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答司马谏议书》 (王安石) 【创作背景】 北宋中期,社会矛盾尖锐,朝廷面临“积贫积弱”的困境。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开始推行变法,旨在通过整军理财实现富国强兵。变法举措触动了大官僚、大地主和豪强的既得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强烈反对。 熙宁变法第二年(1070年),司马光以书信的形式从五个方面针对刚开始推行的各项改革措施,向王安石提出反对意见。这五个方面分别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 【文体知识】 书信 【原文呈现】 《答司马谏议书》 王安石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疏通文意】 第一段: 某(草稿中用以代指本人名字)启(写信说明事情):昨日蒙教(承蒙您赐教)。窃(私下,谦词)以为与君实游处(同游共处,交往)相好之日久,而(表转折)议事每(常常)不合,所操之术( 指所持的政治主张。操:持。术:方法,主张)多异故也。虽欲强聒(勉强解释),终必不蒙见察(不能被您理解。蒙:承蒙,见:被),故略上报(所以只简单地给您回信),不复一一自辨(辨:同“辩”,分辩);重念(又考虑到)蒙君实视遇(看待,对待)厚,于反覆(指书信往返)不宜卤莽(通“鲁莽”,简慢草率),故今具道所以(详细地说出我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冀(希望)君实或见恕(原谅我)也。 【译文】(第一段)安石启:昨天承蒙您来信赐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好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议论起政事来常常意见不合,这是因为我们所坚持的政治主张多有不同的缘故啊。虽然想要勉强解释,但最终必定不能被您理解,所以只简单地给您回信,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了。又考虑到君实您一向对待我宽厚,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简慢草率,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够原谅我吧。 第二段: 盖(发语词)儒者(这里指读书人)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和实是否相符)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清楚)矣。今君实所以(......的原因)见(我)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这都是司马光信上指责的话。意思是,王安石变法,添设新官,侵夺原来官吏的职权;派人到各地推行新法,生事扰民;设法生财,与民争利;朝中有反对的意见,拒不接受。征,求。)以致(因而招致)天下怨谤也。某则(却)以谓(以为,认为)受命于人主(君主),议(议订)法度而修(修正)之于朝廷(①状语后置:议法度而于朝廷修之),以授之于有司(负有专责的官吏),不为(不是,不算)侵官;举(施行)先王之政,以(施行)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批驳不正确的言论),难壬人(排斥巧辩的佞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怨恨诽谤)之多,则固前知(本来预先料到,固:本来,前:预先)其如此也。 【译文】(第二段)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尤其在于名和实是否相符。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那么天下的道理也就清楚了。现在君实您指教我的原因,是认为我侵夺官吏职权,生事扰民,与民争利,拒绝接受不同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我却认为从君主那里接受命令,在朝廷上议订和修正法令制度,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不是侵夺官吏职权。施行先王的政治主张,用它来兴利除弊,这不是生事扰民;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这不是与民争利;批驳不正确的言论,排斥巧辩的佞人,这不是拒绝接受他人的规劝。至于天下对我的怨恨和诽谤这么多,那是我本来预先料到会这样的。 第三段: 人习(习惯)于苟且(得过且过,没有长远打算)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顾念,忧虑。)国事、同俗自媚于众(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为善,上乃(才 )欲变此,而某不量(考虑)敌之众寡(多少),欲出力助上以抗(抵抗,斗争)之,则众何为(宾语前置,“为何”)而不汹汹然(形容声势盛大或凶猛;大吵大闹)?盘庚之迁,胥怨(相怨,指百姓对上位者的怨恨)者民也,非特(不仅)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因为)怨者故改其度(计划),度义而后动(考虑到(事情)适宜就采取行动。义,适宜),是(认为正确)而不见可悔(值得反悔的地方)故也。如(如果)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施恩惠给人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应当)一切不事事(不做事,无所作为。前一个“事”是动词,办(事)。后一个“事”是名词),守(守着)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敢领教的。知:领教)。 【译文】(第三段)人们习惯于得过且过不是一天的事。士大夫们多数把不忧虑国家大事、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当作美德,皇上才想改变这种现状,而我不考虑政敌的多少,想要尽力帮助皇上来抵抗他们,那么这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吵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对上位者怨恨的是百姓,不仅是朝廷上的士大夫而已;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考虑到事情适宜就采取行动,认为正确就看不出值得反悔的地方。如果君实您责备我在此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施恩惠给人民,那么我知罪了;如果说现在应当不做任何事,守着以前的成法就行了,那么这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第四段: 无由(没有缘由)会晤,不任(不胜)区区(小,用作自称的谦辞)向往之至。 