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教学设计
一、教学内容分析
本节课选自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中的第三框题“国家监察机关”。本框题承接前面学习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是学生系统认识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内容主要围绕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产生、组织体系、监察对象、监察职责以及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展开,旨在引导学生理解我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意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同。
八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政治生活现象开始产生兴趣,但对“监察”这一相对专业的政治概念和制度安排可能感到陌生。因此,教学需要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认知基础出发,通过具体案例、情境模拟等方式,化抽象为具体,帮助学生构建对国家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的清晰认知,并理解其运行逻辑和价值追求。
二、教学目标
(一)核心素养目标
• 政治认同:通过了解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职责及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认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大创新,增强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自信。
• 法治观念:理解国家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明确其监察范围、权限和程序,树立“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的法治意识,懂得公职人员必须依法履职、廉洁用权。
• 责任意识:认识到建立健全国家监察体系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初步形成公民有责任支持并监督国家权力依法运行的社会责任感。
(二)知识与能力目标
• 知识目标:
(1)知道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我国专司监察职责的专责机关。
(2)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方式、领导体制以及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设置。
(3)掌握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4)准确理解国家监察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责: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处置职责,并能简要说明其具体内容。
(5)初步了解国家监察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关系。
• 能力目标:
(1)能够结合具体案例或情境,辨识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2)能够分析简单案例,说明监察机关可能履行的具体职责。
(3)初步培养运用法治思维观察和分析国家政治生活现象的能力。
(三)过程与方法目标
通过案例分析、小组合作探究、情境辨析等学习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知识建构,学会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的分析方法,提高合作学习和信息整合能力。
三、教学重难点
• 教学重点:
(1)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和监察对象。
(2)国家监察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责(监督、调查、处置)的内涵。
• 教学难点:
(1)理解国家监察机关“专责机关”的定位及其与以往行政监察的区别。
(2)理解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人大、司法机关)的关系。
四、教学准备
• 教师准备:搜集与国家监察机关履职相关的权威新闻报道、典型案例(需作脱敏和教学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条款节选;制作多媒体课件;设计课堂探究活动方案。
•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第六课第三框题内容;留意生活中或新闻中关于“纪委监委”的报道。
五、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约5分钟)
师:同学们,在开始新课之前,我们先来看两则简短的信息。(PPT展示)
信息一:某市原副市长王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该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信息二:某公立医院科室主任李某(非党员)利用采购医疗设备之便收受回扣,被该区监委立案调查。
师:请大家快速浏览。这两则信息中,负责调查的机关是什么?
生:(齐答或个别回答)纪委监委/监委。
师:对,“纪委监委”是我们经常在新闻中听到的词汇。那么,“监委”全称是什么?它属于什么样的机关?它的职责范围有多大?和以前的“反贪局”有什么不同?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深入学习第六课第三框——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揭开国家监察机关的神秘面纱。
(设计意图:选用典型、常见的新闻表述导入,快速切入主题,引发学生对“监察机关”的好奇和探究欲,明确本课学习目标。)
(二)合作探究,建构新知(约30分钟)
环节一:认识国家监察机关——“谁来监察”
师: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国家监察机关是谁?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X页至第X页相关内容,结合预习,完成学习任务单一。
(PPT出示学习任务单一:1. 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如何理解“专责机关”?2. 我国最高监察机关是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3.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如何设置的?领导体制是怎样的?)
学生自主阅读教材,圈划关键词句,同桌间可轻声交流。
师:好,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
生1: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师:对。“专责机关”强调其职责的专业性和唯一性,专门负责监察工作,不再像以前的监察部门属于政府内部机构。这体现了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改革。
生2:最高监察机关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师:很好。这体现了我国什么样的政治原则?
生:(呼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师:是的。那地方各级监委呢?
生3: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同时,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要对产生它的人大负责,受它监督,还要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师:非常准确。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双重领导”体制。既受同级人大监督,也受上级监委领导,这有利于保证监察权的独立公正行使。
环节二:明确监察范围——“监察谁”
师:明确了“谁来监察”,下一个关键问题是“监察谁”?请大家看教材相关表述和案例。
生:(根据教材)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师:“公权力”“公职人员”范围很广。我们来做一个小辨析(PPT出示情境辨析题):
请判断以下人员是否属于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并简要说明理由。
A. 某市市长
B. 某公立大学的校长
C. 某国有企业财务总监
D. 某村民委员会主任
E. 某私立学校校长
学生小组讨论2-3分钟,派代表发言。
生4:A、B、C、D都属于。因为市长是政府官员,大学校长、国企管理人员管理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村主任依法管理村公共事务,他们都行使公权力。E不属于,因为私立学校是民办性质,其校长一般不行使国家公权力。
师:分析得很到位。这表明,国家监察机关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旨在消除监督的盲区和死角。
环节三:详解监察职责——“监察什么、如何处置”
师:监察机关面对如此广泛的监察对象,具体履行哪些职责呢?这是本节课的核心。请大家阅读教材关于监察职责的部分,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深入理解。
(PPT呈现教学案例,基于真实事件改编):
某县群众多次举报县水利局局长张某在水利工程项目中为亲属牟利、收受承包商好处费等问题。县监察委员会接到线索后……
师:案例在此暂停。假设你是县监委的工作人员,接到这样的线索,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生5:先进行初步了解,判断是否属于管辖范围,是否需要启动调查。
师:对,这涉及监察机关的第一项基本职责——监督职责。监督是基础,目的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日常监督、廉政教育等方式,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监委首先要履行监督职责,进行核实。
(PPT继续案例):
经初步核实,认为张某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县监委报请批准后,依法对张某立案调查。
师:立案后,监委要开展什么工作?
