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知识点梳理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一语文必修上册
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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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语文 |
| 教材版本 | 高中语文统编版 必修上册 |
| 年级 | 高一 |
| 章节 | 《乡土中国》 |
| 类型 | 学案-知识清单 |
| 知识点 | 整本书阅读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61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4-04 |
| 更新时间 | 2026-05-02 |
| 作者 | 望清欢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4-04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7175574.html |
| 价格 | 1.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语文《乡土中国》知识清单系统梳理了乡土社会的核心特征与结构体系。从乡土性的空间不流动、熟人社会等基础特征出发,逐步深入差序格局、礼治秩序、长老统治等社会结构与权力类型,构建起从现象到本质的完整认知框架。
知识链路以“特征—结构—治理—变迁”为逻辑主线,通过对比表格(如中西社会格局、家族功能)和章节联系梳理,清晰呈现概念关联。注重文化传统解析与逻辑思维训练,助力学生建立文化自信,提升分析比较与归纳判断能力,符合新课标核心素养要求。
内容正文:
第一章:乡土本色
一、乡土性特征
1.空间上无法流动:土地搬不动、庄稼挪不动。
2.村与村之间孤立与隔膜:聚村而居。
二、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
1 地少人挤,聚居就近耕种;
2 用水方便,聚居利于协作;
3 人多势众,聚居更安全;
4 分家不分地,代代聚居成村。
三、概念解释
村落里的每个孩子都是看着长大的,就形成了“熟人社会”。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拥有从心而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与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这种因为生长在一起而发生的社会叫“礼俗社会”;
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叫“法理社会”。
第二章:文字下乡及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
一、乡下人“愚”不代表智力不及城里人,而是知识储备不及城里人。
知识问题≠智力问题。例如,城里学生普通话说的好但捉蚱蜢却不及乡下学生。
二、文字下乡为何受阻?
1 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 面对面交流,靠声音、表情、动作就能传情达意,语言足够用,不需要文字。
2 生活经验靠口口相传即可。 乡土社会生活模式固定、世代重复,遇到问题问长辈就行,经验靠语言就能代代传递。
3 文字并非基层生活必需。 乡土社会环境单一、生活定型,人们没有用文字辅助生活、记录经验的实际需求。
4 文字起源自带“庙堂性”。 中国文字最早产生于上层庙堂,并非源于乡土基层,本就不属于乡下人的日常工具。
5 乡土格局未变,文字无用武之地。 只有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发生改变,文字下乡才有现实需要和可能。
三、概念解释
人与动物的核心区别:人能通过学习打破“今昔之隔”,依靠象征体系(最重要的是“词”)传递、积累自己和他人的经验;动物(如小白鼠)无法传递经验。
“词”的作用:将具体情境抽象成普遍适用的概念,既能连接不同的个别情境,也能连接当前与未来,是传递经验的关键。
文化的定义: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维持,人要在社会中生活,就必须学习文化。
词、语言与文字的区别:词是传递经验的核心,语言(声音符号)也是词的一种;文字是“用眼睛能看到的符号”,并非所有文化都需要文字,乡土社会中语言已足够传递世代经验。