【译文】(第四段)没有缘由与您见面,内心不胜仰慕至极。 【情景式默写】 第一段; 1. 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自言与司马光交情很好,但在政治上却常有不同意见的句子是: 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 2.《答司马谏议书》中,“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两句,开诚布公直接点明二人政见不一及其原因所在。 3.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认为自己与司马光议政时常常意见相左,是因为“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4.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强调自己虽想解释,但对方终究不会考虑自己建议的句子是:“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 5. 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说,和司马光议事每不合,主要是政见和方法不同的原因,因此简略地写回信,不再辩解,但是又因为“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所以详细地说出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希望司马光原谅他。 第二段: 1. 《答司马谏议书》开头先提出一个双方均认可的道理“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下文的“正名”提供推理前提。 2.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即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以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侵官”之说便不攻自破。 3.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反驳对方所谓“侵官”之说时,陈述新法经过了朝廷议定,且交付主管部门执行这一事实的句子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 4. 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生事”的指责,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用“举先王之政”指出推行新法的依据,用“以兴利除弊”点明实行新法的根本目的。 5. 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为自己辩护,他说受命于人主,为朝廷定法度,不能算是侵夺官员的职权,然后他又接着以,“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否定了“生事”之说。 6. 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对司马光在来信中对自己因推行变法而冠之以“征利”罪名加以反驳的两句是:“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 7. 司马光指责王安石“拒谏”,王安石却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理直气壮地回答以“辟邪说,难壬人”两句,不算“拒谏”。 8. 《答司马谏议书》中,从“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可见王安石对变法招来的怨诽早有预料。 第三段: 1. 在《答司马谏议书》中,表明王安石对当时士大夫苟且偷安、墨守成规、随和世俗的不满的句子是: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 2.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在阐述自己对于变法改革的坚定立场时,指出“上乃欲变此”,即当今皇上有意改变这种不思进取的局面。然而他也清楚地意识到,目前自己所做的事情可能还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因此他也坦诚地向司马谏议表示“未能助上大有为”,即自己未能帮助皇上实现更大的作为。 3. 《答司马谏议书》写到盘庚迁都之时,虽然“胥怨者民也”,且“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但他并不是因为有人抱怨、反对就改变自己的计划。 4.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用“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两句概括改革家盘庚变法的刚决精神。 5. 《答司马谏议书》中,“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两句,王安石借盘庚之事道出了自己的行事准则:三思而后行,确认正确,无怨无悔。 6.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表明自己改革的力度和决心之前,先以让步的方式说,如果司马光指责自己在位时间很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那么自己知罪。 7.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认为自己所不能领教的碌碌无为、墨守陈规思想是:“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 第四段: 1.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与司马光虽无缘见面,但对司马光充满了仰慕之情。在结尾用“无由会晤 ,不任区区向往之至”两句聊表敬意。 《答司马谏议书》知识总结 【学习提示】 魏征和王安石都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政治家,一位以敢谏善谏著称,一位以主持变法知名。《谏太宗十思疏》是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魏征的奏章,劝谏皇帝居安思危、善始虑终。《答司马谏议书》是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王安石给司马光的回信,逐一反驳对方所加罪名,表明自己推动变法的决心。两篇文章行文简洁,说理严谨,理足气盛。诵读课文,把握其主要观点,体会作者对国家大事的担当精神,领略文章骈散结合的行文特点,学习其思虑周详的说理艺术。 《谏太宗十思疏》写于唐王朝国力上升的阶段,侧重建议君主如何“守成”。《答司马谏议书》写于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时代,强调臣子如何帮助君主“除弊”。