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专题十七 就业与创业-高中政治·二轮复习课件(2026版)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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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内容正文:
【 高中政治 】
2025年高考真题汇编
专题十七 就业与创业
---- 学 生 版 ----
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江苏)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2.(2025高考·辽宁)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5高考·辽宁)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5高考·辽宁)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公众号莫莫高中政治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5高考·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高考·浙江1月)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非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江苏)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2025高考·河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络主播……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他们用辛勤付出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工作不稳定、劳动强度高、权益维护难、安全保障不足等困境。
篇章一:困局
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3.(2025高考·湖南)【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新之旅,思维启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某地鼓励大学生“背着双肩包来创业”,设立青年创业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法治护航青年创业。小王大学毕业后创办“AI+文创”企业。近期,他遇到了困惑,为此来到该服务中心咨询。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工作人员,将如何为小王解惑?
---- 参考答案及解析 ----
1.B 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2.A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3.C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4.B 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选。
5.B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入选。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选。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入选。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选。
6.D 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非选择题部分
1.【答案】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法理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说明本案中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有效信息②: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说明本案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有效信息③: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知识说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2.【答案】①合同中的对于限制结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②公司侵犯了小雨的休息休假权,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公司未经协商一致,经常让小雨加班日均工作10小时。③公司不能以小雨结婚为由辞退小雨,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
维权途径:①可以寻找第三方进行调解。②可以先仲裁,如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可联系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法律相违背,该条款无效。关键词②: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说明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相应权利。关键词③: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可联系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做出赔偿;关键词④:为小雨提供维权途径→可联系劳动纠纷解决的知识,说明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劳动纠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答案】回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果小王直接使用知名企业“浪漫文创”的名称,将会侵犯该企业的名称权,同时还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其朋友提醒有风险是正确的。
回答2: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回答3: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知识,从名称权、商标权、劳动纠纷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使用“浪漫文创”作为企业名称→可运用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从名称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分析说明不能直接使用其他企业的名称,不能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信息②:注册成功后怎样才能一直受法律保护→可运用知识产权的知识,从商标权的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商标权的保护需要注册与依法续展。有效信息③:员工离职后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可运用劳动纠纷的知识,从劳动仲裁的角度分析说明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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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 2025年高考真题汇编
专题十七 就业与创业
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江苏)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高考真题解析
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
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
B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ACD
直选法选择B
【考点】创办企业的具体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
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2.(2025高考·辽宁)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
A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③④
直选法选择①②
【考点】违约与违约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其构成要素、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
3.(2025高考·辽宁)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
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
C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①④
直选法选择②③
【考点】要约与承诺、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
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
4.(2025高考·辽宁)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符合题意。
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符合题意。
B
【 方法 】
排谬排异法排除②④
直选法选择①③
【考点】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推进公正司法、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符合题意。
5.(2025高考·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公众号莫莫高中政治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入选。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入选。
B
【 方法 】
排谬法排除②④
直选法选择①③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创办企业的具体要求
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选。
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选。
6.(2025高考·浙江1月)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高考真题解析
D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①② 直选法选择③④
【考点】专利的取得及其保护方式、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创办企业的具体要求
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
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非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江苏)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审设问。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考点】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义务、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法理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说明本案中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说明本案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知识说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审设问。本题需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2.(2025高考·河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络主播……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他们用辛勤付出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工作不稳定、劳动强度高、权益维护难、安全保障不足等困境。
篇章一:困局 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考点】劳动者的权利、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可联系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法律相违背,该条款无效。
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说明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相应权利。
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可联系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做出赔偿;
为小雨提供维权途径→可联系劳动纠纷解决的知识,说明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劳动纠纷;
①合同中的对于限制结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②公司侵犯了小雨的休息休假权,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公司未经协商一致,经常让小雨加班日均工作10小时。
③公司不能以小雨结婚为由辞退小雨,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
【维权途径】
①可以寻找第三方进行调解。
②可以先仲裁,如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审设问。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知识,从名称权、商标权、劳动纠纷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3.(2025高考·湖南)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新之旅,思维启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某地鼓励大学生“背着双肩包来创业”,设立青年创业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法治护航青年创业。小王大学毕业后创办“AI+文创”企业。近期,他遇到了困惑,为此来到该服务中心咨询。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工作人员,将如何为小王解惑?