第四章:差序格局
“私”≠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私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分的问题。
西洋社会(团体格局)
乡土中国(差序格局)
结构比喻
成捆、成堆的稻谷,界限分明
石头入水的同心圆波纹,向外扩散
核心特点
团体界限清晰,成员身份明确
以 “己” 为中心,关系可伸可缩
人际关系
重权利、讲规则
攀关系、讲交情,有亲疏远近
范围边界
固定不变,不能随意伸缩
随中心势力强弱变化,可大可小
核心观念
个人主义:平等、权利、宪法
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讲人伦差等
公私观念
公私分明,国家高于小团体
公私相对,小圈之公可牺牲大圈之公
社会道德
道德适用于整个团体,普适性强
道德只在私人关系中生效,因人而异
典型表现
争权利、守边界、重法治
讲人情、看关系、克己复礼
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团体格局的维系,靠的是一个大家共同遵循的共同框架。这种格局在游牧经济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对游牧民族来说,团体是生存的前提——依靠彼此生活的一群人,没办法单独在山林里活下去。但在乡土社会就不一样了,这里的每个人都能依靠土地自食其力,只有遇到偶然、临时的特殊情况时,才会感觉到需要伙伴的帮助。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和别人发生联系是后来才有的、次要的事情,而且会根据不同的场合,需要和别人形成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这种社会结构格局的不同,也导致了人们的道德观念不一样。所谓道德观念,就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自觉认为应该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是社会用来约束个人行为的力量,让每个人都按照规定的方式做事,从而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和延续。
对比维度
团体格局(西方社会)
差序格局(中国乡土社会)
核心基础
团体与个人的关系
以自己为中心的私人关系网络
道德源头
宗教(神 / 上帝),神是团体的象征,是公正裁判、全能保护者
传统伦理,核心为克己复礼
核心观念
1. 人人在神前平等
2. 神对所有人公道、一视同仁
以孝、悌、忠、信等私人道德要素维系,无统一笼罩性道德
关键概念
权利:尊重个人权利,团体需保障权利、防止代理人滥权
人伦:道德标准依附私人关系,随亲疏远近伸缩
制度产物
宪法、公务观念,限制权力、保障民权
无统一宪法式道德,依赖伦常关系(父子、朋友等)
代理与权力
政府 / 牧师是团体意志代理者,违背公道即失资格
无统一团体代理,道德标准随对象与 “己” 的关系变化
公私表现
公私分明,重视公共公道与普遍标准
公私界限模糊,价值标准无法超脱人伦
道德与法律
标准统一、一视同仁
随施予对象与自身关系远近程度伸缩,存在人情偏袒
核心道德概括
公道、平等、权利、宪法
孝悌忠信、仁(仅逻辑总和,无具体实体)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比如,痛骂贪污腐败,自己亲人腐败时,不但不骂,还要帮其隐瞒。在乡土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以后,才能决定用什么标准来对待。
第六章:家族
社群是一切有组织的人。西洋现代社会和中国乡土社会都存在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只是各有偏胜。
西洋社会与中国乡土社会“家”(社群)对比表
对比维度
西洋社会
中国乡土社会
基本社群
家庭,是团体性社群
“家”或“小家族”,本质是氏族性社群(单系亲属组成)
“大家庭”的“大”的含义
无此特殊界定,家庭规模以人数为主要参考
不在于人数多,而在于结构上的扩大(依亲属差序向外延伸)
社群核心与功能
1. 核心: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界限清晰;
2. 功能:主要是生儿育女,政治、经济等功能由其他团体承担
1. 核心:以单系亲属(父系)为原则,无严格团体界限;
2. 功能:不止生育,还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功能(事业组织)
