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起诉
开庭审理
(一审)
法庭调查
开庭准备
应诉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二审
再审
诉讼开始
最重要的环节
终审裁判
审判监督程序
立案
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不服(生效前)
开庭审理的重心
原告
人民法院
被告
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第一步
“不告不理”
管辖(级别、地域)
无答辩状不影响
复习巩固
【管辖制度】:
级别管辖:在人民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地域管辖: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人民
法院来管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再审(纠错重审)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3.应诉: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不影响审理
4.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五阶段
5.上诉与二审程序
6.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0.1
正确行使
诉讼权利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0.3
依法收集
运用证据
二、寻求法律援助
10.2
严格遵守
诉讼程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知识体系
一、起诉与应诉
二、审理与判决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所谓法证,就是当有罪案发生的时候,帮助警方找出证据,再将真凶绳之以法。”
——引自《法证先锋》。
“人会撒谎,但证据不会。”
任何一桩案件,抹去犯罪痕迹,都会留下蛛丝马迹。在确凿有力的证据面前,难逃法网。
自主学习P94-97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1.证据的含义、作用和种类 ★★?
2.收集与保存证据的重要性、要求和表现 ? ?
3.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
4.诉讼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3分钟)
课前自主学习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按指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終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逐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你认为这张收条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该收条存在什么问题?
还款收条
本人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胡某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某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正某
2023年4月11日
点评:
该收条存在的问题:
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
探究与分享1
相关链接:案件事实=法律事实 ≠ 生活事实
(1)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2)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
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1. 证据的含义与作用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①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③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
盾牌。
法律事实
生活事实
证据证明
2. 证据的种类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法律类型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8种)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9种)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13种)
注意: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取得)
书证与物证
知识拓展1
书证:书证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字或其他物品。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发票、病历、书信、图纸等。
物证:以物品本身的外形、特征、痕迹、状态证明事实。如被撞坏的车、假货、带血迹的刀、损坏的货物、脚印、指纹。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如遗嘱作为证据如果用遗书的书写内容实现证明目的(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此时遗书为书证;通过遗嘱的纸张、笔墨、字体等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如通过笔迹鉴定判断遗嘱真实性)时,此时遗书是物证。遗嘱在证据分类中通常属于书证。
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知识拓展1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传统音视频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
注意: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电子数据:在电子设备里存储、传输的数据。如微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博客信息、电子邮件、电子签名、支付宝/转账记录、网页、网盘文件、电子合同。是现在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类证据。
注意: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录音(胶片、磁带等传统介质中)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但同时也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如手机、电脑、U 盘、存储卡、云存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A给B的转账记录
A给B的写的借条
A与B签订的书面合同
W与H的微信聊天记录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录像带中的视频
高空抛物掉下的花盆
W用手机拍下H的照片
W打印出来与H的合照
W的门诊病例
电子数据
书证
书证
电子数据
书证
视听资料
物证
电子数据
书证
书证
请问以下属于什么证据?
对点训练
郑某与吕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到吕某的账户,连借条都没要。没想到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
●查一查相关法律条文,录音属于哪一类证据?
●郑某的证据能被法庭采纳吗?
答:(1)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具体要看存储介质)。
(2)郑某手机里的录音作为证据要被法庭采纳,需要符合以下前提条件。
手机里的录音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违背公序良俗。手机里的录音内容必须真实。手机里的录音要与案件有关联性,要能用来证明吕某借钱的事实。根据案情,郑某手机录音的收集过程以及录音内容符合以上条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可以被法庭采纳。
探究与分享
3.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
于不利地位。
(3)表现: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
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
养成保留要据、合同的习赁。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收集证据小贴士
1.(2025江西卷)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对点训练
C
2.(2025福建卷)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对点训练
3.(2024广东卷)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对点训练
看视频:了解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什么?如何收集证据等?
1.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法律规定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
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 被告举证
相关链接1: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
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有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
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③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注意:行政诉讼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
如: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中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3.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
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②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
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4.诉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
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
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
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4.(2023 辽宁卷)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对点训练
5.(2024甘肃卷)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6分)
答: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
后果。
②本案中,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
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
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对点训练
1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3.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课堂小结
举证原则
含义
种类
重要性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Lavf59.2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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