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1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教学设计
一、基本信息
学科:道德与法治
年级:八年级下册
课时:1 课时(45 分钟)
课题: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教材版本:2026 春统编版
所属单元: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二、教材分析
本单元以 “理解权利义务” 为核心主题,是八年级下册宪法学习逻辑主线的重要环节,承接第三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后续 4.2 依法行使权利、4.3 依法履行义务奠定理论基础。本节课聚焦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通过生活化案例和法律条文解读,让学生从认知层面理解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内涵,从实践层面掌握处理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方法,是培养学生法治素养和公民意识的关键内容。
整册教材以宪法学习为主线,以法治教育、培养公民素养为宗旨,本节课通过落实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核心知识点,助力学生增强对法治精神的认同,逐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三、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备一定的生活常识和法治认知,但对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理解较为模糊,容易出现 “重权利、轻义务” 的认知偏差,在生活中可能做出只追求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如乱停共享单车、不遵守公共秩序等)。同时,学生思维具有较强的具象性,对生活化案例的接受度高于抽象的法律条文,适合通过案例分析、探究讨论的方式开展教学。
四、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要求,树立公民主人翁意识,认识到个人权利的实现与国家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增强对我国法治体系的认同。
法治观念:掌握权利与义务的三大关系,明确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定义务,形成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治观念,知晓权利与义务并非完全对等。
健全人格:学会理性看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克服 “重权利、轻义务” 的片面认知,养成理性平和、尊重规则、换位思考的健全人格,提升辩证思维能力。
责任意识:树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观念,将法治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在生活中做到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做具有基本法治素养的合格公民。
五、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正确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主体统一、内容统一)。
教学难点: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转化为实际行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学会正确处理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问题。
六、教学方法
情境教学法:以共享单车、上海轨交新规等生活化情境导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情境中感知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案例探究法:选取赡养老人、悬赏寻物等典型法律案例,组织学生探究讨论,引导学生从案例中提炼法治知识,突破教学重难点。
小组讨论法:设置探究问题,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交流探讨,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
讲授法:对抽象的法律概念、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知识点进行系统讲授,确保学生形成清晰的知识框架。
七、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制作多媒体课件,包含生活化情境图片、典型案例、法律条文、课堂练习等内容;准备小组讨论任务单。
学生准备:回顾第三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关知识点;结合生活实际,思考自己在生活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八、教学过程
(一)情境导入,激发兴趣(5 分钟)
教师展示共享单车的使用图片,提问:“大家都骑过共享单车吗?我们使用共享单车时有哪些权利?又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学生自由发言,教师总结:权利是扫码骑车、方便出行;义务是按规定停放、不破坏、及时付费等。
教师进一步引导:现实中有人只想要 “随便骑、随便停” 的权利,却不愿履行爱护、规范停放的义务,导致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恶意损坏,最终大家都无法正常使用。这一现象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学生初步回答后,教师引出课题:世上没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好事,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 ——4.1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设计意图:从学生熟悉的共享单车情境入手,贴近生活实际,让学生直观感知权利与义务的关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自然引出本节课的核心主题。
(二)探究新知,突破重难点(30 分钟)
知识点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0 分钟)
生活观察,初步感知教师展示三组生活情境:①中学与家具厂的课桌椅买卖合同(中学收货权、付款义务;家具厂交货义务、收款权);②公民享有人格尊严权,同时不得侮辱诽谤他人;③公民的受教育权与受教育义务。提问:参照上述情境,列举一项你享有的权利,说说该权利的实现需要他人付出怎样的努力?再列举一项你承担的义务,说说履行该义务对自己和他人有什么意义?学生独立思考后发言,教师以 “受教育权” 为例进行总结:受教育权的实现需要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父母提供物质保障,而履行受教育义务能让自己成为高素质劳动者,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系统讲授,梳理关系教师结合教材和法律条文,系统讲授权利与义务的三大关系,配合课件图示,让学生形成清晰认知:①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关系统一):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充分实现,能激发主人翁意识,调动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公民自觉履行义务,能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权利实现创造更好条件。② 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主体统一):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存在只享有权利或只履行义务的公民。③ 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内容统一):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教师强调:注意点—— 某些权利可以放弃,但法定义务必须履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并非完全对等,如未成年人享有受抚养的权利,监护人承担抚养义务,权利与义务的主体并非完全一致。
探究与分享,辨析观点教师展示两种观点:女同学认为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既要享有权利,也要履行义务”;男同学认为 “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你赞同哪种观点?为什么?小组代表发言后,教师总结:女同学的观点正确,男同学的观点错误。“完全对等” 的说法过于绝对,权利与义务在主体、内容、数量上并非始终一一对应,如上述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义务,主体就存在分离。
法律链接,强化认知教师展示《宪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受教育的权利义务规定,以及《宪法》中关于父母与子女抚养赡养义务的规定,让学生明确:权利与义务的相统一,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具有法律强制性。
知识点二: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0 分钟)
案例探究,提炼方法教师展示两个典型案例:案例一:高小某三十余年未赡养父母,父母去世后却主张继承权,法院判决其因遗弃行为丧失继承权。案例二:小赵悬赏 5000 元寻猫,钱大妈找到并送还后,小赵拒绝支付酬金,法院判决小赵履行给付义务。提问:两个案例中,被告享有什么权利?需要履行什么义务?这两个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学生小组讨论后发言,教师总结启示,提炼出处理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两大核心要求:① 坚持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公民既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② 提升意识: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生活拓展,联系实际教师展示上海轨交新规(2025 年 3 月 1 日起,禁止车厢内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禁止饮食),提问:这一规定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什么关系?我们在乘坐轨道交通时,该如何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生自由发言,教师引导:乘坐轨道交通的权利与遵守乘车规则的义务是相统一的,行使乘车权利时,必须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否则会损害其他乘客的合法权利。
设计意图:通过生活观察、系统讲授、案例探究、法律链接等环节,由浅入深、从具象到抽象,让学生逐步掌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及处理方法,突破教学重难点;同时通过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
(三)课堂小结,梳理知识(3 分钟)
1.教师引导学生共同梳理本节课的核心知识点,以框架图的形式展示在课件上: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 ├─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 ├─ 公民既是权利享有者,又是义务承担者
│ └─ 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劳动、受教育)
└─ 如何正确处理
├─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 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教师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要牢记 “自由不越界,权责两相宜”,在生活中做到知行合一。
设计意图:通过框架图梳理知识,让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强化对本节课核心内容的记忆;教师的强调进一步深化学生的认知,为后续的实践应用奠定基础。
九、板书设计
4.1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关系统一)
2.公民:权利享有者 + 义务承担者(主体统一)
3.某些权利也是义务(内容统一)—— 劳动、受教育注意:非完全对等;权利可放弃,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二、如何正确处理
1.坚持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无无义务的权利,无无权利的义务
2.提升意识:增强权利意识 + 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核心理念:自由不越界,权责两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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