社群存续性
短暂性,子女长大成人后脱离家庭,独立经营自己的家庭
绵续性(事业社群),不因个人成长、死亡而分裂、结束
社群主轴与配轴
主轴:夫妇之间(横轴);子女是配角;两性感情是社群凝合的力量
主轴:父子、婆媳之间(纵轴);配轴:夫妇之间;排斥普通私情,重纪律、效率
社群关系特点
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社群关系围绕两性感情和生育需求展开
1. 以亲属伦常组合社群,家法、三从四德、负责与服从是特色;
2. 同性间互动更自然(如男人茶馆闲谈、妇女居家带娃)
亲属界定
无明确单系亲属界定,家庭以亲子、夫妇为核心
父系原则下,女婿、已婚女儿均为外家人
第七章:男女有别
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文化模式对比表
对比维度
现代社会(浮士德式)
乡土社会(阿波罗式)
对应文化模式
浮士德式
阿波罗式
宇宙观/存在基础
以冲突为存在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
认定宇宙有完整的秩序,人们需安于其位、维持秩序
男女关系与分工
无相关明确限定,核心围绕冲突与创造展开
男女有别,不必求同,按规则分工合作经营经济和生育事业
情感定向
无相关明确限定,核心围绕创造与变化展开
偏向同性方向发展,如“义结金兰”“桃园三结义”
发展导向
以无尽创造为前途,不断变化,在创造中求统一
维持现有秩序,追求稳定
第八章:礼治秩序
核心关键点: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本身,而在于两个方面——① 维持社会秩序用的“力量”不同;② 制定行为规范的“依据”不同。
一、礼治社会(乡土社会常见)
礼的本质:礼不是单纯的“礼貌”,而是社会公认的、合规矩的行为规范(比如祭祀的仪式)。从字形来看,“禮”由“豊”(祭器)和“示”(仪式)组成,本身就和传统仪式相关。
礼与法律的共性:礼和法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核心目的都是配合人们的行为,完成社会任务,满足大家的生活需求。
礼的维系力量:靠“传统”(社会长期累积的经验),不是靠国家权力。
礼治的特点: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一辈子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不仅相信自己的经验,也相信祖先、长辈的经验——只要照着传统的礼去做,生活就能有保障。这种礼治,是通过教化,让人们主动自愿地服从传统、养成习惯。
补充说明:礼本身和“残酷”无关,比如古代有“杀人祭军旗”的行为,这是当时的礼的规范,残酷与否不影响礼作为行为规范的性质。
二、法治社会(社会变迁时代常见)
法治的出现原因:当社会发生变迁时,传统的经验和礼已经无法保障人们的生活、无法解决新的问题。
法律的维系力量:靠国家权力推行(比如警察、法院等),具有强制性。
法治的特点:社会需要大家合作应对共同的问题,就需要用法律来统一规范每个人的行为,约束个人、保证合作,避免混乱。
三、总结
礼治:靠传统、靠教化,人们主动服从,适合稳定的乡土社会;
法治:靠国家权力、靠强制力,约束个人行为,适合社会变迁的时代;
人治与法治的关键区别:不是有没有人、有没有法,而是维持秩序的力量(传统vs国家权力)和规范依据(礼vs法律)不同。
第九章:无讼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意思是:审理案件,我和别人做得差不多,但我的目标是让人们不再打官司(即“无讼”)。这句话刚好能体现乡土社会的治理特点。
一、乡土社会:追求“无讼”,靠教化维持秩序
核心方式:乡土社会是礼治秩序,维持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教育感化),而不是“折狱”(审理案件、打官司)。
关键原因:乡土社会的人彼此熟悉,相处不需要问“为什么要这样做”——长期的教育已经把外在的礼俗规则,变成了每个人内在的习惯(比如从小就知道要尊敬长辈、邻里和睦)。
秩序的保障:维持礼俗的力量,不是来自外面的权力(比如警察、法院),而是来自每个人内心的良心(觉得这样做才对)。所以这种秩序特别注重“修身”(约束自己)、“克己”(克制自己的欲望和行为)。
乡村的“调解”:乡村里遇到矛盾,所谓的“调解”(比如长辈劝说),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让大家重新记起礼俗规则,主动认错、和解,而不是闹到打官司。
二、现代社会:允许“诉讼”,靠法律保护权利
