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盘锦市育才实验高中
教师
李二杰
班级
3.12
教学日期
课题名称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型
新授课
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要求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教材分析
本框题处于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第五课%《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的第二框《薪火相传有继承》。本框阐述婚姻家庭法律的立法宗旨学生明确本课的主要学习内容是维护家庭关系和睦的婚姻家庭法律和推动家庭延续的继承规则,本节课将用两课时展开,主要带学生明确继承法的相关知识。
学情分析
本课教学活动面对的是高三上学期的学生。该年龄层次的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正常应该达到了更深层次,但由于授课班级学生基础知识掌握水平较差,学习意志力相对薄弱,导致对知识点的理解仅停留在字面意思上,还不能从学科意义上来把握知识。对于一些带有学科性质的名词,需要向学生进行详细地解释。并且学生的思想价值观还处于形成时期,缺乏坚定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价值引导。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
处理继承问题需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实现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科学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公共参与
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教学重点
继承、继承制度的意义
法定继承的程序
教学难点
继承权如何取得
教学策略
知识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学习法
教学用具
多媒体课件、视频、图片、文本
板书设计
教学程序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备注
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节课的知识框架
预习新课
学生自主思维,对本框知识有个整体认知。
二、逐个击破
三、背诵识记
四、习题练习
通过课本研究与分享,谈谈对法定继承有顺序的认识
通过课本探究与分享了解遗嘱继承重意愿的相关知识
设置有针对性的、查缺补漏提示,引导学生回答。
讲解练习,核对答案。整理错题,形成错题库。
第一课时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
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带与带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继承的重要保障。
2.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与继承权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3.继承权
(1)平等原则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A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B.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清楚关系的亲疏决定。
C.范围和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对岳父母,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提示:统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②遗嘱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第二课时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材料一: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二: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思考: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1. 遗嘱
(1)含义
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与其死亡时发生效率的单方意思表示。
(2)依据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3)形式
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4)法律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以主人另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作用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1)遗赠:
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2)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
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3.特殊保护(共同要求)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知识拓展: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导学案自测检验
1.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辨识判断
学生在学习目标的指引下,通过导学案进行预习,了解本节课的知识体系。
在学习新课的过程中,理解法定继承有顺序的相关知识。
通过具体的事例,掌握遗嘱继承重意愿的相关知识
掌握重点、难点,理清易错点,为后续知识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案例导入,带领学生由案例进入本节课的知识学习当中,同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回顾上节课的知识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表达能力。
在思考过程中加深对课本重点的认识。
强调遗嘱是单方意思表示,和合同做区分
明确遗嘱的形式以及对应的知识点拓展
总结遗嘱的意义
重点内容:比照非继承遗产的处理方式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带领同学识记并重点标注。
拓展内容再度深化明确。
通过习题巩固自主所学知识。
教学反思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