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时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掌握结婚的含义,把握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明确结婚的法定条件,懂得结婚登记的意义和程序。(重点)
2.区分离婚的方式,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无矛盾。
3.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坚定守法观念,用爱与法律维护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3.法定的结婚条件
应符合的条件
不符合条件的结果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
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想一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必须结婚吗?
提示 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须结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4.结婚登记
(1)必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结婚登记程序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①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②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议一议:只要男女双方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这种说法对吗?
提示 不对。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1)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想一想:离婚自由是否意味着离婚不受任何限制?
提示 法律一方面规定并保障公民离婚自由,同时也对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进行了一定限制: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③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结婚的自由。
纠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只要举行了婚礼,就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纠正:只有依法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申请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纠正:结婚登记必须由本人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4.进行离婚登记意味着夫妻关系解除。
纠正: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5.离婚后,父或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由人民法院判决。
纠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议题1:如何正确对待婚姻?
[情境]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三岁,在长期相处过程中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有意结婚,小武在自己24周岁生日时向小美求婚成功。小武与小美计划筹备婚礼,但在结婚前,二人就婚姻登记产生了分歧:小武认为结婚证不就是一张纸吗?领不领无所谓,领了就不自由了。而小美却说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一定要进行结婚登记,领证结婚。
任务1 独立思考:小美和小武能否结婚?为什么?
提示 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婚姻有效。
任务2 小组商议:针对小美和小武的分歧,你赞成谁的观点?
提示 赞成小美的观点。因为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核心归纳 区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议题2:离婚是一件随意的事情吗?
[情境]
小武和小美顺利进行了结婚登记,随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开始了婚姻生活。婚后两人相处融洽,相亲相爱,很快就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宝宝。但是生活不仅有诗和远方,还有柴米油盐,当生活退去了最初的热情,回归柴米油盐的平淡,随之而来的各种小争吵,给平淡的生活添足了调味料。有一天,小美实在受不了了,说:“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小武也不甘示弱地说:“离就离!”
任务1 独立思考:双方激烈的争吵是否意味着“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方式有哪些?
提示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可能会遇到家务分配、金钱管理、亲友相处等问题,双方激烈的争吵并不意味着“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任务2 小组商议:如果小武小美二人达成一致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就能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吗?
提示 不能。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核心归纳 离婚冷静期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情形,民法典并未规定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亦需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3)“离婚冷静期”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冷却双方情绪、减少冲动型离婚、化解婚姻危机、维护家庭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考向一 结婚的法定条件[学科素养:科学精神]
例1 (2023·浙江高二下期中)22周岁的倩倩和18周岁的丽丽是同胞姐妹,容貌相似。2023年2月,丽丽偷拿姐姐倩倩的身份证与男友岑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活工作在一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丽丽偷拿身份证,以盗用的方式侵害了倩倩的姓名权
②丽丽与岑某的婚姻无效,但所得财产二人可协议处理
③在法律上倩倩与岑某已经完成结婚登记,是有效婚姻
④丽丽要和岑某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得早于20周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丽丽以冒用的方式侵犯了倩倩的姓名权,①说法错误。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案例中,丽丽与岑某的婚姻因丽丽登记时不足20周岁且用偷拿倩倩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而无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可以协议处理,②④正确。倩倩与岑某不是自愿结婚,倩倩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盖章,不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③说法错误。
考向二 结婚的程序[学科素养:科学精神]
例2 (2023·台州高二下期中)对结婚条件和结婚登记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男女双方需具备结婚条件且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
