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社会保护
处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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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的小磊过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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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护
基本内容
处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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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世界童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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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
二是使未成年人失去在校学习的机会,容易产生思想和品德的扭曲。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成长。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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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一律不得录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按照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罚款标准提高1倍,并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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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5月1日起,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要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家长携带未成年子女参观的,对未成年子女免票。
国家为什么要这么做?
国家这么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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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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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2、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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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犯罪要教育为主,不能一判了之呢?
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深,可塑性较大,犯罪后也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他们就像一辆机动车,“马力”特别足,但是“闸”不灵,而且“方向盘”有些模糊。如果在第一次犯罪时能够处理得当,大约1/4到1/3的孩子是能够改造和教育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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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2、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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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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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和审判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监护人团团围坐在一起,整个法庭看上去更像是一次座谈会。
与普通法庭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