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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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71 KB
发布时间 2026-03-27
更新时间 2026-03-27
作者 xkw_0809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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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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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课时突破练4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录 01 课标达标练 考点1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考点2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考点3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赠扶养协议 02 核心突破练 03 参考答案 考点1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2025·辽宁大连模拟)有人说,“父亲的高度决定孩子的格局,母亲的修养决定孩子的品质”。可见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十分重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B.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D.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后,只能由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 2.张女士生下女儿小米(化名)不到一年便离家,未对女儿尽过抚养义务。22年后,小米再听闻母亲的消息时,竟是被母亲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被索付赡养费,小米表示拒绝。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促进家庭关系和谐,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 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张女士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③张女士有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法庭会判决其承担责任 ④若张女士体弱多病或生活困难,小米不能拒绝赡养张女士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点2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4.(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5.(2025·河南洛阳模拟)过年时,丈夫已去世多年的王奶奶录像立遗嘱,表明房产归小儿子,所有子女在场并无异议。王奶奶去世后,其他子女不同意,小儿子起诉。人民法院认定此录像遗嘱无效。关于王奶奶录像遗嘱无效的原因,可能是(  ) ①在场子女作为利害关系人,不能充当见证人 ②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 ③录像过程中断断续续,无法完整呈现遗嘱内容 ④小儿子在录像前曾与王奶奶就房产问题激烈争吵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广东肇庆二模)赵某梅与赵某强系姐弟关系,其父母赵某和吴某分别于2000年和2019年离世。位于某市某区的三号房屋和四号房屋两套房屋均登记在吴某名下。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吴某去世后,姐弟二人就房屋遗产分配问题协商无果。赵某梅提出诉讼请求:两处房产由姐弟二人共有,各占50%份额。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当事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增加了继承人之间的分歧和家庭矛盾 ②人民法院应该坚持民法的公平原则,支持赵某梅的诉讼请求 ③赵某强可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获得上述两处房产的遗产份额 ④若吴某的遗嘱真实有效,人民法院不支持赵某梅对四号房屋的权利主张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3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赠扶养协议 7.(2026·重庆开学考)林某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照顾其十年的保姆徐某,遗嘱全文由林某亲笔书写但未注明年、月、日。林某去世后,徐某持林某生前与其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要求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林某子女不同意,向人民法院主张遗嘱无效并要求法定继承。本案中,人民法院应认定(  ) ①自书遗嘱因形式瑕疵整体无效,启动法定继承 ②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③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可能继承部分遗产 ④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保姆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25·广东广州模拟)晚年独居的钱先生与邻居张某协商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张某为自己的监护人。张某悉心照料直到钱先生病故,并按照协议约定取得钱先生的房产。钱先生唯一的儿子小钱回国后将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归还房产。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③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赠协议,房产应该由小钱继承 ④小钱可向钱先生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6·河北保定开学考)阮大爷终身未婚,膝下也无子女,只有一个妹妹和两个侄女,在村里的主持下,2011年和同村的刘某签下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刘某照顾阮大爷日常生活并负责其丧葬事宜,老人将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2023年3月,阮大爷因拆迁获得安置房5套,同年10月因病去世。本案中(  ) ①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②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嘱继承,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以保障 ③若刘某履行了对阮大爷生养死葬的义务,会获得安置房所有权益 ④阮大爷的妹妹及侄女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与乙是亲兄妹,母亲去世前留下一份自书遗嘱,由妹妹乙继承母亲名下的房屋份额。2024年初母亲去世。出殡当日,甲要求乙签署一份《关于母亲丧葬医疗费及遗产管理分配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才同意继续仪式。协议中记载:“由哥哥负责母亲的丧葬事宜,妹妹负责母亲住院期间的费用;房屋份额重新分割;母亲如有遗嘱,应视为无效。”双方在亲戚与村民的见证下签字确认该协议后,甲同意出殡仪式继续进行。事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其因担心出殡仪式无法按期进行且迫于周边亲戚与村民的压力,无奈签署《协议》,现要求撤销该份《协议》,遵照母亲遗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如果你是此案的法官,是否会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12分) 1.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一直与独生子贾小某一起居住,且每月退休金8 000余元。