利、物权以及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
2.高考多结合纠纷解决方式的典型案例,考查考生对调解、仲裁和诉讼各自特点的理解。复习备考中,注意从多个角度把握这三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相关内容,同时学会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典型案例。
单元
统领 单元大概念:民事权利义务与社会争议解决
单元
统领
单元
统领
1.全面理解调解
调解 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②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的主体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
协议的效力 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调解的性质 诉讼活动 群众性行为
人民调解 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则 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注意:行政纠纷不适用于行政调解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种类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或裁或审)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自愿协议)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情形 适用情形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不适用情形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区别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比较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法律 《民法典》《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适用对象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经济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
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二选一)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仲裁前置)
法律效力 一裁终局,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 并非终局,对裁决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
申请条件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商事仲裁一般按争议金额的比例收费;劳动争议仲裁是免费的(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能)。
比较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
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
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
均可提起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
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主要类型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上诉的权利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4.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统一审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区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比较 级别管辖(纵向:上下级) 地域管辖(横向:同级)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应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①基层人民法院: 大多数普通案件
②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③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④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⑤专门人民法院: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 ①民事诉讼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法院对于诉讼案件同时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主要指的是为了维护公共的利益而进行提起的诉讼。按照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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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
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具体
情况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5.正确认识法律援助制度
1、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2、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制度。
管辖
起诉
(第一步)
开庭审理
(一审)
应诉
二审
(终审裁判)
立案
再审
法庭辩论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一审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
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前
符合法律规定,立案登记,进入一审程序。
起诉状/答辩状副本
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环节
(最 核心)
刑事公诉经过三个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上下级
哪个地区
1、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①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2、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3、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6、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上诉
申诉
抗诉
当事人的权益被侵害后,请求国家保护其权利的一种民事权利。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不会主动调整、干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通过起诉程序,法院才会介入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是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在实体或程序上有错误,而主动引起的第二次确认法律关系是非的程序。它以起诉为前提,是对第一次起诉的事实的再次确认和调整。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已生效的法律判决,通过提供证据来进行最后一次确认,以此纠正错误裁判的程序。适用条件: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程序违法,或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
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有错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提起的诉讼程序,是国家权力监督的表现。(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注意: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突破提升——理解起诉、上诉、申诉、抗诉
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举证
责任 民事
诉讼 ①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不代表被告没有举证责任)
②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
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证明行为合法)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7.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
重点突破----区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指通过录音、录像或其他高科技设备生成的资料,通常以模拟信号形式存储在磁带、胶卷等介质上,例如磁带录音机、磁带录像机或胶卷相机记录的音频、视频和照片。
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则是以电子技术生成的数字化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包括电子邮件、即时通信记录、博客、微博、电子签名、音视频文件、文档等。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录音和影像资料也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的规定,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 如果证据依赖于录音机、录像机等传统模拟设备播放,通常是视听资料。
· 如果证据需要电脑、手机打开,且本身是数字文件(通常是电子数据。手机短信、电子聊天记录、数码(电子)照片等属于电子证据)、
从个人的理解上,我认为电子数据是新时代的产物。很多都是属于电子数据的。视听资料一般是录音机,mp3是实体的,而电子数据一般是虚拟的。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从事高危行业,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人不必证明加害人主观方面有过错,加害人也不得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主张免除责任。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9.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突破提升——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注意】举证责任倒置≠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还需要对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2025·浙江·高考真题)基于甲的个人行为或者甲的公司经营活动,以下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①甲与女主播乙互动,向其所在直播平台充值数万元用于点歌,后甲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
②丙应聘到甲的公司,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据此要求解除与丙的劳动合同
③甲与丁签订采矿协议,发现矿区在行政法规禁止采矿的自然保护区内,甲要求解除协议
④戊通过网络发文捏造甲的公司虚假消息导致其经营困难,甲要求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验逻辑定答案:①:甲向直播平台充值打赏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民事行为,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缺乏法律依据,①错误。②: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甲的诉讼主张会得到支持,②正确。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采矿协议因违反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无需“解除”,甲要求解除协议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③错误。 ④:戊捏造虚假消息导致甲公司经营困难,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该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④正确。故本题选C。
C
当堂诊学
2.(2026·浙江·模拟预测)2025年10月,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案,涉及S公司擅自将D公司享有作者“六月”独家授权的热门网络小说《桃花马上请长缨》制作成微短剧并在网上发布。法院认定S公司侵权并判决赔偿25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本案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因判决已生效,两公司均无权向法院申请再审
②S公司侵犯了D公司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③两公司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④S公司侵犯了作者“六月”的发表权和修改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验逻辑定答案: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判决生效并不意味着完全丧失申请再审的权利,因此两公司仍有权申请再审,①错误;②:S公司擅自将D公司享有独家授权的小说《桃花马上请长缨》制作成微短剧,属于未经许可改编作品,侵犯了改编权;将微短剧在网上发布,使公众可在其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取作品,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②正确;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本案中双方围绕小说产生著作权纠纷,客体是智力成果,③正确;④: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本案中小说已公开发表(“热门网络小说”),故发表权未被侵犯;修改权是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S公司制作微短剧属于改编行为(侵犯改编权),而非直接修改原作品,因此未侵犯修改权。此外,D公司已获得独家授权,S公司侵犯的是D公司的权利,而非直接针对作者“六月”,④错误。 故本题选C。
C
3.(2026·辽宁丹东·模拟预测)任某以名下的汽车做质押向袁某借款,期限一年,并签订《质押合同》,约定任某逾期未还款,袁某可全权处置质押车辆。半年后,任某意外死亡,袁某擅自将该车辆出售。任某继承人欲将袁某诉至法院,请求承担赔偿责任。针对上述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袁某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守法原则
②双方签订的《质押合同》属于物证
③双方也可以签订协议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④任某去世后车辆所有权自动转移给袁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验逻辑定答案:①:袁某在质押期限未届满时,擅自出售质押车辆,违背了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也违反了守法原则(需依法行使权利),①正确。②:《质押合同》是以其文字内容证明法律关系,属于书证,而非物证(物证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等证明事实),②错误。③:仲裁是民事纠纷的合法解决方式之一,只要双方自愿签订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③正确。④:质押是担保物权,不导致所有权转移。任某去世后,车辆所有权由其继承人继承,而非自动转移给袁某,④错误。故本题选B。
B
4.(2026·浙江·一模)2025年5月12日,某市气象局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市区将有6-9级大风、阵风。某小区业主刘某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公共车位上,后发现车辆因相邻树木倾倒受损,遂要求小区所属的A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刘某的受损车辆
②刘某车辆受损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③如果物业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如果刘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需提供车辆损失的相关证明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验逻辑定答案: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侵权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责任人的侵权行为,而不是受损的财产本身。本案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物业公司未尽到对小区树木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而非刘某的车辆,①错误。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预警,物业公司对大风可能导致树木倾倒有预见可能,不属于“不可抗力”,若未履行管理义务,仍需承担责任,②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物业公司作为小区树木的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如果刘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需提供车辆损失的相关证明,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④正确。故本题选D。
D
(2025·江苏卷,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解题大逻辑】根据设问可知,只指定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没有特定具体内容,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需紧扣材料关键法律事实。答题的逻辑由材料法律事实决定。即本题解题大逻辑以“事实逻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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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大前提)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小前提)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结论)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大前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小前提)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结论)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大前提)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小前提)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结论)因此他的做法不合理。
【解题小逻辑: 三段论】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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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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