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第六课
第五课
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七课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框题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
其本质是什么?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
民主选举
组成
代表人民
决定
产生
具体行使
注意:
①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②人大代表: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③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
(3)地位:
(2)职权:
(4)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5)常设机关: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在我国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
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
(2)职权: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3)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四个职权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
1、关于法律的制定、修改、废除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2、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
4、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年度报告的审查则是监督权
3、关于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规划的通过是决定权
注意:
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
批准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将要执行)是决定权
2016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表决,通过了慈善法,将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等9个决议草案。
决定权
任免国家主席
任免国务院总理
二、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 :
每届任期五年
直接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县及县级以下)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