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专题 民事权利与义务与社会争议解决 复习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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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民事权利义务 与社会争议解决 授课时间: 2026 微专题 2026/4/18 1 合同履行 违约情形 免责事由 知识思维构建 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关系 合同订立 合同有效 责任承担 合同纠纷 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认定 与判断 责任承担 侵权纠纷 过错侵权责任 社会争议解决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过错 推定 无过错侵权 损害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 损害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 损害行为 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倒置 要 件 要 件 要 件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受害人举证 满足要件 3 2.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关键是看……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如果只包含订立合同的提议,则是要约邀请。  ★ 要约 要约邀请 效力 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是一种事实行为,非法律行为,不具有约束力 内容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订立合同的过程(用于分析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的订立需要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一旦作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告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即告结束(不是“开始”,易错点) 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要求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的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突破提升----合同订立 突破提升----合同效力 1.有效合同 ①主体适格: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上:内容合法 2.无效合同(从严认定)、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无效(无效合同) ②合同的主体不适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 ③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的合同,撤销之前有效,但撤销之后自始无效) 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6.(2024·北京延庆·一模)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高某在某休闲会所办理了会员卡,并通过POS机向会所支付65000元预付款,享受打折等优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后因经营不善,该休闲会所公司关店注销,高某会员卡中剩余61000元余额未消费。高某以会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退还61000元。 ①高某如能提供付款证明等证据,可以认定双方成立事实合同关系 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高某无权对被告提起诉讼 ③消费者在储值消费时应保持谨慎态度,最好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 ④预付式消费违背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详解】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高某如能提供证据可以认定为事实合同,①符合题意。 虽然高某与会所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结合高某提供的付款证明、消费扣款等证据,可以认定双方成立事实合同关系,高某有权提起诉讼,②错误。 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应提高风险意识,并且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③符合题意。 预付式消费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就是有效合同,④错误。 突破提升----违约责任 违约情形 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承担 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②违背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③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①约定免责事由 ②法定免责事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免责≠免除义务。 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能力)、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赔偿损失(有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不管有无实际损失)、适用定金罚则等。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选一) 注意: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二选一,不可并用 1.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或罚没定金。定金不够赔偿损失的,再追加赔偿金(定金和赔偿金可并用)。 2.选用违约金条款:返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违约金不够的再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提高违约金额度。(违约金和赔偿金一般不可并用) 返还定金不是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和罚没定金才是。 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收受定金方违约 交付定金方违约 收受定金方或者交付定金方违约 突破提升 ①判断合同有效性、是否成立 ②是否有违约行为。理论: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常用 ③是否可以免责(约定免责+法定免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④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⑤合同纠纷无法解决,可通过什么途径(诉讼或非诉讼);选择诉讼是否应承担举证责任。 违约问题描述步骤 总结:《法律与生活》常见主观题答题思路建构: (一)侵权案例分析: 一般可以按照“有什么权利”(相关法条: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是否有侵权行为(分析案例:本案中...行为...)”+“承担何种侵权责任”这样的程序来进行建构。 (二)违约案例分析: 一般可以按照“合同是否订立”+“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有遵循原则)+“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是否有免责事由)这样的程序来进行建构。 (三)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 一般可以按照“说明某种不正当竞争”+“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分析企业行为)+会产生哪些消极影响(对企业/消费者/社会)+案例给予我们的启示(企业要诚信经营/消费者要维权...)”这样的程序来进行建构。 7.(2024·云南·二模)小李在某平台网站搜到某健身房,并在健身房开业时充值1888元成为会员,享受买一年赠一年的健身服务。小李到店健身一周后体验不佳,在该平台网站发布评价:该店地理位置偏僻、不好停车,健身教练业务能力挺好,但部分健身器材残破不全,并打了3.5分(满分5分)。该健身房知悉后,要求小李和平台网站删除评价,但健身房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评价是恶意行为,平台网站经审查后并未删除该评价,健身房以小李和平台网站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和平台网站删除差评并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经营不善,健身房于开业三个月后发布关闭通知,停止营业。小李联系健身房要求退费,但对方拒绝见面且不接听小李的电话。后小李将健身房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会员费。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健身房和小李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法院不会支持健身房的诉讼请求。消费者依法享有对经营者的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的权利。小李对健身房的评价不存在诽谤、恶意诋毁的情形,故小李和平台网站未删除评价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名誉权,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会支持小李的诉讼请求。小李办理健身会员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健身房应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健身房停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小李要求退还会员费合法有据,健身房应扣除小李一周的消费金额,退还剩余的会员费。 (2024·云南·二模)小李在某平台网站搜到某健身房,并在健身房开业时充值1888元成为会员,享受买一年赠一年的健身服务。小李到店健身一周后体验不佳,在该平台网站发布评价:该店地理位置偏僻、不好停车,健身教练业务能力挺好,但部分健身器材残破不全,并打了3.5分(满分5分)。该健身房知悉后,要求小李和平台网站删除评价,但健身房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评价是恶意行为,平台网站经审查后并未删除该评价,健身房以小李和平台网站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和平台网站删除差评并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经营不善,健身房于开业三个月后发布关闭通知,停止营业。小李联系健身房要求退费,但对方拒绝见面且不接听小李的电话。后小李将健身房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会员费。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健身房和小李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思维构建 社会争议的解决 和解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含义/作用、分类、收集与保存、举证责任 调解 仲裁 诉讼 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类型 1.诉讼调解—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书在当事人签字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①含义②原则③性质④效力 行政调解—国家行政机关(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商事仲裁: 1.含义/适用场合 2.不能仲裁的情形 3. 特点 1.地位:最后途径 2.法律依据:程序法—诉讼法 3.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4.主要类型:民事、行政、刑事诉讼 实现公平正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申请回避/上诉/法律援助 起诉-立案登记-应诉-开庭审理-一审判决-上诉-二审终审 进入一审程序 生效前 再审:审判监督程序,一审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 管辖 1.全面理解调解 调解 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②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 调解的主体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 协议的效力 与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调解的性质 诉讼活动 群众性行为 人民调解 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 原则 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种类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或裁或审)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自愿协议)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情形 适用情形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不适用情形 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提醒:劳动争议,必须先经劳动争议仲裁。 比较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案件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 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提起诉讼 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 均可提起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 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主要类型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上诉的权利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4.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具体 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具体 情况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5.正确认识法律援助制度       1、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2、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制度。 管辖 起诉 (第一步) 开庭审理 (一审) 应诉 二审 (终审裁判) 立案 再审 法庭辩论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一审二审已经生效的判决。 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前 符合法律规定,立案登记,进入一审程序。 起诉状/答辩状副本 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环节 (最 核心) 刑事公诉经过三个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上下级 哪个地区 1、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①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2、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3、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6、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上诉 申诉 抗诉 当事人的权益被侵害后,请求国家保护其权利的一种民事权利。