因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导致贾小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却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  ) 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 ③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④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未成年的小兵因过早辍学、法律意识淡薄、家长溺爱等原因,多次伙同他人在县城等地窃取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处罚,当地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小兵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父母要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 ②监护人如果监护失责,需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③发出《家庭教育令》的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④《家庭教育令》不具法律约束力,主要靠当事人自觉遵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李某与前夫张某离婚,婚生子小张由李某抚养。后来李某与王某结婚,两人共同将小张养大成人,小张大学毕业后顺利参加工作,收入稳定。2018年,小张的母亲李某因病去世。从此之后,小张很少回家看望继父王某。王某由于年事已高,且没有生活来源,生活较为困难。小张认为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自己已经与王某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将小张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张对自己进行赡养。本案中(  ) ①小张接受了王某的抚养教育,与王某形成继父子关系 ②小张不是王某的亲生子女,所以对王某没有赡养义务 ③小张具有赡养能力,依法应当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 ④小张母亲的去世造成小张和王某之间的权利义务消灭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小张系成年人,2021年6月,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目前借款已到期。下列做法或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小张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必向老张归还借款 ②老张目前负有抚养小张的义务,小张负有赡养老张的义务 ③若老张执意要小张归还借款,小张也不可以放弃赡养义务 ④小张和老张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小张理应按约归还借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5·贵州遵义阶段练习)刘先生在帮助邻居建房时,因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而遇难。不久后,刘先生之子小刘因交通事故去世。小刘的妻子葛女士在给公公和丈夫办理完丧事后,便与婆婆商量如何处理公公遗留下的10万元存款。婆婆认为,小刘已经去世,所以小刘没有继承权,这笔遗产应全部归自己所有。双方因继承问题分歧较大,葛女士遂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刘是刘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②葛女士是小刘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争议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分割 ④婆婆作为刘先生的妻子,有权单独处理这笔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陕西安康开学考试)原告吴某是老吴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父母离婚时,17周岁的吴某被判决由母亲抚养,后未曾探望过老吴。老吴再婚后,与现任妻子共同抚养现任妻子带来的14周岁女儿。两年后老吴被确诊胰腺癌,生病期间由现任妻子姚某与继女小姚悉心照料,5个月后老吴去世(未立遗嘱)。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老吴的全部遗产。据此判断,吴某的诉求(  ) ①会得到法院支持,吴某系老吴合法继承人,理应多分 ②会得到法院支持,体现对未成年人继承权的特殊保护 ③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吴某没有对老吴尽到赡养义务 ④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吴某、姚某和小姚都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5·河北张家口开学考试)阮大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终生未婚,无儿无女。他的父母早亡,他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妹妹。目前,阮大爷二哥的两个女儿和阮大爷的妹妹仍健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阮大爷的妹妹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阮大爷可以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其妹妹 ②阮大爷可以与当地民政部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解决其生养死葬的问题 ③阮大爷可以与其妹妹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妹妹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④只有阮大爷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其二哥的两个女儿,否则她们不能取得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5·福建漳州一模)王某妻子早故,与大儿子王甲共同生活,小儿子王乙在外地工作。2020年3月,王某向李某借款60万,并签订借款合同且申请公证,约定3年后还本付息。2022年6月,王某突发疾病去世,临终前仅有王甲夫妻在场,王某立下口头遗嘱,其名下唯一遗产(价值40万的店面)由王甲继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借款合同有效,但其遗产继承人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无需清偿王某的债务 ②口头遗嘱无效,王某债务由王甲、王乙在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③对于王某债务超过其遗产部分,其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留下的债务应由遗嘱继承人王甲承担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5·贵州开学考试)张大爷是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儿一女,儿女因工作原因与张大爷在不同城市生活,平时张大爷由邻居王先生照顾,张大爷在患病前口头指定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才能确保法律效力 ②张大爷的儿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因此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 ③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④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先生应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5·福建泉州一模)曾大爷和曾大娘夫妇名下共有两套房产,育有儿子曾A和女儿曾B。曾大爷和曾大娘长期由曾B赡养。2023年,曾大爷和曾大娘相继去世,曾大爷没有立下遗嘱,曾大娘去世前留下录音遗嘱,把两套房子一套留给曾A,另一套留给曾A的儿子小C。女儿曾B不认可曾大娘的录音遗嘱,与曾A发生纠纷,最后闹上法庭。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如果录音遗嘱有效,小C就能获得了继承权 B.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应该均分两套房产 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所以曾B无法继承遗产 D.无论曾大娘的录音遗嘱是否有效,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11.