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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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7.65 MB
发布时间 2026-03-30
更新时间 2026-03-30
作者 千毅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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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含义、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课堂导入 zrbj-003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一 二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 3 11、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违约行为主要产生的是民事责任,特殊情况下,可能引发行政或刑事责任。 ③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二者只能选其一) ④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一、侵权责任 5 例: 李某到某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惊吓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该餐厅( )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 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 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李某的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D 知识拓展:区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法定,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事先约定不可抗力范围。 合同当事人违约; 法律规定(如不可抗力)或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 承担责任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重点) (1)具体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如何选择: 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一、侵权责任 注意:”两赔一消一停”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 (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含义: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2)目的: 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知识拓展:惩罚性赔偿 案例分析: “酒是真酒,只是商标是假的,并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重庆一商家在售卖假茅台的过程中被顾客识破,但顾客胡某还是花费12600元买下一箱茅台,并将商家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十。 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该商家退还胡某购酒款12600元,并按《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的规定,赔偿胡某126000元(惩罚性赔偿机制)。 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适用“假一赔十”惩罚性赔偿机制有明确的规定。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进行中或延续)正在发生(适应: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适应:物权(相邻权)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前提:财产还在。(适应:财产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前提:受损物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适应:财产损害) 赔偿损失 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的,依照其规定。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的情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适用范围 民事权利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人身权 生命权 赔偿损失 健康权 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身体权 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 姓名权 赔礼道歉(一定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名誉要加上恢复名誉,其他只有消除影响) 停止侵害(如侵害还在继续,则使用) 赔偿损失 有财物损失→财产损害赔偿; 有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 赔礼道歉(一定有) 停止侵害(如侵害还在继续,则使用) 赔偿损失 有财物损失→财产损害赔偿; 有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权 物权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著作财产权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专利权 停止侵害 赔偿损失(如仅销售,不知情,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材料显示侵权行为使其社会声誉受损 商标权 破坏环境者,新的民事责任可为“修复生态环境”   草案第一百六十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五)恢复原状、修复生态环境…… 10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P33相关链接:(3)区分---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1、“茶颜悦色”奶茶店经营者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败诉,落旗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是(  ) ①消除危险,停止侵害 ②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③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④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C 2、2025年2月25日,刘德华起诉浙江一企业侵犯其肖像权和姓名权一案正式开庭审理。这一次杭州法院采用互联网的方式开庭审理,引来高度关注。你觉得刘德华可以提出下列哪些诉求(  ) ①停止侵害 ②继续履行 ③赔礼道歉 ④赔偿损失 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C 1.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民法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C 侵权责任 没有可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姚某未与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她不慎摔断了手镯,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点训练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2020年2月1日,甲借给乙2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5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如果乙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议学情境: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 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3年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1)根据法律规定,有借条的诉讼时效: ①约定了还款日期:从该日期第二天算起3年内。 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从借款之日算起20年内。 没有借条的诉讼时效: 应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最长时20年。 (2)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 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对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指对抗权利人的履行请求并说明理由),法院不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此时起诉仍可能得到受理和审理。 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且经法院审查认定诉讼时效确实已过,原告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即其诉求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2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以案说法 知识拓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3日,施某向某银行贷款1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2年11月3日止。某银行于2021年8月3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某偿还借款本息。 【裁判结果】 经一审、二审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银行的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某银行未提供证据证实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2012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向施某催收过借款,施某提出时效抗辩,不再承担还款责任。遂驳回了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可以采取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以保障自身的权利。 法律谚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民不告,官不究) 2020年4月,小褚向小兰借5万元,小褚写了借条,但没有写明归还日期。小兰在2023年11月底曾向小褚索要过一次未果。2024年4月小兰再次要求还款,小褚以诉讼时效期已过3年为由拒不偿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的诉讼时效期是从2020年4月借款开始计算 B.小兰在2024年4月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败诉 C.若小兰于2026年12月后起诉,因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而不予受理 D.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D 对点训练 【详解】ABD: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本案中,小兰在2023年11月底曾向小褚索要过一次未果,可见,诉讼时效期是从2023年11月底开始计算,AB错误,D正确。