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明确民事权利义务 理清各种民事责任
高频考点
江苏三年考题
备考指导
民事法律关系
2024·江苏卷T13
1.本专题常考考点有: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和财产权、合同订立与履行、侵权责任等。
2.考查形式:选择题、主观题都有所呈现,主观题以原因类、认识类试题为主,并注重和《政治与法治》《逻辑与思维》等知识的综合考查。
3.2026备考,应关注:最新制定或修改的重要法律和法律生活典型案例,并以此为情境,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
他物权
2024·江苏卷T14
违约责任
2024·江苏卷T13
著作权
2025·江苏卷T12
侵权责任
2024·江苏卷T13,
2023·江苏卷T16
核心点1 公民的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特别提醒】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所有的自然人都一直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等因素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所有的法人与非法人组织都一直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民法基本原则
原则
内涵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
和公
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特别提醒】 我国的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德治,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等;这些原则体现在处理各种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要求之中。
3.区分公民的各项人身权
名称
权利内涵
法律规定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姓名权
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身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其名誉享有的人身权利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特别提醒】 判断各项人身权的方法
4.区分公民的各种财产权
(1)各类物权
项目
所有权
他物权
(自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
别
权
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
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其
他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目的是取得物的使用价值;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目的是取得物的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标的物通常是不动产;质权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2)各种知识产权
保护
对象
授权
机关
是否
办理
手续
权利
分类
保护期限
著
作
权
作品
著作权人完成作品时即享有著作权
否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专
利
权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
是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
标
权
经营
者的
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是
专用权、许可权、禁止权、转让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细节梳理】 著作权中的作品使用的两种情形
(1)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1.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2.(2025·河北卷,15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 )
3.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各种收益的权利。 ( )
4.(2025·陕晋青宁卷,14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 )
5.(2024·广东卷,14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 )
6.(2023·湖北卷,11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 ( )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对著作权的理解
[例1] (2025·江苏卷,12,3分)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研究收获之思路点拨] 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把握材料中某旅行社“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专有权利。这启示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教材出现但未具体阐释的概念。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对民事法律关系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例2] (2025·安徽卷,14,3分)甲在乙公司购买了一双H品牌女鞋。在确认所购鞋子不是H品牌正品后,要求乙公司按鞋子价格给予3倍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甲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本案例中( )
①甲的安全消费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②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甲与乙公司之间建立了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研究深化之真题变式] 如果将①改为“乙公司因违约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能否入选?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对公民人身权的理解
[例3] (2024·湖南卷,14,3分)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人民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研究收获之易错提醒] 区分两类他物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他物权,而不是所有权。但两者内容是不同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以主观题的形式,考查对相关公民财产权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例4] (2025·山东卷,19,9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7分)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人民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2分)
[研究深化之真题变式] 如果设问改为“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在乙诉甲的诉讼中,应该由哪方进行举证?并说明原因”,应如何回答?
核心点2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1.全面把握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的知识
(1)合同的订立
①合同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a.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这是合同有效的三个必要条件)
③订立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2)合同的履行
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要求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即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3)合同的违约
违约
情形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实质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承担
方式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免责
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易错提醒】 合同订立后,并非一定有效,有效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有效的合同并非不能改变,可以依法进行合同变更;有效的合同并非一定得到履行,存在违约问题;合同违约并非一定全部承担违约责任,存在免责的情形。
2.全面把握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知识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侵权责任的追责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侵权责任的情形
一般
情形
行为人因
过错而侵
害他人的
民事权益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必备
条件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其他
情形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深化剖析】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①违约行为的基础是合同的存在,而侵权行为事先并不需要合同。
②违约行为侵犯的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预期利益,一般指财产利益;而侵权行为侵犯的既有可能是对方财产权,也有可能是人身权。
③违约只能起诉合同相对方,不包括精神抚慰金;若追究侵权责任,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防止侵权——权利行使要注意界限
①人身权角度,以名誉权为例
a.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b.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等情形除外。
②财产权角度,以著作权为例
a.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b.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c.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防止侵权——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热词解读】 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损害赔偿中,超过实际损失数额范围的额外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侵权案件,如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缺陷侵权、环境污染侵权等,一般要求侵权人有主观恶意、故意或者欺诈,实施了不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等条件。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对惩罚性赔偿作了特别规定。
1.合同一旦订立,就必须严格履行。 ( )
2.(2024·河北卷,13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 )
3.合同变更并不代表着违约。 ( )
4.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 )
5.(2023·北京卷,10B)关于化学原料泄漏污染土壤,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
6.(2024·广西卷,13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 )
7.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 )
依托具体案例,考查合同、侵权责任
[例1] (2023·江苏卷,16,6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1)信息获取与解读
设问
信息
知识
范围
《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题型
角度
分析说明类非选择题
问题
指向
简要分析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
