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庭与婚姻-2026年高考政治 · 按知识专题分类精选精练
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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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 |
| 类型 | 题集-专项训练 |
| 知识点 | 家庭与婚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207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4-13 |
| 更新时间 | 2026-04-13 |
| 作者 | 绵竹市万卷书城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4-13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320393.html |
| 价格 | 8.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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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2026年高考政治 – 按知识专题分类精选精练
7本书19个知识专题
序号
知识专题
序号
知识专题
1
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与一般规律
11
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
2
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
12
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
3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3
国家与国际组织
4
全球视野下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14
世界多级化形势下的中国担当
5
就业创业与企业经营
15
民事权利与义务
6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6
家庭与婚姻
7
人民当家作主
17
社会争议解决
8
全面依法治国
18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9
哲学基本思想与辩证唯物论
19
逻辑思维规则
10
辩证法与辩证思维
16. 家庭与婚姻
16个选择题 + 6个主观题
---- 学 生 版 ----
1.(2026山西吕梁高三二模)年逾八旬的老何因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需长期服药、经常住院,向儿子小何寻求经济帮助,小何以父亲“退休工资高”“自身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拒绝赡养的理由均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 ②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
③因老何退休工资高,可免除小何的法定赡养责任 ④老何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小何为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6广西柳州高三模拟)65岁的王先生订立公证遗嘱,其中明确:“一套婚后所购房产由独子小王继承,但需保障再婚妻子李女士对该房产的终生居住权;存款20万元赠予常年照顾自己的邻居张先生。”数月后王先生病故。本案中,关于王先生遗产处置的法律关系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王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所有权,但需承担保障李女士居住权的义务
②李女士享有房产居住权属于通过遗嘱获得的用益物权,受《民法典》保护
③张先生虽然是非法定继承人,但依然有权通过遗嘱继承王先生的20万遗产
④王先生与张先生之间的赠与合同自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6河南许昌高三模拟)张某与李某结婚5年,期间张某继承其父亲的房产一套,李某创作小说获稿酬15万元。后二人离婚,对上述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继承的房产必为张某个人财产 ②稿酬1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若遗嘱中明确房产归张某,则为其个人财产 ④夫妻共同财产须平均分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6广西崇左高三一模)焦某与王某为母子关系。焦某年近九旬,有稳定的养老金与房租收入。王某年过六旬,每月退休金5000余元,身患多种疾病。焦某因赡养问题,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每月支付3500元赡养费。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定王某每月向焦某支付赡养费1200元。人民法院的判定( )
①彰显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②意在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赡养义务
③兼顾法理情,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④为化解家庭赡养纠纷提供了根本遵循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6四川广元高三二模)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6黑龙江哈尔滨高三二模)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养老问题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部分子女认为,将父母送入养老机构后,自身的义务已完全转移。若老人在机构内发生意外,应由养老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属于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
②与子女签订合法合同后,养老机构就成为了老人新的监护人
③如果养老机构在意外发生后立刻尽到告知家属义务,则可以适用法定免责条款
④即使合同约定“全权委托”,养老机构涉及老人的重要决策也应征得子女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6河南焦作高三模拟)王小花的父亲王某生前因生活开支需要,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不久后王某因意外事故突然去世。某银行将其唯一继承人王小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小花偿还其父亲生前所借的10万元及利息。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去世不意味着其与银行的债务关系消失 ②王小花若使用过该欠款,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③王小花若不继承王某遗产,则不必偿还该债务 ④王小花若继承王某遗产,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6四川广安高三二模)刘某长期寡居,在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由长期照顾他的邻居曾某和陈某夫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去世后,名下唯一住房归曾某和陈某所有。曾某夫妇悉心照顾刘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到曾某名下。五年后,曾某因个人赌博欠债,以该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陈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曾某夫妇获得房产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房产虽然登记过户到曾某名下,陈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曾某夫妇基于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应履行对刘某照顾的义务
④曾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6重庆高三模拟)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公众号莫莫高中政治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6四川南充高三二模)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6湖北十堰高三二模)2018年,老欧因公司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承诺于2025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2025年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唯一亲人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小欧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 )
①小欧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还债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的借贷合同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小欧对老欧遗产的继承是不附任何条件的 ④老欧个人合法财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6江西九江高三模拟)70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名下有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15万元存款,无对外债务。赵大爷育有一子赵某,因赵某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照顾老人,赵大爷由侄子赵小某常年照料。赵大爷意识清醒时,书写一份遗嘱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遗嘱明确约定:将名下房产留给侄子赵小某,存款留给儿子赵某。后赵大爷去世。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赵大爷将名下房产指定留给赵小某,属于遗嘱继承
②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形式
③赵小某在取得房产时,需经赵某同意方可办理过户
④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6安徽阜阳高三模拟)2023年2月24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鉴于被告人小强、小亮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结合其犯罪情节、一贯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处二人缓刑。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该院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屏障。该判决表明(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引导义务
