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导学案--2025-2026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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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类型 学案-导学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38 KB
发布时间 2026-03-20
更新时间 2026-03-20
作者 幸福平安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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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执教: 班级: 【学习目标】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重点难点】 重点:①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②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难点:律令儒家化与“礼法结合”问题。 1、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礼法对立 (一)夏商西周——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活动1、阅读本课第一、二段,简述中国古代德治思想和法治思想是怎样产生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时期的思想有何特点? 时期 德 治 法 治   夏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禹刑》 商 《汤刑》 西周 (2) 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德 治 法 治 背景 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寻求治国新思想; 思想基础 主要表现 子产与叔向之争德治与法治之争 叔向之争 反对刊布法律,叔向认为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儒家与法家之争 商鞅:颁行保护新兴地主阶级权益的法令;韩非子: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家:以法治国,加强君主权威; 争论结果 活动2、填表梳理,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的背景、主要内容是什么?争论结果如何? 活动3、问题探究 材料1、昔先王议事以制(先王衡量事情的轻重来断定罪行),不为刑辟(不公布刑法),惧民之有争心也。(法律公布后)民知有辟(法律),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材料2、若吾子之言,侨(子产)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 (1) 叔向和子产在争什么? (2) 子产为什么要“救世”? (3)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铸刑书”有何影响? 2、 秦汉至隋唐的法律与教化——引礼入法 礼法结合 活动3、填表梳理西汉至唐法律与教化的基本内容 时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礼治的关系 秦 汉 魏晋 唐 活动4、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解释何为律令儒家化?律令儒家化的主要方式有哪些?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材料1:法律一经颁布,自然不能随意修改,于是注释法律成了最好的办法。《晋书·刑法志》说:“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诸儒章句(分章析句解释古书)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其中,马融、郑玄都是东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儒生们还以《春秋》《尚书》等经典的经义作为断案的原则,像董仲舒就著有《春秋决狱》,东汉的应劭也著有《春秋断狱》。到曹魏时期,儒家开始系统地修改法律。 ——《历史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教师教学用书》 材料2:《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3: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十恶”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唐律疏议》 3、 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约为律用 礼法融合 活动5梳理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与教化的演变,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建设有什么特点? 时期 法律 教化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活动6、阅读材料,指出宋朝至清朝,乡约内容有何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对社会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 材料4: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悲难相恤。 ——《吕氏乡约》 材料5: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六谕” 材料6: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检测评价】 1. (2024·甘肃卷)北魏孝文帝留心刑法,多次下诏改定刑律,其中太和元年诏令提到“参详旧典,务从宽仁”“民由化穆,非严刑所制”“齐之以法,示之以礼”。从上述诏令可知,孝文帝修定律法( ) A. 深受儒家影响 B. 借鉴南朝经验 C. 沿袭鲜卑传统 D. 意在托古改制 2.(2024年江苏卷)据广东《博罗县志》记载,明嘉靖、隆庆年间,该县出现源自乡约的“约”字地名,如安山约、大连约等,一约辖一村或数村。知县往往“慎择乡约之长”,让其宣讲“高皇帝之六训”,负责当地保卫事宜。这一记载反映出该县(    ) A.乡约与法律合流 B.注重对农民的军事训练 C.保甲制形同虚设 D.重视对基层社会的治理 3.(2024年北京卷)“判”是古时官员断决狱讼的文本,也是唐代铨选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唐代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这说明唐代(    ) A.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 B.重视家训,教化渗透至基层 C.注重判例解读,提升官员司法素养 D.强调司法实践,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4.中国古代“善书”出现于秦汉时期,明清时期善书出版达到高峰阶段。明代官方敕撰的善书多达56种,包括《女诫》《祖训录》《辨奸录》《孝慈录》《教民榜文》《古今烈女传》《仁孝皇后劝善书》等。“善书”的编撰发行 A.巩固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地位 B.实现了社会矛盾的化解 C.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D.阻碍了程朱理学的传播 【反思内化】 构建时空坐标 精雕细琢 追高逐远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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