法官的作用:现代社会的法官,不再像乡土社会那样教化别人,核心职责是保护每个人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全。
诉讼的目的:打官司(诉讼)不是为了“教育”,而是为了明确每个人的权利(比如分清谁对谁错、谁该承担责任)。
三、新旧制度的矛盾(司法下乡的问题)
核心冲突:中国传统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按亲属、关系远近区分对待),本来就没有“适用于所有人的统一规则”;但现代的法律,讲究“人人平等”,和乡土伦理不一样。
老百姓的困惑:普通老百姓既不明白这种“人人平等”的法律,也不知道怎么利用复杂的司法程序(比如不知道怎么打官司、找什么部门)。
实际问题:乡间人本来就怕打官司,但新的司法制度已经推行到乡下。那些原本不合乡土礼俗、被大家排斥的人,反而靠新法律找到了保护;这样一来,原来的礼治秩序被破坏了,但新的司法秩序又没能有效建立起来。
四、核心总结
乡土社会:靠教化、靠良心,追求“不打官司”(无讼),维持礼治秩序;
现代社会:靠法律、靠法官,允许“打官司”(诉讼),保护个人权利;司法下乡后,新旧规则冲突,导致原有秩序被破坏、新秩序未建立。
第十章:无为政治
对比维度
横暴权力
同意权力
核心侧重
偏重社会冲突,体现不同团体/阶层间的主从关系
偏重社会合作,基于分工合作的互利需求
权力本质
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休战状态下的临时平衡,具有压迫性质
基于社会契约和同意,干涉他人是权利,接受干涉是义务
权力诱因/基础
核心是经济利益,需团体生产量超过消费量(有剩余价值),才能引诱他人征服、支配
分工互利,个人无法自足,需相互配合,不好好工作会影响他人,进而产生干涉与被干涉
与国家的关联
国家存在于阶级斗争中,阶级消失则国家消失,政府中常与同意权力并存(冲突中有合作)
无直接关联,核心是社会合作中的契约与同意,普遍存在于各类合作场景中
在乡土社会中的表现
具有局限性:1. 无法彻底征服流动性强的群体(如瑶人打不过便迁徙);2. 皇权过度施压(开疆辟土、筑城修河)会引发动乱,需交替“施压-无为养民”
松弛且微弱,乡土社会是小农经济,人们相对自足,合作需求不强,整体呈现“无为”状态
横暴权力及同意权力对比表
第十一章:长老统治
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规律,这些规律的形成,有的是社会中不同群体发生冲突后产生的,有的则是人们互相合作、共同配合的结果。
人们过群体生活所遵循的这些规律,是有生理层面的保障的——也就是说,这些规律是人们在群体中生存必须遵守的。其中有一些规律,人们必须学习,而且还得学好,不能敷衍。
要做到不怕辛苦、不厌其烦地去学习和遵守这些规律,并不是人的天性,很难自然而然做到。所以,就必须施加一定的强制力,而这种强制力,就是“权力”的起源。
对比维度
横暴权力
同意权力
长老权力
核心侧重
偏重社会冲突,体现不同团体/阶层间的主从关系
偏重社会合作,基于分工合作的互利需求
偏重社会继替,是教化性权力,非统治关系
权力本质
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休战状态下的临时平衡,具有压迫性质
基于社会契约和同意,干涉他人是权利,接受干涉是义务
文化性强制,代替社会陶炼合于文化方式的群体成员,无选择余地
权力诱因/基础
核心是经济利益,需团体生产量超过消费量(有剩余价值),才能引诱他人征服、支配
分工互利,个人无法自足,需相互配合,不好好工作会影响他人,进而产生干涉与被干涉
社会继替(成员新陈代谢),基于文化传承,文化基础是同意但对新成员是强制教化
与国家的关联
国家存在于阶级斗争中,阶级消失则国家消失,政府中常与同意权力并存(冲突中有合作)
无直接关联,核心是社会合作中的契约与同意,普遍存在于各类合作场景中
非政治性权力,区别于政治活动,与国家统治无直接关联
在乡土社会中的表现
具有局限性:1. 无法彻底征服流动性强的群体(如瑶人打不过便迁徙);2. 皇权过度施压(开疆辟土、筑城修河)会引发动乱,需交替“施压-无为养民”
松弛且微弱,乡土社会是小农经济,人们相对自足,合作需求不强,整体呈现“无为”状态
表现明显,可扩大到成人之间;客套中互问年龄体现长幼有序,是亲属制度最基本原则
权力变化规律
随阶级冲突变化,皇权呈现“施压-无为养民”交替
随合作需求变化,乡土社会因自足而微弱
文化稳定则扩大,文化不稳定则缩小,社会变迁中与年龄关联减弱,重智力和专业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很简单:凡是被整个社会普遍接受、大家都认可的行为规范,就是文化层面的;如果社会上还没有形成大家都认同的统一规范,人们意见不一,只能想办法临时解决问题,这种活动就是政治层面的。