②父母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026福建泉州高三模拟)钟某鸿与吴某某婚姻存续期间,钟某鸿向钟某进借款,到期未还。后钟某进起诉追债,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次月,钟某鸿与吴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住宅和车辆都归吴某某所有,债务由钟某鸿独自承担。因钟某鸿无财产可执行,钟某进诉请撤销该财产分割约定,法院对此予以支持。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钟某鸿与钟某进的借款合同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钟某进诉请撤销权的时效,自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③财产都归吴某某的约定,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效条款
④财产分割约定被撤销后,住宅和车辆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6河北石家庄高三一模)孤寡老人苏某担心晚年无人照料,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承担苏某生养死葬的义务,苏某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尽心照料苏某三年,后因琐事产生矛盾,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苏某病逝后,李某要求继承房产,但此时苏某的妹妹却对房产分配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李某违约,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李某可顺利获得房产
③李某未完全履行协议义务,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未办理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6广东佛山高三二模)谢某生有一子一女,女儿谢乙去世多年,留有一女张丙。2020年,谢某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谢甲,并公证。2025年10月,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女谢丁,当日中午谢某去世,留下存款50万元和未到期债务15万元。据此,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谢甲可获得房产 ②张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部分存款
③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口头遗嘱有效,谢丁可依法获得谢某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2026四川宜宾高三二模)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
18.(2026江西高三二模)高小某系高某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此后未与父母联系。2018年,高小某母亲患病住院,居委会多次要求高小某返家照料,高小某拒绝回应且母亲去世亦未奔丧。2020年起,高某因脑梗瘫痪在床,通过派出所向高小某寄送《赡养义务履行通知书》,高小某仍拒不回应,亦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用。
2021年,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经医院诊断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百年后的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其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每日细心照料高某饮食起居,直至2023年高某去世。
高某去世后,高小某领取了高某10万元存款,并主张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高某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判令高某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判令高小某返还已领取的10万元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面对双方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9.(2026黑龙江哈尔滨高三二模)2025年2月,未成年人唐某、吴某某(均已年满17周岁)在火锅店包间用餐期间,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倾倒秽物,还互相拍摄视频。后吴某某将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引发广泛网络舆论。该火锅店报警后,更换了全部餐具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并对受影响时段的堂食顾客“退一赔十”,即退款的同时进行了十倍补偿。事后,该火锅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吴某某及其父母共六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对其他顾客“退一赔十”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某及其父母向该火锅店赔礼道歉;驳回了火锅店关于赔偿“退一赔十”全部损失的要求,唐某父母、吴某某父母仅需要针对退款部分进行赔偿,并赔偿该火锅店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和因商誉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做出该判决的依据。
20.(2026安徽阜阳高三模拟)李女士的母亲几年前离世,她的父亲晚年大部分时间都是李女士在照料。李女士的哥哥工作较忙,偶尔会来探望父亲并支付一些赡养费,几年里探望的次数比较少。2023年,李女士的父亲离世,离世前口头交代李女士兄妹,遗产只剩下一套老房子,房子由兄妹平分。后李女士的嫂子以儿子是顶梁柱、女儿已经嫁入别家为由,拒绝和李女士平分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女士作为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
21.(2026浙江高三二模)72岁的张A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子女远在异国他乡。多年来,妹妹张B对他照顾有加,一番思量后,他决定将名下唯一的房屋赠予张B,双方约定,张B会妥善照顾张A的晚年生活,为他养老送终。此后,张A还把自己的银行卡、医保卡、身份证都交给了张B保管。在张B的安排下,张A搬到了新住处。但他很快发现,新住处是合租房,居住设施差、隔音效果差、人员复杂,与之前的生活环境天差地别。而他赠予张B的房屋已被转卖,银行账户中的42万元也被取用。张A对这一切感到愤怒和后悔,意欲起诉讨回房屋和存款,而张B也对此颇感无奈,达成约定后为了照顾张A的起居和就医,便在自己居住的小区为他租房,还坚持每天做饭,托保姆带给他吃,每月在其身上的花费超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双方的“约定”是否构成遗赠扶养关系?请说明理由。
(2)请选择其中一方立场,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为当事人起草诉讼请求及理由。
22.(2026江西九江高三一模)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16. 家庭与婚姻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A 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亲有退休工资、自身经济困难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合法理由,小何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因此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②正确。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会因父母有退休工资等收入来源而免除,③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设立主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老何已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通过该制度指定监护人,④错误。
2.A 小王是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王先生通过公证遗嘱指定小王继承房产所有权,同时遗嘱明确要求小王须保障李女士的居住权,因此小王获得所有权的同时需要承担对应义务,①正确。居住权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可通过遗嘱方式设立,李女士依据王先生的合法遗嘱取得终生居住权,该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②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张先生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20万元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选项混淆了两个概念,③排除。遗嘱属于死因民事法律行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生效,并非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就成立生效,选项表述错误,④排除。
3.C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若遗嘱未明确只归张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必然为张某个人财产,①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稿酬),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若遗嘱明确房产只归张某的,属于张某个人财产,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不是必须平均分割,④错误。
4.B 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赡养费,体现了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彰显了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①入选。赡养义务并非“无条件”,法院综合考量了焦某的收入、王某的经济状况与健康情况,并非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②错误。法院综合考量焦某的收入、王某的退休金和身体状况后作出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情理,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③入选。法院的判决是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成为所有赡养纠纷的根本遵循,④错误。