(2025·陕西渭南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3年,正值壮年的曹某成了植物人。此前不久,他刚刚与妻子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8岁的女儿小曹由张某带走抚养。曹某的四位姐姐主动承担起了看护照顾弟弟的责任。直至2017年7月,曹某去世,张某和女儿小曹始终没有露面。 曹某唯一的遗产是位于某市A区的一套商品房,系曹某与张某婚后购买,但曹某与张某离婚时并未处理,现由四姐妹居住。2018年,曹家四姐妹作为被告接到了A区法院的电话,侄女小曹起诉她们腾房。看完起诉材料,四姐妹才知道房子竟然已经登记在小曹名下了。原来,小曹与张某已于2018年就房子的继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子由小曹一人继承,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A区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确定涉案房屋由小曹继承。随后小曹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庭审时,法院认为曹家四姐妹多年来对曹某进行扶助、供养,扶养较多,小曹与张某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可能会影响到曹家四姐妹的合法权益,故裁定撤销了此前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双方重新进行遗产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分析法院撤销原裁决的合理性。(10分) 参考答案 1.C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应该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A项错误。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可以”,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C项正确。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D项错误。 2.B 如果张女士体弱多病或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小米履行赡养义务,小米不能拒绝赡养张女士,②排除。题干反映张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小米给付赡养费,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案件不涉及小米提起遗弃未成年子女诉讼,因此张女士不会被判决承担责任,③排除。 3.D 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案中哥哥和姐姐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 4.D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018年5月所立遗嘱有效,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项正确,B、C两项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不是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A项错误。 5.B 录像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场子女是利害关系人,不能充当见证人,不符合遗嘱形式要件,会导致遗嘱无效,①正确。录像遗嘱要求完整、清晰地呈现遗嘱内容,断断续续无法完整呈现,很可能导致遗嘱无效,③正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应按照遗嘱本身进行遗产分配,而不是法定继承优先,②错误。小儿子此前与王奶奶就房产争吵,和遗嘱本身是否有效并无直接关联,④错误。 6.D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①说法错误。本案中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赵某梅提出诉讼请求:两处房产由姐弟二人共有,各占50%份额。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人民法院不完全支持赵某梅的诉讼请求,②不符合题意。赵某梅与赵某强都是赵某和吴某的法定继承人,三号房屋和四号房屋两套房屋均登记在吴某名下,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若吴某的遗嘱真实有效,由于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赵某强可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获得上述两处房产的遗产份额,人民法院不支持赵某梅对四号房屋的权利主张,③④符合题意。 7.C 林某的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民法典关于自书遗嘱形式要件的规定,因此该遗嘱因形式瑕疵无效。但“启动法定继承”错误,因为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时,法定继承并非必然启动,①排除。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林某与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在遗产分配时,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性,②正确。若遗赠扶养协议中没有涵盖林某的所有遗产,那么对于没有涵盖的部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③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未涉及所有遗产,保姆不能获得林某的所有遗产,④排除。 8.C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履行赡养义务,①不选。老李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③正确。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须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9.A 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钱先生与张某签订的协议若明确约定张某在履行监护职责后取得房产,则张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依法接受遗产,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履行职责,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本题中钱先生通过意定监护协议让张某照料自己,保障了自己的生活,体现了该制度的意义,②正确。在遗产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本题中不是遗赠协议,而是意定监护协议,且意定监护协议约定了房产归属张某,并非法定继承优先,③错误。监护协议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小钱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协议,④错误。 10.A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体现了平等、有偿且互为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①说法正确。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遗嘱继承,②说法错误。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刘某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阮大爷的财产(包括安置房)应遗赠给刘某,所以刘某会获得安置房所有权益,③说法正确。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阮大爷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在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且刘某履行按照约定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其财产应按协议由刘某获得,且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④不符合题意。 11.支持。(1)有效合同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甲以母亲出殡仪式胁迫乙签署协议构成胁迫,所签署的《协议》显失公平,应当予以撤销。 (2)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其执行。 (3)民法典确立了自愿、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原则,甲的行为有违基本原则,不利于社会和谐。 1.A 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虽然有退休金和存款,但现无劳动能力,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①②符合题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但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③表述错误。材料不涉及“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④不符合题意。 2.C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①错误。当地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小兵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这说明发出《家庭教育令》的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监护人如果监护失责,需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②③正确。《家庭教育令》具有法律约束力,④错误。 3.B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李某与王某结婚,两人共同将小张养大成人,小张大学毕业后顺利参加工作,可见小张接受了王某的抚养教育,与王某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小张具有赡养能力,依法应当承担对王某的赡养义务,①③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小张母亲的去世不会造成小张和王某之间权利义务的消灭,④说法错误。 4.D 小张和老张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不会因为小张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而不履行合同,因此小张须向老张归还借款,①说法错误。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系成年人,因此老张没有抚养小张的义务,而小张负有赡养老张的义务,②说法错误。若老张执意要小张归还借款,是因为双方的合同关系,但小张也不可以放弃赡养义务,③说法正确。 小张和老张都是成年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因此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小张理应按约归还借款,④说法正确。 5.B 小刘是刘先生的儿子,是刘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刘先生死亡时小刘仍在世,享有继承权,①正确。我国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葛女士是小刘的妻子,所以是小刘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错误。当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本案中,被继承人均未留有遗嘱,因此争议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分割,③正确。婆婆作为刘先生的妻子,有权参与处理这笔遗产,但不能单独处理这笔遗产,④错误。 6.D 吴某虽然系老吴合法继承人,但由于其未尽到赡养义务,不能多分遗产,①排除。虽然法律要体现对未成年人继承权的特殊保护,但吴某此时已成年,②排除。依据题意,吴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其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③正确。老吴去世未立遗嘱,吴某、姚某和小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④正确。 7.C 阮大爷的妹妹是法定继承人,没有受遗赠的权利,①排除。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阮大爷可以与当地民政部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解决其生养死葬的问题,②正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阮大爷可以与其妹妹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妹妹担任自己的监护人,③正确。阮大爷二哥的两个女儿还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代位继承取得遗产,④排除。 8.C 王某的借款合同(经申请公证)真实有效。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王某的遗产继承人虽然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也必须承担王某未偿还的债务,①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王某立下口头遗嘱时只有王甲夫妻在场,故口头遗嘱无效。王某留下的遗产和债务应该由法定继承人王甲、王乙继承,且是在他们法定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对于王某债务超过其遗产的部分,其继承人可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②③正确。因为王某的口头遗嘱无效,故王甲不是遗嘱继承人,而是法定继承人之一,王某留下的遗产也应当由遗产的继承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④错误。 9.A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遗产;平时张大爷由邻居王先生照顾,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需要有书面形式的意定监护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①③正确。材料并未体现张大爷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所以其没有丧失继承权,②错误。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 10.D 小C不是曾大娘的法定继承人,就算录音遗嘱有效,小C也没有继承权,如果其获得遗产,属于遗赠,A错误。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即使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也不一定要均分房产,B错误。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没有表明遗嘱是否有效,且就算遗嘱有效,曾B也可以继承部分遗产,C错误。两套房产在曾大爷和曾大娘共同名下,曾大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其析产后的财产作为遗产应进行法定继承,曾B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继承部分遗产,所以无论哪种情形,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D正确。 11.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曹某与张某离婚后,张某拥有房屋的一半的产权,小曹可以获得张某赠与的一半产权。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遵循法定顺序。小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属于曹某遗产的继承权。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曹家四姐妹多年来对曹某进行扶助、供养,扶养较多,要考虑到曹家四姐妹利益的维护,一味强调合法性会忽视法律的正当性追求。因此双方要重新协商遗产继承。 解析 关键词①:曹某唯一的遗产是位于某市A区的一套商品房,系曹某与张某婚后购买,但曹某与张某离婚时并未处理→可联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关键词②:曹某与妻子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8岁的女儿小曹由张某带走抚养→可联系遗产的继承遵循法定顺序。 关键词③:曹某的四位姐姐在曹某成为植物人后承担起了看护照顾弟弟的责任,直至曹某去世,张某和女儿小曹始终没有露面→可联系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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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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