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不会主动调整、干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通过起诉程序,法院才会介入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是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在实体或程序上有错误,而主动引起的第二次确认法律关系是非的程序。它以起诉为前提,是对第一次起诉的事实的再次确认和调整。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对已生效的法律判决,通过提供证据来进行最后一次确认,以此纠正错误裁判的程序。适用条件: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程序违法,或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 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有错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提起的诉讼程序,是国家权力监督的表现。(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注意: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突破提升——理解起诉、上诉、申诉、抗诉 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举证 责任 民事 诉讼 ①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不代表被告没有举证责任) ②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 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证明行为合法)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7.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① 物证——实物或痕迹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② 书证——思想内容 书证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各种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票据、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说明书等。 ③ 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④ 电子数据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如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常见的几种证据区分 突破拓展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从事高危行业,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人不必证明加害人主观方面有过错,加害人也不得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主张免除责任。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9.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突破提升——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20 总结:选必二《法律与生活》常见主观题: (一)侵权案例分析: (常见问法:判决的理由/原因、对判决的认识、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承担何种侵权责任等) 1、知识梳理 2、思路建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承担责任+意义 一般可以按照“有什么权利”(相关法条: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是否有侵权行为(分析案例:本案中...行为...)”+“承担何种侵权责任”这样的程序来进行建构。 (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意义有时不用答)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原告谢某有一个长相甜美可爱的五岁女儿,谢某经常在视频号发布女儿的生活古风汉服照片和视频。一天,谢某被好友告知,某幼儿服装公司从2023年3月开始,产品广告用“AI变装换脸”截取女儿的头像作为公司幼儿服装广告的视频模特。 谢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害其女儿肖像权,请求法院做出裁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公司未经谢某同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使用其女儿肖像制作伪造视频,依法应认定为构成对谢某女儿的侵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材料一中法院判定被告公司侵权的理由,并说明被告公司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典例1:【汕头市2024届第一学期期末调研测试】 ①什么权利?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法律规定....... ②有没有侵权行为? 未经谢某同意、以获利为目的,该过错行为与女孩肖像权被侵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构成侵权三要素) ③承担什么责任? 该公司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20(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材料一中法院判定被告公司侵权的理由,并说明被告公司应承担的侵权责任。(9分) ①自然人依法享有肖像权(1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2分) ②本案中,被告公司未经谢某同意(1分),以获利为目的, 通过技术手段提取其幼女头像,并擅自运用于公司经营广告(1分),侵害谢某女儿肖像权,该过错行为与谢某女儿肖像权被侵害之间有因果关系(1分)。 ③被告公司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3分) 思路建构:“有什么权利”(相关法条“不得侵害这种权利”)+“是否有侵权行为(事实依据)”+“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练习1:【2024梅州二模】 材料: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A公司为水稻新品种“金粳818”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B公司在不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未经许可在微信群内寻找潜在交易者,并收取会员费后提供“金粳818”种子交易信息,根据买家的需求安排运货。A公司诉请判令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经审理,法院判决B公司未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权,违法销售种子,构成销售侵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赔偿300万元。 名词解释:独占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该判决的认识。 答:①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②A公司对该水稻新品种享有专利权,是其独占实施被许可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再实施该专利。