5.C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无条件义务,不得附加任何前提,将赡养义务与 “带孙” 挂钩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并未违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表述错误,①排除。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需满足法定条件,即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案例中未提及李女士夫妇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在李女士夫妇,②正确。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本身不违反法律,③正确。李女士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母是否协助属于道德范畴,无法律强制要求,“父母不得拒绝” 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6.B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将父母送入养老机构而免除,①正确。养老机构与子女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并非监护人;监护权不因委托照料而转移,②排除。养老机构的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时告知家属并非免责的法定事由,③排除。即使合同约定“全权委托”,涉及老人人身、财产等重大事项,仍须尊重子女作为监护人或近亲属的知情与决定权,④正确。
7.A 王某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仍然存在,需要以其遗产清偿,不会直接消失,①正确。即使王小花使用过该欠款,也仅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并非必须全额清偿,②排除。若王小花放弃继承王某的遗产,无需承担王某的债务偿还义务,③正确。王小花继承遗产后,仅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并非必须还清全部10万本息,④排除。
8.A 曾某、陈某是刘某的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刘某通过遗嘱将房屋留给二人,属于遗赠。我国法律规定,遗赠/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正确。刘某明确约定房屋归曾某、陈某共同所有,仅过户登记在曾某一人名下,不改变房屋属于二人共同共有的性质,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因此陈某仍享有平等处理权,②正确。曾某夫妇不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二人是基于遗赠获得房屋,按约定承担照顾义务,排③除。本案中曾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是债权人(银行)享有的担保物权,不是曾某享有,表述错误,④排除。
9.D 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随意放弃。3岁儿童的受教育权关乎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无权替孩子放弃该权利,①错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均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题干中多部门介入劝说正是这一义务的体现,②正确。“自然教养”模式已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非所有教育理念都值得尊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方式才应被认可,③错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选择教育方法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题干中“自然教养”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应遵循该原则调整教育方式,④正确。
10.D 胡小某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并非三者均分遗产,①错误。李某是胡某的配偶,胡小某是胡某的婚生子,蒋某作为与胡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者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胡小某仅会被少分或不分遗产,并非丧失继承权,③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④正确。
11.D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小欧作为法定继承人不必然承担还债责任,①排除。老欧与赵某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协议,该借贷关系属于合法民事关系,受法律保护,②正确。继承遗产不是无条件的,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③排除。债务人死亡后,其个人合法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剩余部分才可由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12.C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侄子不属于赵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赵大爷将房产留给赵小某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①排除。法律规定,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赵大爷意识清醒,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②正确。合法有效的遗嘱对遗产处分具有法律效力,赵小某可依据遗嘱直接办理过户,无需赵某同意,③排除。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赵大爷已经通过合法遗嘱明确处分了个人财产,因此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④正确。
13.A 材料中法院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说明父母必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引导义务,①正确。“一切行为承担责任”表述绝对,父母只需要依法承担对应监护责任,并非为未成年子女的所有行为负责,②错误。人民法院依法对不当履职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是通过行使司法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③正确。《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④错误。
14.D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借款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合法签订,本身就有效,不需要经过司法确认才具备约束力,①错误。根据《民法典》,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而非自提起诉讼之日起算,②错误。钟某鸿到期不清偿债务,离婚时约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吴某某、全部债务归自己,直接导致自己无财产可执行,实质是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钟某进的合法利益,该约定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效条款,③正确。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未被依法撤销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该约定因损害债权人利益被法院撤销后,原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恢复,住宅和车辆应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15.B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一方出现违约等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时,双方有权协商依法解除。本题中李某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构成违约,所以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该协议,①正确。虽然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受遗赠人要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本题里李某未完全履行对苏某的扶养义务,不能直接顺利获得房产,②排除。李某没有完全履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③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合法自愿即有效,④排除。
16.D 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谢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弥留之际属于危急情况,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因此口头遗嘱有效,房产应由谢丁获得。①错误,④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而非第二顺序,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故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③正确。