【考点】不正当竞争
使用“浪漫文创”作为企业名称→可运用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从名称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分析说明不能直接使用其他企业的名称,不能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注册成功后怎样才能一直受法律保护→可运用知识产权的知识,从商标权的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商标权的保护需要注册与依法续展。
员工离职后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可运用劳动纠纷的知识,从劳动仲裁的角度分析说明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果小王直接使用知名企业“浪漫文创”的名称,将会侵犯该企业的名称权,同时还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其朋友提醒有风险是正确的。
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 题 十七
就业与创业
2026版高三政治 · 二轮复习
复习导航
课标要求 重依据
命题预测 指方向
知识精讲 析内容
易错清零 防失误
热点透析 提素养
真题精研 战高考
选必2《法律与生活》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能够结合生活实际,更加全面地认识民事权利与义务;更为具体地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以及与创业和就业相关的法律制度;更为理性地看待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懂得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提高主动学法的意愿、自觉用法的能力。
全书学业要求 《思想政治课程标准》 2025年日常修订版(2017年版2025年修订)
课标要求 《思想政治课程标准》 2025年日常修订版(2017年版2025年修订)
1.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方式。
2.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等基本法律规定,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命题预测
1.高考常以劳动纠纷案例为背景材料,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有哪些、为什么维护以及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试题常以新职业的出现、新经营主体的设立等为背景材料,考查自主创业;以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等为背景材料,考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体系
就业
创业
就业与创业
劳动者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法律保障
权利
义务
相辅 相成
受损
①②
③④
⑤
维权
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协商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调整对象
原则
意义
含义与
意义
必备可备条款
原则
无效合同情形
双方义务要求
创业者
成功
经营者
程序
义务
选择经营主体
准备相应文件
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信息依法及时公示
依法经营、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
①混淆行为
②虚假商业宣传
③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利
①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知情权
③自主选择权
依法诚信纳税
投诉/
协商和解、调解、
仲裁、诉讼
维权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
联系人身权侵权
新课标已删除(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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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精讲 析内容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劳动者 含义 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全面理解劳动者和劳动法
劳动法 调整关系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原则 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除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外,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非平等主体) 平等主体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合同主体 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
合同主体的关系 劳动者在行政上隶属于用人单位,除了提供劳动之外,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和人事安排(有从属性) 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成员,彼此之间仅体现经济关系, 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无从属性)
报酬及支付方式 劳动报酬(工资)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上具有持续性和定期性特点 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适用法律 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突出对劳动者的保护 劳务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对当事人的权利予以平等保护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2.劳动合同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条款 必备条款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约束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B.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有效的四大核心要件
1.主体适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4.形式与程序合规
缺少必备条款可补正,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权利
义务
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货币)
②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加班)
③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其他方面的权利: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提示: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互为前提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
平时安排不得超过3小时/天,支付≥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周六日,支付≥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第一步】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二步】
【第三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或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
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第四步】
X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4.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维权途径)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4.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维权途径)
协商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 ①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的裁决活动。
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④要求: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前置原则——仲裁是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诉讼 ①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时效: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
其他 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区分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
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
的关系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
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除特定情况外,劳动争议诉讼
不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诉讼
申请 申请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
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需要双方都同意) 当事人双方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不需双方都同意)
效力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并非终局(有限的终局裁决)
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劳动争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买卖、租赁和借贷等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
2.和解协议不具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只能靠双方自觉;
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公众号莫莫高中政治
4.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劳动者不能随意越过仲裁这一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前置】
5.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异议就必须履行;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让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6.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这些途径并不仅仅是劳动者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维权途径。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5.对于创业程序及经营主体的正确认识
创业具体形式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创办企业要求 ①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②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③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④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结构简单
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结构严格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在掌握上注意公司制与必修二 企业经营 ——公司组织机构的优点,分析国企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意义。
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区别: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结构简单
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结构严格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股东无须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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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
的要求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
争的表现 “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进行虚假
宣传、制作虚假广告
的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6.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
假冒: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仿冒: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质量合格;(欺诈行为)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诋毁 经营者通过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破坏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
不当有奖销售 a.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b.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c.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商业贿赂 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
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a.流量劫持: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b.恶意不兼容: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c.恶意干扰:故意在短期内与其他经营者发生大规模、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使其他经营者受到搜索降权、降低信用等级、商品下架、断开链接、停止服务等处置;恶意在短期内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恶意批量购买后退货或者拒绝收货等。