B公司未获得独占实施许可,未获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权,违法销售种子,构成侵权,因此法院判决判令B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③法院的司法判决维护了权利人的专利权,这有利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鼓励农业“芯片”的发明创造,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种子技术进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4 选必二常见的主观题: (二)违约案例分析: (常见问法:法院调解/判决的理由、是否形成有效合同、主张是否得到法院支持、违约责任承担等) 1、知识梳理 2、思路建构: 一般可以按照“合同是否订立”+“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有违约行为”(是否有遵循原则)+“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是否有免责事由)这样的程序来进行建构。 典例2:【2024届汕头一模】 材料二 甲某到乙某开办的驾校报名,预交了3000元报名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报名后甲某并没有在乙某的驾校开展训练。不到一个月,甲某经人介绍,对驾校有了更好的选择,便想向乙某要回报名费。乙某不予退还,双方就此产生纠纷。2023年12月,甲某将乙某诉至当地法院,要求乙某退还学费。 法官认为,此案案情简单,只不过双方对于“实际消费”和权责关系的法律问题认识不清,便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经法官讲明法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乙某当场退还给甲某学费25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法官调解结果的依据是什么?该调解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并说明理由。(8分) 材料二 甲某到乙某开办的驾校报名,预交了3000元报名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报名后甲某并没有在乙某的驾校开展训练。不到一个月,甲某经人介绍,对驾校有了更好的选择,便想向乙某要回报名费。乙某不予退还,双方就此产生纠纷。2023年12月,甲某将乙某诉至当地法院,要求乙某退还学费。 法官认为,此案案情简单,只不过双方对于“实际消费”和权责关系的法律问题认识不清,便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经法官讲明法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乙某当场退还给甲某学费25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法官调解结果的依据是什么?该调解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并说明理由。(8分) 答:①甲某与驾校之间形成了培训合同关系,(1分) 甲某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1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分) 甲某没有去驾校开展训练,未产生实质性消费,也未对驾校造成大的损失,(1分)双方未就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因此乙某应退还部分学费。(1分) ②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分) 思路建构:“合同是否订立”+“合同是否有效”+“是否有违约行为”+“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广东旅游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纠纷也不断出现,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2023年署假期间,广东某旅行社通过公众号发布署假旅游线路宣传册,其中包含了旅游行程安排、旅游费用等。教师小张经过对比后选择与该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费用。但在行程中,旅行社却安排了多个本合同行程中没有约定的购物点,并强制游客购物,如果不购物,就不发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该做法导致小张购买了2000多元并不想要的商品。因为增加了购物点,导致合同约定的多个景点行程被压缩甚至被取消。小张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购物钱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小张的请求,并说明理由。(7分) 答:①会支持,(1分) ②旅行社和小张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成立有效。签订合同后,当事人应该坚持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履约。(3分) ③本案中旅行社擅自更改增加购物点,取消部分景点,没有全面履行合同要求,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强制购物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故法院应支持小张关于旅行社退还购物钱款,支付违约金的请求。(3分) 练习2:【2024届大湾区普通高中毕业年级联合模拟考试】 28 选必二常见的主观题: (三)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 (常见问法:评价某公司的行为、作出判决的原因、评析某公司的违法行为等) 1、知识梳理 2、思路建构: 一般可以按照“说明某种不正当竞争”+“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分析企业行为)+会产生哪些消极影响(对企业/消费者/社会)+案例给予我们的启示(企业要诚信经营......)”这样的程序来进行建构。 练习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行为,比如部分商家故意“傍名牌”“刷单炒信”、诋毁竞争对手等,这些商业行为都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某校高二(1)班学生在进行探究学习时,搜集到以下案例。 案例一 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发布“xx日记”系列App,该软件在相关应用商店排名靠前且下载量较高。赵某在某品牌手机应用商店发布“xx联盟”App,后将该App的标识和“xx日记”的标志进行更换,将“xx日记”作为软件名称,并使用与“xx日记”App相同的软件形象标志。 案例二 某妇幼用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8日起,在其经营的网店销售产品页面上标注了“FDA符合出口美国”“CE符合出口欧洲”“库存量1000000个”“每天产能100万个”等内容。对于上述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其真实性。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上述案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加以评析。 ①案例一中,赵某盗用“xx日记”系列 App 标识,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标识相似的标识,存在“搭便车”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案例二中,某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对其网店商品作出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此类违法行为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诚信经营的规则,会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社会公共利益,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④这启示我们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 五、作业: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地理标志是用以标识某产品来源于某地区,该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内的村民可无偿获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 樟树港辣椒系湖南地域特色农产品,湘阴县樟树镇辣椒产业协会(以下简称辣椒协会)注册了“樟树港辣椒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推广后,樟树港辣椒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2023年10月,蒋某、蒋某某、高某于樟树港辣椒休市期间,在其经营的网络平台店铺中推介产品,并且店铺和包装盒上都使用了“樟树港辣椒”等字样,以及与辣椒协会注册商标基本一致的图形。