17.【答案】①判决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②支持胡某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胡某的上述主张。③支持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中,多年来,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解析】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可以从离婚条件、夫妻平等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调用离婚的条件相关知识,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的角度,说明应判决离婚。有效信息②: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可调用夫妻平等以及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相关知识,说明分析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法院应判决支持胡某的主张,同时,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法院也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18.【答案】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理由:①高某与李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履行了协议规定的生养死葬义务,法院应判决李某享有高某财产遗赠的合法权利。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高小某虽享有高某财产的继承权,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法院应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③法院的上述判决既体现公平正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弘扬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
【解析】本题是判决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权丧失、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上述知识,分析法院对李某与高小某的诉求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有效信息①: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遗产归李某所有,且李某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协议合法有效且履行完毕的,扶养人依法享有受遗赠权)。本案中,高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全面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应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利。有效信息②:高小某作为高某独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母亲患病、去世未照料奔丧,父亲瘫痪后仍拒不回应赡养通知、不支付赡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丧失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享有权利必须履行相应义务)。本案中,高小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效信息③:高小某在高某去世后领取其10万元存款,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且高小某已丧失继承权,无权继承遗产、领取存款。本案中,李某享有受遗赠权,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应返还领取的存款。
19.【答案】①唐某、吴某某污染就餐环境、视频传播等行为造成该火锅店商誉受损,侵害火锅店财产权和名誉权。②唐某、吴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应承担赔礼道歉责任。③监护人未尽教育、约束职责,应依法承担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责任。④火锅店对堂食顾客退款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退款费用应由侵权人赔偿;十倍补偿属该企业自主商业决策,与侵权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应由侵权人承担。
【解析】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根据设问可知,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法合理的,因此:有效信息①:向火锅内倾倒秽物、拍摄并传播视频,引发网络舆论→可运用名誉权、财产权的知识分析:唐某、吴某某的行为侵害了火锅店的财产权与名誉权。有效信息②:唐某、吴某某均已满17周岁,为未成年人→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分析,唐某、吴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有效信息③:火锅店起诉唐某、吴某某及其父母共六人→可运用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父母未尽到教育、约束职责,依法承担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的监护责任。有效信息④:驳回了“退一赔十”全部损失的要求,仅需对退款部分进行赔偿,并赔偿该火锅店的经济损失→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分析,火锅店对堂食顾客退款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退款费用应由侵权人赔偿;十倍补偿属该企业自主商业决策,与侵权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应由侵权人承担。
20.【答案】①我国民法典第1126条、第1130条分别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说明,法定继承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②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③不论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女儿已婚还是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材料中,无论是按照口头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李女士都有权平分父亲遗产。
【解析】本题要求分析李女士作为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属于辨析题。可根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知识加以分析。论据①:李女士作为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法定继承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论据②:李女士的父亲离世,离世前口头交代李女士兄妹,遗产只剩下一套老房子,房子由兄妹平分→可联系遗嘱继承的知识,说明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论据③:李女士的嫂子以儿子是顶梁柱、女儿已经嫁入别家为由,拒绝和李女士平分遗产→可联系继承的知识,说明无论是按照口头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李女士都有权平分父亲遗产。
21.【答案】(1)①本案中双方的“约定”并未构成遗赠扶养关系。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则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③本案中,张A和张B是兄妹关系,双方虽约定赠予房产养老送终,但张B接受房产的身份并非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所以不构成遗赠扶养关系。
(2)①选择张A立场。当事人双方约定赠房养老合同,而张B违反该约定未尽到妥善照料老人的合同所附义务,且擅自售出房屋并取用存款,严重侵害赠予人利益,故请求撤销对张B的房屋赠予并返还存款。②选择张B立场。当事人双方约定赠房养老合同,我方已为张A租房并负责起居、就医、饮食等行为,应被视为正常履行赠予合同所附的义务,且对方自愿将银行卡、医保卡、身份证等委托我方保管,我方处理房产及存款的行为并无违约或侵权。因此,对方无权要求我方返还所赠房产。
【解析】(1)本题的解题思路是:根据设问要求,依据民法典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分析材料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判断是否满足法律构成要件。有效信息:张A与张B系兄妹关系,双方约定张B负责养老送终,张A赠予房屋→可从法定继承人的角度,说明张B属于张A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并非“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因张B不具备协议要求的主体身份,故双方约定不构成遗赠扶养关系。
(2)本题的解题思路是:根据设问要求,选择一方当事人立场,分析赠予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推导诉讼请求及理由。有效信息①:张A居住环境差、房屋被卖、存款被取→可从赠予合同撤销权的角度,说明张B未尽妥善照料义务且严重侵害赠予人权益,支持张A撤销赠予、返还财产的诉求。有效信息②:张B租房、做饭、就医,每月花费超万元→可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张B已按约定履行生养义务,其行为属于正常履约,支持张B拒绝返还财产的抗辩。
22.【答案】遗产确定: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理由: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分配方式:孙某的遗产应由李某和小孙共同继承,原则上份额均等。
理由: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的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继承制度的知识,分析孙某遗产的确定与分配。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可联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角度,说明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因此,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有效信息②: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首先,可联系遗嘱的知识,从自书遗嘱的角度,说明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其次,可联系继承的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的角度,说明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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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高考政治 – 按知识专题分类精选精练
7本书19个知识专题
序号
知识专题
序号
知识专题
1
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与一般规律
11
认识社会与价值选择
2
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
12
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
3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3
国家与国际组织
4
全球视野下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14
世界多级化形势下的中国担当
5
就业创业与企业经营