材料
信息
信息1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主体不适格,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信息2
赵某(未成年人)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赵某父母(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需承担大部分责任;丁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一部分责任
(2)逻辑推理与论证
设问
逻辑
首先,分析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关系、侵权责任)
其次,分析15岁的赵某与父母的关系(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再次,答案组织上,要求先表明立场或态度,再指向法理依据
情境
逻辑
在案例事实中,丁某、赵某、赵某父母之间实质上形成了三种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是丁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关系,二是丁某与赵某之间的侵权关系;三是赵某父母承担的赵某侵权责任
知识
逻辑
(1)关于合同类案例的知识调用:首先,分析合同是否订立;其次,分析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再次,分析有效的合同是否履行或存在违约;最后,分析违约的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
(2)关于侵权类案例的知识调用:首先,分析侵权的情形,是一般情形,还是过错推定侵权、无过错侵权中的特殊情形。其次,分析侵权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提起诉讼的时效。再次,分析侵权过程中是否涉及权利界限、相邻关系等问题
(3)关于父母对子女的知识调用:父母对子女享有抚养权、教育权、保护权(监护权),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若子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指18岁以下),造成他人损害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自我答题]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及违约责任等知识。
[例2] (2024·江苏卷,13,3分)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研究收获之重难突破]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说,就是“权利和义务瞄准的目标”。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因具体法律关系的不同而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物(主要适用于所有权关系)、行为(主要适用于债权关系)、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主要适用于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利益(主要适用于人身关系)。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侵权责任及权利界限等知识
[例3] (2025·山东卷,12,3分)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研究深化之真题变式] 如果将②改为“张某可以向李某提出赔偿,李某可以向王某再进行追偿”,能否入选?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相邻关系等知识
[例4] (2024·湖南卷,13,3分)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研究收获之考教衔接] 本题中的案件情形是对《法律与生活》教材第38页的探究与分享中情境素材的变通,考查内容也与探究题的答案大致相同。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对本模块教材中的典型素材的研究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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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 明确民事权利义务 理清各种民事责任
核心点1 公民的民事权利与义务
[易错重组·实现误区清零]
1.提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提示:× 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
3.提示:×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而不是各种收益。
4.提示:× 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
5.提示:× 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属于个人。
6.提示:×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而不是完成后50年。
[典题再研]
[例1] D [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专有权利。冯某的风景照已经发表,旅行社的行为没有侵犯其发表权,D正确。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相同,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A错误。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冯某2024年5月20日发现侵权行为,从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到其起诉时未超过三年,B错误。该旅行社未经冯某许可,使用其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侵犯了冯某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而非姓名权,C错误。]
[例2] C [假冒商品如果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可以认为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但材料中并没有提及。经营者隐瞒商品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不符合题意。乙公司的经营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②正确。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协议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由双方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一经生效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条件有: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本案中甲与乙的买卖行为显然符合条件,④正确。]
[研究深化之真题变式] 提示:不能。观点表述前后不一致。因违约需要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
[例3] C [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故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人民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
[例4] (1)①甲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1分)和信息网络传播权(1分);乙侵犯了王某的改编权。(1分)
②提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1分)或者双方没有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
③乙可以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剩余报酬,(1分)赔偿损失或者赔偿金,(1分)确认乙对甲汽车的抵押权或将汽车折价优先受偿。(1分)
(2)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1分)尊重保护著作权,保护创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的合法使用与保护);(1分)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契约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分)(答出2点即得2分)
[研究深化之真题变式] 提示:应该由乙进行举证。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而本案内容,不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核心点2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易错重组·实现误区清零]
1.提示:× 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是无效合同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也就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2.提示:√ 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
3.提示:√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变更合同,这时的变更并不代表着违约。
4.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5.提示:× 环境污染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提示:× 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
7.提示:×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典题再研]
[例1] 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原告丁某与被告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②被告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被告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③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被告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例2] B [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如果宣传单没有体现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因此,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可见,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生产者与销售者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不论生产者及销售者是否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只需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便须对此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
[例3] A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张某都可以向李某追责,①正确。王某故意驱赶狗致车辆受损,其主观上存在过错,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一般侵权责任,故张某有权向王某索赔,②符合题意。张某公开王某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益,未侵害王某名誉权,③不选。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于民事侵权纠纷,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维权,④不选。]
[研究深化之真题变式] 提示:能。根据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4] C [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的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只会支持其他侵权要求,①不选。若刘某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即在一审判决生效前提起上诉,③错误。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不能侵害邻居的合法权益,应该文明养鸽,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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