课外搜集相关资料,了解文章写作的背景,从课文的论述出发,与同学探讨“创业与守成”“善始与克终”“墨守成法与因时而变”“同俗媚众与坚持自我” 等问题。 古汉语很多实词的义项往往保留在现代汉语的成语或其他词汇中,比如“永保无疆之休”的“休”,与“休戚”的“休”同义;“能克终者盖寡”之“克”, 其义项仍保存在成语“克勤克俭”中。联系现代汉语中的相应词语,有时可以帮助理解文言实词的意思。 【核心问题提炼】 (一)主要观点 针对司马光指出的五个方面答书逐条反驳;揭示司马光责难的名实不副和因循守旧;阐明改革派变法的正确性,表达出不为流俗所动、坚持改革的坚强意志和决心。 (二)分析本篇文章的“思虑周详”的说理艺术。 一、理足:说理严谨,说服力强。 1.论证方法多样(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结合) 2.论证思路严密 (立论和批驳结合) 二、气盛 :气势磅礴,感染力强。 排比和反问结合 三、技巧:语气委婉而严正;不涉私人意气,也不屈从反对意见。 1. 举例论证和道理论证结合 ① 道理论证:王安石开篇抛出核心道理——“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这是典型的道理论证,从儒家治学、论辩的根本原则出发,提出“判断是非需先辨明名与实是否匹配”的抽象逻辑。它如同论证的“总纲”,为后续所有反驳划定了标准,让整个辩论脱离主观臆断,站在理性原则的层面。 ②举例论证: 文中引用“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这一历史实例。此处先以“盘庚迁都遭百姓抱怨仍坚持”的史实为据,说明"度义而后动",只要合乎道义,就不会因流言蜚语而改变。引用盘庚迁都的经典史实来批驳对方经常引用的法先王的论据。 2. 立论和批驳结合 先立“名实之辨”的论证原则(立论),再以该原则为武器逐条驳斥“五责”(驳论),二者互为支撑,让反驳更具根基,立论更显坚实。 ① 先“立论”:王安石开篇先抛出根本性观点——“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这是全文的“立论根基”。他明确:辩论的关键是“名实相符”,即先明确“侵官”“生事”等指责的“名”(定义),再对照变法举措的“实”(实际行为),判断是否匹配。这一立论如同为后续反驳设定了“标尺”,让驳斥不再是主观争论,而是基于客观标准的理性判断,从根源上掌握了辩论的主动权。 ②后“驳论”: 针对司马光“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五大指责,王安石并非泛泛反驳,而是紧扣“名实之辨”的立论,用“实”证“名”不符,实现“以立代驳”。 3. 排比和反问结合 ①排比:“不为侵官”“不为生事”“不为征利”“不为拒谏”四个结构完全一致的短句构成排比,分别对应司马光的四大指责。这种句式节奏规整、层层递进,强化了论证的气势与条理性,让对方的指责显得零散无力。 ②反问:在排比之后,王安石紧接着用“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过渡,随后隐含一层反问逻辑——若按您的标准,“受命于君、兴利除弊、为天下理财、驳斥歪理”都算过错,那难道要让朝廷“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什么都不做,死守旧法)吗?虽未用“难道”等反问词,但字里行间的反问意味极强,直接点出司马光主张的荒谬性,用排比铺垫的事实基础,让这一隐性反问更具冲击力,迫使对方直面“守旧”与“革新”的根本矛盾,无法回避。 4. 语气委婉而严正;不涉私人意气,也不屈从反对意见。 ① 委婉:以礼貌姿态降低对立,留有余地 开篇即称司马光为“司马谏议”,以“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开篇,先强调二人交往情谊与共识,避免直接驳斥的尖锐感,为后续辩论铺垫平和基调。结尾以“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收束,不直接否定对方“守旧”主张,而是用“非某之所敢知”的委婉表述,既表明立场,又不将话说绝,给对方留有余地。 ② 严正:以精准逻辑直击核心,立场坚定 针对司马光“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五大指责,不回避、不绕弯,逐条直接回应,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用“不为”“未为”等明确判断,直接驳斥不实指责,逻辑严密无漏洞。提出“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的核心论证原则,先立后破,要求双方先辨明“名实”(即变法举措是否真的“侵官”“征利”),再谈对错,从根本上确立辩论的理性标准,让驳斥更具说服力,立场不可动摇。 (三)《答司马谏议书》写于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时代,强调臣子如何帮助君主“除弊”。从课文的论述出发,与同学探讨 “墨守成法与因时而变”“同俗媚众与坚持自我” 等问题。 1. 墨守成法与因时而变 《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的核心立场是反对“墨守成规”,主张“因时而变”以推行变法,认为祖宗之法应“择其善者而守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而非盲目遵循。司马光的质疑则隐含“墨守成规”的逻辑,认为变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会动摇现有秩序,本质是维护传统治理模式的稳定性。这场争论的本质,是“变革求强”与“守成维稳”的思想碰撞:王安石视“因时而变”为解决北宋积贫积弱的唯一途径,司马光则担忧“变”的风险会引发社会动荡,二者都基于对国家的责任感,只是对“如何治国”的路径选择截然不同。 2. 同俗媚众与坚持自我 在《答司马谏议书》中,“同俗媚众”是王安石对保守派因循守旧、迎合旧俗的批判——他们固守“祖宗之法”,借“天下怨谤”的舆论反对变法,本质是为维护旧秩序而妥协,缺乏革新担当;“坚持自我”则是王安石的政治坚守,他不被“同俗”的压力裹挟,以“名实之辨”厘清变法真相,借“盘庚迁都”表明:坚守的不是个人意气,而是富国强兵的核心目标。王安石的“坚持”并非对抗所有声音,而是有清晰边界: 他反对的是“同俗媚众”式的盲目守旧,而非合理谏言;他的“自我”是基于变法逻辑(名实相符)和国家利益的政治主张,而非固执己见。 盘庚决定迁都时,遭遇“民怨”甚至官员反对,却“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并非无视民意,而是深知迁都能让国家摆脱困境、实现长远发展。王安石借此类比:自己推行变法遭“天下怨谤”,与盘庚遇阻本质相同——反对声多是因旧俗被打破的短期不适,而非变法本身错误。这让他的“坚持自我”有了历史支撑,证明坚守革新目标,而非迎合旧俗,才是正确选择。 保守派以“天下怨谤”为借口反对变法,本质是“同俗媚众”——为迎合习惯旧法的大众、维护自身利益,回避变法的长远价值。王安石借盘庚典故指出:真正的治理者,不应被短期舆论裹挟(媚众),而应像盘庚一样,基于国家根本利益(名实之辨中的“实”)做决策。这既批判了保守派“媚众”的短视,也明确了自己“坚持自我”的根本依据是国家长远发展,而非个人执念。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