②婚约不是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结婚登记是对结婚条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④结婚条件是结婚登记的前提与基础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②说法正确,但不是对结婚条件和结婚登记关系的认识,不符合题意。结婚登记是在具备了结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必经程序,但不是对结婚条件的补充,③错误。①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考向三 慎重对待离婚[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例3 (2024·沈阳高三期中)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凡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原告可以在一审判决离婚后,立即登记再婚
B.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不应该予以支持
C.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D.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答案 C
解析 一审判决离婚的,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A错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B错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C正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D错误。
达标检测 [分值:70分]
选择题1~16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任勇与小雨相爱后准备登记结婚,但是任勇因经济状况不好暂时买不起房子,遭到小雨父母的强烈反对,扣住户口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任勇与小雨相爱,应该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结婚
B.任勇与小雨可以先举行婚礼后结婚登记
C.小雨父母的行为违反了婚姻中男女平等的原则
D.小雨父母干涉了女儿的婚姻自由
答案 D
解析 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不是其结婚的必要条件,A错误;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先举行婚礼后结婚登记,不受法律支持,B错误;从题干信息看,小雨的父母有歧视任勇的旧观念,但男女平等原则是针对夫妻双方而言的,C错误;从小雨父母的行为看,他们是在干涉女儿的婚姻自由,D正确。
2.苏某与王某相恋一年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苏某父母认为未经父母同意,不能结婚,威胁与她断绝关系,苏某被迫与王某离婚。苏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
A.结婚自由
B.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C.进行结婚登记
D.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年龄
答案 A
解析 材料中苏某被迫与王某离婚。苏某父母的行为违背了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结婚自由,A正确;B、C、D不符合题意,排除。
3.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姨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小武热烈追求小美,小美虽患有红斑狼疮,但出于对小武的爱慕,始终隐瞒自身患病情况,后小武(登记时22周岁)与小美(登记时20周岁)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及健康状况。小武与小美的婚姻( )
①可撤销,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②自始无效,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
③自始无效,二人系三代内的旁系血亲
④受法律保护,二人系三代外的旁系血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小美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因此双方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①符合题意,②排除;小武和小美是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二人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③排除,④正确。
4.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①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均为三代直系血亲
②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
③我国民法采用世代亲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己算起
④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同一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及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不可以结婚,②错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并非所有的旁系血亲都禁止结婚,④错误。
5.某市一项调查显示,在该市2022年的所有离婚案中,45%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嘴硬心软”,最终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夫妻双方重归于好。这表明( )
①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十分必要的
②法律虽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③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根本原则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不是根本原则,③错误;材料强调的是“离婚冷静期”的积极作用,没有强调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④排除。
6.林某与妻子杨某系初中同学,双方于201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1月生育一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为了照顾女儿等家人,杨某遂辞职在家成为全职家庭主妇。后来,双方因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发生矛盾,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林某遂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虽感情未破裂,也应准予离婚
B.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C.裁判离婚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民政局应判定离婚
D.林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答案 B
解析 如果夫妻二人感情未破裂,不应准予离婚,A错误;双方因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发生矛盾,导致夫妻关系逐渐恶化,在这一案件中,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B正确;裁判离婚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定离婚,而不是由民政局判定离婚,C错误;协议离婚有三十天冷静期,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D错误。
7.离婚冷静期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而设置的,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以后,任意一方如果在三十天内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去撤销申请。据调查显示,超过40%的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双方重归于好。这表明( )