区分正当竞争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类别 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基础 依法竞争 违法行为
竞争目的 促进自身发展,也为社会创造财富 击败竞争对手控制市场,牟取暴利或优势
竞争手段 采用正常的、积极的手段,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竞争 非法的、不道德的手段,违背或规避法律,诋毁、损害对方,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竞争后果 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给社会和经营者必然带来正面效果 不但给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带来危害,给社会造成负面效应,而且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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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必要性
重要性
怎么办 国家
经营者
消费者
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完善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①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①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③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二选一)
7.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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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我安全)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我知道)
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我自主)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例如:水壶标线,提示危险;药品食品用法、用量、禁忌)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如召回问题汽车)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买谁的),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买什么)。
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货比三家)。
比较劳动者与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途径 劳动者维权 消费者维权
协商 与用人单位协商 与经营者协商
调解 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调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商事仲裁;
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向市场监督行政部门投诉;
注意:劳动者维权要先仲裁后诉讼,
消费者维权则无需仲裁前置,但适用商事仲裁规则(仲裁、诉讼二选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与《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1.绝对不适用(法定排除,无需消费者确认)
①消费者定作 ②鲜活易腐 ③数字化商品 ④报纸期刊
2.相对不适用(购买时明示 + 消费者确认)
①拆封影响安全 / 品质 ②激活 / 试用后价值大贬 ③明示瑕疵 / 临保
知识精讲 析内容——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易错清零 防失误
易错清零 防失误
1.(2023·广东高考,15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加班加点,影响劳动者休息。
【解析】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3.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和解、调解、劳动仲裁和诉讼等,劳动者可以就自己的情况择机选择。
【解析】劳动者维权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再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跳过劳动仲裁直接起诉。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合格证。
【解析】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安全权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解析】安全权包括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不仅仅指人身安全权。
6.商家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解析】商家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7.“搭便车”属于经营技巧,是正当行为。
【解析】“搭便车”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热点透析 提素养
热点透析 提素养——劳动谱写时代华章 奋斗创造美好未来
2025年5月3日,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劳动谱写时代华章,奋斗创造美好未来,希望广大劳动群众踊跃投身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热点透析 提素养——劳动谱写时代华章 奋斗创造美好未来
热点透析 提素养——劳动谱写时代华章 奋斗创造美好未来
依法维权,事关劳资双方切身利益,劳动争议必须得到妥善有效解决。
员工柳曼曼在职期间,从客服岗位转至咨询助理,工作尽责。然而,她从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间,工资多次被拖欠,累计近4万元。公司发放工资本应每月15日发底薪、25日发提成,但在拖欠期间,老板常以员工工作不努力或节假日为由推脱。众多员工因担忧辞职后无法拿到工资,只能继续工作。员工们多次讨要工资无果,柳曼曼等部分员工向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虽诉求得到支持,但公司仍未按仲裁调解书履行支付义务。此外,员工入职时劳动合同明确公司会缴纳社会保险,可直至员工离职,公司都未缴纳社保,员工多次理论,公司均表示无法补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并说明劳动者可采取哪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侵犯的劳动者合法权益:①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而公司以各种不合理理由拖欠工资,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这一权益。②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的重要保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公司的行为剥夺了员工应享有的社保福利。
劳动者维权途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材料中员工多次向公司讨要工资和理论社保缴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还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像柳曼曼等员工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劳动者也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监察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真题精研 战高考
高考真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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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政治 】
2025年高考真题汇编
专题十七 就业与创业
---- 教 师 版 ----
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江苏)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1.B 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2.(2025高考·辽宁)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A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3.(2025高考·辽宁)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公众号莫莫高中政治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C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4.(2025高考·辽宁)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B 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选。
5.(2025高考·广东)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B 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入选。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选。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入选。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选。
6.(2025高考·浙江1月)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D 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非选择题部分
1.(2025高考·江苏)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1.【答案】公司行为的不合理之处: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
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材料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法理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说明本案中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有效信息②: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说明本案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有效信息③: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知识说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2025高考·河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络主播……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他们用辛勤付出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工作不稳定、劳动强度高、权益维护难、安全保障不足等困境。
篇章一:困局
小雨入职一家服装公司,从事直播带货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一年后,小雨结婚,为了保住工作,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小雨认为结婚并不影响工作,希望公司继续留用自己,双方协商未果。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2.【答案】①合同中的对于限制结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②公司侵犯了小雨的休息休假权,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公司未经协商一致,经常让小雨加班日均工作10小时。③公司不能以小雨结婚为由辞退小雨,应该支付相应的赔偿。
维权途径:①可以寻找第三方进行调解。②可以先仲裁,如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公司行为的不当之处并为小雨指明两条依法维权的途径。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雨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公司可解除合同→可联系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法律相违背,该条款无效。关键词②:小雨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日平均工作10小时以上→可联系劳动者的权利,说明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劳动者的相应权利。关键词③:后来公司发现小雨结婚,认为其构成违约,将其辞退→可联系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做出赔偿;关键词④:为小雨提供维权途径→可联系劳动纠纷解决的知识,说明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劳动纠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2025高考·湖南)【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新之旅,思维启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某地鼓励大学生“背着双肩包来创业”,设立青年创业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法治护航青年创业。小王大学毕业后创办“AI+文创”企业。近期,他遇到了困惑,为此来到该服务中心咨询。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工作人员,将如何为小王解惑?
3.【答案】回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这种行为被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果小王直接使用知名企业“浪漫文创”的名称,将会侵犯该企业的名称权,同时还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其朋友提醒有风险是正确的。
回答2: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回答3: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知识,从名称权、商标权、劳动纠纷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使用“浪漫文创”作为企业名称→可运用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知识,从名称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分析说明不能直接使用其他企业的名称,不能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信息②:注册成功后怎样才能一直受法律保护→可运用知识产权的知识,从商标权的保护的角度分析说明商标权的保护需要注册与依法续展。有效信息③:员工离职后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可运用劳动纠纷的知识,从劳动仲裁的角度分析说明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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