15
民事权利与义务
6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6
家庭与婚姻
7
人民当家作主
17
社会争议解决
8
全面依法治国
18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9
哲学基本思想与辩证唯物论
19
逻辑思维规则
10
辩证法与辩证思维
16. 家庭与婚姻
16个选择题 + 6个主观题
---- 教 师 版 ----
1.(2026山西吕梁高三二模)年逾八旬的老何因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需长期服药、经常住院,向儿子小何寻求经济帮助,小何以父亲“退休工资高”“自身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何拒绝赡养的理由均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 ②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
③因老何退休工资高,可免除小何的法定赡养责任 ④老何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小何为监护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A 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亲有退休工资、自身经济困难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合法理由,小何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应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小何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因此可能丧失遗产继承权,②正确。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不会因父母有退休工资等收入来源而免除,③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设立主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老何已患轻度阿尔茨海默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通过该制度指定监护人,④错误。
2.(2026广西柳州高三模拟)65岁的王先生订立公证遗嘱,其中明确:“一套婚后所购房产由独子小王继承,但需保障再婚妻子李女士对该房产的终生居住权;存款20万元赠予常年照顾自己的邻居张先生。”数月后王先生病故。本案中,关于王先生遗产处置的法律关系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王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所有权,但需承担保障李女士居住权的义务
②李女士享有房产居住权属于通过遗嘱获得的用益物权,受《民法典》保护
③张先生虽然是非法定继承人,但依然有权通过遗嘱继承王先生的20万遗产
④王先生与张先生之间的赠与合同自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A 小王是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王先生通过公证遗嘱指定小王继承房产所有权,同时遗嘱明确要求小王须保障李女士的居住权,因此小王获得所有权的同时需要承担对应义务,①正确。居住权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可通过遗嘱方式设立,李女士依据王先生的合法遗嘱取得终生居住权,该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②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张先生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获得20万元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选项混淆了两个概念,③排除。遗嘱属于死因民事法律行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生效,并非王先生作出遗嘱意思表示时就成立生效,选项表述错误,④排除。
3.(2026河南许昌高三模拟)张某与李某结婚5年,期间张某继承其父亲的房产一套,李某创作小说获稿酬15万元。后二人离婚,对上述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继承的房产必为张某个人财产 ②稿酬1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若遗嘱中明确房产归张某,则为其个人财产 ④夫妻共同财产须平均分割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C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若遗嘱未明确只归张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必然为张某个人财产,①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稿酬),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若遗嘱明确房产只归张某的,属于张某个人财产,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不是必须平均分割,④错误。
4.(2026广西崇左高三一模)焦某与王某为母子关系。焦某年近九旬,有稳定的养老金与房租收入。王某年过六旬,每月退休金5000余元,身患多种疾病。焦某因赡养问题,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每月支付3500元赡养费。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定王某每月向焦某支付赡养费1200元。人民法院的判定( )
①彰显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②意在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赡养义务
③兼顾法理情,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④为化解家庭赡养纠纷提供了根本遵循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B 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赡养费,体现了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彰显了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①入选。赡养义务并非“无条件”,法院综合考量了焦某的收入、王某的经济状况与健康情况,并非要求子女无条件履行,②错误。法院综合考量焦某的收入、王某的退休金和身体状况后作出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也兼顾了情理,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③入选。法院的判决是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成为所有赡养纠纷的根本遵循,④错误。
5.(2026四川广元高三二模)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某企业职工李女士计划休产假生育二孩。因工作繁忙,她请求退休在家的父母帮助照料孩子。父母以希望安享晚年为由予以拒绝,并建议李女士通过社会化托育等方式妥善解决育儿问题。李女士的丈夫对此心存不满,声称若父母不帮忙照料孙辈,将来便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李女士丈夫将赡养义务与“带孙”挂钩,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②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是李女士夫妇的主体责任
③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不违反法律
④李女士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得拒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C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无条件义务,不得附加任何前提,将赡养义务与 “带孙” 挂钩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并未违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表述错误,①排除。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需满足法定条件,即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案例中未提及李女士夫妇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父母对孙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养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在李女士夫妇,②正确。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父母享有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合法权利,拒绝照看孙子女本身不违反法律,③正确。李女士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父母协助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母是否协助属于道德范畴,无法律强制要求,“父母不得拒绝” 的说法错误,④排除。
6.(2026黑龙江哈尔滨高三二模)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养老问题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部分子女认为,将父母送入养老机构后,自身的义务已完全转移。若老人在机构内发生意外,应由养老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属于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能免除
②与子女签订合法合同后,养老机构就成为了老人新的监护人
③如果养老机构在意外发生后立刻尽到告知家属义务,则可以适用法定免责条款
④即使合同约定“全权委托”,养老机构涉及老人的重要决策也应征得子女同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B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因将父母送入养老机构而免除,①正确。养老机构与子女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并非监护人;监护权不因委托照料而转移,②排除。养老机构的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时告知家属并非免责的法定事由,③排除。即使合同约定“全权委托”,涉及老人人身、财产等重大事项,仍须尊重子女作为监护人或近亲属的知情与决定权,④正确。