①实施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防止冲动离婚
②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③虽然离婚是公民的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离婚冷静期,任意一方如果在三十天内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去撤销申请,体现了我们虽然具有婚姻自由,但是也不能轻率离婚,这也有利于防止冲动离婚,①③符合题意;②④在材料中未体现,不符合题意。
8.下列关于协议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随之解除夫妻关系
③应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④申请离婚登记后,当事人便可再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①③正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便可再婚,②④错误。
9.(2023·温州高二下期中)小安(男)与小云(女)在2014年初按农村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同时小安给了小云彩礼39 800元。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过起了夫妻生活。2015年初,小云生下一个儿子后,两人为生活琐事争吵而分居。之后小安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小云返还彩礼。本案中,小安与小云( )
A.不存在离婚问题,按同居关系处理
B.因小安闹离婚,小云不用返还彩礼
C.与儿子的关系不因两人离婚而消除
D.应珍惜婚姻关系,对儿子成长负责
答案 A
解析 小安与小云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故婚姻关系不成立,本案中,不存在离婚问题,按同居关系处理,A正确。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彩礼39 800元可以要求返还,B错误。小安与小云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不成立,不存在离婚问题,C、D错误。
10.(2024·浙江高三阶段练习)王栋(男)和刘丽(女)二人生育一子。婚后王栋外面有情人,经常对刘丽家暴,刘丽报警8次。其中一次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王栋搬离共同住房,不得伤害刘丽”的协议。但此后王栋仍不知悔改,刘丽遂再次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并由自己抚养儿子。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存在家庭暴力,王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②因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准予两人离婚
③根据案情,人民法院应判决儿子归刘丽抚养
④作为无过错方,刘丽离婚时可多分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存在家庭暴力不一定构成犯罪,究竟是否犯罪应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决定,①排除。婚后王栋外面有情人,经常对刘丽家暴,经调解后王栋仍不知悔改,可见,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应准予两人离婚,②符合题意。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要根据年龄、孩子意愿等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因素角度考量,③排除。家庭破裂主要是王栋过错导致的,因此刘丽可以多分财产,④符合题意。
11.小甲与小乙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相互爱慕,并准备结婚。二人婚后发现小乙母亲是被人收养的,与小甲母亲是亲姐妹。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②小甲与小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小甲与小乙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
④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由于小甲的母亲与小乙的母亲是亲姐妹,符合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小甲与小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①②符合题意,④错误;无效婚姻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婚姻无效,③错误。
12.蔡某在未征求17岁的女儿小蔡意见的情况下,将小蔡嫁给邻村的小张,并收取一定金额的彩礼。小蔡知道后,十分难过并打算劝说父母退掉这一门婚事。下列可以作为小蔡的劝说词的是( )
①我国公民有婚姻自由权,其他人无权干涉
②收取彩礼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会导致双方的婚姻无效
③我国公民的婚姻有法定年龄限制,未成年人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④蔡某的做法侵犯了小蔡的身体权和名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适度收取彩礼并不违背我国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未达到法定年龄导致婚姻无效,并不是因为收取彩礼才使得婚姻无效,②错误;蔡某侵犯了小蔡的婚姻自由权,并未侵犯小蔡的身体权和名誉权,④错误。
13.(2023·浙江模拟预测)张女士与罗某协议离婚,约定6岁女儿小罗暂随张女士生活,罗某每年付抚养费2万元。罗某按约给付抚养费4年后停止支付,1年后张女士将罗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1年消费费用7万元及离婚后小罗的攀岩、钢琴等十余个兴趣班培训费共9.6万元。本案中( )
①基于罗某停付抚养费,人民法院会部分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②若拒付兴趣班培训费,罗某侵害了小罗受教育的权利
③张女士的诉求一定程度上超出了罗某的法定义务范围
④罗某应和张女士协商承担部分消费费用和兴趣班培训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根据离婚协议,罗某每年付抚养费2万元,但是4年后停止支付,故人民法院会部分支持张女士的诉求,兴趣班培训费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费用,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故张女士的诉求一定程度上超出了罗某的法定义务范围,①③正确。兴趣班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围,故罗某并没有侵害小罗受教育的权利,②排除。法律上的应当为必须的意思,所以罗某并不是必须承担部分兴趣班的费用,④表述不合适,排除。
14.结婚之前,张某是一个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各方面相对出色,近乎完美,然而婚后就和变了一个人一样。婚后张某对妻子陈某不管不顾,别说承担家务活,就是让他买一些日用品都会引发争吵,只要跟经济搭边两人必然吵架,张某甚至会问陈某要钱花,陈某打算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②当事人双方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③陈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如张某同意就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错误;关于离婚,当事人双方可协议离婚,也可裁判离婚,②③正确;“离婚冷静期”属于法律规定,不论当事人是否同意都存在,④错误。
15.李某(女)与何某(男)于2017年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21年10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和好。2022年7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何某不同意。同时,李某和何某分别以自己收入低、父母年迈多病为由,均不愿抚养不满五周岁的孩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恰当的有( )
①李某与何某的感情破裂与否,是法庭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②不愿抚养孩子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和人伦道德,不应予支持