生6: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师:没错,这就是第二项职责——调查职责。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请注意,这里的调查既包括违纪调查,也包括违法调查,甚至职务犯罪调查。在调查中,监委可以依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等措施。
(PPT继续案例):
调查终结后,县监委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张某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相关程序,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同时,县监委就本案暴露出的水利系统管理漏洞,向该县人民政府提出了监察建议。
师:调查结束,证据确凿,接下来监委如何处理?
生7:将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院起诉。还可以提出建议。
师:这体现了监察机关的第三项职责——处置职责。处置方式多样:1.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2. 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3.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4. 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案例中,“移送检察院”对应第3种,“提出监察建议”对应第4种。通过这个案例,大家是否对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的关联和流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设计意图:将三项职责融入一个连贯的案例情境中,通过设问引导学生逐步分析,使抽象职责具体化、流程化,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
(三)深化理解,厘清关系(约8分钟)
师:在刚才的案例最后,监察机关将案件移送给了人民检察院。这引出一个问题:国家监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是什么关系?请阅读教材最后一部分,思考:监察机关与人大、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之间是如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
学生阅读思考。
师:谁来说说与人的关系?
生8: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师:与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呢?
生9: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收集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调查结束后,认为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退回监委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法院依法进行审判。它们互相配合,也互相制约。
师:概括得很好。这种“配合与制约”的关系,目的是什么?
生10:为了更准确地打击犯罪,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师:深刻。这正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任何权力,包括监察权,都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到约束和监督。
(设计意图:厘清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有助于学生从国家机构体系整体把握其定位,理解我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复杂性、科学性。)
(四)课堂小结,升华认识(约5分钟)
师:让我们一起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我们认识了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人大产生,受其监督;它的监察对象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它的核心职责是监督、调查和处置;它在履职中与其他国家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设立国家监察机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它把反腐败的力量整合起来,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展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的决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了解这一制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我国的政治体制,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
(设计意图:系统梳理本课知识逻辑,提升到国家治理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强化政治认同,完成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内化。)
(五)布置作业,拓展延伸(约2分钟)
• 基础作业:整理本节课笔记,绘制“国家监察机关职责”知识结构图。
• 实践作业:以小组为单位,搜集一则近期(一年内)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职的典型案例报道,尝试从监察对象、监察职责、处置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形成简单的分析报告(300字左右),下节课分享。
(设计意图:分层布置作业,既巩固基础知识,又引导学生关注现实政治生活,提升信息处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六、板书设计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一、性质与产生:专责机关(人大产生,受其监督)
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
二、监察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
三、基本职责:
• 监督职责——基础,抓早抓小
• 调查职责——核心,收集证据
• 处置职责——结果,政务处分、问责、移送司法、监察建议
四、关系:与人大、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七、教学反思(预设)
本教学设计力求紧扣课标和教材,通过案例贯穿、情境辨析、合作探究等方式,将相对抽象、专业的监察知识转化为学生可感知、可理解的内容。预计教学过程中的亮点在于:
• 导入贴近生活,能迅速激发学生兴趣。
• 对“监察对象”的辨析和“三项职责”的案例剖析,能有效突破重难点,帮助学生构建清晰的知识脉络。
• 注重引导学生理解制度背后的法治精神和政治意义,落实核心素养培育。
需要特别注意和可能面临的挑战包括:
• 案例的选择必须严谨、准确、适度,既要说明问题,又要符合初中生的认知水平,避免涉及过于复杂或敏感的细节。教学中需强调案例的教学用途,引导学生关注制度本身而非个案情节。
• 学生对“公权力”“专责机关”“政务处分”等概念可能初次接触,需要教师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例子加以解释,确保理解到位。
• 在讲解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关系时,要把握好度,讲清基本的配合制约原则即可,避免陷入复杂的司法程序细节。
• 课堂讨论环节需要教师有效引导和控制,确保讨论围绕教学主题展开,提高课堂效率。
总体而言,本课成功的关键在于将法治知识、政治制度与生活实际、社会热点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在探究中思考,在思考中认同,真正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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