7.(2026河南焦作高三模拟)王小花的父亲王某生前因生活开支需要,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不久后王某因意外事故突然去世。某银行将其唯一继承人王小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小花偿还其父亲生前所借的10万元及利息。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去世不意味着其与银行的债务关系消失 ②王小花若使用过该欠款,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③王小花若不继承王某遗产,则不必偿还该债务 ④王小花若继承王某遗产,就必须要还清该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A 王某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仍然存在,需要以其遗产清偿,不会直接消失,①正确。即使王小花使用过该欠款,也仅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并非必须全额清偿,②排除。若王小花放弃继承王某的遗产,无需承担王某的债务偿还义务,③正确。王小花继承遗产后,仅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并非必须还清全部10万本息,④排除。
8.(2026四川广安高三二模)刘某长期寡居,在去世前留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由长期照顾他的邻居曾某和陈某夫妻负责其生养死葬,其去世后,名下唯一住房归曾某和陈某所有。曾某夫妇悉心照顾刘某多年直至其去世后,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到曾某名下。五年后,曾某因个人赌博欠债,以该房屋向银行抵押借款50万元。陈某知悉后将银行诉至法院,请求注销抵押登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曾某夫妇获得房产是通过遗赠的方式,其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房产虽然登记过户到曾某名下,陈某仍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③曾某夫妇基于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应履行对刘某照顾的义务
④曾某所享有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该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A 曾某、陈某是刘某的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刘某通过遗嘱将房屋留给二人,属于遗赠。我国法律规定,遗赠/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正确。刘某明确约定房屋归曾某、陈某共同所有,仅过户登记在曾某一人名下,不改变房屋属于二人共同共有的性质,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因此陈某仍享有平等处理权,②正确。曾某夫妇不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二人是基于遗赠获得房屋,按约定承担照顾义务,排③除。本案中曾某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抵押权是债权人(银行)享有的担保物权,不是曾某享有,表述错误,④排除。
9.(2026重庆高三模拟)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公众号莫莫高中政治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D 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随意放弃。3岁儿童的受教育权关乎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无权替孩子放弃该权利,①错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均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题干中多部门介入劝说正是这一义务的体现,②正确。“自然教养”模式已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非所有教育理念都值得尊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方式才应被认可,③错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选择教育方法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题干中“自然教养”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应遵循该原则调整教育方式,④正确。
10.(2026四川南充高三二模)胡某与前妻离婚后,婚生子胡小某已成年,有赡养能力却长期与胡某断联,未尽赡养义务。后胡某与李某再婚,再婚时李某之女蒋某年仅13岁,随二人共同生活。胡某去世后未留遗嘱,胡小某因遗产分割与李某、蒋某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胡小某、李某、蒋某应当均分胡某留下的遗产 ②胡小某、李某、蒋某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③胡小某对胡某未尽赡养义务,丧失遗产继承权 ④法官可以判处胡小某少分或者不分胡某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D 胡小某有赡养能力却未尽赡养义务,依据法律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并非三者均分遗产,①错误。李某是胡某的配偶,胡小某是胡某的婚生子,蒋某作为与胡某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者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胡小某仅会被少分或不分遗产,并非丧失继承权,③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④正确。
11.(2026湖北十堰高三二模)2018年,老欧因公司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5万元,承诺于2025年年底前清偿所有款项,并签订《还款协议书》。2025年老欧因病死亡,借款未能清偿。赵某多次与老欧的唯一亲人儿子小欧就其父生前所欠借款沟通协商,小欧均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小欧承担清偿责任。本案中( )
①小欧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还债责任 ②赵某与老欧的借贷合同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小欧对老欧遗产的继承是不附任何条件的 ④老欧个人合法财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D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债务。小欧作为法定继承人不必然承担还债责任,①排除。老欧与赵某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协议,该借贷关系属于合法民事关系,受法律保护,②正确。继承遗产不是无条件的,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③排除。债务人死亡后,其个人合法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生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剩余部分才可由继承人继承,④正确。
12.(2026江西九江高三模拟)70岁的赵大爷丧偶多年,名下有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15万元存款,无对外债务。赵大爷育有一子赵某,因赵某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照顾老人,赵大爷由侄子赵小某常年照料。赵大爷意识清醒时,书写一份遗嘱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遗嘱明确约定:将名下房产留给侄子赵小某,存款留给儿子赵某。后赵大爷去世。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赵大爷将名下房产指定留给赵小某,属于遗嘱继承
②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形式
③赵小某在取得房产时,需经赵某同意方可办理过户
④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C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主体,侄子不属于赵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赵大爷将房产留给赵小某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①排除。法律规定,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赵大爷意识清醒,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②正确。合法有效的遗嘱对遗产处分具有法律效力,赵小某可依据遗嘱直接办理过户,无需赵某同意,③排除。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赵大爷已经通过合法遗嘱明确处分了个人财产,因此赵某仅能按遗嘱约定继承存款,无权主张分割房产,④正确。
13.(2026安徽阜阳高三模拟)2023年2月24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鉴于被告人小强、小亮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结合其犯罪情节、一贯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处二人缓刑。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该院发出2023年首份《家庭教育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屏障。该判决表明(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引导义务
②父母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以发挥自身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
④《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A 材料中法院针对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说明父母必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引导义务,①正确。“一切行为承担责任”表述绝对,父母只需要依法承担对应监护责任,并非为未成年子女的所有行为负责,②错误。人民法院依法对不当履职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是通过行使司法职能纠正监护人不当行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③正确。《家庭教育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④错误。
14.(2026福建泉州高三模拟)钟某鸿与吴某某婚姻存续期间,钟某鸿向钟某进借款,到期未还。后钟某进起诉追债,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次月,钟某鸿与吴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共同住宅和车辆都归吴某某所有,债务由钟某鸿独自承担。因钟某鸿无财产可执行,钟某进诉请撤销该财产分割约定,法院对此予以支持。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钟某鸿与钟某进的借款合同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钟某进诉请撤销权的时效,自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算