③严肃对待并珍惜婚姻,是对自己、配偶、子女和社会负责
④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不必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应当珍惜和维护,婚姻关系是否破裂是离婚的一个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①说法错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判决离婚后,父母双方仍需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④说法错误。
16.(2024·浙江高二下阶段练习)小贾与小林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5月,小贾向小林坦白自身存在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遗传性疾病,小林表态不会介意,之后一同做了彻底体检。医院发现小林存在相同致病基因,多方查证后发现小林是小贾失散多年的表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贾与小林于2023年1月正式确立夫妻关系
②小林与小贾的婚姻关系无效
③小贾存在的遗传性疾病使他无法满足结婚规定的条件
④小林和小贾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由于小贾与小林是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使两人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也是无效婚姻,不能够正式确立夫妻关系,因此,小林和小贾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①错误,②④正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也就是说,在双方都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患有遗传性疾病也是可以结婚的,③错误。
17.(10分)“我们的母亲是亲姐妹。”在法庭调查阶段,经法官询问,坐在原告席的朱某这样说。这一幕发生在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朱某(女)诉陈某(男)离婚纠纷一案的庭审现场。朱某与陈某从小认识,双方于2010年自由恋爱后同居生活,并于2013年结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两个孩子。2023年9月,朱某以婚姻关系无效为由诉至当地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请求离婚后两个孩子都归朱某抚养,陈某支付抚养费,并要求陈某从此之后不准探望两个孩子。2023年11月,经法庭审理查明,朱某与陈某双方的母亲系亲姐妹。法庭同意了朱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的诉求,孩子的抚养权归朱某所有,但是驳回了“陈某不准探望孩子”的诉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此判决的理由。
答案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朱某和陈某的母亲为亲姐妹,则朱某和陈某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符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故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朱某和陈某离婚后,朱某享有孩子的抚养权,但陈某仍需要尽抚养的义务,同时,陈某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朱某有协助的义务。
18.(12分)(2024·宁波高二下阶段练习)刘某(男)与王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小明。因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王某瞒着刘某给孩子报了暑期课外培训班。刘某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刘某将培训机构诉至人民法院。两年后,刘某和王某因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最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刘某一直心存不满,频繁发送短信辱骂王某,侵扰了王某的私人生活,王某深受困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主张该培训合同无效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请说明理由。(6分)
(2)刘某和王某可通过何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2分)
(3)离婚后,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说明理由。(4分)
答案 (1)刘某主张合同无效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签订培训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虽然该培训合同未经刘某同意,但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2)裁判离婚。
(3)刘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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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1.掌握结婚的含义,把握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明确结婚的法定条件,懂得结婚登记的意义和程序。(重点)
2.区分离婚的方式,用法治的方法和理念正确对待离婚问题,理解离婚自由和对离婚进行限制并无矛盾。
3.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坚定守法观念,用爱与法律维护婚姻。
学习目标
3
内容索引
新知导学 素养奠基
议题探究 素养形成
考向研析 素养提升
4
新知导学 素养奠基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_____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_____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_________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_________,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一、珍惜婚姻
夫妻
条件
婚姻自由
男女平等
应符合的条件 不符合条件的结果
男女双方_________ 基于_____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
男女双方达到_________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符合_________制 重婚,婚姻无效
_________或者三代以内的_________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3.法定的结婚条件
完全自愿
胁迫
法定婚龄
一夫一妻
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
想一想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必须结婚吗?
提示 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须结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4.结婚登记
(1)必要性: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_________必经的法律程序。
(2)结婚登记程序
权利义务
申请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_____、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登记 ①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_____,发给结婚证
②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________
婚姻登记机关
合法
登记
说明理由
议一议
只要男女双方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这种说法对吗?