文化的基础一定是大家共同同意的,但对于社会中的新成员(比如孩子、新人),文化会以强制教化的方式传递——也就是说,新成员必须学习和接受这些文化规范,没有选择的余地。
在乡土社会中,文化是稳定不变的,所以教化权力(传递文化、规范行为的权力)不仅适用于孩子,还能扩大到成年人之间。比如人们见面客套时会互相问年龄,这就体现了“长幼有序”的规则,而“长幼有序”也正是教化权力发挥作用的体现,它是中国亲属关系中最基本的原则。
当文化变得不稳定,传统的办法解决不了当时的新问题时,教化权力就会逐渐缩小,只局限在亲子、师生之间,而且发挥作用的时间也会变得很短。
到了社会变迁的时代,人们不能再靠过去的经验指导生活,只能依靠那些能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用原则。而掌握这些原则的人,和年龄大小关系不大,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智力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
核心:乡土社会中,血缘是基础,地缘最初是血缘的“影子”;后来随着社会发展,两者逐渐分离,这也是社会性质的重大转变。
一、血缘社会的核心(稳定社会中)
权力特点:年纪大的人对年纪小的人有强制的教化、支配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血缘的含义: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都是根据亲属关系(比如父子、兄弟)来决定的。血缘社会的目的:靠生育(生物上的新陈代谢),来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不让社会乱套。
二、稳定社会中,地缘是血缘的“影子”(血缘决定地缘)
核心表现:“生于斯,长于斯”,一个人出生在哪里、长大在哪里,基本是固定的,而出生(也就是血缘),直接决定了他生活的地方。
社群分裂后的关联:如果一个地方人口太多,住的地方和干活的地方太远、影响效率,社群就会分裂,一部分人去别的地方找地种。但他们和原来的村子,依然保持着血缘联系,甚至会用原来的村名来称呼新地方,不算真正的空间分离。
典型例子——籍贯:我们的籍贯是跟着父亲的,不是看自己出生或现在住的地方,这就是“血缘是空间的投影”(血缘决定了我们的“根”在哪个地方)。
三、血缘与地缘的分离(只有一种情况会发生)
只有当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纯粹靠“住在同一个地方”(地缘),和血缘无关时,血缘和地缘才会真正分开。
四、社区边缘人的特殊角色
边缘人处境:住在社区边缘、没有本地血缘的人,不被当成“自己人”,不被信任,也没法真正融入村落社群。
特殊职业:正因为这种“外人”身份,他们找到了自己的特殊工作——做商业媒介(中间人)。
五、血缘与商业、地缘的关系
血缘的限制:血缘关系会限制冲突和竞争,亲密的亲属之间,靠“人情”维持关系,不适合谈钱、做交易(比如亲戚之间最好不有金钱往来,因为交易需要当场算清,会破坏人情)。
商业的产生:商业只能在血缘关系之外发展,而地缘关系,就是从商业活动中慢慢发展出来的。
核心区别: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靠亲属身份定权利义务),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靠约定、规则定权利义务)。
契约的特点:做约定(契约)时,一方面要讲信用,一方面要靠法律;法律需要大家都同意的权力来支持,契约完成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当场算清,互不拖欠。
从“靠血缘结合”转变为“靠地缘结合”,不只是简单的关系变化,更是社会性质的重大转变,也是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
社会继替:指人在固定的社会结构里,按规则流动(比如长辈退休后,晚辈接替其角色,维持结构稳定);
社会变迁:指整个社会的结构本身发生了变动,不再是原来的固定模式。
在乡土社会的长老权力(比如长辈、有威望的人掌握的权力)下,就算有不同意见(反对声音),也会被时间慢慢淡化,最后变成一种“注释”——也就是表面上不改变传统的形式,暗地里却调整内容,以此来维持长老权力的稳定。
这种“注释”的作用,就是在不打破传统形式的前提下,悄悄注入新的内容,既保住了长老权力的面子,又能适应实际情况。但名义上的传统形式,和实际的内容已经不一样了,也就是“名实不符”。具体来说,在长老权力的规则里,传统的形式是绝对不能反对的,但只要表面上遵守这个形式,实际的内容可以通过“注释”来修改。简单讲,就是“表面一套、实际一套”,看似没有违背传统,实则已经悄悄改变,这就是一种“口是心非”的状态。