③财产都归吴某某的约定,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效条款
④财产分割约定被撤销后,住宅和车辆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D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借款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合法签订,本身就有效,不需要经过司法确认才具备约束力,①错误。根据《民法典》,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而非自提起诉讼之日起算,②错误。钟某鸿到期不清偿债务,离婚时约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吴某某、全部债务归自己,直接导致自己无财产可执行,实质是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钟某进的合法利益,该约定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效条款,③正确。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在未被依法撤销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该约定因损害债权人利益被法院撤销后,原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恢复,住宅和车辆应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15.(2026河北石家庄高三一模)孤寡老人苏某担心晚年无人照料,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承担苏某生养死葬的义务,苏某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尽心照料苏某三年,后因琐事产生矛盾,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苏某病逝后,李某要求继承房产,但此时苏某的妹妹却对房产分配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李某违约,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李某可顺利获得房产
③李某未完全履行协议义务,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
④该遗赠扶养协议因未办理公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B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当一方出现违约等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时,双方有权协商依法解除。本题中李某拒绝继续履行扶养义务构成违约,所以双方可协商依法解除该协议,①正确。虽然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受遗赠人要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本题里李某未完全履行对苏某的扶养义务,不能直接顺利获得房产,②排除。李某没有完全履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无权主张获得该套房产,③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并非以公证为生效要件,合法自愿即有效,④排除。
16.(2026广东佛山高三二模)谢某生有一子一女,女儿谢乙去世多年,留有一女张丙。2020年,谢某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谢甲,并公证。2025年10月,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女谢丁,当日中午谢某去世,留下存款50万元和未到期债务15万元。据此,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谢甲可获得房产 ②张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部分存款
③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④口头遗嘱有效,谢丁可依法获得谢某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D 我国《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谢某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弥留之际属于危急情况,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因此口头遗嘱有效,房产应由谢丁获得。①错误,④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而非第二顺序,②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故谢甲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③正确。
17.(2026四川宜宾高三二模)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
17.【答案】①判决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②支持胡某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胡某的上述主张。③支持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中,多年来,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解析】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可以从离婚条件、夫妻平等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调用离婚的条件相关知识,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的角度,说明应判决离婚。有效信息②: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可调用夫妻平等以及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相关知识,说明分析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法院应判决支持胡某的主张,同时,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法院也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
18.(2026江西高三二模)高小某系高某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此后未与父母联系。2018年,高小某母亲患病住院,居委会多次要求高小某返家照料,高小某拒绝回应且母亲去世亦未奔丧。2020年起,高某因脑梗瘫痪在床,通过派出所向高小某寄送《赡养义务履行通知书》,高小某仍拒不回应,亦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用。
2021年,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经医院诊断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百年后的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其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每日细心照料高某饮食起居,直至2023年高某去世。
高某去世后,高小某领取了高某10万元存款,并主张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高某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判令高某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判令高小某返还已领取的10万元存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面对双方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8.【答案】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理由:①高某与李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履行了协议规定的生养死葬义务,法院应判决李某享有高某财产遗赠的合法权利。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高小某虽享有高某财产的继承权,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法院应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③法院的上述判决既体现公平正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弘扬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
【解析】本题是判决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权丧失、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上述知识,分析法院对李某与高小某的诉求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有效信息①: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遗产归李某所有,且李某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协议合法有效且履行完毕的,扶养人依法享有受遗赠权)。本案中,高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全面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应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利。有效信息②:高小某作为高某独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母亲患病、去世未照料奔丧,父亲瘫痪后仍拒不回应赡养通知、不支付赡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丧失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享有权利必须履行相应义务)。本案中,高小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效信息③:高小某在高某去世后领取其10万元存款,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且高小某已丧失继承权,无权继承遗产、领取存款。本案中,李某享有受遗赠权,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应返还领取的存款。