提示 不对。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1.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
(1)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_________。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_____,当事人可以离婚。
二、离婚要慎重
轻率离婚
破裂
想一想
离婚自由是否意味着离婚不受任何限制?
提示 法律一方面规定并保障公民离婚自由,同时也对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进行了一定限制: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_____________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_____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③当事人从取得_______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机关
三十
离婚证
(2)裁判离婚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_____。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_________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_____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调解
调解无效
判决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结婚的自由。
纠正: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只要举行了婚礼,就确定了合法的婚姻关系。
纠正:只有依法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申请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纠正:结婚登记必须由本人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易错矫正
4.进行离婚登记意味着夫妻关系解除。
纠正: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5.离婚后,父或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由人民法院判决。
纠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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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矫正
议题探究 素养形成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三岁,在长期相处过程中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有意结婚,小武在自己24周岁生日时向小美求婚成功。小武与小美计划筹备婚礼,但在结婚前,二人就婚姻登记产生了分歧:小武认为结婚证不就是一张纸吗?领不领无所谓,领了就不自由了。而小美却说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一定要进行结婚登记,领证结婚。
议题1:如何正确对待婚姻?
情境
任务1 独立思考:小美和小武能否结婚?为什么?
提示 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婚姻有效。
任务2 小组商议:针对小美和小武的分歧,你赞成谁的观点?
提示 赞成小美的观点。因为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区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核心归纳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同点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至终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核心归纳
小武和小美顺利进行了结婚登记,随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开始了婚姻生活。婚后两人相处融洽,相亲相爱,很快就有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宝宝。但是生活不仅有诗和远方,还有柴米油盐,当生活退去了最初的热情,回归柴米油盐的平淡,随之而来的各种小争吵,给平淡的生活添足了调味料。有一天,小美实在受不了了,说:“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小武也不甘示弱地说:“离就离!”
议题2:离婚是一件随意的事情吗?
情境
任务1 独立思考:双方激烈的争吵是否意味着“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方式有哪些?
提示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可能会遇到家务分配、金钱管理、亲友相处等问题,双方激烈的争吵并不意味着“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任务2 小组商议:如果小武小美二人达成一致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就能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吗?
提示 不能。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冷静期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情形,民法典并未规定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亦需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3)“离婚冷静期”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冷却双方情绪、减少冲动型离婚、化解婚姻危机、维护家庭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核心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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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结
考向研析 素养提升
例1 (2023·浙江高二下期中)22周岁的倩倩和18周岁的丽丽是同胞姐妹,容貌相似。2023年2月,丽丽偷拿姐姐倩倩的身份证与男友岑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活工作在一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丽丽偷拿身份证,以盗用的方式侵害了倩倩的姓名权
②丽丽与岑某的婚姻无效,但所得财产二人可协议处理
③在法律上倩倩与岑某已经完成结婚登记,是有效婚姻
④丽丽要和岑某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得早于20周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一 结婚的法定条件
√
[学科素养:科学精神]
丽丽以冒用的方式侵犯了倩倩的姓名权,①说法错误。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案例中,丽丽与岑某的婚姻因丽丽登记时不足20周岁且用偷拿倩倩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而无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可以协议处理,②④正确。
倩倩与岑某不是自愿结婚,倩倩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盖章,不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③说法错误。
考向二 结婚的程序
[学科素养:科学精神]
例2 (2023·台州高二下期中)对结婚条件和结婚登记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①男女双方需具备结婚条件且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
②婚约不是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结婚登记是对结婚条件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④结婚条件是结婚登记的前提与基础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②说法正确,但不是对结婚条件和结婚登记关系的认识,不符合题意。
结婚登记是在具备了结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必经程序,但不是对结婚条件的补充,③错误。
①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考向三 慎重对待离婚
[学科素养:法治意识]
例3 (2024·沈阳高三期中)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凡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原告可以在一审判决离婚后,立即登
记再婚
B.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不应该予以支持
C.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D.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
关系
√
一审判决离婚的,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A错误;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B错误;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C正确;
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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