辣椒协会通过比对分析后明确认定,高某销售的辣椒不符合樟树港辣椒特征,高某也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所售辣椒系在樟树镇区域种植。辣椒协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高某立即停止销售侵犯辣椒协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并赔偿辣椒协会经济损失10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说明法院这样判决的积极作用。 答: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商标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辣椒协会的商标权,维护了樟树港辣椒的区域品牌形象,保障了划定区域范围内合法种植村民的合法权益。 ③高某等销售的是区域外的辣椒,但在其店面和产品上使用的字样和图形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是樟树港辣椒正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商家必须诚信经营,法院判决保障合法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6月,某平台通过官方旗舰店发布公告,举办“VIQI微骑自行车助力全民骑行运动”活动,消费者通过完成当事人规定的连续骑行打卡并将骑行视频、照片发送至朋友圈等任务,可返还全部购车款。小杨签约参加了此次活动。7月初,该平台对骑行时长、骑行视频时长等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公示,若消费者仍按旧规则参与活动,主办方则认定其打卡失败,但小杨没有看到公示,仍按旧规则完成活动任务,没有得到主办方认可,遂向法院起诉。 主办方认为,已通过公示告知了变更,小杨应按新规则参与活动。小杨则认为,只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条款才是有效的;主办方变更的协议没有得到自己的同意。所以,主办方的新活动规则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活动主办方说法不成立的理由。 ①主办方发布公告,内容具体真实,属于要约,小杨签约参加活动,则为承诺,合同真实有效。 ②合同修改需要双方达成一致,主办方修改活动规则并公告,但小杨未看到,并未同意,按照全面履行原则,主办方应该兑现承诺。 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是似乎商家总爱玩新花样,食品行业乱象丛生,让我们每个人都替食品安全问题捏了把汗。 2023年央视3•15晚会第一枪指向假泰国香米,涉及公司安徽寿县永良米业、合肥市香王粮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市楚丰工贸有限公司等。 其实,“泰国香米”是泰国的国家级农业品牌,属于农产品区域的公用品牌,在我国消费市场还是十分庞大的。周边有好多朋友都十分喜爱“泰国香米”这种优质的大米品牌。但殊不知“泰国香米”消费市场的混乱,也许自己家里买到的就是这类被曝光的“香精勾兑的泰国大米”。 这种所谓的“泰国香米”其实跟泰国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普通大米添加的各种香精,甚至只要往大米里滴几滴香精,大米就会散发出特有的香味,并且在市场上备受欢迎,销售量也是十分的庞大,类似这样添加香精的“泰国香米”,一年能卖出1000多吨。 结合材料,运用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的相关知识,请你评析假“泰国大米”蹭热度这一行为。 ①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企业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②假“泰国大米”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手段,造成公众混淆,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③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企业应遵守规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⑤当消费者遇到此类行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或者诉讼的多种方式积极依法维权。 1.(2024·贵州遵义·三模)家住A市的王某到B市H区出差办事,经过一栋高层居民楼时,被楼上掉下的一个花盆砸中鼻梁,导致鼻梁骨折。由于无法确定花盆的物主,王某将该楼的全部业主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当向B市H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C.若王某不服一审判决,20日后仍可上诉 D.花盆是哪家掉下来的应由王某负责举证 A 【详解】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本案中,王某应当向B市H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正确。 本案属于一般民事诉讼,王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B错误。 本案属于一般民事诉讼,若王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C错误。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 2.(2024·湖南衡阳·三模)某日,市民甲骑电瓶车从非机动车道内侧向外行驶,不小心撞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固定物,连人带车摔入机动车道内。此时,一辆公交车正缓慢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为避让突然摔人机动车道的甲,公交司机立刻紧急刹车,造成公交车乘客乙不幸摔倒受伤。经交警认定,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交公司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违约责任 ②甲应对乙所受伤害承担无过错推定责任 ③如乙起诉公交公司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④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根据交警认定,在上述事故中,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但公交公司与乘客乙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障乘客乙的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①符合题意。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甲是因法律的特殊规定而承担民事责任,未涉及无过错归责原则,②排除。本案不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故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③排除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司机的行为没有超出合理性,紧急制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具有紧迫性及正当性,也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故甲应对公交公司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④符合题意。 3.(2024·湖南衡阳·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常某委托程某对自家开的小吃店进行装饰装修,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中,双方通过微信、电话沟通施工、付款事宜。