如果社会变动的速度加快,原来的“注释”方式就不够用了,只能通过歪曲原意的方式来适应新变化。久而久之,表面上还是原来的传统形式(比如保留长老的名义),但实际的权力已经发生了转移,最终导致名义上的身份、地位,和实际拥有的权力、内容完全分离,产生“名实分离”。
对比维度
横暴权力
同意权力
长老权力
时势权力
核心侧重
偏重社会冲突,体现不同团体/阶层间的主从关系
偏重社会合作,基于分工合作的互利需求
偏重社会继替,是教化性权力,非统治关系
偏重社会变迁,产生于新旧交替、人心不安的时期
权力本质
冲突过程的持续,是休战状态下的临时平衡,具有压迫性质
基于社会契约和同意,干涉他人是权利,接受干涉是义务
文化性强制,代替社会陶炼合于文化方式的群体成员,无选择余地
“文化英雄”凭借方案、实验和信任,支配跟从群众的权力
权力诱因/基础
核心是经济利益,需团体生产量超过消费量(有剩余价值),才能引诱他人征服、支配
分工互利,个人无法自足,需相互配合,不好好工作会影响他人,进而产生干涉与被干涉
社会继替(成员新陈代谢),基于文化传承,文化基础是同意但对新成员是强制教化
旧结构无法应付新环境,需新方法实验推广,社会变迁的需求催生
与国家的关联
国家存在于阶级斗争中,阶级消失则国家消失,政府中常与同意权力并存(冲突中有合作)
无直接关联,核心是社会合作中的契约与同意,普遍存在于各类合作场景中
非政治性权力,区别于政治活动,与国家统治无直接关联
与社会结构变动相关,无直接国家统治关联,产生于社会变迁过渡期
在乡土社会中的表现
具有局限性:1. 无法彻底征服流动性强的群体(如瑶人打不过便迁徙);2. 皇权过度施压(开疆辟土、筑城修河)会引发动乱,需交替“施压-无为养民”
松弛且微弱,乡土社会是小农经济,人们相对自足,合作需求不强,整体呈现“无为”状态
表现明显,可扩大到成人之间;客套中互问年龄体现长幼有序,是亲属制度最基本原则
乡土社会文化稳定,时势权力不明显;社会加速变动时,才可能出现
核心特征总结
上下有别、压迫性、临时性、与阶级/利益相关
契约同意、互利性、义务与权利对应、与分工相关
教化性、文化性强制、长幼有序、随文化稳定性变化而伸缩
过渡性、与社会变迁相关、依赖“文化英雄”、与方案和信任相关
权力变化规律
随阶级冲突变化,皇权呈现“施压-无为养民”交替
随合作需求变化,乡土社会因自足而微弱
文化稳定则扩大,文化不稳定则缩小,社会变迁中与年龄关联减弱,重智力和专业;反对会被“注释”冲淡,易出现名实分离
社会变迁越激烈、新旧交替越明显,权力越强;社会稳定后,权力逐渐消退
反对相关表现
无反对,只有反抗;必须压制反抗,不能容忍反对
反对(异议)是获得同意的必要步骤,需监督权力执行者是否遵行契约
不发生反对;文化有效时无需反对,文化失效时教化无意义
反对源于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答案,易形成阵线对垒,争夺群众跟从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核心逻辑:人类行为由“要”(意志+欲望)主导,乡土社会靠“欲望”指导行为,现代社会靠“需要”(理性、功能)指导行为,核心区别在于是否有自觉的生存规划。
一、人类行为的核心:“要”(意志+欲望)
所有人类行为,都有一个“要”在领导,这个“要”包含两个层面:
① 意志:人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想这样做就能这样做;
② 欲望:人做选择时的依据(比如想谈恋爱、想吃好吃的)。
人类行为的完整过程:欲望产生→心里紧张→采取行动→满足欲望→感到愉快。
关键提醒:欲望是“文化事实”,不是天生的(比如北方人爱吃大蒜,不是遗传,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是文化教的)。
二、乡土社会:靠“欲望”和“传统经验”指导行为
孙末楠观点(适配乡土社会):先有行为,后有思想;行为靠“试验+错误”累积的经验决定,思想只是记住这些经验,自觉的欲望其实是文化的要求。
乡土社会的特点:是传统社会,传统就是长期累积的经验(不合生存条件的行为被淘汰,留下的都是能让人活下去的生活方式)。
乡土社会中欲望的作用:个人欲望往往符合生存条件,经过文化熏陶后,能直接指导行为,结果也能满足生存需求。
特殊例子(巫术):乡土社会中很多行为,表面是为了满足某个欲望(比如驱鬼),实际是满足了没自觉到的需求(驱除心理恐惧),行为和表面目的没实际关联,但能解决实际问题。
三、环境变化:从“欲望”到“功能”“需要”的转变
转变原因:当环境变了,原来的欲望和行为,不再能满足生存条件,就需要重新梳理“行为和生存目的”的关系。