19.(2026黑龙江哈尔滨高三二模)2025年2月,未成年人唐某、吴某某(均已年满17周岁)在火锅店包间用餐期间,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倾倒秽物,还互相拍摄视频。后吴某某将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引发广泛网络舆论。该火锅店报警后,更换了全部餐具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并对受影响时段的堂食顾客“退一赔十”,即退款的同时进行了十倍补偿。事后,该火锅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吴某某及其父母共六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对其他顾客“退一赔十”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某及其父母向该火锅店赔礼道歉;驳回了火锅店关于赔偿“退一赔十”全部损失的要求,唐某父母、吴某某父母仅需要针对退款部分进行赔偿,并赔偿该火锅店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和因商誉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做出该判决的依据。
19.【答案】①唐某、吴某某污染就餐环境、视频传播等行为造成该火锅店商誉受损,侵害火锅店财产权和名誉权。②唐某、吴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应承担赔礼道歉责任。③监护人未尽教育、约束职责,应依法承担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责任。④火锅店对堂食顾客退款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退款费用应由侵权人赔偿;十倍补偿属该企业自主商业决策,与侵权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应由侵权人承担。
【解析】本题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根据设问可知,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法合理的,因此:有效信息①:向火锅内倾倒秽物、拍摄并传播视频,引发网络舆论→可运用名誉权、财产权的知识分析:唐某、吴某某的行为侵害了火锅店的财产权与名誉权。有效信息②:唐某、吴某某均已满17周岁,为未成年人→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分析,唐某、吴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有效信息③:火锅店起诉唐某、吴某某及其父母共六人→可运用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父母未尽到教育、约束职责,依法承担赔礼道歉、经济赔偿的监护责任。有效信息④:驳回了“退一赔十”全部损失的要求,仅需对退款部分进行赔偿,并赔偿该火锅店的经济损失→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分析,火锅店对堂食顾客退款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退款费用应由侵权人赔偿;十倍补偿属该企业自主商业决策,与侵权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不应由侵权人承担。
20.(2026安徽阜阳高三模拟)李女士的母亲几年前离世,她的父亲晚年大部分时间都是李女士在照料。李女士的哥哥工作较忙,偶尔会来探望父亲并支付一些赡养费,几年里探望的次数比较少。2023年,李女士的父亲离世,离世前口头交代李女士兄妹,遗产只剩下一套老房子,房子由兄妹平分。后李女士的嫂子以儿子是顶梁柱、女儿已经嫁入别家为由,拒绝和李女士平分遗产。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李女士作为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
20.【答案】①我国民法典第1126条、第1130条分别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说明,法定继承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②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③不论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女儿已婚还是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材料中,无论是按照口头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李女士都有权平分父亲遗产。
【解析】本题要求分析李女士作为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属于辨析题。可根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知识加以分析。论据①:李女士作为出嫁的女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知识,说明法定继承顺序排列不因性别之异区别对待。论据②:李女士的父亲离世,离世前口头交代李女士兄妹,遗产只剩下一套老房子,房子由兄妹平分→可联系遗嘱继承的知识,说明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论据③:李女士的嫂子以儿子是顶梁柱、女儿已经嫁入别家为由,拒绝和李女士平分遗产→可联系继承的知识,说明无论是按照口头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李女士都有权平分父亲遗产。
21.(2026浙江高三二模)72岁的张A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子女远在异国他乡。多年来,妹妹张B对他照顾有加,一番思量后,他决定将名下唯一的房屋赠予张B,双方约定,张B会妥善照顾张A的晚年生活,为他养老送终。此后,张A还把自己的银行卡、医保卡、身份证都交给了张B保管。在张B的安排下,张A搬到了新住处。但他很快发现,新住处是合租房,居住设施差、隔音效果差、人员复杂,与之前的生活环境天差地别。而他赠予张B的房屋已被转卖,银行账户中的42万元也被取用。张A对这一切感到愤怒和后悔,意欲起诉讨回房屋和存款,而张B也对此颇感无奈,达成约定后为了照顾张A的起居和就医,便在自己居住的小区为他租房,还坚持每天做饭,托保姆带给他吃,每月在其身上的花费超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双方的“约定”是否构成遗赠扶养关系?请说明理由。
(2)请选择其中一方立场,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为当事人起草诉讼请求及理由。
21.【答案】(1)①本案中双方的“约定”并未构成遗赠扶养关系。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则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③本案中,张A和张B是兄妹关系,双方虽约定赠予房产养老送终,但张B接受房产的身份并非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所以不构成遗赠扶养关系。
(2)①选择张A立场。当事人双方约定赠房养老合同,而张B违反该约定未尽到妥善照料老人的合同所附义务,且擅自售出房屋并取用存款,严重侵害赠予人利益,故请求撤销对张B的房屋赠予并返还存款。②选择张B立场。当事人双方约定赠房养老合同,我方已为张A租房并负责起居、就医、饮食等行为,应被视为正常履行赠予合同所附的义务,且对方自愿将银行卡、医保卡、身份证等委托我方保管,我方处理房产及存款的行为并无违约或侵权。因此,对方无权要求我方返还所赠房产。
【解析】(1)本题的解题思路是:根据设问要求,依据民法典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分析材料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判断是否满足法律构成要件。有效信息:张A与张B系兄妹关系,双方约定张B负责养老送终,张A赠予房屋→可从法定继承人的角度,说明张B属于张A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并非“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因张B不具备协议要求的主体身份,故双方约定不构成遗赠扶养关系。
(2)本题的解题思路是:根据设问要求,选择一方当事人立场,分析赠予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推导诉讼请求及理由。有效信息①:张A居住环境差、房屋被卖、存款被取→可从赠予合同撤销权的角度,说明张B未尽妥善照料义务且严重侵害赠予人权益,支持张A撤销赠予、返还财产的诉求。有效信息②:张B租房、做饭、就医,每月花费超万元→可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说明张B已按约定履行生养义务,其行为属于正常履约,支持张B拒绝返还财产的抗辩。
22.(2026江西九江高三一模)孙某与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小孙。2023年5月,孙某因病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
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孙甲获悉后据此主张继承A房产。小孙则认为,自己和母亲李某都有继承权,A房产应作为遗产由三方共同继承。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中孙某的遗产应如何确定和分配并分别说明相应理由。
22.【答案】遗产确定: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
理由: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
分配方式:孙某的遗产应由李某和小孙共同继承,原则上份额均等。
理由: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案例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的继承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继承制度的知识,分析孙某遗产的确定与分配。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在处理遗产时,家庭内部就孙某名下的一处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现有存款(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可联系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角度,说明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40万属于孙某的遗产。婚前全款购买的A房产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万属于孙某的个人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因此,孙某的遗产包括A房产及60万存款。有效信息②:李某在整理孙某遗物时,发现其于2023年初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盖有个人印章的一份遗嘱,其中写道:“若我身故,愿将我婚前所购的A房产留给我哥孙甲,以谢其在父母去世后对我的多年扶养之情。”→首先,可联系遗嘱的知识,从自书遗嘱的角度,说明本案中,孙某的遗嘱无亲自签名,形式上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因此无效,遗产需法定继承处理。其次,可联系继承的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的角度,说明孙某的哥哥孙甲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孙甲不参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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