2023年6月,程某对小吃店一楼施工的部分施工工艺、工序等向常某作出说明,并主张该部分合计价款为22800元,常某予以确认。几日后,双方再次通过微信对空调及厨房灶台的施工工序和价款进行了明确,同时确认整个工程的总价款为26500元。后程某通过微信多次催告常某支付装修款,常某通过微信分几次支付程某装修款共计14500元。同年7月,程某再次电话联系常某催款,常某却以程某索要的款项过分高于市价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程某遂诉诸法院,要求常某付清装修款。 庭审中,常某对程某提交的与常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程某提出的案涉工程价款的计算明细及总价款没有异议、对自己承诺分期给付相应款项以及此前常某已给付的款项数额没有异议,但常某辩称程某主张的价款数额不合理,且主张程某于施工中损坏了其部分财产,要求扣除相应价款。然而,常某的辩解未提举证据予以佐证,且程某不予认可。 本案中,程某的主张和常某的抗辩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试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理由。 3.(2024·湖南衡阳·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常某委托程某对自家开的小吃店进行装饰装修,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施工中,双方通过微信、电话沟通施工、付款事宜。2023年6月,程某对小吃店一楼施工的部分施工工艺、工序等向常某作出说明,并主张该部分合计价款为22800元,常某予以确认。几日后,双方再次通过微信对空调及厨房灶台的施工工序和价款进行了明确,同时确认整个工程的总价款为26500元。后程某通过微信多次催告常某支付装修款,常某通过微信分几次支付程某装修款共计14500元。同年7月,程某再次电话联系常某催款,常某却以程某索要的款项过分高于市价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程某遂诉诸法院,要求常某付清装修款。 庭审中,常某对程某提交的与常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程某提出的案涉工程价款的计算明细及总价款没有异议、对自己承诺分期给付相应款项以及此前常某已给付的款项数额没有异议,但常某辩称程某主张的价款数额不合理,且主张程某于施工中损坏了其部分财产,要求扣除相应价款。然而,常某的辩解未提举证据予以佐证,且程某不予认可。 本案中,程某的主张和常某的抗辩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试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理由。 本案中,程某的主张和常某的抗辩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试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理由。 ①程某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程某和常某通过微信、电话对小吃店的装饰装修沟通施工、付款事宜,要约承诺订立合同,是当事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真实,常某对案涉工程价款的计算明细及总价款没有任何异议,因此程某和常某得合同是有效的,属于正常交易,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常某违背全面履行原则) ②常某的抗辩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常某辩称程某主张的价款数额不合理,且主张程某于施工中损坏了其部分财产,要求扣除相应价款,但是没有提供证据予以佐证,因此法院将不予支持。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案例 批注 李某1953年出生,城镇居民,未享受养老保险,受某公司安排从事道路保洁工作。2021年8月29日,李某骑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被案外人刘某驾驶机动车撞伤,经鉴定构成工伤一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① 李某家人被确认为监护人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委以李某超过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李某家人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也以李某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同样不予受理。李某家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② 兰陵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未做强制性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排除在外,以李某为例的部分城镇居民劳动者并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将该部分劳动者排除在工伤保险待遇外,无疑有悖于国家立法和设立社会保险初衷。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③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①刘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②同桌提出李某家人应负举证责任,我认为: ③该判决的典型意义:   4.(2024·山东济宁·二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华总结出一套学习法律的好方法:案例批注法。以下是她的笔记,请补充完整。 案例 批注 李某1953年出生,城镇居民,未享受养老保险,受某公司安排从事道路保洁工作。2021年8月29日,李某骑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被案外人刘某驾驶机动车撞伤,经鉴定构成工伤一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① 李某家人被确认为监护人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委以李某超过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李某家人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也以李某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同样不予受理。李某家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② 兰陵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未做强制性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排除在外,以李某为例的部分城镇居民劳动者并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将该部分劳动者排除在工伤保险待遇外,无疑有悖于国家立法和设立社会保险初衷。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③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①刘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②同桌提出李某家人应负举证责任,我认为: ③该判决的典型意义:   4.(2024·山东济宁·二模)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华总结出一套学习法律的好方法:案例批注法。以下是她的笔记,请补充完整。 刘某侵害了李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承担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此案属于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该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纠正了不当行政行为,保障了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劳动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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