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姓名
授课对象
八年级学生
授课内容
依法行使权利(八年级下册)
一、教材分析
本框是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第四课"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第二框内容。本单元承接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开启对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系统学习,是从宪法原则到公民具体权利义务的过渡环节,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
本框主要阐述"依法行使权利"的要求,包括行使权利有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权利守程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两大部分内容。教材通过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学习本框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观,认识到权利不是绝对的,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同时掌握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增强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为后续学习公民义务奠定基础,对培养学生成为负责任的现代公民具有重要价值。
二、学情分析
已有基础: 八年级学生通过第一单元的学习,已了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知道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通过上节课学习,已掌握行使权利有界限的基本理念;在日常生活中对"维权""打官司"等概念有一定感性认识,具备初步的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
障碍点: 学生对"权利相对性"的理解容易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刻认识滥用权利的法律后果;对四种维权方式的区别和适用情形容易混淆,特别是仲裁与诉讼、调解与和解的界限不清;缺乏真实的法律实践体验,程序意识较为薄弱;面对复杂社会现象时,容易受情绪影响而忽视依法维权的必要性。
三、教学目标
学生通过分析"泰安入室抢婴案"中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过程,认同我国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感和自信心。
学生通过讨论"买家是否应被追责"的伦理争议,感悟"没有买就没有卖"的社会道德共识,形成尊重他人权利、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品质。
学生通过角色扮演体验不同主体的维权历程,学会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培养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学生通过对比分析本案中不同主体的行为界限,理解"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法理,掌握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维权方式的区别与适用,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
学生通过撰写"防拐宣传倡议书"的实践活动,认识到依法行使权利不仅是个人事务,更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四、教学重难点
理解行使权利有界限的原则;掌握四种维权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情形。
五、教学过程
议学情境
学生活动
教师活动
设计意图
【情境导入】
播放央视新闻2026年3月24日报道片段:"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时长约2分钟)。
观看视频,初步感知案件背景,自由发言表达感受。
播放视频后提问:"17年寻子终得正义,这个案件给我们什么启示?"
利用时效性极强的真实案例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兴趣,建立法律与生活的关联,为议题探究奠定情感基础。
【总议题】
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守护家庭幸福与社会正义?
【子议题一】
权利有边界:人贩子的"自由"为何受到最严厉制裁?
展示案件细节——2006年12月4日凌晨,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携带断线钳、撬棍等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暴力控制姜甲儒的爷爷奶奶,抢走8个月大的婴儿,以28600元卖给他人。2026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主犯曾小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小组讨论(4分钟):人贩子是否享有"自由买卖"的权利?他们的行为侵犯了哪些主体的哪些权利?
观点辨析(3分钟):有观点认为"人贩子也是为生活所迫,应网开一面",你如何看待?
法理生成(5分钟):结合教材P36,归纳"为什么要依法行使权利"。
引导学生从受害者(姜甲儒、其父母、爷爷奶奶)、社会秩序、国家法律等多维度分析权利侵害;
追问:曾小孩等人被判处死缓,体现了什么法理?
板书: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损害他人权益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反面案例警示学生,通过多主体权利分析,深刻认识权利相对性,培养法治观念和理性思维。
【子议题二】
程序守正义:姜家如何通过法定程序寻求救济?
展示姜家维权时间轴:
2006年12月:案发后报警,警方立案侦查;
2006-2024年:乔守芬夫妇全国各地寻子,张贴寻人启事,爷爷因自责重病去世;
2024年1月:警方通过技术比对找到姜甲儒,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2025年4月:案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2025年9月:一审判决,曾小孩死缓,吕光东、王绪勇无期,袁永贵有期徒刑15年,赔偿20万元;
2025年12月:二审开庭,曾小孩、袁永贵上诉;
2026年3月24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角色扮演(8分钟):分组扮演"姜家""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四方,梳理各方在维权过程中的法定程序和职责;
连线游戏(3分钟):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与本案适用/不适用的情形进行连线;
深度追问(4分钟):本案中姜家能否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为什么必须走"诉讼"程序?
发放"维权程序卡",引导学生理解不同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
展示《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说明刑事案件的公诉性质;
对比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解决方式的不同。
以时间轴呈现漫长维权路,让学生体会程序正义的价值;通过角色扮演深化对国家机关职能的理解,培养程序意识和法治观念。
【子议题三】
维权有选择:买家追责困境中的权利救济途径
展示争议焦点——2025年7月,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对买家刘某某、苏某某夫妇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追诉时效为五年,案发于2006年)。姜甲儒母亲乔守芬表示:"没有买就没有卖,希望买卖同罪",将向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模拟听证会(8分钟):分组扮演"姜家代理律师""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就是否应追究买家责任进行辩论;
途径辨析(3分钟):乔守芬表示要"申诉",这属于哪种维权方式?除此之外,姜家还有哪些救济途径?
价值引领(2分钟):结合教材P37-39,总结公民维护权利的主要途径。
提供《刑法》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第87条(追诉时效)等法律条文;
引导学生理解"申诉"与"诉讼"的区别;
补充介绍:姜家还可以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或继续通过调解寻求民事赔偿。
选取案件最具争议的"买家追责"环节,激发学生深度思考;通过模拟听证会培养公共参与能力,通过途径辨析突破教学难点,体现知识的生成性和应用性。
【作业布置】
采访身边的长辈或社区工作人员,了解他们遇到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分析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撰写300字调查报告。
六、教学反思
亮点
议题设计体现知识的生成性和进阶性:三个子议题从"权利界限"(为什么)到"程序正义"(怎么做)再到"途径选择"(如何做更好),形成"认知—理解—应用"的螺旋上升结构。学生通过分析人贩子受惩理解权利相对性,通过梳理姜家维权历程掌握诉讼程序,通过讨论买家追责困境辨析四种维权方式,知识在真实问题解决中自然生成。
学生活动多样化且具沉浸感:设计了视频观看、小组讨论、观点辨析、角色扮演、连线游戏、模拟听证会等六种活动形式,调动学生多感官参与。特别是"四方角色扮演"让学生体验公检法职能分工,"模拟听证会"让学生运用法律论证观点,在具身认知中深化对法治程序的理解。
核心素养培育贯穿始终:政治认同通过认同司法公正培育,道德修养通过"买卖同罪"的伦理讨论培育,健全人格通过理性维权体验培育,法治观念通过案例分析和程序学习培育,责任意识通过宣传倡议作业培育,实现素养目标与教学活动的有机统一。
不足
案件情感冲击与理性教学的平衡需加强:本案涉及儿童被拐、家庭破碎、老人去世等悲情元素,容易引发学生强烈情绪反应,可能冲淡对法律知识的理性分析。实际教学中需提前进行情感引导,设置"理性思考环节",避免课堂陷入单纯的情感宣泄。
部分法律概念的深度可能超出学生认知:追诉时效、公诉与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概念较为专业,八年级学生理解有难度。虽然本设计通过角色扮演降低了理解门槛,但仍需准备更直观的图示或动画辅助解释,必要时可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参与课堂。
七、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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