C: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但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当事人可能丧失胜诉权,C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承担主体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①诉讼时效: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诉讼时效为4年: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进出口,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③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①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承担。 知识小结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①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院的最终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名词点击】 情理法 情理法是中国法律传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强调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文,还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社会伦理道德、民俗习惯等因素,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①情:指的是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情感、动机、过错程度、受害情况等。 ②理:指的是道理、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等,是社会上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③法:指的是法律条文、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 情理法不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一种法则,而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补充和调节手段。 二:侵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责任 23 1、侵权责任的类型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追求、放任心态)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应注意的、能注意的、未注意)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即谁主张谁举证)。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3要件) “损害”既包括现实损害也包括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从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探究与分享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方某猝死是因其患有心脏疾病且未能控制自身情绪。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 D 在沈阳铁西区西部汽配城附近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交通事故,刷爆了大家的朋友圈。据报道,一辆驴车停在路边,驴主人在卖水果,一辆奥迪车鸣笛吓到了一只法国斗牛犬,一口就咬到了驴唇上,驴负疼挣扎,把奥迪踢坏了,修理费大约在10万元左右。如果驴负全责,那么就要驴主人承担这10万元修车费,驴主人表示不服,“我就是牵驴路过,是狗先咬我们的。”那么究竟是驴主人赔偿,还是和狗主人共同赔偿?抑或是鸣笛吓到狗的奥迪车司机也要担责? 狗咬驴,驴踢豪车,狗逃逸……十万修车费找谁赔? 探究与分享: 第一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任。但是,驴扬蹄是被小狗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小狗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小狗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探究与分享: 狗咬驴,驴踢豪车,狗逃逸……十万修车费找谁赔?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自证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无/限制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3.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包括: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例如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yìn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这八种情形的共性是存在安全隐患,如果管理不当特别容易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故:法律这么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拓展深化 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拓展深化 2025年9月,王某停放于小区单元楼下的轿车天窗被楼上坠落的电钻钻头砸坏,花费修理费三千余元。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排查排除了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此案谁应该承担责任( ) A.该楼栋全部住户 B.该楼栋三楼住户 C.该楼栋三楼及以上的住户 D.王某自己 该案的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 课堂小练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不能自证无错) 法律规定: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担责) 饲养的动物 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抄) 区分开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3.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包括: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34 ①【监护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③【劳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④【产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⑤【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 方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⑥【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责任; ⑦【高危作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 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⑧【饲养动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⑨【不动产倒塌】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总结:无过错侵权责任(最严格的责任)的口诀: 记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 生产者,高空高压施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即:我养的动物,我养的孩子,我的员工,我的产品和建筑,我的机车和作业,环境污染等都怪我不好) ★★★常见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拓展深化 易混易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推定有过错 (侵权人自己负责举证自己无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都是你的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其他方式 主要为赔偿损失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知识总结 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法) (2)社会角度: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情) (3)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理) *侵权责任的认定不是“冷冰冰”的条文适用,而是“法、理、情”的融合。法律既坚守“有侵权必有责任”的底线,也通过考量过错程度、双方处境等因素,让责任划分更公平、更易被接受,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1、(2023 海南 )18. 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①错误,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②错误,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 D 课堂检测 2、(2024·海南)因连日大雨,某化工厂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水外溢至附近渔业养殖场,造成鱼苗大量死亡,养殖场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适用(   ) 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③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 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③: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法律规定由污染者(即被告)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①③符合题意。②④: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也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是直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②④排除。故本题选B。 B 3.(2025·山东)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饲养动物,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损害是因第三人王某造成的,第三人王某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张某侵犯王某的肖像权、个人信息权,未涉及名誉权、隐私权,③④排除。 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给付方违约:罚没定金 4、(2025·湖南·)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交证据,陈某向法院起诉,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本案中,电瓶车存在产品缺陷,电瓶车生产商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电瓶车系周某用婚后的工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其仍为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周某的儿子是未成年人,周某作为监护人应对其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Lavf58.2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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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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