核心新概念——功能:从客观角度看,一项行为对个人生存、社会完整起到的实际作用(不是行为者自己意识到的,是分析出来的)。 举例:吃饭的“功能”是获取营养(客观作用),而不是单纯满足味觉(主观欲望)。
欲望 vs 需要: ① 欲望:主观的、自觉的(比如想吃甜食),是乡土社会的行为指导; ② 需要:自觉的生存条件(比如知道需要营养),是现代社会的行为指导。
四、现代社会:靠“需要”“理性”指导行为
现代社会的特点:理性时代,人会根据“已知的手段和目的”计划行为(比如为了营养选择食物,而不是只看好不好吃),更科学化。
知识=权力:现代社会的人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做计划,知识能帮人制定合理计划,这种从知识来的权力,就是之前提到的“时势权力”。
五、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核心区别
乡土社会:靠经验生存,不用主动计划,传统已经替人们选好了能依赖的生活方案,靠“欲望”指导行为;
现代社会:靠理性、知识生存,需要主动计划,靠“需要”(生存条件)和“功能”指导行为,产生时势权力。
《乡土中国》章节之间的联系
第一-三章:
乡土社会的乡土本色源于人们空间不流动、聚村而居的生活状态,这种状态造就了彼此熟悉的熟人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无需借助文字,通过语言、表情等就能完成沟通交流,这也正是《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两章所讨论的文字下乡难以推进的核心原因。
第4- -七章:
乡土社会的社会格局是以“己”为中心、带有伸缩性的同心圆水波纹状差序格局,这里的“私”是相对“公”而言的,比如有人为了自家谋利益、争权力而牺牲国家利益时,在他看来这也是为了小团体的“公”,在这种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从个人逐步向外推展的,本质是私人联系的不断增加,社会范围就是由这些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传统社会中的所有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挥作用,这就是所谓的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同时中国乡土社会会利用亲属伦常来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家必须保持绵续,不能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就逐渐发展成了家族,为了稳固家族事业,乡土社会追求阿波罗式的稳定,强调男女有别,人们会按照一定的规则分工合作,经营经济和生育相关的事业。
第8章- -第九章:
在这样的礼治社会中,人们只要经过教化,掌握祖辈积累的经验和传统,就能安稳生活,社会也能平稳运行,这种秩序就是礼治秩序,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和克己,追求的是无讼的状态,而非通过诉讼来厘定个人的权利。
第十章--第十四章:
国家权力主要分为偏重社会冲突的横暴权力和偏重社会合作的同意权力,一个人若只生产自己生存必需的消费品,就没有资格成为奴隶,只有当一个团体的生产量超过其消费量、产生剩余价值时,才会吸引其他团体来征服它,因此在乡土社会中,横暴权力存在局限性,而同意权力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也同样受到局限,这就使得乡土社会只能施行无为政治,除了这两种权力,还有一种发生在社会继替(即社会成员新陈代谢)过程中的教化性权力,也就是长老统治;在稳定的乡土社会中,地缘是血缘的投影,一个人的出生(即血缘)决定了他的居住地,只有当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结成地方社群,彼此仅靠地缘联系而与血缘无关时,血缘和地缘才能真正分离;在长老权力的支配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允许被反对的,但人们只要表面上承认这种形式,就可以通过注释的方式改变其内容,这种状态可谓“口是心非”,如果社会加速变动,这种通过注释歪曲原意的方式就难以避免,进而会出现名实分离的现象,而当环境发生变化时,人们的行为动机就不再是欲望,而是为了满足生存条件所产生的需要,这就是从欲望到需要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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